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百三 文部十九

太平御覽
卷六百三.文部十九

史傳上
《文心雕龍》曰:史者, 使也, 執筆左右, 使之謂也。古者, 左史記言, 右史書事;言經《尚書》, 事經《春秋》也。
《說文》曰:史, 記事者也。
《釋名》曰:傳, 傳也;以傳示後人也。
《博物志》曰:賢者著述曰傳。
《禮記》曰: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, 言有善則記之, 為惇史。
《詩·序》曰:國史, 明乎得失之跡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周舍對趙簡子曰:「臣操牘秉筆從君之後, 司君過而書之。」
《周禮》曰:外史掌四方之志。鄭玄注曰:志, 記也。謂若魯之《春秋》, 晉之《乘》, 楚之《梼杌》。
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曰:荀躒如周, 藉談為介。王謂藉談曰:「昔而高祖孫伯黡司晉之典籍, 以為大政, 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, 於是乎有董史。汝, 司典之後也, 何故忘之?」籍談不能對。
又《宣二年》傳曰:晉趙穿弒靈公, 宣子未出境而復, 太史書曰:「趙盾弒其君。」以示于朝。宣子曰:「不然。」對曰:「子為正卿, 亡不越境, 反不討賊, 非子而誰?」宣子曰:「嗚呼, 『我之懷矣, 自詒伊戚』, 其我之謂矣。」孔子曰:「董狐, 古之良史也, 書法不隱;趙宣子, 古之良大夫也, 為法受惡。惜也, 越境乃免。」
又《襄二十五年》傳曰:齊崔杼弒莊公。太史書曰:「崔杼弒其君。」崔子殺之。其弟嗣書, 而死者二人。其弟又書, 乃舍之。南史聞太史盡死, 執簡以往。聞既書矣, 乃還。
又昭十二年傳曰:楚王與右尹子革語, 左史倚相趨而過。王曰:「此良史也, 能讀《三墳》《五典》《八索》《九丘》。」
《史記》曰:秦、趙澠池之會, 其君相為鼓瑟扣缶, 皆命御史書之。
《漢書》曰:司馬喜生談, 為太史公;談生遷, 遷為太史令, 史記。, 綴集也。
又曰:武帝始置太史,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, 副上丞相, 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, 得撰《史記》。
又曰:劉向、揚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, 服其善序事理, 辨而不華, 質而不俚, 其文直, 其事該, 不虛美, 不隱惡, 故謂之「實錄」。
《後漢書》曰:班彪續司馬遷, 后傳數十篇, 未成而卒。明帝命其子固續之。固以史遷所記, 乃以漢氏繼百王之末, 非其義也, 大漢當可獨立一史, 故上自高祖, 下終王莽, 為紀、表、傳、志九十九篇。
又曰:明德馬后能誦《易》, 好讀《春秋》、《楚辭》, 尤善《周官》、董仲舒書。《周官》, 《周禮》也。仲舒有《王杯》《繁露》《清明》《竹林》之屬。自撰《顯宗起居注》, 削去兄防參醫藥事, 章帝請曰:「黃門舅旦夕供養, 且一年, 既無褒異, 又不錄勤勞事, 無乃過乎?」太后曰:「吾不欲后代聞先帝數親后宮之家, 故不錄也。」
《東觀漢記》曰: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記, 詔下京兆, 收系固。弟超詣闕上書, 具陳固不敢妄作, 但續父所記述漢事。
《晉書》曰:王沉仕魏, 正元中遷散騎常侍、侍中, 與荀顗、阮籍共撰《魏書》, 多為時諱, 未若陳壽之實錄也。
又曰:華嶠常沉醉, 所撰書《十典》, 未成而終。秘書監何劭奏嶠中子徹為佐著作郎, 使踵成之, 未竟而卒。后監繆徽又奏嶠少子暢為佐著作郎, 克成《十典》, 并草《魏晉紀傳》。與著作郎張載等俱在史官。
又曰:陳壽撰魏、吳、蜀《三國志》, 凡六十五篇, 時人稱其善敘事, 有良史之才。夏侯湛時著《魏書》, 見壽所作, 便壞己書而罷。張華善之, 謂壽曰:「當以《晉書》相付耳。」其為時重如此。
《宋書》曰:王韶之, 瑯琊臨沂人也。私撰《晉陽秋》, , 時人謂之宜居史職。即除著作郎, 使續后事, 訖義熙九年。善敘事, 辭論可觀, 為后世佳史。
又曰:裴松之字世期, 注陳壽《三國志》。松之鳩集傳記, 廣增異聞, 既成, 奏之。上覽之曰:「裴世期為不朽矣。」
又曰:范曄《獄中與諸生侄書》曰:「既造后漢, 轉得統緒。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, 殆少可意者。班氏最有高名, 既任情無例, 惟志可推耳。博贍不可及之, 整理未必愧也。吾雖傳論, 皆有精意深旨。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, 筆勢縱放, 實天下之奇作, 中合者往往不減《過秦》篇, 嘗共比方班氏所作, 俱不愧之而已。欲遍作諸志, 前漢所有者悉令備。雖事不必多, 且使見文得盡, 此書行, 故應有嘗意者。自古體大而思精, 未有此也。」
《梁書》曰:吳均欲撰《齊書》, 求借《齊起居注》及《群臣行狀》, 武帝不許。遂私撰, 奏之, 稱帝為「齊明帝佐命」。帝惡其書不實錄, 以其書不實, 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十條, 竟支離無對。敕付省焚之, 坐免職。
又曰:裴子野曾祖松之, 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《宋史》, 未及成而卒。子野常欲繼成先業。及齊永明末, 沈約所撰《宋書》, 稱松之已后無聞焉。子野更撰為《宋略》二十卷。其敘事評論多善, 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, 以其不從義師故也。約懼, 徒跣謝之, 請兩釋焉。嘆其述作曰:「吾弗逮也。」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《過秦》、《王命》分路楊鑣。
《後魏書》曰:毛脩之位次崔浩之下。浩以其中國舊門, 雖學不博洽, 而猶涉獵書傳, 每期重之。與論說, 言次遂及陳壽《三國志》, 有古良史之風, 其所著述, 文義典正, 皆揚于王庭之言, 微而顯, 婉而成章, 班史以來無及壽者。脩之曰:「昔在蜀中聞長老言, 壽曾為諸葛門下書佐, 得撻百下, 故其論武侯曰『應變將略, 非其所長』。」浩乃與論曰:「夫亮之相劉備, 當九州鼎沸之會, 英雄奮發之時, 君臣相得, 魚水為喻, 而不能與曹氏爭天下, 委棄荊州, 退入巴蜀, 誘奪劉璋, 偽連孫氏, 守窮崎嶇之地, 僣號邊夷之間, 此策之下者。可與趙它為偶, 而以為管、肅之亞匹, 不亦過乎?」謂壽之貶亮, 非為失實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:齊王以魏收之卒也, 命中書監陽休之裁正其所撰《魏書》。休之以收敘其家事稍美, 且寡才學, 淹延歲時, 竟不措手, 惟削去「嫡庶」一百餘字。
又曰:周蕭大圜為滕王逌友, 逌問于大圜曰:「吾聞湘東王作《梁史》, 有之乎?餘傳乃可抑揚, 帝紀奚若?隱則非實, 記則攘羊。」對曰:「言之者妄也。如使有, 亦不足怪。昔漢明為《世祖紀》, 章帝為《顯宗紀》, 殷鑒不遠, 足為成例。且君子之過, 如日月之蝕, 彰于四海, 安得隱之?如有, 亦安得而不隱?蓋子為父隱, 直在其中, 諱國之惡, 繹裰禮也。」逌乃大笑。
又曰:齊主命魏收撰《魏史》, 至是未成。常令群臣各言其志, 收曰:「臣愿得直筆東觀, 早出《魏書》。」齊主乃令魏收專在史閣, 不知郡事, 謂收曰:「當直筆, 我終不學魏大武誅史官。」於是廣征百官傳, 總斟酌之。既成, 上之, 凡十二袟, 一百三十卷。尚書陸操謂楊愔曰:「魏收可謂博物宏才, 有大功于魏室。」愔曰:「此不刊之書, 傳之萬古。但恨論及諸家, 枝葉過為繁碎。」時論收為爾朱榮作傳, 以榮比韓彭尹霍者, 蓋由得其子文賂黃金故也。邢邵父兄書事皆優, 邵惟笑曰:「《列女傳》悉是史官祖母。」尚書左丞盧斐、臨漳令李庶、度支郎中王松年、中書舍人盧潛等言曰:「魏收誣罔一代, 其罪合誅。」盧思道曰:「東觀筆殊不直。」斐、庶等與收面相毀辱, 無所不至。齊主大怒, 乃親自詰問。斐曰:「臣父位至儀同, 收附於族祖中書郎玄傳之下;收之外親博陵崔綽位止功曹, 乃為傳首。」齊主問收曰:「崔綽有何事跡, 卿為之立傳?」收曰:「雖無爵位, 而道義可嘉。魏司空高允曾為其贊, 稱有道德。臣所以知之。」齊王曰:「司空才士, 為人作贊, 理合稱揚, 亦如卿為人作文章, 道其好者, 豈能皆實?」收不能對。以其才名, 不欲加罪。高德正其家傳甚美, 乃言於齊主曰:「國史一定, 當流天下, 人情何由悉稱?謗者當加重罪, 不然不止。」齊王於是禁止諸人, 各杖二百。斐、庶死於臨漳獄中。又《北史》:收所引史官, 恐其陵逼, 惟取學流先相依附者。房延祐、辛元植、眭仲讓雖夙涉朝位, 并非史才;刁柔、裴昂之以儒業見知, 全不堪編緝;高孝幹以左道求進;修史諸人父祖姻戚多被書錄, 飾以美言。收性頗急, 不甚能平, 夙有怨者, 多沒其善, 每言「何物小子, 敢共魏收作色?舉之則使上天, 按之當使入地!」收在神武時為太常少卿, 修國史, 得陽休之助, 因謂休之曰:「無以謝德, 當為卿作佳傳。」休之父固, 魏世為北平太守, 以貪虐為中尉李平所彈, 獲罪。收書云:「固為北平, 甚有惠政, 坐公事免官。」又云:「李平深相敬重。」群口沸騰, 敕《魏史》且勿施行, 號為「穢史」。

《唐書》曰:杜正倫知起居注, 太宗嘗謂侍臣曰:「朕每日坐朝, 欲出一言, 即思此言於百姓有所益不, 所以不敢多言。」正倫進曰:「君舉必書, 言存在史。臣職當修《起居注》, 不敢不盡愚直。陛下若一言乖於道理, 則千載累於聖德。非直當今有損於百姓, 愿陛下慎之。」太宗大悅。
又曰:許敬宗。初, 虞世基與敬宗父同為宇文化及所害, 封德彝時為內史舍人, 備見其事, 因謂人曰:「世基被戮, 世南匍匐而請代;善心之死, 敬宗舞蹈以求生。」敬宗聞而銜之。及為德彝立傳, 盛加其罪惡左監門大將軍錢九隴, 皇家之隸也。敬宗與之結婚, 乃為九隴曲敘門閥, 妄加功績。又蠻首龐孝泰率兵從征高麗, 賊知其怯懦, 先擊破之。敬宗納其家寶貨, 妄稱其頻破賊徒, 斬獲數萬。漢將驍健者惟蘇定方、龐孝泰耳, 曹繼叔、劉伯英皆出其下。虛美如此。
又曰: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:「卿猶知起居皆書何等事?大抵人君得見否?」遂良曰:「今之起居, 古之左右史, 書人君言事, 且記善惡以為鑒誡, 庶幾人主不為非法。不聞帝王躬自觀史。」太宗曰:「朕有不善, 卿必記之耶?」遂良曰:「守道不如守官, 臣職當載筆, 君舉必記。」黃門侍郎劉洎曰:「設令遂良不記, 天下之人皆記之矣。」帝曰:「然」。
又曰:貞觀十年, 尚書左仆射房玄齡, 侍中魏征, 散騎常侍姚思廉, 太子右庶子李百藥、孔穎達, 守禮部侍郎令狐德棻, 守中書侍郎岑文本, 中書舍人許敬宗等撰成周、隋、梁、陳、齊等五代史, 詣闕上之。太宗勞之曰:「朕睹前代史書, 彰善癉惡, 足為將來之誡。秦始皇奢淫無度, 焚書坑儒, 用緘談者之口。隋煬帝雖好文儒, 尤疾學者, 前世史籍竟無所成。數代之事, 殆將泯絕。朕意則不然, 將欲覽前王之得失, 為在身之龜鏡。公輩以數年之間, 勒成五代之史, 副朕深懷, 極可嘉尚。」又詔司空房玄齡等修《晉書》, 以臧榮緒書為本, 采摭諸家傳記而益附之, 爰及晉代文集, 罔不畢舉, 為十本紀、二十志、七十列傳、十三載記。其太宗所著宣、武二帝及陸機、王羲之四論皆稱制焉, 房玄齡以下為論皆稱史臣。后數載而書就, 藏之秘府, 頒賜加級各有差。以其書賜皇太子及新羅使者各一部焉。
又曰:顯慶中, 高宗以許敬宗所撰《太宗實錄》所記多非實, 乃謂劉仁軌曰:「朕昨觀國史所書, 多不周悉。卿等必須窮微索隱, 原始要終, 盛業鴻勛, 咸使詳備。至如先聖作《威鳳賦》, 意屬阿舅及士廉, 敬宗乃移向尉遲敬德傳內。又嘗溫湯教習, 長圍四合, 萬隊俱前, 忽然雲霧晝昏, 部伍亂錯, 先聖既睹斯事, 恐其掛法者多, 遂潛隱不出;待其整理, 然後臨觀。顧謂朕曰:『振旅訓兵, 國之大典, 此之錯失, 於法不輕。我若見之, 必須行法。今我不出, 良為於此。』今乃移向《魏征傳》曰, 稱是征之諫語。此既乖於實, 何以垂之後昆?朕嘗從幸木央宮, 辟仗已過, 忽於草中見一人身帶橫刀, 其人云聞辟, , 至怕不敢出。仗家搜索不覺, 遂伏不敢動。先聖斂轡即還, 顧謂朕曰:『此事若發, 數人合死, 汝可后伺看, 早放出之。』史家惟此一事差似不失其真。」郝處俊曰:「先聖仁恩, 觸類皆是。臣弟傑往年宿衛之日, 被羌腰轝供奉, 見有三衛誤拂御衣, 此人怕懼, 五情無主。先聖謂之曰:『此間無御史, 我不為汝作罪過, 不須怕懼。』上謂處俊曰:『此亦須入史。』於是處俊等引左史李仁實專掌其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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