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百五十三 工藝部十

太平御覽
卷七百五十三.工藝部十

工藝部十
圍棋
《左傳》曰:寧喜許納衛獻公, 太叔文子曰:「今寧子視君不如弈棋;弈者舉棋弗定, 不勝其偶, 而況置君弗定乎?, 圍棋也。九世之卿族, 一舉而滅之, 可哀也哉!」
《魏志》曰:王粲觀人圍棋, 局壞, , 謂白黑既亂。粲復為之。棋者不信, 以袍蓋局, 便更以他局為之, 用相比校, 不誤一道。
《魏氏秦秋》曰:孔融被誅, 二子棋而不起。左右曰:「爾父見報, 不起何也?」二子曰:「安有巢毀而卵不破者乎?」
《蜀志》曰:費祎與來敏圍棋, 于時羽檄交馳, 人馬擐甲, 嚴駕已訖。而祎留意對戲, 色無厭倦。祎至, 敵遂退。
《吳志》曰:孫權太子和常言:「當世士人, 宜講修術學, 習射御, 以周世務, 而但交游博弈, 以妨事業, 非進取之謂也。」后群僚侍宴, 言及博弈, 以為妨事費日, 而無益於用, 勞精損思, 終無所紀, 非所以進德修業、積累功緒也。人情猶不能無嬉娛, 嬉娛之好, 亦在飲宴琴書射御之間, 何必博弈可以為欣?乃命侍坐者八人, 各著論以矯之。於是中庶子韋曜退而奏論, 和以示賓客。時蔡款好弈, 故以諷之。
《吳錄》曰:嚴武, 字子卿。圍棋莫與為輩, 謂之八絕。
《晉書》曰:王質入山斫木, 見二童圍棋, 坐觀之。及起, 斧柯已爛矣。
又曰:賈謐嘗與太子弈棋, 爭道。成都王穎在坐, 正色曰:「皇太子, 國之儲君, 賈謐何得無禮也!」
又曰:苻堅率眾號百萬, 次于淮淝, 京師震恐, 加謝安征討大都督。兄子玄入問計, 安夷然無懼色, 答曰:「已別有旨。」既而寂然, 玄不敢復言。及令張玄重請, 安遂命駕出墅, 親朋畢集, 方與玄圍棋賭別墅。安常棋劣於玄, 是日玄懼, 便為敵手, 而又不勝。安顧謂其甥羊曇曰:「以墅乞汝。」
又曰:王導與其子悅弈棋, 爭道。導笑曰:「相與有瓜葛, 那得為爾耶?」
又曰:祖納為軍諮祭酒。納好弈棋, 王隱謂之曰:「禹惜寸陰, 不聞數棋。」對曰:「我以忘憂耳!」
鄧粲《晉記》曰:阮籍母死, 與人圍棋如故。對者求止, 籍不肯, 留決勝焉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王恬, 字敬豫, 與濟陽江霖俱善弈棋, 為中興第一。
又曰:陶侃在荊州, 見佐吏博弈戲具, 投之於江, 曰:「圍棋者, 堯、舜以教愚子;博者, 商紂所造。諸君并懷國器, 何以為此?」
《晉起居注》曰:鎮東司馬顏延之, 坐圍棋免官。
沈約《宋書》曰:羊玄保為黃門侍郎, 善弈棋, 棋品第三。太祖亦好, 玄保數蒙引見。與太祖賭郡, 戲勝, 得補宣城太守。
又曰:徐羨之沉密寡言, 不以憂喜見色。頗工弈棋, 當世以此推之。
又曰:謝弘微性無慍色。末年與人圍棋, 西南有棋死勢。有人曰:「南風急, 或覆舟。」人悟, 救之。弘大怒, 投局於地。識者知其莫年。
《齊書》曰:能棋人瑯琊王抗為第一品, 吳郡褚思莊、會稽夏赤松第二品。赤思速, 善於斗棋。宋文帝世, 與羊玄保戲, 因制局圖, 還於帝前覆之。太祖使思莊與王抗官賭, 自食時至日暮, 一局始竟。上倦遣還省, 至五更方決。抗睡於局后, 思莊達曉不寐。世或以思莊品第致高, 緣其用思深久, 人不能對也。
又曰:武帝好圍棋, 棋甚拙, 去格七八道, 物議共欺為第三品。與第一品王抗圍棋, 依品賭戲, 抗每饒借之, 曰:「皇帝飛棋, 臣抗不能斷。」帝終不覺, 以為信然, 好之愈篤。
又曰:武陵王曄, 少年時, 貧無棋局。乃破荻為片, 縱橫以為棋局, 指點行勢, 遂至名品。
《燕書》曰:羅騰, 字叔龍, 工圍棋, 究盡其妙, 獨步當時。俄而右北平樂抄少攜出, 與齊焉。
《後魏書》曰:甄琛舉秀才, 入都積歲, 頗以弈棋棄日, 至乃通夜不止。有蒼頭者, 常令秉燭, 或時睡, 即大加責杖, 如此非一。奴后不勝楚痛, 乃白琛曰:「郎君辭父母, 仕官京師, 若為讀書執燭, 不敢暫非;乃以圍棋, 日夜不息, 豈是向京之意?而肆加杖罰, 不亦非理乎?」琛惕然慚感, 遂從許赤虎假書研習, 聞見益優。
《陳書》曰:梁武帝詔校定棋品, 到溉、朱異已下并集。陸瓊時年八歲, 於客覆局, 由是京師號曰神童。
《唐書》曰:順宗朝, 罷翰林陰陽、星卜、醫相、射覆、棋弈諸待詔三十二人。初, 王叔文以棋待詔, 既用事, 惡其與已儕類相亂, 故罷之。
《江表傳》曰:呂范討山越還, 白事于孫策, 從容獨與圍棋, 因論軍旅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杜夫子善弈棋, 為天下第一。或譏其費日, 夫子曰:「精其理者, 足以大裨聖教。」
又曰:戚夫人侍兒賈佩蘭, 后出為扶風人段儒妻, 說在宮內時, 常以八月四日出雕房, 北戶竹下圍棋, 勝者終年有福, 負者終年疹病, 取絲縷就北辰祈求延命, 乃免。
《述異記》曰:朱道珍常為孱陵令, 南陽劉廓為荊州參軍, 每與圍棋, 日夜相就, 局子略無暫輟。道珍以宋元徽三年六月亡。至九月, 廓坐齋中, 忽見一人以書授廓, 云:「朱孱陵書。」廓開書看, 是道珍手跡, 云:「每思棋聚, 非意致闊, 方有來緣, 想能近領。」廓讀書畢, 失信所在。失其書信。寢疾, 尋亡。
《孟子》曰:弈秋, 通國之善弈者也。使奕秋誨二人弈, 其一人專心致志, 惟弈秋之為聽;一人雖聽之, 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, 思援弓繳而射之。雖與之俱學, 弗若之矣。
《抱樸子》曰:葛洪體鈍性駑, 素寡玩好。見人博戲, 曾不目盻, 至今不知棋局幾道。
又曰:善圍棋者, 世謂之棋聖。故嚴子卿、馬綏明有棋聖之名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行一棋不足以見智, 彈一弦不足以見悲。
《尹文子》曰:以智力求者, 喻如弈棋:進退取與, 攻劫放舍, 在我者也。
《陳留志》曰:阮簡, 字茂弘, 為開封令。縣有劫賊, 外白之甚數。簡方圍棋長嘯, 吏云「劫急」, 簡曰:「局上劫亦甚急!」其高率如此。
揚子《法言》曰:圍棋擊劫, 反目胲形, 亦皆自然也。
《博物志》曰:堯造圍棋, 丹朱善之。
《新語》曰:世言圍棋, 或言兵法之類。上者張置疏遠, 多得道而勝;中者務相遮絕, 爭便求利;下者守邊隅, 趨作罫。古買反, 線間方田也。猶薛公之言黥布反也, 上計取吳楚廣地, 中計塞成皋遮要爭利, 下計據長江以臨越, 守邊隅趨作罫者也。
《俗說》曰:羊玄保作吏部郎, 數被召見。后有傳詔來, 始入門, 其兒靈孫年十許歲, 見傳詔, 語其父云:「兒知也, 正當圍棋耳。」
《語林》曰:王中郎以圍棋是坐隱, 亦以圍棋為手談。
又曰:王武子與武帝圍棋, 孫皓在側。武子問孫:「歸命何以好剝人面皮?」皓曰:「見無禮于君者, 則剝之。」乃舉棋局下, 故譏之。
又曰:豫章太守顧劭, 是丞相雍之子, 在郡卒, 時雍方盛集僚屬圍棋, 外信至, 而無兒書, 雖神意不變, 而心料有故。賓客既散, 方嘆曰:「已無延州之遺累, 寧有喪明之責耶?」於是豁情散哀, 顏色自若。
《方言》曰:圍棋者, 自關東齊魯之間謂之弈。
班固《弈指》曰:北方之人謂棋為弈。弘而說之, 舉其大略, 義亦同矣。局必方正, 象地則也;道必正直, 體明德也。其有黃黑, 陰陽分也;駢羅列布, 效天文也。四象既陳, 行之在人, 蓋王政也。法則臧否, 為仁由己, 道之正也。
《夢書》曰:夢圍棋者, 欲斗也。
魏王粲《圍棋賦序》曰:清靈體道, 稽謨玄神, 圍棋是也。
魏應玚《弈勢》曰:蓋棋弈之制, 所由來尚矣。駱驛雨集, 魚鱗雁峙, 奮維闔翼。固衛邊鄙, 寇動北疊, 備在南尾。
晉劉恢《圍棋賦序》曰:司空從事中郎庾仲初, 性好圍棋, 終不達棋旨。言文則觸類而至, 對局則冥然而窮。何所解如彼之易, 所礙如此之難哉?

投壺
《禮記》曰:投壺之禮, 主人奉矢, 司射奉中, 使人執壺。, 射之類也。主人請曰:「某有枉矢哨壺, , 且醮切, 不正貌。請以樂賓。」賓曰:「子有旨酒嘉肴, 既受賜矣;又重以樂, 敢辭。」主人曰:「枉矢哨壺, 不足辭也, 敢固以請。」賓曰:「某既賜矣, 又重以樂, 敢固辭。」主人曰:「枉矢哨壺, 不足辭也, 敢固以請。」賓曰:「某固辭不得命, 敢不敬從?」不得命, 不以命見許。賓再拜, , 賓再拜受矢也。主人般還曰:「辟。」主人阼階上, 拜送, 拜送, 送矢也。賓般還曰:「辟。」已拜受矢, 進即兩楹間, 退反位, 揖賓就筵。司射進度壺。間以二矢半, 反位。設中東西, 執八算興。設中亦賓也。八算于中橫委, 其余于中西執算而立, 以請賓俟投。請賓曰:「順投為入, 比投不釋, 勝飲不勝者。正爵既行, 請為勝者立馬, 一馬從二馬。三馬既立, 請慶多馬。」請主人亦如之。請猶告也。順投, 矢本入也。比投, 不舍也。勝飲不勝, 言以能養不能也。
《禮記》曰:壺頸修七寸, 腹修五寸, 口徑二寸半, 容斗五升。壺中實小豆焉, 為其矢之躍而出也。壺去席二矢半。矢以柘若棘, 毋去其皮。取其堅且重也。或言去其皮節也。
《左傳》曰:晉侯以齊宴, 中行穆子相。晉侯先。穆子曰:「有酒如濰, 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 為諸侯師。」中之。齊侯舉矢曰:「有酒如澠, 有肉如陵。寡人中此, 與君代興。」
《東觀漢記》曰:祭遵薨, 范淑上疏曰:「遵為將軍, 取土皆用術。對酒設樂, 必雅歌投壺。」
《魏略》曰:邯鄲淳, 字元淑。作《投壺賦》千餘言奏之, 文帝以為工, 賜帛十匹。
又曰:游楚好投壺自娛。
《晉書》曰:石崇有妓, 善投壺, 隔屏風投之。
《王弼別傳》曰:弼性和理, 樂游宴, 解音律, 善投壺。
《崔宴傳》曰:投壺者, 皆以多算飲少籌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武帝時, 郭舍人善投壺, 以竹為矢, 不用棘也。古之投壺, 取中而不求還, 故實小豆, 惡其矢躍而出也。郭舍人則激矢令還, 一矢百餘反。語之為驍, 言如博之堅, 于輩中為驍杰。每為武帝投壺, 輒賜金帛。
《獻帝春秋》曰:袁紹聞魏郡兵反, 與黑山賊等數萬人共覆鄴城, 殺郡守。坐中家在鄴者, 憂怖失色, 或起而啼泣。紹觀督引滿投壺, 言笑容旨自若。
《晉陽秋》曰:王胡之善於投壺, 言手熟閉目。
《神異絕經》曰:東荒山中有大石室, 東王公居焉。與一玉女投壺, 沒有入不出者, 天為之笑。張華曰:天笑者, 開口流光。
《藝經》曰:投壺法, 十二籌, 以象十二月之數。
《投壺變》曰:謂之投壺者, 取名蓚他由切。藪。漸而轉易, 鑄金代焉。逮之于后, 人事生矣。壺底去一尺, 其下筍以龍玄。, 月中蝦蟆, 隨其生死也, 猶日狗龍蛇之類。運之以皫平表切。謂龍下皫螭也。燕尾。燕識候而歸人, 來去有恒。投而歸人, 自數之極也。矢十二, 數之極也。長二尺八寸。法于尚矣, 古用柘棘。古者投壺, 擊鼓而節, 帶劍十二, 𥜋頰二帶, 謂之帶劍。倚十八, , 并左右如狼尾狀。狼壺二十, 令矢圓轉西于壺口。劍驕七十。入帶劍還如后也。三百六十籌得一馬, 言三百六十歲功成也。馬, 謂之近黨同得勝也。三馬成都。
魏王粲《棋賦》曰:夫注心銳念, 自求諸身, 投壺是也。
晉傅玄《投壺賦序》曰:投壺者, 所以矯懈而正心也。

晉李尤《壺籌銘》曰:投壺籌禮, 揖敘先后。通風月數, 分為王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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