卷八百三十三 資產部十三

太平御覽
卷八百三十三.資產部十三

《禮記·檀弓》曰:有虞氏瓦棺, 始不用薪也, 有虞氏上陶。夏后氏堲周。火熟曰堲。燒士冶以周於棺也。或謂之土周。
又《喪大記》曰:甸人為垼于西墻下, 陶人出重鬲。
《左傳·襄公二十五年》曰:鄭子產曰:「昔虞閼父為周陶正, 以服事我先王。閼父, 之後。當周之興, 閼父為武王陶正。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, 與其神明之後也, 舜聖, 故謂之神明。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, , 用也。元女, 武王之長女。胡公, 閼父之子滿也。而封諸陳, 以備三恪。」周得天下, 封夏、殷二王后, 又封舜后, 謂之恪, 并二王后為三國。其體轉降, 示敬而已, 故曰三恪。
《毛詩·文王·綿》曰:古公亶甫, 陶復陶穴, 未有家室。
《續漢書》曰:董卓欲遷都長安, 楊彪不從, 卓作色曰:「楊公欲沮國家計耶?關東方亂, 所在賊起, 崤函險固, 國之重防。又隴右取材, 功夫不難;杜陵南山下, 有孝武故陶處, 作磚瓦一朝可辦, 宮室官府, 蓋何足言?」
《吳書》曰:鄭泉, 字文淵。臨卒, 謂同類曰:「必葬我於陶家之側, 庶百歲之後, 化而成土, 幸見取為酒壺, 實獲我心矣!」
《宋書》曰:文帝欲誅徐羨之, 羨之乘內人問訊車出郭, 步走至新林, 入陶灶中, 自經而死。
《尸子》曰:昆吾作陶。《呂氏春秋》同。
《淮南子》曰:陶人埏埴也, 其取之地而以為盆盎也, 無離於地;其已成器, 而破碎漫瀾, 而復歸其故也, 與其為盆盎無以異矣。
《周書》曰:神農耕而作陶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夫舜遇堯, 天也。舜耕於歷山, 陶於河濱, 釣於雷澤, 天下悅之。
《列仙傳》曰:寧封子者, 黃帝時人, 為黃帝陶正。有人過之, 為其掌火, 能出入五色煙, 久則以教封子, 積火自燒, 而隨煙氣上下, 視其灰燼猶有骨。時人葬之北山中, 謂之寧封子焉。
《嶺表異錄》曰:廣州陶家皆作土鍋鑊, 燒熟, 以土油之, 其潔凈則愈於鐵器。尤宜煮藥。一斗者才直十錢。愛護者或得數日。若迫以巨焰, 涸之, 則立見破裂。斯亦濟貧之物。

《禮記·學記》曰:良冶之子, 必學為裘。仍見其家錮補穿鑿之器也。補器者, 其金柔乃合, 有似於為裘。
《史記》曰:邯鄲郭縱, 以鐵冶業, 與王者埒富。
又曰:宛孔氏之先, 梁人也, 用鐵冶為業。秦伐魏, 遷孔氏南陽。大鼓鑄, 規陂池, 連車騎, 游諸侯, 因通商賈之利, 有游閑公子之名。
又曰:魯人邴氏, 以鑄冶起, 富至巨萬。然家自父兄子弟約, 頫有拾, 仰有取。師古曰:頫, 古俯字也。俯仰必有取拾, 無巨細字惡也。
張璠《漢記》曰:杜詩為太守, 為冶, 作水排, 教化大行。
《魏志》曰:韓暨, 字公至, 辟為丞相士曹屬, 後遷樂陵太守, 徙監冶謁者。舊時冶作馬排, 每一熟石, 用馬百匹, 更作人排, 又費功力。暨乃因長流為水排, 計其利益, 參倍於前。在職七年, 器用充實。詔書褒嘆, 就加司金都尉。
《晉書》曰:王沉字彥伯, 作《釋時論》云:「融融者, 皆趨熱之士, 得其爐冶之門者, 惟挾炭之子。茍非斯人, 不如其已。」
《南史》曰:齊袁彖監吳興郡事。彖到郡, 坐逆用祿錢, 免官付東冶。彖妹為竟陵王子良妃, 子良世子昭胄, 時年八歲, 見武帝而形容慘悴, 帝問其故, 昭胄流涕曰:「臣舅負罪, 今在尚方。臣母悲泣不食已積日, 臣所以不寧。」帝曰:「特為兒赦之。」既而帝游孫陵, 遙望東冶曰:「中有一好貴囚。」數日, 與朝目幸冶, 履行庫, 因宴飲, 賜囚徒酒肉, 敕見彖, 與語。明日釋之。
《梁書》曰:侯景據壽陽, 懷反計, 以臺所給仗多不能精, 啟請冶鍛工, 欲更營造。敕并給之。
《後魏書》曰:崔鑒為東徐州刺史, 於州內銅冶為農具, 兵人獲利。
《北史》曰:后周薛善為行臺郎中。時欲廣置屯田, 以供軍費, 乃除善司農少卿, 領同州夏陽縣二十七監。又於夏陽置鐵冶, 復令善監之。每月役八千人營造軍器, 善自督課, 兼加慰撫。甲兵稍利, 而皆忘其苦焉。
《唐書》曰:侍中魏徵乞解所職, 請為散官, 陪奉左右, 拾遺補闕。太宗曰:「朕拔卿於仇虜之中, 任卿以樞要之職, 見朕之非, 未嘗不諫。公獨不見金之在礦也, 何足貴哉?良冶鍛而為器, 便為人所寶。朕方自比於金, 以卿為良匠。卿雖有疾, 未為衰老, 豈得便爾耶?」徵乃止。
《尸子》曰:造冶者, 蚩尤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夫宋工畫吳冶, 刻形鏤法, 其為微妙, 堯、舜之聖不能及也。
《列仙傳》曰:陶安公者, 六安冶師也。數行火。一旦散上, 紫色沖天, 安公伏冶下求哀。須臾, 朱雀至冶上, 曰:「安公冶, 安公冶, 與天通。七月七日, 迎汝以赤龍。」至時, 龍到, 安公騎之東南上天。
《武昌記》曰:北濟湖, 本是新興冶塘湖。元嘉初, 發水冶。水冶者, 以水排冶。令顏茂以塘數破壞, 難為功力, 茂因廢水冶, 以人鼓排, 謂之步冶。湖日因破壞, 不復修治, 冬月則涸。
《王子年拾遺記》曰:漢太上皇微時, 嘗佩一刀, 長三尺, 有銘, 其字雖難識, 疑是殷高宗伐鬼方時作此物也。上皇游酆沛山中, 遇有人冶鑄。上皇息其旁, 問曰:「此鑄何物?」工笑曰:「為天子鑄劍, 慎勿泄。」上皇謂為戲辭, 無疑色。工曰:「今所鑄鐵剛厲, 制器難成。若得公腰間佩刀, 雜而治之, 即成神器, 可以克定天下, 皇精為輔佐, 以殲三猾。木長火盛, 此為興兆。」上皇曰:「余此物名為匕首, 其利難儔, 水斷蛇龍, 陸斬虎兕。」工曰:「若不得此匕首, 雖歐冶專精, 越砥斂鍔, 終為鄙器。」上皇即解腰間匕首投於爐中, 俄而煙炎沖天, 日為之晦。及劍成, 釁以三牲。工問上皇何時得匕首, 上皇曰:「秦昭襄王時余行, 逢一野人, 於野授余, 云是殷時物, 世世相傳, 上有古字, 記其年月。」工人視之, 其「鏌耶」尚在葉前疑也。工人持劍授上皇, 上皇以賜高祖。
又曰:漢郭況, 光武皇后之弟也。累金數億, 家僮四百人, 黃金為器, 功冶之聲震於都鄙。時人謂郭氏之室不雨而雷, 言鑄鍛之聲盛也。
曹毗《詠冶賦》曰:冶石為器, 千爐齊設。

《箋》曰:鍛石可以為質
《詩》曰:取厲取鍛。
《魏略》曰:太祖遣邯鄲淳詣臨淄侯植。植得淳, 喜延入坐, 不與談, 先為五椎鍛。
鄧粲《晉紀》曰:嵇康曾鍛於長林之下, 鍾會造焉。康坐, 坐以鹿皮, 嶷然正容, 不與之酬對。會恨而去。
《文士傳》曰:嵇康性巧, 能鍛。家有柳樹, 乃激水以圍之, 夏月甚清涼, 居其下傲戲及自鍛。
《禰衡傳》曰:衡字正平。十月朝黃祖, 在艨沖舟上, 賓客皆會, 作黍臛。既至, 先在衡前, 衡得便飽食, 初不顧左右。既畢, 復搏弄以戲。時江夏有張伯云亦在座, 調之曰:「禮教云何而食此?」正平不答, 弄黍如故。祖曰:「處士不當答之也?」衡謂祖曰:「君子寧聞車前馬屁?」祖呵之衡, 熟視祖, 罵曰:「死鍛錫公!」祖大怒, 令五伯將出, 欲杖之, 而罵不止, 遂令絞殺。黃射來救, 無所復及, 凄愴流涕曰:「此有異才。曹操及劉荊州不殺, 大人奈何殺之?」祖曰:「人罵汝父作鍛錫公, 奈何不殺?」
《向秀別傳》曰:秀嘗與嵇康偶鍛於洛邑, 與呂安灌園於山陽, 收其餘利, 以供酒食之費。
《韓子》曰:椎鍛者, 所以平不夷也;榜檠者, 所以矯不直也;聖人之為法也, 所以平不夷、矯不直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》曰:牧人, 掌牧六牲, 而阜蕃其物, 以共祭祀之牲牷。六牲, 謂牛馬羊豕犬雞。鄭司農云:牷, 純也。玄謂:牷, 體完具。
又《夏官》曰:牧師, 掌牧地, 皆有厲禁而頒之。頒馬授圉者所牧處。孟春焚牧, 焚牧地, 以除陳, 生新草。中春通淫。中春, 陰陽交, 萬物生之時, 可以合馬之牝牡也。
《禮記·月令·季春》曰:是月也, 乃合累牛騰馬游牝于牧。, 系地。騰, 躍也。其牝欲游, 則就牧則合。
又《仲夏》曰:是月也, 命有司祭先牧。謂仲夏祭先牧於大澤, 用剛日。
《毛詩·小雅》曰:《無羊》, 宣王考牧也。厲王之時, 牧人之職廢, 宣王始興而復之, 至此而成, 謂復先王牛羊之數。誰謂爾無羊?三百維群;誰謂爾無牛?九十其犉。黃牛黑唇曰犉。《箋》曰:爾, 女也。宣王復古之牧法, 汲汲於其數, 故歌此詩以解之也。爾羊來思, 其角濈聚其角而息, 然。云此者, 美富產, 得其所。爾牛來思, 其耳濕濕。動其耳濕濕然。或降于阿, 或飲于池, 或寢或訛。, 動也。言此者, 美其無所驚畏。爾牧來思, 何蓑何笠, 或負其饣候。, 揭也。蓑, 所以備雨。笠, 所以御暑。言此者, 美牧人寒。暑飲食有備。三十維物, 爾牲則具。
又《魯頌》曰:《駉》頌僖公也。僖公能遵伯禽之法, 儉以足用, 寬以愛民, 務農重谷, 牧于坰野, 魯人尊之。於是季孫行父請命于周, 而史克作頌。季孫行父, 季文子也。史克, 魯史也。駉駉牧馬, 在坰之野。
《史記》曰:卜式, 河南人。少與弟別居, 脫身出分, 獨取畜羊百餘, 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羊, 十餘歲羊致千餘。上召之曰:「吾有羊上林中, 欲令子牧之。」乃布衣牧羊。歲餘, 羊悉肥。上過, 見其羊善之。式曰:「非獨羊也, 治民亦猶是也。以時起居, 惡者輒去, 無令敗群。」上以式為奇, 拜為郎。
又曰:衛青, 平陽人也。其父為平陽侯家給使, 與妾通, 生青, 為侯家人。少時歸其父, 父使牧羊, 嫡母之子皆奴畜之, 不以為兄弟。
又曰:范增說項梁曰:「以君代為楚將, 必能立楚之後。」梁乃求懷王孫, 在人間為人牧羊, 立以為楚懷王后, 從人望也。
又曰:公孫弘, 淄川人, 家貧, 牧豕海上。年四十餘, 乃學《春秋雜記》。
《漢書》曰:蘇武使匈奴, 欲降之, 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, 使牧羝羊, 曰:「羊乳乃得歸。」武仗漢節牧羊, 臥起操持, 節旄盡落。
又曰:路溫舒, 字長君, 巨鹿人。父為里監門, 使溫舒牧羊。
又曰:王尊, 宇子貢, 涿郡高陽人。少孤, 歸諸父, 使牧羊澤中。
《後漢書》曰:馬援轉游隴漢間, 常謂賓客曰:「丈夫為志, 窮當益堅, 老當益壯。」因處田牧, 至有牛馬羊數千頭, 谷數萬斛。既而嘆曰:「凡殖貨財產, 貴其能施賑也, 否則守錢虜耳!」仍盡散, 以班昆弟故舊, 身衣羊裘皮褲。
又曰:承宮年八歲, 為人牧豬。鄉里徐子威明《春秋》, 授諸生數百人。宮過其廬下, 見諸生誦, 好之, 因亡其豬。豬主欲笞, 諸生禁, 乃止之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孫期, 字仲式, 事母至孝。牧豕於大澤中, 賣之以奉供養。遠人從其學者, 皆執經追於澤畔。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梁鴻字伯鸞, 扶風平陵人也。家貧, 牧豕上林苑中。曾誤遺失火, 延燒及他舍。鴻乃尋訪燒者, 問所失去, 悉以豕償之, 其主者猶以為少。鄰家耆老見鴻非常人, 乃共責讓。主人於是始敬異焉, 悉還豕, 鴻不受。
《魏志》曰:楊俊, 字季才, 避地并州。同郡王象, 孩少孤特, 為人仆隸, 年十七八, 見使牧羊, 而私讀書, 用獲箠楚。俊嘉美其才質, 即贖象著家, 聘娶立屋, 然後與別也。
《晉書》曰:張華, 字茂先, 少家貧, 常以牧羊為事。
《三十國春秋》曰:沮渠蒙遜, 其先世為匈奴左沮渠, 因以官為氏。少牧羊, 臥息田畔, 忽見沙門, 以手摩其頭曰:「爾后當王此土, 不久苦焉。」言終而滅。
崔鴻《前趙錄》曰:李景, 字延祐。少貧, 見養叔父, 常使牧羊。景見其叔子講誦, 羨之。后從博士乞得百餘字, 牧羊之暇, 折草木書之。叔乃悟曰:「吾家千里駒也!而令騏驎久躓鹽坂。」乃為娶妻教學。
又曰:宇字, 天水冀北人也。少孤貧, 為河北陳不識家牧羊。年十五, 身長七尺九寸, 聰惠, 美風儀。不識奇之, 妻之以女。
《後魏書》曰:游明根, 字志遠。幼年遭亂, 為櫟陽王氏奴, 主使牧羊。明根以漿倩人書字路邊, 書地學之。長安鎮將竇瑾見之, 呼問, 知其姓名, 乃告游雅, 使人贖之。
《列子》曰:楊朱見梁惠王, 言治天下猶運諸掌。王曰:「先生有一妻一妾而不有治, 言天下何也?」對曰:「君見夫牧羊者乎?百羊為群, 使五尺童子荷箠而隨之, 欲樂而東, 欲西而西。使堯牽一羊, 舜荷箠而隨之, 則不能矣。」
《符子》曰:漢王聞宋勝子方牧羊于巨澤, 鼓而歌《南風》之詩, 使者進, 謂宋勝子曰:「漢王聞先生之賢, 使使者致命于先生, 而委國政焉。」宋勝子矍然, 而顧謂使者曰:「是何言歟?今漢王待四海之士, 與十群之羊, 其於職司也, 奚以異乎?而大王廢牧羊之任, 委以四海之政, 是錯亂天位, 倒置人倫。勝不愿為也。」乃逃于陰山之陽。
《公孫尼子》曰:舜牧羊於潢陽, , 堯舉為天子。
《說文》曰:羌, 西戎牧羊人也, 字從「羊」「人」。
《列仙傳》曰:商丘子瑕, 吹笙牧豕, 七十不娶妻而死。
《吳越春秋》曰:婁門外雞墟者, 吳王牧雞處。
《陳武別傳》曰:武休屠, 胡人也, 常騎驢牧羊。諸家牧豎十數人, 或有和歌者, 武遂學《太山梁父吟》及《行路難》之屬也。


《說文》曰:漁, 捕魚也。
《周禮·天官上》曰:漁人, 掌以時漁為梁, 《月令》:季冬, 命漁師為梁。鄭司農云:梁, 水偃也, 偃水為闊空, 以笱承其空。《詩》曰:敝笱在梁。春獻王鮪, 王鮪, 鮪之大者。辨魚物, 為鮮槁, 以供王膳羞。, 生也;槁, 幹也。凡祭祀、賓客、喪紀, 共其魚之鮮槁。凡數者, 掌其政令。凡漁征, 入于王府。鄭司農云:漁征, 魚者之租稅, 漁人主收之, 入於王府。
《禮記·月令·季冬》曰:命有司始漁, 天子親往。嘗魚, 先薦寢廟。天子親往, 親魚非常事, 此時魚潔美。
又《坊記》曰:故君子仕則不稼, 田則不漁。
《左傳·隱公》曰:公將如棠觀漁, 臧僖伯諫, 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, 陳漁而觀之。
又《襄公二十五年》曰:崔杼弒其君。申蒯, 侍漁者, 侍漁, 鹽取魚之官。退謂其宰曰:「免, 是反子之義也。」與之皆死。反死君之義。
《周易·下系》曰:庖犧氏之王天下也, 結繩而為網罟, 以田以漁, 蓋取諸《離》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舜漁雷澤之中。
《後漢書》曰:明帝時, 下令禁人二業, 而吏下檢結多失其實, 百姓患之。劉般上言:「郡國以官禁二業, 至有田者不得漁捕。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, 人資漁采以助口實;且以冬春閑月不妨農事。夫漁獵之利, 為田除害, 有助谷食, 無關二業也。」
《北史》曰:后周裴俠除河北郡守。此郡舊制有漁、獵夫三十人以供郡守。俠曰:「以口腹役人, 吾不為也。」乃悉罷之。
《管子》曰:漁人入海, 海深百仞, 就波逆流, 乘危百里, 宿夜不出者, 利水也。故利之所在, 雖千仞之山, 無不上焉, 深源之下, 無不入焉。
《魯連子》曰:古善漁者宿沙瞿子。使漁于山, 則雖十宿沙子, 不得一漁焉。宿沙非暗於漁道也, 彼山者, 非魚之所生。
《尸子》曰:燧人之世, 天下多水, 故教人之漁。
《文子》曰:堯使水處者漁, 山處者木, 事宜其械, 械宜其人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雍季對晉文公曰:「竭澤而漁, 豈不獲得?而明年無魚矣!」
《家語》曰:宓子賤治單父三年, 孔子使巫馬期往觀政焉。期陰免衣弊裘, 入界, 見魚攵者得魚輒舍之。期問焉曰:「凡漁者為得也, 何以得魚卻舍之?」曰:「魚之大者名為鱄, 吾大夫愛之:其小者名為鱦, , 宜為鳣, 《新序》作鲿。鱦者。魚之懷仁也。吾大夫欲長之。是以得二者輒舍之。」期返, 告孔子曰:「宓子之德至矣!使民暗行, 若嚴刑之於一方也。敢問:宓子何行而得於此?」子曰:「吾嘗與之言曰:誠於此者刑於彼。宓子志行此術於單父也。」
又曰:孔子之楚, 有漁者獻魚焉。孔子不受, 漁者曰:「天暑市遠, 無處鬻焉。思欲棄之糞壤, 不若獻之君子, 故取以進之。」於是夫子再拜受之, 使弟子掃地, 將以祭享焉。門人曰:「彼將棄之矣, 而夫子祭之, 何也!」子曰:「吾聞惜其腐餘, 以務施者, 仁人之偶也。惡有受仁人之饋而無祭者乎?」
劉向《新序》曰:楚人有獻餘魚於王者, 曰:「今日獲魚, 食之不盡, 賣之不售, 棄之可惜, 故來獻王也。」楚王曰:「漁者, 仁人也。境內多貧, 寡人聞之未能行。漁者知之, 以此喻寡人也!」乃出倉粟;去后宮以妻寡夫。

郭璞《江賦》曰:蘆人漁子, 儐落江山, 衣則羽褐, 食惟疏鮮。忽忘夕而宵歸, 詠采菱以扣舷, 傲自足於一區, 尋風波以窮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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