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二十六 資產部六

太平御覽
卷八百二十六.資產部六

《說文》曰:織, 作帛總名也。經, 織從絲也。緯, 織橫絲也。纴、綜, 機縷也。繢, 織餘也。
《禮記·內則》曰:女子十年不出, 執麻枲, 治絲繭, 織纴組紃, 學女事。
《左傳·文公上》曰:仲尼曰:「臧文仲, 妾織蒲, 三不仁。」
《毛詩·國風·大東》曰:跂彼織女, 終日七襄。
《史記》曰:公儀休相魯, 去織婦, 拔園葵。
《戰國策》曰:甘茂謂秦武王曰:「曾子處屈。人有與曾子同名姓者而殺人, 人告曾子之母。母曰:『吾子不殺人也。』織自若。有頃, 人又曰:『曾參殺人。』曾子母懼, 投杼逾墻而走。」
《魏略》曰:太祖始丁夫人, 又劉夫人, 生子循, 及清河長公主。劉早終, 丁養子循。子循亡於穰, 丁常言:「將我兒殺之, 都不復念!」遂哭泣無節。太祖忿之, 遣歸家, 欲其意折。后太祖就見之, 夫人方織。外人傳公至, 夫人踞機如故。公到, 撫其背曰:「顧我共載歸乎?」夫人不顧, 又不應。太祖卻行, 立於戶外, 復云:「得無尚可耶?」遂不應, 太祖曰:「真決矣。」遂與絕。
《魏志》曰:中山恭王袞徙封濮陽。太和二年就國, 尚儉約, 敕妃妾紡績纴織, 習為家人之事。
《吳志》曰:陸凱上疏云:「自昔先帝時, 後宮列女及諸織絡數不滿百, 米有畜積, 貨財有餘。先帝崩後, 幼景在位, 便改奢侈, 不蹈先跡。伏聞織絡及諸徒坐, 乃有千數。」
又曰:華覈上疏云:「今吏士之家, 少無子女, 多者三四, 少者一二。通令戶有一女, 十萬家則十萬人, 人人織績, 一歲一束, 則十萬束矣。使四疆之內, 同心勠力, 數年之間, 布帛必積, 恣民五色, 惟所服用, 但禁綺繡無益之飾。此救乏之上務, 富國之本業也。」
《南史》曰:齊宣孝陳皇后, 家貧, 少勤織作。家人矜其勞, 或止之, 后終不改。
《唐書》曰:盧坦為壽安令。時河南尹征賦限窮, 而縣人訴以機織未就。坦請延十日, 府不許。令人就織而輸, 勿顧限也, 違之不過罰令俸耳。既成而輸, 坦亦坐罰, 由是知名。
《墨子·非樂》曰:使婦人為之廢紡績織纴之事。
《莊子》曰:民有常性, 織而衣, 耕而食, 是謂同德。
又曰:叔文相莒, 三年歸。其母自織, 請其母曰:「文相莒三年, 有馬千駟, 今猶自績, 文之所得事, 皆將棄之?」母曰:「婦人不好紡, 績織纴, 必有淫佚之心。」
《韓子》曰:吳起示其妻以組, 曰:「為我織組, 令如是組。」已就而效之, 其組異善, 起曰:「非詔也。」使衣而歸, 其父請往之, 起曰:「家無虛言。」
又曰:魯人身善織屨, 妻善織縞, 而欲徙於越。或謂之曰:「子必窮矣!」魯人曰:「何也?」曰:「屨為履之也, 而越人舟行;縞為冠之也, 而越人被發。以子之所長也, 游於不用之國, 欲使無窮, 其可得乎?」
《國語》曰:勾踐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, 非夫人之所織則不衣, 十年不收於國。
焦贛《易林·蒙之無妄》曰:織帛未成, 緯盡無名。長子逐免, 鹿起失路。
《列女傳》曰:孟子之少也, 既學而歸。孟母方織, 問曰:「學何所至矣?」子曰:「自若也。」言未能博。母以刀斷其織, 子懼而問其故, 母曰:「子之廢學, 若吾斷斯織也。夫君子, 學以立名, 問則廣知, 是以居則安寧, 動則遠害。今而廢之, 則是不免於廝役, 而無以離於患禍, 何以異於織績而中道廢而不為?豈能衣其夫子而長不乏糧食哉?」孟子懼, 旦夕勤學不息。
又曰:文伯相魯, 敬姜謂之曰:「吾語汝治國之要, 盡在經耳。經者, 總絲縷以成文采, 有經國治民之象。夫幅者, 所以正枉也, 不可不強, 故幅可以為將。, 曲也。幅強乃能正曲, 將強乃能除亂, 以幅喻將也。晝者, 所以均不服也, 故晝可以為正。, 傍也。正, 官長也。緦縷得晝, 以喻徒庶得長而後齊。物者, 所以治蕪與莫莫也, 故物可以為都大夫。物謂一文墨也。不知丈尺多少, 使意世與蕪而莫莫也。都大夫, 主治民理眾也。持交而不失, 出入不絕者, 悃也, 以為大行人。, 使縷交錯出入不失理也。似大行人, 交好邦國不離也。大行人, 主使命者。推而往, 引而來者, 綜也, 綜可以為關內之師。, 惟縷令往, 引之令來, 似開內師收合人眾, 使令有節。關內師, 主境內之師眾。主多少之數者, 均也, 均可為內史。均謂一齒, 受一縷多少有數, 猶內史之治民也。服重任, 行遠道, 正直而固者, 軸也, 可以為相。相當大任, 堅固不倦, 死而後已, 有若軸。舒而無窮者, 摘。摘者, 可以為三公。」摘謂勝也, 舒而不窮。喻三公道德潔備, 無匱竭也。「文伯載拜受教。
《孝子傳》曰:董永性至孝, 而家貧。父死, 賣身以備棺斂。既葬, 即詣主人, 將償其直。路逢一女子, 云能織, 愿為永妻。永不得已與同詣主人。問其故, 永具以對。主人曰:「必爾者, 但令爾婦為我織縑百匹。」於是妻為主人織, 十日, 百匹具焉。主人大驚, 即遣永夫妻。妻出門, 謂永曰:「我, 天之織女也, 卿篤孝, 賣身葬父, 故天使我為卿償債耳!」言終, 忽然不見。
《仇池記》曰:仇池縣庫下, 悉安織婢綾羅絹布數十張機。
崔元始《正論》曰:仆前為五原太守, 土地不知緝績, 冬至, 積草伏臥其中。若見吏, 以草纏身, 令人酸鼻。吾乃賣儲峙, 得二十餘萬, 詣雁門廣武迎織師, 使巧手作機及紡, 以教民織。具以上聞。
《古艷歌》曰:孔雀東飛, 苦寒無衣。為君作妻, 中心惻悲。夜夜織作, 不得下機, 三日載匹, 尚言吾遲。
古歌辭曰:大婦織綺羅, 中婦織流黃。小婦無所為, 挾琴上高堂。大人且徐徐, 調弦遽未央。
古詩曰:迢迢牽牛星, 皎皎河漢女。纖纖擢素手, 紥紥弄機杼。
《被徒元書》曰:宜修田農, 作園圃, 織纴紡績, 為坐作之本利。常令供養之物有兼副。

紡績
《左傳·昭公十九》曰:初, 莒有婦人。莒子殺其夫, 以為嫠婦。寡婦為嫠。及老, 托於紀鄣, 紡焉以度而去之。因紡纑連所紡, 以度城而藏之, 以待外攻者, 欲以報仇。及師至, 則投諸外。投繩城外, 隨之而出。
《毛詩·國風·東門之枌》曰:不績其麻, 市也婆娑。《箋》云:績麻絲, 婦人之事也, 今也不為。
又曰:八月載績, 載玄載黃, 我朱孔陽, 為公子裳。載績絲事畢而麻事起矣。
《漢書》曰:張安世尊為公侯, 食邑萬戶。身衣弋綈, 夫人自紡績。
又曰:冬, 民既入, 婦人同巷相從夜織。婦女一月得四十五日。必相從者, 所以省費燎火, 同巧拙, 而合習俗也。
《晉書》曰:鄭袤妻曹氏, 事舅姑甚孝, 躬紡績之勤, 以充奉養。
《南史》曰:宋袁粲幼孤, 饑寒不足。母瑯邪王氏, 太尉長史延之女也, 躬事績紡, 以供朝夕。
又曰:齊劉楷為交州, 與垣曇深同行, 曇深未至交州而卒。曇深妻鄭字獻英, 滎陽人, 時年二十;子文凝, 始生。仍隨楷到鎮, 晝夜紡織。居一年, 私裝了, 乃告楷求還。
又曰:梁武丁貴嬪少時, 與鄰女月下紡績, 諸女并患蚊蚋, 而貴嬪弗之覺也。鄉人魏益將聘之, 及成, 而武帝鎮樊城, 嘗登樓以望, 見漢濱五采如龍, 下有女子擘絖, 則貴嬪也。又, 丁氏因人以聞之於帝, 帝贈以金環, 納之, 時年十四。
又曰:諸暨東洿里屠氏女, 父失明痼疾, 親戚相棄, 鄉里不容。女移父母, 遠住纻舍, 晝采樵, 夜紡績, 以供養父母。
《陳書》曰:陳靈洗為公侯, 數妾無游手, 并督之紡績。至於散用貲財, 亦不儉吝。
《隋書》曰:孝婦覃氏者, 上郡鍾氏婦也。與其夫相見, 朱幾而夫死。時年十八, 事后姑以孝聞。數年之間, 姑及伯叔皆相繼而死。覃氏躬自節儉, 晝夜紡績, 畜財十年而葬八喪, 為州里所敬。上聞, 而賜米百石, 表其門閭。
又曰:鄭善果母, 清河崔氏, 既寡之後, 恒自紡績, 每夜分寐。善果曰:「兒封侯開國, 位居三品, 秩俸幸足, 母何自勤如是耶?」答曰:「嗚呼!汝年已長成, 吾謂汝知天下之理, 今聞此言, 故猶未也。至於公事, 何由濟乎!今此秩俸, 乃是天子報爾先人之用命也, 當須散贍六姻, 為先君之惠, 妻子奈何獨擅其利, 以為富貴哉?又絲枲紡績, 婦人之務, 上自王后, 下至大夫士妻, 各有所制。若墮業者, 是為驕逸。吾雖不知禮, 其可自敗名乎?」
《唐書》曰:永泰二年夏, 賜安南節婦金氏兩丁侍養。金氏本賊帥陶齊亮之母, 以忠義訓齊亮, 齊亮不受, 遂與齊亮絕。自績而衣, 自田而食, 州里稱之。仍詔本道使每季給銀二兩, 充衣服以終其身。
《國語》曰:魯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, 母方績, 文伯曰:「以歜之家, 而主猶績, 言家有寵, 不當績也。懼忓季孫之怒也。季孫康子位尊, 又為大宗。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?」其母嘆曰:「魯其亡乎!使僮子備官, 而未之聞耶?」僮矇不達也。言已居官而未聞道。
《春秋后語》曰:甘茂奔齊, 路逢蘇代, 將為齊使於秦。甘茂曰:「臣得罪於秦, 逃遁至此, , 潛也。無所容跡。容跡, 猶容足也。吾聞貧人女與富人會績, 貧人女曰:『我無錢以買燭, 而子燭幸有光, 子可以分我餘光, 無損子明, 而得一斯便焉。』, 在也。言貧女子此一便也。今臣困, 而子方使秦而當路矣。茂之妻子在秦, 愿君以餘光振之。」, 整也。又贍給之義。蘇代許諾。
《列女傳》曰:齊女徐吾者, 東海上貧婦人也。鄰婦李吾之屬合燭相從夜績, 徐吾曰:「我無以買燭, 而子之火光有餘, 分我餘光, 無損子明, 而我為斯便, 不亦可乎?」
《異苑》曰:昔有老姥雨夜紡績, , 𨨯所在, 姥獨罵云:「何物鬼擔去?」戶外即有應, 言「暫寄避雨, 實不偷𨨯。宜自執覓。」姥驚懼, 窺外, 無所見, 𨨯亦尋獲。
《王子年拾遺記》曰:魏文帝所愛美人薛靈蕓, 常山人, 父業經為鄭鄉亭長, 母陳氏隨業舍於亭傍。蕓年十七, 生居貧賤, 至夜每聚鄰婦夜績, 以麻蒿自照。

《說文》曰:漂, 水中擊絮也。
《史記》曰:韓信從下鄉城下釣, 有漂母, 見信饑, 飯信, 竟漂數十日。
《越絕書》曰:伍子胥至溧陽, 見一女子擊絮於瀨水中, 子胥曰:「豈可得餐乎?」女曰:「諾。」即發其簞飯, 清其壺漿而與之。子胥謂女子:「毋令之露。」子胥行五步, 還顧, 女子自投瀨水之中。《吳越春秋》同。
《莊子》曰: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, 世世以澼絖為事。郭象注曰:其藥能令手不拘折, 故常漂絮於水中也。

《禮記·禮器》曰: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, 浣衣濯冠以朝, 君子以為隘矣。隘猶狹陋也。祀不以火牢, 與無田者同, 不盈禮也。大夫、士有田則祀, 無田則薦。浣衣濯冠, 儉不務新。
又《內則》曰:父母舅姑冠帶垢, 和灰請漱;衣裳垢, 和灰請浣。手曰漱, 足曰浣。和, 漬也。
又曰:是日也, 妻以子見於父, 貴人則為衣服。由命士以下, 皆漱浣。貴人, 大夫以上也。由, 自也。
又曰:妾子生, 三月之未, 漱浣夙齊, 見於內寢。
《毛詩·葛覃》曰:薄汙我私, 薄浣我衣。, 煩也。私, 燕服也。婦人有副祎盛飾, 以朝事舅姑, 接見于宗廟, 進見于君子, 其餘則私也。浣謂濯之耳。
又《柏舟》曰:心之憂矣, 如匪浣衣。如衣之不浣矣。《箋》云:衣之不浣, 則憒辱無照察。
《漢書》曰:石奮以上大夫祿歸老于家, 長子建為郎中, 令少子慶為內史。建老白首, 萬石君尚無恙。每五日, 洗沐歸謁, 親入子舍, 竊問侍者, 取親中裙廁褕身自浣灑, 師古曰:親謂父也。中裙, 若今言中衣也。廁褕者, 近身之小衫, 若今小衫也。復與侍者, 不敢令萬石君知之, 以為常。
《晉書》曰:王師敗績於湯陰, 百官侍衛莫不潰散。惟嵇紹以身捍衛, 遂被害於帝側, 血濺御服, 天子深哀嘆之。及事定, 左右欲浣衣, 帝曰:「此嵇侍中血, 勿去。」
又曰:鄭袤妻曹氏食無重味, 服浣濯之衣。
《宋書》曰:左仆射謝景仁性嚴整潔, 居宇凈麗。每坐, 輒唾左右人衣, 事畢, 即聽一日浣濯。每欲唾, 左右爭來受之。
又曰:江湛為吏部尚書, 家甚貧, 不營財利, 餉饋盈門, 無一所受, 無兼衣餘食。嘗為上所召, 遇浣衣, 稱疾, 經日衣成, 然後起。
《梁書》曰:武帝雖衣浣衣, 而左右衣必須潔。嘗有侍臣, 衣帶卷摺, 帝怒曰:「卿衣帶如繩, 欲何所縛?」
又曰:昭明太子統欲以己率物, 服御樸素, 身衣浣衣, 膳不兼肉。
《南史》曰:陳王逡之衣裳不浣, 幾案塵黑。
《唐書》曰:肅宗性儉約, 衣服無綺繡。嘗出衣袖示韓擇木曰:「朕已三浣矣。」
《淮南子》曰:楚莊王誅里史, 孫叔敖制冠浣衣。
仲長子《昌言》曰:攻玉以石, 浣布以灰。
《龍魚河圖》曰:婦人無以夫衣合集浣之, 使之不利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孔子南游適楚, 至阿谷隧, 有處子佩璜而浣者。孔子抽觴以受子貢, 曰:「以觀其辭。」子貢曰:「將南之楚, 逢天之暑, 欲乞一飲。」婦人曰:「阿谷之隧, 隱曲之氾, 其水載清, 流而趣海。欲飲則飲, 何問婢子?」

《風俗通》曰:東海王景興議曰:「晏平仲以齊君奢, 故浣其朝冠, 振其鹿裘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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