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百七十七 菜茄部二

太平御覽
卷九百七十七.菜茄部二

《禮》曰:凡進食之禮, 蔥葉處末。又:膾春用蔥。又:脂用蔥。又:為君子擇蔥薤, 必絕蒲熬。
《爾雅》曰:茖, 古百切。山蔥。, , 細莖大葉。
《漢書》曰:龔遂為渤海太守, 令人一口種五什稻蔥。
又曰:邵信臣為少府。先是, 官園種冬蔥、韭, 復以屋, 晝夜㸐火, 待溫氣乃生。奏罷之
《東觀漢記》曰:孔奮, 字君魚, 為姑臧長。時天下亂, 河西獨安。前長居官數月, 輒致貲產。奮在姑臧四歲, 財物不增, 惟老母極膳, 妻子但食蔥菜。或嘲奮曰:「置脂膏中, 不能自潤。」
《義熙起居注》曰:十年, 有司奏太常謝澹遣四人還家種蔥菜, 免官。
《晉書》曰:居洛陽城十里內, 有園菜, 欲以當課, 聽引其長流, 灌紫蔥。
《晉書》曰:石勒時, 石聰將叛, 佛圖澄戒勒曰:「今年蔥中有蟲害人, 百姓無食蔥。」俄而石聰走。
《後秦書》曰:姚興種蔥, 皆化為韭, 其後兵戈日盛。
《後周書》曰:宣帝大像年, 左衛園中蔥變作韭。
《梁書》曰:呂僧珍拜南兗州刺史, 從父兄子先以販蔥為業, 僧珍至, 乃棄業求州官。僧珍曰:「吾荷國恩重, 尾馛報效。汝等自有常分, 豈可妄求叨越?當速反蔥肆耳!」
《金樓子》曰:名山之下生蔥。蔥薤者, 是古人食石種也。故語曰:「寧得一把五茄, 不用金王一車;寧得一片地榆, 不用明月寶珠。五茄, 一名金鹽。地榆, 一名玉鼓。惟此二物可煮石。
又曰:用紫芝煮石, 石美如脂, 食之, 可更調五味, 下橘皮蔥豉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西王母曰:「仙上藥有玄都綺蔥」
《列仙傳》曰:阮公者, 鳴山上道士也。衣裘, 發復耳。耳長六七寸, 口中無齒。日行四百里。於山上種蔥薤, 百餘年人不知也。
《春秋玄命苞》曰:天門山上有蔥, 所種畦垅悉成行。人拔取者悉絕, 若請神而求, 即不拔自出, 奇異辛香。
繆襲《祭儀》曰:秋祠, 和羹芼以蔥。
《西河舊事》曰:蔥嶺在敦煌西八千里, 其山高大, 故曰蔥嶺也。河源潛發其嶺, 分為二水, 一十西經休循國, 國在蔥嶺也。
郭儀恭《廣志》曰:休循國居蔥嶺, 其山多大蔥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曹公既與先主語, 失匕。會大震雷, 先主曰:「賢人言:『迅雷風烈必變!』良有以也!」曹公亦悔失言, 使人覘之, 見其拔蔥, 公曰:「閣耳公未覺也。」其夜先主急去。
《廣志》曰:有胡蔥、木蔥。
《巴南山川記》曰:有石蒜、石蔥。
《續搜神記》曰:新野趙真家, 園中所種蔥, 未經抽拔, 忽一日盡縮入地。后經歲餘, 真之兄弟相次分散。
揚雄《蜀都賦》曰:萬條熒熒, 翠藻青黃, 若摛錦布繡, 望之無疆。
潘岳《閑居賦》曰:菜則有蔥韭蒜芋, 青荀紫姜, 堇薺甘旨, 蓼荽芬芳。

《爾雅》曰:葝, 巨盈切。山薤。今山中多有此菜, 皆如人家所種。
又曰:薤, 鴻薈也。即薤菜也。
《漢書》曰:龔遂為渤海太守, 令民一口種百本薤。
《後漢書》曰:龐參為南陽太守, 郡人任棠者有奇節, 隱居教授。參到, 先候之, 棠不與言, 但以薤一本、水一盂置戶屏前, 自抱孫兒伏戶下。主簿白, 以為倨。參思其微意, 良久曰:「棠是欲曉太守也。水者, 欲吾清也;拔大本薤, 欲吾擊強宗也;抱兒當戶, 欲吾開門恤孤也。」於是嘆息而還。參在職, 果能抑強肋弱, 以惠政侍人。
《魏略》曰:李孚, 字子憲, 為諸生, 常種薤, 欲以成計。有求索, 不與一莖, 亦不自食。時人謂之能行意。
《世說》曰:桓公坐有參軍, 音羈, 箸取物也。蒸薤不時解, 其食者又不肋, 而猗終不放, 舉坐皆笑。
又曰:蘇峻亂, 庾公南奔, 見陶侃, 雅相重。及食, 庾啖薤, 因留白。陶問:「用此何為?」庾云:「故可種。」於是尤嘆。
《列仙傳》曰:務光服蒲薤根。
《荊州圖副》曰:仲眶縣有薤山, 山多野薤, 因以為名。
古詞曰:薤上朝露何易稀!
潘岳《閑居賦》曰:白薤負霜。

《爾雅》曰:藶, 簾閱切。山蒜。今山中多有此菜, 皆如人家所種。
《說文》曰:蒜, 菜之美者, 雲夢之葷菜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李恂為兗州刺史, 前柑史所種園小麥、胡蒜, 悉付從事, 無所留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江夏費遂, 字子奇。為揚州刺史, 悉出前柑史所種小麥、胡蒜付從事。
又曰:太原閔仲叔者, 代稱節士。雖同黨之潔清, 自以弗及也。同黨見其含菽飲水, 遺以生蒜, 受而不食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郄詵母礎苦車, 及亡, 不欲車載, 乃養雞種蒜, 登揄八匹, 輿棺至冢。
《齊書》曰:豫章王大會賓僚, 張融食炙, 始畢, 人便去。融欲求鹽蒜, 口終不言, 方搖食指, 半日乃息。
《梁書》曰:邵陵王使賊煞何智通。既擒賊, 智通子敞之割炙食之。即載出新亭, 四面火炙之, 焦熟。敞車載錢, 設鹽蒜。雇百姓食之, 撤一臠, 賞載錢一千, 徒黨并母肉遂盡。
《抱樸子》曰:謂夏必長而蒜、麥枯, 謂冬必凋而竹、柏茂。
《正部》曰:張騫使還, 始得大蒜、苜蓿。
《三輔決錄》曰:平陵范氏, 南陽舊語曰:「前隊大夫有范仲公, 鹽豉蒜果共一筒。」言其廉儉也。
《栽縈正書》曰:栽縈曰:「吾常與陳子息于鄴東門之外, 見一老父, 方坐而食。其子授之蒜, 食必有餘, 欲棄則惜, 欲持去則暑, 遂盡食, 於是火辛, 螫其腸胃, 兩目盡赤。陳子笑之, 吾謂曰:」子之家中, 牛羊數千而不敢食, 天暑有曷死者而後食之, 病子之軀, 亦由是也!「
《晉四王起事》曰:成都王穎, 奉惠帝還洛陽道中, 於客舍作食。宮人持斗余粳米飯以供至尊, 大蒜鹽豉。到獲嘉市粗米飯, 瓦盂盛之。天子啖兩盂, 燥蒜數株, 鹽豉而已。
《顏氏家訓》曰:《三輔決錄》云:「前隊大夫范仲公, 鹽豉蒜顆共一筒。」顆, 當音魏顆之顆, 北土通呼物一段為一顆蒜, 俗間常語耳。故陳王《雀鷂賦》曰:「頭如蒜顆, 目似擘椒。」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蒜, 茆蒜也, 俗語謂之小蒜。胡國有蒜, 十子共為一株, 二籜裹之, 名為胡蒜, 尤辛于小蒜, 俗人謂之大蒜。
《冤報記》曰:梁廬陵王蕭績在荊州時, 常遣從事量括民田。南陽樂孟卿亦充一使, 夠援舍人韋破虜發遣試敕, 失王本意。及孟卿以數誤得罪, 破虜惶懼, 不敢引愆, 但誑孟卿:「公自為, 當為公分雪, 無勞訴也。」數日之間, 遂斬於市, 孟卿號叫, 無由自陳, 惟語人, 以紙筆隨殮。死後少日, 破虜在糟上看牛, 忽見孟卿挈頭而入, 持一碗蒜齏與之。破虜驚呼奔走, 不獲己而服之, 因爾病, 未幾乃卒。
《廣五行記》曰:唐咸亨四年, 洛州司戶唐望之冬集計至五品, 進止未出。間有僧來覓, 初不相識, 延之共坐。少頃, 問曰:「貧道出家人, 得飲食亦少, 以公名, 故暗相記, 能設一頓鲙否?」司戶欣然, 即處公買魚。此僧云:「看有蒜否?」司戶家人云:「蒜盡。」僧云:「蒜盡, 去也!」即起, 留之云:「蒜盡, 遣登掾。」僧云:「蒜既盡, 不可更住!」苦留不止。司戶果無疾暴亡。
延薦《與李文德書》曰:五折張騫大宛之蒜。
潘尼《釣賦》曰:西戎之蒜, 南夷之姜。

《梁書》曰:蔡樽為吳興太守, 不飲郡井水。齋前自種白莧、紫茄, 以為常餌。詔褒其清, 加信武將軍。
杜寶《大業拾遺錄》曰:四年, 改胡床為交床, 改胡瓜為白露黃苽。改茄子為昆侖紫苽。
《嶺南異物志》曰:南土無霜雪, 生物不復凋枯。種茄子, 十年不世, 生子, 人皆攀緣摘之, 樹高至二丈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南中草菜, 經冬不聖。故蔬園擲晷, 栽種茄子, 宿根有二三年者, 漸長, 枝幹乃為大樹。每夏秋熟, 則梯樹摘之。三年後, 樹漸老子稀, 即伐去, 別栽嫩者。

《春秋運斗樞》曰:璇星散為姜。失德逆時, 即姜有翼, 辛而不臭也。
《援神契》曰:姜, 御溫菜也。
《禮記·檀弓上》曰:喪有疾, 食肉飲酒, 必有草木之滋焉, 以為姜桂之謂也。
《論語·鄉黨》曰:不撤姜食。, 去也。齊禁薰物, 姜辛而不臭, 故不去也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宋玉因其友見楚王, 楚王待之尾馛異。讓其友, 其友曰:「夫姜桂因地而生, 不因地而辛。女因媒而嫁, 不因媒而親。子之於王, 未也, 何怨于我也!」
《史記》曰:萬家之城千畦姜, 與千戶侯等。
《魏志》曰:倭國有姜, 不知其滋味。
《齊書》曰:孔琇之為臨川太守, 在任清約。罷郡還, 獻乾姜二斤。武帝嫌其少, 知琇之清, 乃嘆息。
《梁書》曰:周舍, 占對辯捷。常居直盧, 語及嗜好, 裴子野言:「贛來不常食姜。」拾應聲曰:「孔稱不撤, 裴乃不常。」一坐皆悅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和之美者, 楊璞之姜, 招搖之桂, 楊璞, 地名, 在蜀郡。招遙, 山名, 在桂陽。越駱之箘。
《神仙傳》曰:吳孫權曰:「權使介像作變化, 種菜瓜, 百果皆立生可食。」先主論膾魚, 何者最美, 像曰:「鯔魚為上。」先主曰:「論近道魚耳, 此出海中, 安可得乎?」像曰:「可得耳!」乃令人于殿庭中作方坑, 汲水滿之, 并求鉤。像餌之, 垂綸于坑中, 不過頃, 得鯔魚。先主驚喜, 問像曰:「可食否?」像曰:「故為陛下取, 安敢取不可食之物?」乃使廚下切之。先主曰:「聞食勃作齏至佳, 此間姜永不及也, 恨爾時無此姜耳!」像曰:「食勃豈不易得?愿搭所使行者, 并付以直。」像自書一符, 以青竹杖, 使行人閉目騎杖, 杖止, 便買姜。買姜畢, 復閉目。此人承其言, 騎杖, 須臾止, 已到成都。不知是何處, 問人, 人言是蜀市, 乃買姜。于時吳使張溫于市見之, 問曰:「與帝買姜。」於是甚驚, 作書寄家。此人買姜畢, 捉書騎竹杖, 閉目, 復須臾, 已還。到吳廚下, 切膾亦適了也。
《李先生傳》曰:郎中喬翻, 於羊渚遇神人, 意欲啖姜, 而市無之。神人以絹數匹, 并書一牒, 付信, 入市門南下, 任意所如。須臾, 得姜數斗還。以問神人, 神人曰:「問李先生, 當知我。」
《博物志》曰:伏波將軍唐資傳蜀人煞姜法:先灑掃, 別粗細為三輩, 盛著籠中, 作沸湯沒籠, 著湯中。須臾, 取一片橫截, 斷視其熟否。裹既熟訖, 便內著甕中, 細搗米末以復氏, 令姜不見。訖, 以向湯令復沸, 便相淹, 消息視甕中, 當衷沸, 沸便陰乾之。
又曰:妊娠者, 不可啖生姜, 令兒盈指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山姜, 花、莖、葉即姜也, 根不堪食。而于葉間吐花穗, 如麥粒, 嫩紅色。南人選未拆開者, 以鹽淹, 藏入甜糟中, 終冬如琥珀, 香辛, 可重用, 為膾無加也。
又曰:以鹽藏曝乾, 擠昀食之, 極能治冷氣。

《爾雅》曰:蘇, 桂荏也。, 荏類, 故明屨荏。
《方言》曰:周鄭之間, 謂之公蕡。湘沅之間, 謂之𦵯湘、沅, 在武陵。
《沙洲記》曰:乞佛虜不識五穀, 惟食蘇子。

《本草經》曰:芥蒩, 一名水蘇。吳氏曰:假蘇, 一名鼠實, 一名姜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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