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

太平御覽

卷一百六十八.州郡部十四

 

山南道下

梁州

《圖經》曰:梁州, 漢中郡。春秋至戰國時楚地。秦、漢爲漢中郡。
《蜀志》曰:劉備初得漢中, 曰:「曹公雖來, 無能爲也。」
《漢書》曰:項羽立沛公爲漢王, 王巴、蜀、漢中四十一縣, 都南鄭。沛公欲攻楚, 丞相蕭何諫曰:「雖王漢中之惡, 不猶愈於死乎?且語曰天漢, 其稱甚美, 願王漢中, 鎮撫其民, 收用巴、蜀, 還定三秦, 天下可圖也。」

洋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洋州, 洋川郡。春秋戰國時幷爲楚地。秦爲漢中郡地。
《漢志》曰:成固, 屬漢中郡。今洋源縣地是也。
又曰:安陽, 屬漢中。ň谷水所出。今黃金縣也。

商州

《十道志》曰:商州, 上洛郡。《禹貢》梁州之域。周爲豫州之境。戰國時屬秦, 秦幷天下, 爲內史地。漢武置上洛縣於此。
《史記》:張儀說楚懷王曰:「大王誠能絕約於齊, 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。」楚於是與齊絕約, 使一將軍隨張儀至秦。儀謂楚使者曰:「臣有奉邑六里, 願以獻大王左右。」楚使者曰:「臣受命于王, 以商於之地六百里, 不聞六里。」
皇甫謐《帝王世紀》曰:四皓, 始皇時隱于商山, 作歌曰:「英英高山, 深谷逶迤。曄曄紫芝, 可以療饑。唐虞世遠, 吾將何歸?」
《漢志》曰:商, 屬弘農郡。秦相衛鞅邑也。

金州

《十道志》曰:金州, 安康郡。《禹貢》梁州之域。于周, 庸國之地, 楚之附庸, 後爲楚地, 秦爲漢中郡。
《帝王世紀》曰:安康, 謂之嬀墟, 或謂之姚墟。
《後漢書》:鄭弘上書曰:「虞舜出於姚墟, 夏禹生於石紐。」穎容《釋例》曰:舜居西域, 本曰嬀汭。
《漢志》曰:西城, 屬漢中郡。應劭曰:嬀墟在西北, 舜之所居, 即今西城縣。

房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房州, 房陵郡。土地所屬與金州同。古麋國也。
《左傳》曰:楚子伐麋, 成大心敗麋師於防渚。杜注:防渚, 在麋地。闞る云:防陵即春秋防渚也。
《漢志》曰:房陵、上庸、屬漢中郡。
盛弘之《荊州記》曰:竹山縣有白馬塞。孟達爲新城太守, 登白馬而嘆曰:「劉封、申耽據金城千里而不能守, 豈丈夫哉!」

通州

《十道志》曰:通州, 通川郡。土地所屬與金州同。春秋戰國幷屬巴子國。秦幷天下, 爲巴郡。漢因之。
《後漢志》曰:宣漢, 屬巴郡。即漢宕渠地也。
《巴漢記》曰:和帝分宕渠之東置也。
《圖經》曰:西魏改爲通州, 以其居四達之路, 故以爲名。〈今爲達州。〉

渠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渠州, 山郡。土地所屬與通州同。《漢志》曰:「宕渠, 屬巴郡。」
《輿地志》曰:梁大通三年, 于此置渠州。
左思《蜀都賦》曰:外負銅梁宕渠。

渝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渝州, 南平郡。古巴國也。
《三巴記》曰:閬、白二水東西流, 曲折三回如巴字, 故謂之三巴。
《山海經》曰:海內西南有巴國。昔太皞生咸鳥, 咸鳥生乘厘, 乘厘生後昭, 是爲巴人。〈郭璞曰:爲巴始祖。〉
李膺《益州記》曰:明月峽, 在巴縣, 東壁高四十丈, 有圓孔形如滿月, 因以爲名。
又曰:江津縣西有香草樓。昔有仙人于此置樓居, 植香草於樓下, 一夕仙去。後人指其地爲香草樓。

涪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涪州, 涪陵郡。《禹貢》梁州之域。周爲雍州之地。春秋時屬巴國。秦爲巴郡。漢爲涪陵縣。《巴漢志》曰:涪陵, 巴郡之南鄙, 本與楚商於之地接。

朗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朗州, 武陵郡。《禹貢》荊州之域。春秋及戰國時屬楚。秦爲黔中郡。漢高祖五年, 更名武陵郡。梁湘東王於荊州割武陵郡置武州。陳天嘉元年, 分武陵立沅陵郡。隋又改武州爲辰州, 又改嵩州, 又改爲朗州。
《史記》曰:秦惠王十四年, 求以武闕外就楚易黔中地。
《武陵記》曰:後漢梁松自義陵移郡於若城。今州東有張若城是。
《晉書》曰:潘京, 武陵漢壽人也。弱冠, 郡辟爲主簿, 太守趙甚器之, 嘗問之曰:「貴郡何以名武陵?」京曰:「鄙郡本名義陵, 在辰陽縣界與夷獠相接, 數爲所攻, 光武時移東山, 遂得全完, 共議易號。傳曰止戈爲武, 《詩》稱高平曰陵, 於是名焉。」
《武陵記》曰:武陵郡境四千餘里。

澧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澧州, 澧陽郡。春秋戰國時, 其地屬楚。秦屬黔中郡。漢改黔中爲武陵郡, 屬荊州。今州即武陵郡之零陽縣地。吳分武陵西界立天門郡, 即此郡之境。晉爲南義陽郡。隋平陳, 置松州, 尋改爲澧州。在澧水之北, 故取爲名。
《尚書•禹貢》曰:岷山導江, 東別爲沱;又東至於澧。〈豐水名。〉
《輿地志》曰:晉宋以義陽流人在南郡者立爲南義陽郡, 在寄荊州。
《十道志》曰:慈利縣, 即漢零陽縣地。
《圖經》曰:界內有零溪水, 即以爲名。隋開皇十八年, 改零陽爲慈利縣。
王仲宣贈孫文始詩曰:悠悠澹、澧。〈淡澧二水在澧陽縣。〉

巴州

《十道志》曰:巴州, 土地所屬與通州同。漢爲巴郡宕渠縣。
《四夷縣道記》:李特、孫壽時, 有群獠十餘萬從南越入蜀、漢間, 散居山谷。因斯流布在此地, 後遂爲獠所據。

壁州

《十道志》曰:壁州, 始寧郡。本漢宕渠縣地, 後漢分置宣漢縣。梁分宣漢置始寧。後魏分始寧置諾水縣。

蓬州

《十道志》曰:蓬州, 咸安郡。本漢宕渠縣地。
《周地圖記》曰:武帝天和四年, 割巴州之伏虞郡、隆州之隆城郡, 於此置蓬州。

集州

《十道志》曰:集州, 符陽郡。本漢宕渠縣地。晉惠帝永寧中, 李特王蜀, 其地屬焉。梁武改爲東巴州, 後改爲集州。以東北有集水, 因以爲名。〈又云以萬山所集故也。〉

唐州

《十道志》曰:唐州, 淮安縣。《禹貢》豫州之域。春秋楚地。戰國時屬晉, 後入韓。秦置三十六郡, 爲南陽郡。
《漢志》曰:南陽郡有比陽縣, 比水所出, 東入蔡。
《左傳•僖四年》:齊師伐楚。楚子使屈完如師。齊侯陳諸侯之師, 與屈完乘而觀之。齊侯曰:「以此衆戰, 誰能禦之?以此攻城, 何城不克?」對曰:「君若以德綏諸侯, 誰敢不服?君若以力, 楚國方城以爲城, 漢水以爲池, 雖君之衆, 無所用之。」
《晉太康地記》曰:自華至沘陽, 南北連百里, 號爲方城, 亦曰長城。
《周地圖記》曰:湖陽縣, 光武所封外祖樊重邑。又光武封姊爲湖陽公主。《漢志》曰:「湖陽, 古廖國也。」〈廖音力教反。〉

鄧州

《十道志》曰:鄧州, 南陽縣。《禹貢》豫州之域。戰國屬韓。秦置三十六郡, 南陽其一也。
《釋名》曰: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, 故以爲名。
《漢志》曰:南陽郡, 領宛、等三十六縣。秦置, 莽曰前墜, 屬荊州。
又曰:鄧, 屬南陽。故國。都尉治。應劭曰:鄧, 侯國也。
《史記》:蘇秦說韓惠王曰:「韓西有宜陽, 東有穰、淯。」
《後漢書》曰:時天下墾田多不以實, 詔下郡國檢覆其事。時諸郡各遣使奏事, 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, 視之, 云:「潁州、弘農可問, 河南、南陽不可問。」帝詰吏, 吏不肯服。時顯宗爲東海公, 言曰:「河南帝城, 多近臣;南陽帝鄉, 多近親。田宅逾制, 不可爲准。」
《史記》曰:秦滅韓, 徙天下不軌之人于南陽。故其俗誇奢, 尚氣力, 好商賈漁獵, 藏匿難制。宛, 西通武關, 東受淮海, 都會也。
《圖經》曰:菊潭, 以界內菊潭水以名縣。
盛弘之《荊州記》曰:菊水, 其源旁有芳菊浸潤, 流其滋液, 水極芳馨, 飲之者皆壽考。
《後魏略》曰:孝文帝南巡至新野, 臨潭水而見菖蒲花, 乃歌曰:「兩菖蒲, 新野樂。」遂建兩菖蒲寺以美之。
《楚地記》曰:漢江之北爲南陽, 漢江之南爲南郡。

襄州

《十道志》曰:襄州, 襄陽郡。《禹貢》豫州之南境。春秋以來, 楚地。秦南郡之北界。二漢爲南陽郡。獻帝時, 魏武始置襄陽郡。
《襄陽記》曰:襄陽, 本楚之下邑, 檀溪帶其西, 峴山亙其南, 亦楚國之北津也。
《荊州圖副》曰:建安十三年, 魏武平荊州, 始置襄陽郡。以地在襄山之陽爲名。
《楚地記》曰:蜀關羽攻沒於禁等七軍, 兵勢甚盛, 獨襄陽徐晃屯守, 不下。曹公謂晃曰:「全襄陽者, 徐公之功也。」後吳大帝率兵向西, 時曹仁鎮之, 司馬宣王言於魏文曰:「襄陽水陸之衡, 禦寇要地, 不可失也。」
《南雍州記》曰:永嘉之亂, 三輔豪族流于樊、沔, 僑於漢側。立雍州, 因人所思, 以安百姓也。宋文帝因之置南雍州焉。
《晉書》曰:山簡, 字季倫。嘗鎮襄陽, 郡中有高陽池, 每臨池, 未嘗不大醉而還。人歌之曰:「山公何所詣?往至高陽池。日暮倒載歸。酩酊無所知。時時能騎馬, 倒著白接蘺。舉鞭問葛強, 何如幷州兒?」
盛弘之《荊州記》曰:襄陽郡硯首山南至宜城百餘里, 其間雕墻峻宇, 閭閻填列。漢宣帝末, 其中有卿士、刺史、二千石數十家, 珠軒駢輝, 華蓋連延, 掩映於大太廟下。荊州刺史行部見之, 雅嘆其盛, 敕號太上廟, 道爲冠蓋里。
《漢志》曰:築陽, 屬南陽郡。故穀國, 城縣也。莽曰宜禾。應劭曰:「築水出漢中房陵, 東入沔。」〈築音逐。〉
《圖經》曰:城縣有酇城。《漢志》曰, 即蕭何出所封也, 音贊。

均州

《十道志》曰:均州, 武當郡。《禹貢》豫州之域。春秋時楚地。秦置南陽郡。
《漢志》曰:武當, 屬南陽郡。
《十道志》曰:鄖鄉, 古之國也。《左傳》曰:「楚潘崇伐麇, 至於錫穴。」
又《地形志》曰:漢中郡之東界有錫縣, 即古之錫穴也。

隨州

《十道志》曰:隨州, 漢東郡。春秋隨侯之國。秦及兩漢, 屬南陽郡。
《左傳》曰:楚武王侵隨, 鬥伯比言于楚子曰:「漢東之國, 隨爲大。」
《漢志》曰:隨, 屬南陽郡。故厲國也。《左氏傳》曰:楚伐徐, 齊師伐厲救之。〈厲音賴。〉

又曰:舂陵, 屬南陽郡, 侯國。故蔡陽之白水鄉、上唐鄉。漢文帝元朔五年, 以零陵泠道之舂陵鄉封長沙王子買爲舂陵侯。後以舂陵下濕, 上書徙南陽。今棗陽有舂陵故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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