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百六十七 雜物部二

太平御覽
卷七百六十七.雜物部二

葛洪《神仙傳》曰:王遠, 字方平, 東海人也。博學六經, 尤明天文、圖讖、河洛之要, 逆知天人盛衰之期、九州吉凶。漢桓帝聞之, 連征, 不出。使郡國逼載, 以詣京師。低頭閉口, 不肯答, 乃題宮門扇板四百餘字, 皆說方來。帝甚怒之, 使人削之。外字去, 內字復見, 墨皆徹入板里。
《續搜神記》曰:聶友, 豫章新滏人。少時貧, 常夜照見一白鹿, 射中之。明尋蹤, 血既盡, 不知所在。且已饑極, 便臥一梓樹下。仰見箭著樹枝, 視之, 乃是昨射箭。怪其如此, 於是還家赍糧, 命子侄持斧以伐之。樹微有血, 遂裁截為板二枚, 牽著陂塘中。板常沉沒, 然時復浮出, 輒家有吉慶。每欲致賓客, 輒乘此板。於中流欲沒, 客大懼。聶君呵之, 還復浮出。仕宦大如意, 位至丹陽太守。在郡經時, 外司白雲:「濤入石頭, 聶然。」聶君以陂塘中板來耳, 視之果然。聶君以板來必有意, 即解職歸家。下船便閉戶, 二板挾兩邊, 一日至豫章。自爾之後, 板出, 便反有凶禍, 家大坎坷。
《幽明錄》曰:義熙中, 江乘聶湖忽有一板, 廣數尺, 長二丈餘, 恒停在此, 川溪采菱及捕魚者, 資此以自濟。后有數人, 共乘板入湖, 試以刀斫, 即有血出。板乃沒, 數人溺死。

《古史考》曰:夏世昆吾氏作屋瓦。
《禮》曰:慕賢而容眾, 毀方而瓦合。去己之大圭角下與眾人小合也。
《史記》曰:秦攻韓, 軍於武安西。秦軍鼓噪勒兵, 武安屋瓦盡震。
《漢書》曰:霍禹第, 巷端人見禹居堂屋上, 撒瓦投地, 就視亡有, 大怪之。舉家憂愁, 未幾被誅。
《續漢書》曰:董卓作亂, 燒南北宮, 洛陽城無只瓦尺木。
《吳時外國傳》曰:大秦國以水精為瓦。
《晉起居注》曰:成都王討長沙王, 使陸機都督三十七萬眾, 圍洛陽四匝。夜鼓噪, 京師屋瓦皆裂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泰寧元年五月, 大回風吹劉曜太廟瓦垣外數十步。其欒梁拱梧無離者, 瓦亦不毀。曜素服五月, 繕治之。
《淮南子》曰:以磁石之能運鐵也, 而求其引瓦, 則難矣。
《漢武故事》曰:武帝起神明殿, 砌以文石, 用布為瓦, 而淳漆其外, 四門并如之。
《語林》曰:晉張載字孟陽, 甚丑。每出, 為小兒擲瓦盈車。
葛洪《神仙傳》曰:孫博者, 河東人也。有藏人亡奴在軍中者, 因以求之, 不得。博語奴主曰:「吾為卿燒其營舍, 奴出走, 卿但諦伺取之。」於是博以一赤瓦擲之, 須臾火起張天, 奴果出走而得之。博乃以青瓦擲之, 火即滅。屋舍百物向已焦燃者, 悉復如故。
《靈鬼志》曰:有士人姓鄒, 坐齋中, 忽有一人通刺詣之, 題刺云「舒甄仲」。既去, 疑其非人, 尋其刺, 曰:「吾知之矣, 是予舍西土瓦中人耳!」便往, 令人將鏵掘之, 果於瓦器中得桐人, 長尺餘。
《管子》曰:棟橈不勝任, 則屋覆, 而人不怨者, 其理然也。弱子, 慈母之所愛也, 不以其理而下瓦, 則慈母笞之。故其理動者, 雖覆屋不為怨;不以其理動者, 下瓦必笞。
《莊子》曰:師曠為晉平公作清角。一奏, 有雲從西北起。再奏, 大雨大風隨之, 裂帷幕, 破俎豆, 墮廊瓦。平公懼, 伏於室內。
《抱樸子》曰:土柈瓦胾, 不可救饑。

《爾雅》曰:瓴謂之甓。磚也, 今江東呼甓。甓, 音蒲歷切。
《古史考》曰:烏曹氏作磚。
《魏略》曰:扈累獨居道側, <鹿瓦>磚為障, 施一廚床, 食宿其中。
《晉書》曰:吳興吳陸經疫癘, 死者十三。在青惟逵夫妻, 家貧, 冬無被褲, 晝傭賃, 夜還燒磚伐木。期年中成七墓, 葬十二喪。
《宋書》曰:范曄, 字蔚宗。母如廁產之。額為磚所傷, 故以磚為小字。
鄭緝之《東陽記》曰:獨公冢。在縣東八十里, 有冢臨溪, 其磚文曰:「筮言吉, 龜言凶, 三百年, 墮水中。」義熙中, 冢猶半在。自后, 稍已崩盡。
《續搜神記》曰:順陽范啟, 母喪當葬。前母墓在順陽, 往迎之。既至, 而墳壟雜沓, 難可識別, 不知何許。袁彥仁時為豫州, 往看之, 因云:「聞有一人見鬼。」范即如言, 令物色覓之, 云:「此墓中一人, 衣服顏狀如之。」即開墓棺, 物皆爛, 冢中灰壤深尺餘。意甚疑, 試令人以足撥灰中土, 冀得舊物。果得一磚, 銘云「順陽范堅之妻」, 然後信之。
《述異記》曰:豫章胡茲, 家在郡治。宋泰始四年, 空中忽有故冢墓磚、青苔、石灰著之礚然, 擲其母前, 其數或五三俱至。舉家驚懼, 然終不中人, 旬日乃止。
《語林》曰:陶太尉既作廣州, 優游無事, 常朝自運甓於齋外, 暮運於齋內。人問之, 陶曰:「吾方致力中原, 恐為爾優游, 不復堪事。」

《東觀漢記》曰:周紆, 字文通。為渤海太守, 坐事免。家貧, 身筑塹以自給食。

芻茭
《書》曰:峙乃芻茭, 亡敢弗多。
《詩》曰:生芻一束, 其人如玉。
《禮》曰:以足蹙路馬芻, 有誅。
《聲類》曰:茭, 乾芻也。
《老子》曰:天地不仁, 以萬物為芻狗;聖人不仁, 以百姓為芻狗。
趙壹《娛邪賦》曰:勢家多所宜, 咳唾自成珠。被褐懷金玉, 蘭惠化為芻。

《禮》曰:在堊室之中, 不與坐焉。
《山海經》曰:慈聾之山, 其中有大谷, 是多白墨、青堊。謂有雜色之堊。
《太公六韜》曰:昔帝堯王天下, 上世謂賢君其治, 則宮恒室屋不堊也。
《莊子》曰:郢人堊漫其鼻端, 若蠅翼。使匠石斫之, 運斤成風。盡堊而鼻不傷, 郢人立而不失容。

竿
《詩》曰:籊々竹竿, 以釣于淇。籊々, 長而殺也。
《說文》曰:竿, 竹挺也。
《漢書》曰:斬木為兵, 揭竿為旗。揭音竭, 負也。
《續漢書》曰:高鳳, 字文通, 南陽人。妻將之田, 曝麥於庭, 令鳳護雞。忽然天暴風大雨, 鳳持竿誦經, 不覺潦水流麥。妻還, 怪問, 鳳方悟。
《博物志》曰:詹何以獨繭之絲為綸, 芒針為鉤, 荊為竿, 剖粒為餌, 引盈車之魚於百仞之淵。
《莊子》曰:楚王聘莊周於濮水之上, 莊子持竿不顧。

《史記》曰:桀有力, 能伸鉤索鐵。
《搜神記》曰:京兆長安有張氏, 晝獨處室, 有鳩自外入, 止前床。張氏惡之, 披懷而祝曰:「鳩, 爾來為我禍耶?飛上承塵!為我福耶?來入我懷!」鳩翻入懷。以手探之, 則不知鳩之所在, 而得一金鉤焉, 遂寶之。自是之後, 子孫昌盛, 資財萬倍。蜀賈客至長安中, 聞之, 乃厚賂內婢, 婢竊鉤以與客。張氏既失鉤, 漸貧死喪。而蜀客亦數罹窮厄, 不為己利。或告之:「天命也, 不可以力求。」於是赍鉤以返張氏, 張氏復昌。故關西稱張氏鉤。
《風俗通》曰:順帝時, 京師謠曰:「直如弦, 死道邊;曲如鉤, 乃封侯。」
張衡賦曰:仰飛纖繳, 俯釣長流, 觸矢而斃, 貪餌吞鉤。

《魏略》曰:晉宣王討王陵, 陵自知罪重, 試索棺釘, 以觀太傅意。太傅給之, 陵夜呼掾屬, 與訣曰:「行年八十, 身名并滅!」遂自殺。
盛弘之《荊州記》曰:冠軍縣東, 有魏征南司馬張詹墓, 元嘉初尚儼然。六年, 民饑, 始被發, 金銀朱漆之器爛然。有二朱漆棺, 棺前垂竹薄簾, 以金釘釘之。
楊龍驤《洛陽記》曰:石牛一頭, 在城西北九重里。耆舊傳說:往者石虎當襄國, 石牛夜喚, 聲三十里。事奏虎, 虎遣人打落牛兩耳及尾, 以鐵釘釘四腳, 今現存。
《抱樸子》曰:吳有趙炳, 以大釘釘柱, 入尺許, 以氣力吹之, 即釘躍出, 如弩箭之發。

《廣雅》曰:鏶音集謂之鍱。弋涉切。
《說文》曰:鏶, 鍱也。

《詩》曰:周道如砥。
《書》曰:揚州, 厥貢礪砥。砥細于礪, 皆磨石也。
又曰:若金用汝作礪。
《史記》曰:封爵之誓曰:「黃河如帶, 太山如礪。」言河山如帶、礪, 國乃絕耳。
蔡邕《勸學》曰:木以繩直, 金以淬剛, 必須砥礪, 就其鋒芒。
《魏志》曰:殺幽州牧劉虞, 有童謠曰:「燕南垂, 趙北際, 中央不合如礪, 惟有此中可避世。」公孫瓚以己當之, 乃筑京固守, 積三萬斛。
《廣志》曰:礪石出首陽山, 有紫、白、彩色。出南昌者最善, 今武庫有數枚, 治御刀。
《山海經》曰:高梁之山多砥礪。

《尸子》曰:鐵使幹越之工, 鑄之以為劍, 而勿加砥礪, 則以刺不入, 擊不斷;磨之以礱礪, 加之以黃砥, 則刺也無前, 擊也無下。自是觀之, 礪之與弗礪, 其相去遠矣!今人皆礪其劍, 而弗知礪其身。夫學, 身之砥礪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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