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百七十五 果部十二

太平御覽
卷九百七十五.果部十二

甘蕉
《晉宮閣名》曰:華林園, 芭蕉二株。
《南夷志》曰:南詔, 土無食器, 以芭蕉葉藉之。
《廣志》曰:芭蕉菹, 或曰甘蕉莖, 如荷芋, 重皮相裹, 大如盂升。葉廣二尺, 長一丈。子有角。子長六七寸, 或三四寸。生為行列, 兩兩共對, 若相抱形。剝其上皮, 色黃白, 味似蒲萄, 迢獰蘘飽人。其根大如芋魁, 大一石, 青色。其莖解散如絲, 織以為葛, 謂之蕉葛。雖脆而好, 色黃白, 不如葛色。出交趾建安。
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甘蕉, 草類, 望之如樹。株大者一圍餘, 葉長一丈, 或七八尺, 廣尺餘、二尺許。花大, 如酒杯形, 色如芙蓉, 著莖末。百餘子, 大名為房, 根似芋塊, 大者如車轂。實隨華, 每華一闔, 各有六子, 先後相次。子不俱生, 花不俱落。此焦有三種:一種子大如拇指, 長而銳, 有似羊角, 名羊角蕉, 味最甘好, 一種子大如雞卵, 有似牛乳, 味微減羊角蕉;一種大如耦子, 長六七寸, 形正方, 少甘味, 最弱。其莖如芋, 取以灰練之, 可以紡績。
《異物志》曰:芭蕉, 葉大如筵席, 其莖如芋, 取鑊煮之為絲, 可紡績, 女工以為絺绤, 匠不趾葛也。其內心如蒜鵠頭生, 大如合柈蚌。因為實房, 一房有數十枚。其實皮赤如火, 剖擲晷黑。剝其皮, 食其肉, 如蜜甚美。食之四五枚可飽, 而餘滋味猶在齒牙間。一名甘蕉。
顧徽《廣州記》曰:甘蕉, 與吳花實根葉不異, 真是南土暖, 不經霜凍, 四時花葉展, 其熟、其未熟時, 亦苦澀也。
《南方草木狀》曰:蕉樹子, 房相連累, 甜美, 亦可蜜藏。
《游名山志》曰:赤巖山水石之間, 惟有甘蕉林, 高者十丈。
卞敬宗《甘蕉贊》曰:扶疏似樹, 質則非木。

扶留
《吳錄·地理志》曰:始興有扶留藤, 緣木而生, 味辛, 可以食檳榔。
《蜀記》曰:扶留木, 根大如箸, 視之似柳根。又有蛤, 明迮賁, 生死晷, 取燒為灰, 曰牡厲粉。先以檳榔著口中, 又扶留長寸, 古賁灰少許, 同嚼之, 除胸中惡氣。
《異物志》曰:古賁灰, 牡厲灰也。與扶留、檳榔, 三物合食而後善也。扶留藤, 似木防已, 扶留、檳榔, 所生相去遠, 為物甚異而相成, 俗曰:「檳榔、扶留, 可以忘憂。」
《交州記》曰:扶留有三種:一名獲扶留, 其根香美;一名南扶留, 葉青味辛;一名扶留藤, 味亦辛。
《廣志》曰:扶留藤, 緣樹生, 其花實即蒟也, 可為醬。
左思《吳都賦》曰:石帆水松, 東風扶留。

《說文》曰:齊人謂芋為莒。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仲冬, 昴星中, 收莒芋。宋均注曰:莒亦芋。
《廣雅》曰:藉如, 水芋也, 亦曰烏芋。
《漢書》曰:汝南郡有鴻隙大陂, 翟方進為丞相, 秦破之。郡中追怨, 童謠曰:「壞陂誰?翟子威。飯我豆食羹芋魁。」
《漢書》曰:秦破趙, 遷卓氏, 曰:「吾聞岷山之沃野下有蹲鴟, 至死不饑。乃求遠遷, 致之臨邛, 至僮百人。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蜀錄》曰:李雄克成都, 眾甚饑餒, 乃將民就穀于郪, 掘野芋而食之。
《南史·孝義傳》曰:鮮于文宗, 漁陽人, 年七歲喪父。父以種芋時亡, 至明年芋時, 對芋嗚咽, 如此終身。
《氾勝之書》曰:區種芋法:區收三石。
《汝南先賢傳》曰:袁安, 字召公, 除陰平長。時年饑荒, 貿蒼菜食租入不畢, 安聽使輸芋, 曰:「百姓饑困, 長何得食穀?」先自引芋, 吏皆從之。
《汝南先賢傳》曰:薛包歸先人蒙側種稻芋, 稻以祭祠, 芋以充饑。耽道說禮, 玄虛無為。
《列仙傳》曰:酒客為梁丞, 使民益種芋, 三年當大餓, 卒如其言, 梁民不死。
《風土記》曰:博土芋, 蔓生, 根如雞鴨卵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何隨, 字季業, 蜀郫人。母亡歸送, 吏饑, 輒取道側民芋, 隨以帛系其處, 使足所取直。民相語曰:「聞何安漢清, 民取糧, 令為之償。」
《博物志》曰:野芋, 食之煞人。家芋, 種之三年不收, 后旅生, 亦不可食。
《廣志》曰:凡十四芋:有君芋, 大如魁;有車轂芋, 有旁巨芋, 有邊芋。此四芋, 魁大如瓶, 少子, 葉如傘蓋, 緗色, 紫莖, 長丈餘, 易熟, 長味, 芋之最善者也, 莖可作羹臛。有蔓芋, 緣支生, 大者二三升。有雞子芋, 色黃。有百果芋, 畝收百斛。有卑芋, 七月熟。有九面芋, 大不美。有蒙控芋, 有青芋, 有曹芋, 子皆不可食, 莖可為菹。又有百子芋, 出葉榆縣。有魁芋, 無旁子, 生永昌。
《本草經》曰:芋, 土芝, 八月彩。
左思《蜀都賦》曰:瓜疇芋區。

《爾雅》曰:菱, 𣟸郭璞癥曰:今死晷芰也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鉅野菱。鉅野, 大野也, 魯藪, 今蜀山陽也。
《周書》曰:冬食菱藕。
《周禮·天官下》籩人職曰:加籩之實, 菱。
《國語》曰:屈到嗜芰, 有疾, 召其宗老而屬之, 屈到, 楚卿;宗老, 家臣, 曰:「祭我必以芰!」及祥, 宗老將薦芰, 屈建命去之, , 屈到之子子木, 曰:「夫子不以私欲干國之典也。」
《漢書·循吏傳》曰:龔遂為渤海太守, 勸民秋冬益畜果實菱芡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袁閎父賀為彭城相, , 閎到郡迎喪, 饑食菱芡, 渴飲行潦。
《梁書》曰:魚弘為湘東王鎮西司馬, 述職西上, 道中乏食, 緣路彩菱, 作菱飯, 給所部。弘度之所, 后人覓一菱不得。又於窮洲之上, 捕得獼猴數百, 為脯, 以供酒食。
《淮南子》曰:楚靈王作章華之臺, 棄疾承民之怨而立公子比, 百姓避而去之, 乃食菱飲水, 枕塊而死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厲叔事莒閔公, 自以為不知, 而去居于海上, 夏日則食菱芡, 冬日則餐橡栗。
杜恕《篤論》曰:夫萍之浮, 與菱之浮相似也, 菱植根, 萍隨波。是以堯、舜嘆巧言之亂德, 仲尼惡紫之奪朱。
《風俗通》曰:殿堂像東井形, 刻作荷菱水物, 所以厭火也。
《羅浮山記》曰:綏寧縣玄龜淵中出菱, 甚為甘旨。
《廣志》曰:鉅野閣菱, 大於常菱。淮漢以南, 凶年以芰為蔬。
范汪《祠祭》曰:孟秋之祭菱芡。
《楚辭》曰:制芰荷以為衣兮, 集芙蓉以為裳。
左思《蜀都賦》曰:其沃瀛則有綠菱紅蓮。
潘岳《西征賦》曰:鳧躍鴻漸, 唼喋菱芡。
郭璞《江賦》曰:忽忘夕而宵歸, 詠彩菱以叩舷。
曹植《九愁》曰:彩菱華而結辭。
孫楚《論屈建文》曰:加籩之品, 菱芰存焉。楚多陂塘, 菱芰所生。父自嗜之而抑案。宰祝既毀就養無方之禮, 又失奉死如生之義, 奪乎素欲, 建何忍焉!

《周禮·天官下』噸人》職曰:加籩之實, 芡。
《漢書》曰:龔遂為渤海太守, 勸民冬益畜果實菱芡。
《淮南子》曰:貍頭愈鼠, 雞頭已瘺。音漏。鼠嚙人創, 貍愈之。瘺, 頸腫疾。雞頭, 死晷草, 幽州謂之雁頭, 亦愈瘺。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芡, 雞頭也, 一名雁頭, 一名芰。葉似荷而大, 葉上蹙衄如沸。實有芒刺, 其里如珠, 可以療饑止渴。
《方言》曰:, , 雞頭也。北燕謂之䓈, 青徐淮泗之間謂之芡
《說文》曰:芡, 雞頭也。
《廣雅》曰:南楚江湖之間謂之雞頭, 或謂之雁頭。
《本草經》曰:雞頭, 一名雁實, 生雷澤。
劉騊駼《玄根賦》曰:芳林臻臻, 朱竹離離。菱芡吐榮, 若攄錦而布繡。

《爾雅》曰:荷, 芙蕖, 其實蓮, 蓮謂房也, 其中的蓮中子也, 的中薏。中心苦者也。
《毛詩曰··宛丘·澤陂》曰:彼澤之陂, 有蒲與蓮。有美一人, 碩大且卷。
《史記》曰:龜千歲, 游於蓮葉之上焉。
《吳時外國志》曰:大秦國有蓮藕雜果。
《宋起居注》曰:玄嘉十八年, 有司奏:揚州刺史王浚解稱, 州治后池有兩蓮駢生, 雙房分體。又十六年, 華林丞伍泳刺:雙蓮同幹, 秀出華池。
又曰:泰始二年八月, 嘉蓮雙葩并實, 合跗同莖, 生豫州鱧湖。又六年, 雙蓮一蒂, 生東宮玄圃池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:齊王還鄴, 高麗、新羅并遣使朝貢。先是, 徐州蓮一莖兩蒂, 占云:「異木連枝, 遠人入欸。」斯其應也。
《北齊書》曰:后主武平中, 特進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內, 蓮莖皆作胡人面, 仍著鮮卑帽, 俄而季舒見煞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:周平齊, 齊幼主、胡太后等并歸於長安。初, 武成殂后有謠云:「千錢買果園, 中有芙蓉樹。破券不分明, 蓮子隨他去。」調甚悲苦, 至是應焉。
又曰:高緯所幸馮淑妃, 名小憐也。
《後唐書》曰:監軍張承業, 本朝舊人, 權貴任事, 人士脅肩低首候之, 惟馬郁以猾稽侮狎。每賓僚宴集, 承業出異方珍果陳列于前, 客無敢先常者, 當郁前者, 食必盡。承業私戒主膳者曰:「他日馬監至, 惟以乾蓮子置前而已!」郁至, 窺之, 知其不可啖。異日, 靴中置鐵錘, 出以擊之。承業大笑, 曰:「為公易饌, 勿敗予案!」
夏侯孝若《芙蓉賦》曰:綠房翠葉, 紫飾紅敷。黃螺圓出, 垂甤散須。纓以金牙, 點以素珠。
孫楚《蓮華賦》曰:攢聚星列, 纖離相扶。皎若玄黎投幽夜, 粲若鄧林飛鹓雛。
《樂府歌》曰:江南可彩蓮, 蓮葉何田田!

《爾雅》曰:荷, 芙蕖, 其根藕。
《吳時外國志》曰:大秦國有蓮藕雜果。
《齊書》曰:永明中, 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夤等。武帝聞之, 謂群臣曰:「子響遂反。」戴僧靜大言曰:「諸王應自反, 豈惟巴東!」武帝問其故, 咎曰:天王無罪, 而一時被囚!一挺藕, 一杯漿, 皆諮簽師;簽師不在, 則竟日忍渴。「
《唐史》曰:蘇州進藕, 其最上者名傷藕。或云荷名, 或云葉甘為蟲所傷, 或云故傷其葉, 以長其根。近多重臺荷蓋, 蓮實中又生花, 亦甚異也。
司馬相如《子虛賦》曰:咀嚼菱藕。
夏侯湛《芙蓉賦》曰:咀菱藕於玄泉。

謝朓詩曰:秋藕折輕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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