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百五十四 工藝部十一

太平御覽
卷七百五十四.工藝部十一

《說文》曰:博, 局戲, 六箸十二棋也。
《論語》曰:飽食終日, 無所用心, 難矣哉!不有博弈者乎?為之猶賢乎已。
《家語》曰:哀公問於孔子曰:「吾聞君子不博, 有之乎?」孔子曰:「有之, 為其二乘也。」公曰:「有二乘, 何為不博?」孔子曰:「為其兼行惡道也。」
《史記》曰:宋閔公與南宮長萬博, 爭。公怒辱之, 曰:「吾始敬若, , 汝。今子魯虜也!」長萬病此言, 遂以局殺閔公。
又曰:魏王與信陵君博。北境舉烽火, 言趙寇入界。信陵君曰:「臣有客, 能知趙王陰事, 言趙王獵, 非寇也。」
又曰:劇孟好博, 多少年之戲。
又曰:蔡澤說范睢曰:「君獨不觀夫博者乎?或欲大投, 或欲出分功, 班固《弈指》曰:」博懸于投, 不必在行。「崔骃曰:」投瓊也。「此皆君之所明知也。」
《漢書》曰:孝文帝時, 皇太子侍, 博爭道, 不恭。皇太子以博局提吳太子, 殺之。或云提音抵。抵, 擲也。
又曰:吾丘壽王, 字子贛, 少年以善格五召待詔。蘇林曰:博之類也。孟康曰:格者, 行杵相周, 故已言各。或曰:塞法, 至立各不得, 故云格五也。
又曰:陳遵祖父遂, 字長子。宣帝微時, 與遂有故, 相隨博弈, 數負債。及宣帝即位, 遂稍遷至太守, 賜遂璽書曰:「制詔太原太守, 官尊祿厚, 可以償博債矣。」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耿恭為戊巳校尉。恭至部, 移檄烏孫, 示漢威德。昆彌以下皆喜, 遣使獻名馬, 及奉宣帝所賜公主博具, 愿遣子入侍。
又曰:客星經帝座, 或問袁延。延因上封事曰:「河南尹鄧萬有龍潛之舊, 封為通侯, 恩重公卿, 惠豐宗室, 加禮引見, 與之對博, 上下渫音薛。, 有虧尊嚴。」
《魏略》曰:孔桂性便妍, 曉博弈。太祖受之, 每在左右。
又曰:杜畿與衛固少相狎侮, 共博爭道, 畿曰:「我今作河東也!」固發衣罵之。及畿之官, 而固為功曹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桓玄強與人博奕, 取其田宅。
《穆天子傳》曰:天子北入邴, , 鄭邑也, 音枋。與井公博, 三日而決。疑井公賢人而隱者, 故王就戲。
《梁冀別傳》曰:冀好格五六博。
《神仙傳》曰:中山衛叔卿服云母得仙。漢武使其子度世, 往華山求之。度世望見父, 上有紫雲, 白玉為床, 與數人博戲。度世問:「父所與博者是誰?」曰:「洪崖先生、許由、巢父也。」
《秦記》曰:呂光破龜茲, 始獲鳩摩羅什。光死, 子纘立, 戲弄羅什, 或共棋博, 乃殺子, 云「斫胡奴頭」。什曰:「不斫胡奴頭, 其胡奴斫人頭。」后纘弟越字胡奴, 果斬纘頭。
《涼州記》曰:呂光太安二年, 龜茲國使至, 獻寶貨、奇珍、汗血馬。光臨正殿, 設會文武博戲。
《西域胡》曰:諸博戲, 取人牛馬財物者, 胡俗皆陪償。
《述征記》曰:極西南端門外有石, 石色青而細。修之作博棋, 以遺江東, 甚可珍玩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許博昌, 安陵人也, 善六博。竇嬰好之, 常與居處。其術曰:「方畔揭道張, 玄究屈高, 高玄屈張。」又曰:「張道揭畔方, 方畔揭道張。究屈玄高, 高屈究張。」居三輔, 兒誦之。法用六箸, 或謂之究, 以竹為之, 長六分。或用二箸。博昌又作《六博經》一篇, 今世傳之。
《莊子》曰:臧與谷牧羊, 而俱亡其羊。問臧奚事, 則挾策讀書;問谷奚事, 則博塞以游。事業不同, 其亡羊均也。
《列子》曰:虞氏者, 梁之富人也。登高樓, 大路, 設樂飲酒, 擊博樓上。
《抱樸子》曰:南陽文氏, 求食入山, 見高巖上有數人對博。
《淮南子》曰:善博者不欲牟, 博以不勝為牟。牟, 大也, 進也。不恐不勝。平心定意, 投得其齊, , 得其適。行由其理, 雖不必勝, 得籌必多。
《韓子》曰:薛公之相魏昭侯也, 有陽胡蕃者, 於王甚重, 而不為薛公, 薛公患之。於是乃與之博, 與之百金, 令與昆弟博戲, 俄又益之二百金。
又曰:齊宣王問匡倩曰:「儒者博乎?」對曰:「博也者貴梟, 勝者必殺梟。」是殺其所貴也, 儒者以為害義, 故不博。
《尹文子》曰:博者盡開塞之宜, 得周通之路。
楊子《法言》曰:或問:「侍君, 子博乎?」曰:「侍坐則聽言, 有酒則觀禮, 焉事博乎?」
《說苑》曰:秦始皇時, 嫪毐驕奢。后與帝左右博, 爭行, 乃瞋目大呼。
又曰:晉靈公驕奢, 造九層之臺, 謂左右曰:「敢諫者斬!」孫息孫息即荀息也。聞之, 求見公。曰:「子何能?」孫息曰:「臣能累十二博棋, 加九雞子於其上。」公曰:「吾少學, 未嘗見也, 子為寡人為之。」孫息即正顏色, 定志氣, 以棋子置於下, 而加九雞子於其上。左右懾息, 靈公俯伏, 氣息不續。公曰:「危哉!」孫息曰:「公為九層之臺, 三年不成, 危甚於此!」
《風俗通》曰:漢武帝與仙人共博, 其投石中馬蹄處, 於今尚在。
《典略》曰:荊軻與魯勾踐博, 爭道。勾踐怒而叱之, 軻去而逃婁。
《春秋舊事》曰:倪寬為漢馬農卿, 與太子博, 爭局, 犯罪而還。
《遁甲經》曰:天一游亭, 六行亭亭, 天一之貴神也。戰斗博戲漁獵, 但可, 背不可向也。
《薛孝通譜》曰:烏曹作博, 其所由來尚矣。雙箭以象日月之照臨, 十二棋以象十二辰之躔次。則天地之運動, 法陰陽之消息, 表人事之窮達, 窮變化之幾微。履謙謝, 則知沖謝以致福;觀殺罰, 則知當路而速禍;行其道, 則掎鹿有歸;保其家, 乃瞻烏爰集。隱顯藏用, 莫不合道;龍潛鵲起, 率皆趣良。足以諧暢至娛, 始協妙賞者也。
魏曹植《古冶子等贊》曰:齊強接子勇節, 徇虎門之博。忽宴置釁, 矜而自伐, 輕死重分。
魏王粲《彈棋賦序》曰:因行騁志, 通權達理, 六博是也。
晉李尤《博銘》曰:夫無用心, 博弈猶賢。方平處下, 自不邪偏。

樗蒱
《晉書》曰:桓玄見人有好園宅, 悉欲取之, 勒以樗博而賭之。玄微聞義軍起, 憂懼, 弗能寢食。或曰:「劉裕等狂惑, 事必無成。」玄曰:「裕足為一世之雄, 加以果於用兵;劉毅家無擔石之儲, 樗蒱一擲百萬;何無忌、劉牢之, 外生酷似其舅。共舉大事, 往為不成。」
又曰:葛洪, 字稚川, 性寡欲, 無所愛玩, 不知棋局幾道, 樗蒱齒名。
又曰:王獻之年數歲, 嘗觀門生樗蒱, 曰:「南風不競。」門生曰:「此郎亦管中窺豹, 時見一班。」
又曰:武帝喜胡貴嬪。帝嘗與之樗蒱, 爭道, 遂傷上指。帝怒曰:「此固將種也!」對曰:「北伐公孫, 西拒諸葛, 非將種而何!」帝甚有慚色。
又曰:謝鯤婿殷睿好樗蒱。奪其妹裝物, 以還戲債。劉湛謂謝弘微曰:「謝氏累代財產, 充殷君一朝戲債, 卿視而不言, 譬棄物江海, 以為廉耳。」
又曰:陶侃, 字士衡。見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, 乃取其樗蒱博具, 悉以投於江, 乃曰:「樗蒱者, 牧豬奴戲耳!」
又曰:劉毅於東府聚樗蒱, 大擲, 一判應至數百萬, 餘人并黑犢以還, 惟劉裕及毅在后。毅次擲, 得雉, 大喜, 褰衣繞床, 叫謂同座曰:「非不能盧, 不事此耳!」裕惡之, 因挼五木, 久之, 曰:「老兄試為卿答。」既而四子俱黑, 其一子轉躍未定, 裕厲聲喝之, 即成盧焉。毅意殊不快, 然素黑, 其面如鐵色焉。既而乃和言曰:「亦知公不能以此見借!」
又曰:周顗之死也, 王敦坐其罪。有一參軍, 樗蒱, 馬於博頭被殺, 因謂敦曰:「周家弈世令望, 而位不至公。及伯仁將登而墜, 有似下官此馬。」伯仁, 顗之字也。
又曰:慕容寶, 初在長安, 與韓黃、李根等因燕樗蒱, 危坐整容, 誓之曰:「世云摴蒱有神, 豈虛言哉?若富貴可期, 頻得三盧!」於是三擲三盧。
《宋書》曰:何尚之, 少時頗輕薄, 少好樗蒱。既長, 折節蹈道, 以操立見稱。為陳郡謝琨所知, 與之游處。
《齊書》曰:李安民, 擊鵲尾江城有功。明帝大會新亭樓勞諸軍, 令樗蒱共賭。安民五擲皆盧, 帝大驚, 目安民曰:「卿面方如田, 封侯狀也!」安民少時貧窶, 有一人從門過, 相之曰:「君后當大富貴, 與天子交手共戲。」至是果驗。
《後周書》曰:王思政雖被任委, 自以非相府之舊, 每不自安。太祖曾在同州與群公宴集, 出錦罽及雜綾絹數段, 命將樗蒱取之。物既盡, 太祖又解所服金帶, 令諸人遍擲, 曰:「先得盧者, 即與之。」群公將遍, 莫有得者。次至思政, 乃斂容跪坐而自誓曰:「王思政羈旅歸朝, 蒙宰相國士之遇, 方愿盡心效命, 上報知已。若此誠有實, 令宰相賜知者, 愿擲即為盧;若內懷不盡, 神靈亦當明之, 便使不作也, 便當殺身以謝所奉!」辭氣慷慨, 一坐盡驚。即拔所佩刀, 橫於膝上, 覽樗蒱拊髀擲之。比太祖止之, 已擲為盧矣。徐乃拜而受之。
《江蕤別傳》曰:蕤年十一, 始學樗蒱。祖母為說往事有以博弈破業廢身者, 於是即棄五木, 終身不為戲。
《抱樸子》曰:林盧山中有一亭, 其中有鬼。每有宿者, 常有十許人, 衣袍或白或黑, 或男或女。有王伯夷過宿而坐誦經。夜有十餘人, 與伯夷對坐, 自持樗蒱。伯夷密以鏡照之, 乃群犬也。
《郭子》曰:桓公宣武也。年少至貧, 嘗蒱, 失數百斛米。齒既惡, 意亦沮。自審不復振, 乃請救於袁彥道。桓具以情告, 袁欣然無忤, 便即俱去, 出門云:「我不但拔卿, 要為卿破之!我必作快齒, 卿但快喚!」既戲, 袁形勢呼咀音恒咀相呵概壯, 擲必盧雉, 二人齊叫, 敵家震懼喪氣。俄頃, 獲數百萬。
《博物志》曰:老子入胡日, 作樗蒱焉。
《俗說》曰:殷伯弟為何無忌參軍, 在潯陽與何共樗蒱, 得何百萬便住, 何大怒罵殷。
《世說》曰:溫嶠位未高時, 屢與揚州淮中賈客樗蒱, 每輒不競。嘗一過大輸, 物盡戲屈, 無因得反。與太尉庾亮友善, 嶠於舫中大喚:「庾亮卿可贖我!」庾即送值, 然後得還。
《異苑》曰:潁川陳寂, 元嘉中, 晝忽有一足鬼, 長三尺許, 為寂驅使, 欲與鄰人樗蒱。而無五木, 鬼乃取刀斫庭中楊枝, 於戶間作之, 即燒灼, 黑白雖分明, 但樸爾。
又曰:昔有人乘馬山行, 於岫里見二老公相對樗蒱。遂下馬, 以策拄地而觀之。自謂俄頃, 望視其馬鞭, 漼然已爛;顧瞻其馬鞍, 亦枯朽。既還, 無復親識, 一慟而絕。
《庾翼集》曰:頃聞諸君有樗蒱過差者, 初為是, 政事閑暇以娛意耳, 故未有言也;今知大相聚集, 漸以成俗, 聞之能不憮然!
繁欽《威儀箴》曰:其有退朝, 偃息閑居, 瞿營切。博子。弄棋、文局樗蒱, 言不及義, 勝負是圖。

蘇則切
《說文》曰:塞, 行棋相塞謂之塞。
《齊書》曰:沈文季, 字仲達, 吳興武康人也。尤善塞, 用五子。
《穆天子傳》曰:天子北入邴, 音枋與井公塞。
魏王郎《塞勢》曰:余所與游處, 惟東萊徐先生素習《九章》, 能為計數。問:「可以代博弈者乎?」曰:「塞, 其次也。」乃試習其術, 以驚睡焉。
邊韶《塞賦序》曰:余離群索居, 無講誦之事。欲學無友, 欲農無耒, 欲弈無塞, 欲博無楮。問可以代博弈者乎?曰塞其次也。書曰:「始作塞者, 其明哲乎?故其用物也約, 其為樂也大。」

藏鉤
古作驅
辛氏《三秦記》曰:昭帝母鉤弋夫人, 手拳而有國色, 先帝寵之。世人藏鉤, 法此也。法其拳手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戚夫人以百煉金為彄環, 照見指骨。上惡之, 以賜侍兒。
《荊楚歲時記》曰:為藏彄之戲, 辛氏以為鉤弋夫人所起。周鈞、成公綏并作「彄」字, 《藝經》庾闡則作「鉤」字, 其事同也。俗云此戲令人生離, 有禁忌之家, 廢不修也。
《風土記》曰:臘日飲祭之後, 嫂嫗兒童為藏彄之戲。分二曹以校勝負, 若人偶即敵對, 人奇居宜切。奇, 獨也。即使奇人為游附, 或屬上曹, 或屬下曹, 名為飛烏, 以齊二曹人數。一彄藏在數十手中, 曹人當射常益切。知所在。一藏為一籌, 五籌為一賭。
《異苑》曰:晉海西公時, 有貴人會因藏彄, 倏有一手間在眾臂之中, 修骨巨指, 毛色粗黑, 舉坐咸驚。尋為桓大司馬所誅。舊傳藏彄令人生離, 斯驗深矣。
晉庾闡《藏彄賦》曰:嘆延夜之藏彄, 常一時之戲望。以道生為元帥, 以子仁為佐相。
盛翁子《藏彄賦序》曰:余以臘後, 要命中外, 以行鉤為戲, 心悅其事, 故賦之云。

蹴鞠
《風俗通》曰:丸毛謂之鞠。
郭璞《三蒼解詁》曰:鞠, 毛丸, 可蹋戲。
《史記·蘇秦傳》曰:臨淄民無不吹竽、鼓瑟、擊筑、斗雞、走狗、六博、蹴鞠。
《漢書》曰:東方朔云:「董君董偃也。貴寵, 天下莫不聞。郡國走馬蹴鞠客輻湊於董氏焉。」
《魏略》曰:孔桂, 字叔林。性便妍, 好蹴鞠。故太祖愛之, 每在左右。
《唐書》曰:姜皎, 玄宗即位, 召拜殿中少監。數召入臥內侍宴, 私以后妃連榻, 間以擊氈, 常呼之為姜七。
《梁冀別傳》曰:冀好蹴鞠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成帝好蹴鞠。群臣以蹴鞠勞體, 非至尊所宜。帝曰:「朕好之。可擇似不勞者奏之。」家君作彈棋以獻, 帝大悅, 賜青羔裘、紫絲履, 以服朝覲焉。
又曰:太上皇徙長安, 居深宮, 凄悵不樂。高祖竊因左右問, 正以生平所好, 皆屠販少年, 斗雞蹴鞠以為欣, 今皆無此, 故不樂也。
劉向《別錄》曰:蹴鞠者, 傳言黃帝所作。或曰起戰國時, 記黃帝蹴鞠兵勢也, 所以練武士、知有才也。令軍事無事, 得使蹴鞠。有書二十五篇。

《會稽典錄》曰:唐庠, 字漢序。三國鼎峙, 互興金革。士以弓馬為務, 家以蹴鞠為學。於是名儒洪筆, 絕而不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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