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百五十九 器物部四

太平御覽
卷七百五十九.器物部四

簠簋

《三禮圖》曰:簠受一升, 下足高一寸, 中方外圓, 漆丹中。蓋龜形, 諸侯飾以象, 天子玉飾。盛黍稷。簋受一升, 足高一寸, 中圓外方, 挫其四角, 漆赤中。蓋亦龜形, 其飾如簠。盛稻粱。
《易》曰:樽酒簋, 貳用缶。鄭玄曰:「惟北有斗, 不可以挹酒漿」, 斗上有建星, 建星形似簋。貳, 副也。建星上星又似缶也。納約自牖, 無咎。
《詩》曰:《權輿》, 刺康公與賢人有始無終也。於我乎每食四簋, 今也每食不飽。于嗟乎不承權輿!
又曰:於粲灑掃, 陳饋八簋。
《周禮》曰:瓬音放。人為簋, 實一觳, 音夫。崇尺, 厚半寸, 唇寸。
《儀禮》曰:佐食分簋。士用敦。言簋者, 客同女生之士得從周制。
《禮》曰:管仲鏤簋而朱纮, 鄭玄曰:刻而飾之。大夫刻之為龜, 諸侯飾之以象, 天子飾之以玉。君子以為濫矣。
又曰:周之八簋。黍稷器也。
《傳》曰:衛孔文子之攻太叔也, 訪於仲尼。仲尼曰:「簠簋之事, 則嘗聞之矣;甲兵之事, 未之學也。」
《孝經》曰:陳其簠簋, 鄭玄曰:方曰簋, 圓曰簋。而哀戚之。
《墨子》曰:堯飯土簋, 啜土鉶。

《賈誼書》曰:古者, 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, 不謂不廉, 曰簠簋不飾。

 

瑚璉

《三禮圖》曰:瑚受一升, 形制未聞。《制度》云:如簋而平下。璉受一升, 漆赤中, 蓋亦龜形, 大夫飾口以白金。《制度》云:如簋而兌下。
《禮》曰:夏后氏之四璉、殷之六瑚。皆黍稷器。

《論語》曰:子貢問:「賜也何如?」曰:「汝, 器也。」曰:「何器也?」曰:「瑚璉也。」盛黍稷之器, 夏曰瑚, 般曰璉。

 

敦牟

上音堆
《三禮圖》曰:敦有足, 其形如今酒樽。法牟受一斗, 如敦形。古牟受一升, 平下, 漆赤中, 飾口以白金, 蓋亦龜形。
《周禮》曰:若合諸侯, 則共珠盤玉敦。, 盤類也。珠、玉, 以為飾也。古以盤盛血, 以敦盛食也。
《禮》曰:敦牟卮匜, 音移非馂莫敢用。敦牟, 黍稷器也。
又曰:有虞氏之兩敦。黍稷器。

《儀禮》曰:主婦設兩敦黍稷于俎南。

 

俎豆

《說文》曰:豆, 古食肉器也。
《爾雅》曰:木豆謂之豆, , 禮器也。瓦豆謂之登。
《三禮圖》曰:豆以木為之, 受四升, 高尺二寸, 漆赤中。大夫以上亦云畫, 諸侯加象飾口足, 天子悠希。登以幾, 盛湆, 音泣。受斗二升, 口徑尺二寸, 足徑八寸, 高二尺四寸, 小身, 有蓋, 似豆狀。
《詩》曰:卬盛于豆, 于豆于登。
又曰:邊豆大房。大房, 玉飾俎也。
《周禮》曰:上公豆四十, 侯伯豆三十有二, 子男豆十有四。
《儀禮》曰:宰夫自東房薦豆六, 設千醬東。
又曰:太羹湆, 不和, 實于登也。
《大戴禮》曰:武王踐祚, 於觴豆為銘焉。
《禮》曰:魯季夏六月, 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, 俎用梡嶥。, 音丸。嶥, 居衛切。
又曰:俎, 有虞氏以梡, 夏后氏以嶥, 殷以椇, 音矩周以房俎。鄭玄曰:梡, 斷木為之, 四足而已。嶥之言蹶也, 謂中足為橫距之象, 《周禮》謂之距。椇之言積懼也, 謂曲橈之也。房, 謂足下跗也, 上下兩間, 有似于堂房, 《魯頌》曰邊豆大房也。夏后氏以楬苦戛切。, 殷玉豆, 周獻息列切。豆。, 無異物之飾也。獻, 疏刻之。
又曰:禮有以多為貴者, 天子之豆二十有六, 諸公十有六, 諸侯十有二, 上大夫八, 下大夫六。
又曰:子云:「觴酒豆肉, 讓而受惡, 民猶犯齒。」
《傳》曰:鳥獸之肉不登於俎, 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, 則公不射, 古之制也。
《論語》曰:衛靈公問陳音陣。於孔子, 孔子曰:「俎豆之事, 則嘗聞之矣;軍旅之事, 未之學也。」
《史記》曰:孔子為小兒時, 常陳俎豆以為戲。
《國語》曰:晉侯使聘周, 王召士季曰:「汝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相見, 將和協典禮, 以示民訓。奉其犧息奇切。, 出其尊彝, 陳其俎豆。」
《漢書》曰:韓延壽為潁川太守, 令文學諸生皮弁, 執俎豆, 為吏民行喪娶之禮。
又曰:劉向說上曰:「有司定法筆削, 救時務也。至於禮樂, 則曰『不敢』。是敢於殺人, 不敢於養人。為其俎豆管弦之間, 小不備因絕不為, 是去小不備而就大不備。」
《東觀漢記》曰:劉昆教授弟子恒五百餘人。每春秋饗射, 常備列典儀, 以素木瓠葉為俎豆。
《莊子》曰:祝宗人說彘曰:「汝奚惡死?吾將加汝肩尻乎彫俎之上。」

賈誼《新書》曰:昔周文王使太公望傅太子發, 嗜鮑步刀切。魚而公弗與。文王曰:「發嗜鮑魚, 何為弗與?」太公曰:「禮, 鮑魚不登乎俎豆。豈有非禮而可以養太子乎?」

 

《說文》曰:籩, 竹豆也。
《爾雅》曰:竹豆謂之籩。禮器也。
《書》曰:祀於周廟, 邦甸、侯、衛駿奔走, 執豆、籩。
《詩》曰:儐爾籩豆, 飲酒之飫。
又曰:籩豆有楚, 殽核維旅。
《禮》曰:鼎俎奇而籩豆偶, 陰陽之義也。
《左傳》曰:楚子入享於鄭, 加籩豆六品。
又曰:鄭伯饗, 趙孟為客, 具五獻籩豆幕下。
《語》曰:籩豆之事, 則有司存焉。
《韓子》曰:晉文公反國至河, 令籩豆捐之, 手足胼胝者后之。咎犯聞之而哭, 公問之, 對曰:「籩豆, 所以食也, 而君捐之;手足胼胝, 有功者也, 而君後之。今臣與在後中, 不勝其哀, 故哭。」

《神異經》曰:西北荒中有玉饋之酒, 其上有玉樽、玉籩。

 

音壘
《晉太康起居注》曰:齊王出蕃, 詔賜榼樽樏杯盤各有差。
《東宮舊事》曰:漆三十五子方樏二沓, 蓋二枚。
《抱樸子》曰:世有使酒之客, 以杯樏相擲者有矣。
《世說》曰:王夷甫嘗屬族之事, 族人大怒, 便舉樏擲其面。
《陶侃表》曰:鹽塞荒儉, 惟作方九子樏, 趨以供事, 謹上五十葉。

曹毗《杜蘭香傳》曰:蘭香降張碩, 赍方九子樏、七子樏。

 

音刑
《三禮圖》曰:鉶以盛羹, 受一升, 口徑六寸。有足, 高一寸。有兩耳。蓋, 士以鐵, 大夫以銅, 諸侯以白金飾, 天子以黃金飾。
《周禮》曰:上公鉶四十有二, 侯伯鉶二十有八, 子男鉶十有八。, 羹器也。
《禮》曰:實其簠簋籩豆鉶羹。

《墨子》曰:堯飯土軌, 尺劣切。土鉶。如淳曰:鉶器之屬, 以土為之, 瓦器也。

 

沈約宋書》曰:廬江王祎以銅缽二枚, 餉宋祖珍。
《齊書》曰:竟陵王子良與丘令楷、江栱音拱等共打銅缽立韻, 響滅則詩成, 可以觀覽。
《北齊書》曰:元韶, 魏室奇寶多入韶家。有二玉缽相盛, 可轉而不可出。
《二石偽事》曰:佛圖澄死, 以生所服金杖、銀缽送終。后開棺視之, 惟見杖、缽存焉。
《佛圖澄別傳》曰:澄以缽盛水, 燒香咒之。須臾, 缽中生青蓮花。
《西域諸國志》曰:佛缽在乾陁越國, 青玉也, 三升許。彼國寶之, 供養, 乞愿終日花香, 不滿則如言也, 滿亦如言也。
《交州雜事》曰:太康四年, 刺史陶璜表林邑王范熊所獻銀缽一只、白水精缽一口。
《異苑》曰:司州衛士度苦行居士也。其母常誦經長齋堂, 眾僧未食, 俱望見空中有一物下, 既落其前, 乃是天缽, 滿中香飯。度以晉惠、懷之際得道。

齊王融《謝安陸王賜銀缽啟》曰:素金之貴, 有訪《山經》。鐫刻可奇, 見符神鼎。撤膳器於珍羞之席, 降寶玩於簞瓢之門。

 

烏瓜切。

《俗說》曰:毛秦買一玉洼八十八萬。

 

《方言》曰:甌、甂, 音遍。陳魏宋楚之間謂之㼵, 今河北人呼小盆為㼵子, 杜啟切。自關而西謂之甂, 其大者謂之甌。
《通俗文》曰:小甌曰㼵。
《抱樸子》曰:取金液及水銀, 以黃土甌盛, 置之猛火上, 皆化為丹。以此丹金為盤碗, 食其中, 令人長生。
《諸葛恢集》曰:詔賜恢白甌二枚。
庾翼《與燕王書》曰:今致白甌二枚。
袁彥伯《羅山疏》曰:善道開尸在石室北壁下, 形體朽壞, 止有白骨在。昔在都, 識此道士, 聞之使人慨然。其業行殊異, 當蟬蛻解骨耳。石室中先有甌, 盛香。得便, 掃除燒香。

梁皇太子《謝敕賚廣州甌等啟》曰:淮南承月之杯, 豈均符彩西國浮雲之碗, 非謂瑰奇。臣南珍靡究, 未讀奏曹之表;方物罕逢, 不識議郎之畫。

 

《說文》曰:杯, 匚贛也。匚贛, 小杯也。匚贛, 音貢、盛二音。
《通俗文》曰:醬杯曰盞, 或謂之汜皿。夫凡切, 又薄淹切。
《方言》曰:匹皿、音雅。椷、音緘。閜、盞酒盞也。汜皿、𥂸音章。𥂓音摩。杯也。秦晉之郊謂之匹皿。所謂伯匹皿者也。自關而東趙魏之間曰椷, 或曰盞, 最小杯也。或曰汜皿。其大者謂之閜。吳越之間曰𥂸, 齊右平原以東或謂之𥂓。杯, 其通語也。杯落, 盛杯器籠也。陳楚宋魏之間謂之杯落, 又謂之豆筥, 自關而西謂之杯落。
《禮》曰:母沒, 而杯圈巨阮切。不能飲焉, 口澤之氣存焉爾。
《史記》曰:文帝十七年, 新垣平使人持玉杯, 闕下獻之, 刻曰:「人主延壽。」平所言詐, 下吏誅。
《漢書》曰:項羽置太公於高俎上, 曰:「不降, 烹汝翁!」高祖曰:「吾翁即汝翁, 儻烹, 遺我一杯羹。」
又曰:元帝征貢禹為諫議大夫。禹奏曰:「臣嘗從之東宮, 見賜杯案, 盡文畫金銀飾, 非當所以食臣下也。」
又曰:朱博為御史大夫, 為人廉儉, 食不重味, 案上不過三杯。
又曰:王嘉為丞相, 數上言不宜封董賢。上怒, 詔丞相詣廷尉詔獄。吏和藥進, 嘉引藥杯以擊地, 謂官屬曰:「丞相幸得備位三公, 奉職負國, 當伏刑都市以示眾;豈兒女子耶?何謂咀藥而死!」
《續漢書》曰:鄭玄飲三百餘杯不醉。
又《禮儀志》曰:天子明器, 有瓦大杯十六, 三升;瓦小杯二十, 二升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豫章宋叔平為定陵令, 素杯食麥飲酒。高弘為瑯琊相, 桑杯盛漿。
《唐書》曰:胡楚賓屬文敏速, 每飲酒半酣而後操筆。高宗每令作文, 必以金銀杯盛酒令飲, 便以杯賜之。
《吳越春秋》曰:闔閭女自殺, 以玉杯送之。
《管子》曰:人君百杯而食。
又曰:桓公、管仲、鮑叔牙、寧戚四人飲。叔牙奉杯而起曰:「愿公無忘在莒時。」
《文子》曰:清之為明, 杯水而見眸子;濁之為闇, 河水不見太山。
《韓子》曰:智伯身死, 三國分其首以為杯。
又曰:紂為象箸, 箕子怖, 以為象箸必不加於土鉶, 必將犀玉之杯;象箸玉杯必不美菽藿, 則必薦豹胎。
又曰:樂羊為魏文侯攻中山, 其子在中山。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, 樂羊坐幕下而饗之, 盡一杯。
《淮南子》曰:夫江河之腐胔, 音漬。不可勝數也, 然祭者用之, 大也。一杯酒, 蠅漬其中, 匹夫不嘗, 小也。
《鹽鐵論》曰:古者汙樽抔飲, 蓋無爵樽觴豆;及其後, 庶人器用, 即竹柳陶匏而已。惟瑚璉觴豆, 而後雕文彤漆。今富者銀口黃耳, 金壘玉鍾;中者舒玉纻器, 金錯屬杯。失一杯得銅杯十價錢, 而用不殊。箕子之譏, 始在天子, 今在匹夫。
《論衡》曰:項曼都好道學仙, 去家三年而反, 曰:「有仙人將我上天, 離月數里而止。月之旁甚寒, 饑欲食, 輒飲我流霞一杯。」
《王逸子》曰:顏淵之簞瓢, 則勝慶封之玉杯。何者?德行高遠, 才能絕殊也。
《晉咸康起居注》曰:詔送遼東使段遼等鸚鵡杯。
《東宮舊事》曰:漆四升杯四十, 漆杯子三百。
《漢武故事》曰:上崩后, 鄠縣有一人於市貨玉杯。吏欲捕之, 因忽不見。縣送其器, 推問茂陵中物。霍光呼問, 說市人形貌如先帝。
又曰:武帝作承露盤, 仙人象擎玉杯, 以取雲表之露。
《十洲記》曰:周穆王時, 西胡獻夜光常滿杯, 杯容三升。是白玉之精, 光明照室。夕以杯於庭中仰向天, 比明, 水便滿杯中。水甘香異美, 斯實靈神之器。
《葛仙公別傳》曰:仙公為客設酒, 不令人傳之, 見杯自至人前, 若不盡者, 則杯不去。
《神仙傳》曰:左慈能分杯飲酒。曹公聞, 試之。慈拔簪以畫杯, 酒即斷。飲畢, 以杯擲屋棟, 杯懸著屋棟, 動搖似飛鳥, 欲落不落, 良久乃墮地。
又曰:劉剛未仙時, 姮娥降, 共語。如人語, 不解其意。
又曰:劉剛未仙時, 姮娥降, 共飲留一明月杯, 云:以示世人。
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鸚鵡螺, 狀似覆杯, 形如鳥頭。向其腹視, 似鸚鵡, 故以為名。
《南越志》曰:南海以蝦頭為長杯, 頭長數尺, 金銀鏤之。晉廣州刺史嘗以杯獻簡文, 簡文用以盛藥。未及飲, 無故酒躍於外。時廬江太守曲安遠頗解術數, 即命筮之。安遠曰:「卻三旬後, 庭將有告慶者。」
《永嘉郡記》曰:君鄣山袁君廟, 神降於祝史。以神前杯灌地, 以大羹杯覆之, 有頃發杯, 而茵芝生於杯下。
后漢馮敬通《杯銘》曰:樂則思舊, 宴則思歡。民之失德, 乾糇以愆。
束晳《貧家賦》曰:持缺耳之破杯。
班彪《上啟事》曰:官吏二千石, 布襦羊裘, 以白木杯飲酒飾虛, 欲以求名采譽。
魏武帝《上雜物疏》曰:有銀畫象牙杯盤五具。

《陶侃故事》曰:侃《上雜物疏》有上成帝螺杯一枚。

 

音卷
《方言》曰:盂, 海岱東齊北燕之間, 或謂之棬。
《禮》曰:母沒, 而杯圈不能飲焉, 口澤之氣存焉耳。圈者屈木, 所以謂卮匝之屬。
《孟子》曰:告子云:「性猶杞柳也, 義猶杯棬也。」

《孟子》曰:能順杞柳之性, 以為杯棬乎?

 


《吳越春秋》曰:越以甘蜜九欓, 報吳增封之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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