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百四十二 兵部七十三

太平御覽
卷三百四十二.兵部七十三

劍上
《釋名》曰:劍, 檢也。所以防檢非常也。又斂也, 以其在身拱時斂在臂內也。其旁鼻曰鐔。〈音尋。〉鐔, 尋也。帶所貫尋也。其末曰鋒, 末之言也。

《韵集》曰:鐔, 〈音覃〉劍口也。《方言》曰:鞘, 〈音肖。〉謂之室。

《說文》曰:韜, 謂之衣。〈亦曰礻堯, 礻堯音繞〉《字林》曰:, 〈直例反。〉劍鼻也。

《禮記》曰:武王克商後散軍而郊射。左射狸首, 右射騶虞, 而貫革之射息也, 裨冕, 而武賁之士脫劍。

又曰:進劍者左首。〈尊也。〉

又曰:受弓劍以袂。〈敬也。〉

《周禮》曰:周官桃氏爲劍, 臘廣二寸有半寸。〈臘謂兩刃, 音獵。〉兩從半之, 〈劍脊兩面殺趨鍔者。〉以其臘廣爲之, 莖圍長倍之, 〈莖謂劍夾人之所握鐔以上。〉中其莖設其後。〈謂從中以却稍大之。〉身長五, 其莖長重九鋝, 〈音刷。〉謂之上制, 上士服之。身長四, 其莖長重七鋝, 謂之中制, 中士服之。身長三, 其莖長重五鋝, 謂之下制, 下士服之。〈今之匕首也, 各以形貌大小帶之。士, 勇士也。〉

又曰:鄭之刀, 宋之斤, 魯之削, 吳越之劍, 遷乎其地而勿能爲良, 地氣然也。

《左傳》曰:初, 虞叔有玉, 〈虞叔, 虞公之弟。〉虞公求旃。弗獻, 旣而悔之, 曰:「周諺有之, 匹夫無罪, 懷璧其罪。吾焉用此以賈害也。」乃獻之。又求其寶劍。叔曰:「是無厭。無厭, 將及我。」遂伐虞, 故虞公出奔共池。〈洪池, 地名。〉

又曰:莒子庚輿虐而好劍, 苟鑄劍必試諸人, 國人患之。又將叛齊, 烏存帥國人以逐之。〈烏存, 莒大夫也。〉

又曰:吳公子光伏甲于掘室而享王, 〈掘地爲室。〉使甲坐於道。及其門, 門階戶席皆王親也, 夾之以鈹。羞者獻體, 改服于門外, 〈進羞者獻體解衣也。〉執羞者坐行而入, 執鈹者夾承之。〈承執羞者也。〉光僞足疾, 入于掘室, 〈恐難作王黨殺, 已預避之也。〉專諸劍魚中以進, 遂殺王。

又曰:吳將伐齊, 越子率其衆以朝。吳人皆喜, 惟伍子胥懼曰:「是豢吳也。」吳王聞之, 使賜之屬鏤以死。屬鏤, 劍也。

又曰:楚太子建爲鄭人殺之, 其子勝在鄭。晋人伐鄭, 楚救之, 與之盟。勝怒曰:「鄭人在此, 仇不遠矣。」勝自厲劍, 子平見之曰:「王孫何以自厲也?」曰:「將以殺汝父也。」

又曰:宋殺申再, 楚子聞之, 劍及寢門之外。〈怒也。〉

《家語》曰:子路戎服見孔子, 拔劍舞之, 曰:「古之君子以劍自衛。」子曰:「古之君子忠以爲質, 仁以爲衛, 不出環堵之室, 而知千里之外, 有不善則以忠化之, 寇暴則以仁圉之, 何必持劍?」子路曰:「由乃得聞此言也, 請攝齊以受教。」

又曰:顔回曰:「願鑄劍戟爲農器。」

《戰國策》曰:韓卒之劍皆出于冥山棠溪。墨陽宛馮、龍泉、太阿皆陸斷馬牛, 水擊鴻雁, 當敵于甲盾耳。此天下名器也。

《國語》曰:齊桓公問曰:「齊國寡甲兵, 爲之若何?」管子曰:「小罪以金, 美金以鑄劍戟, 試諸狗馬;惡金以鑄, 試諸壤土, 乃甲兵大足也。」

《史記》曰:吳季札之初使, 北過徐君, 好季札劍, 口弗敢言。季札知之, 爲使上國未獻。還至徐, 徐君已死, 乃解其寶劍系徐冢樹而去。從者曰:「徐君已死, 當誰予乎?」曰:「不然。始吾心已許之, 豈以死背吾心哉?」

又曰:平原君及毛遂與楚合從, 言其利害。日出而言, 日中不决。遂按劍而上請平原君曰:「從者利害兩言而决耳。今日出而言, 日中不决, 何也?」楚王謂平原君曰:「客何爲者也?」平原君曰:「是勝之舍人也。」楚王叱之:「胡不下?吾乃與君言, 汝何爲者也?」毛遂按劍而前曰:「今十步之內, 王不能恃楚國之衆也, 王之命懸于遂。且遂聞湯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, 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諸侯, 今楚地方五千里, 持戟百萬, 此霸王之資也。白起小竪子耳, 率數萬之衆興師以與楚戰, 一戰而舉鄢郢, 再戰而燒夷陵, 三戰而辱王之先人, 此百世之怨而趙之所羞。而王弗知, 惡合從者爲楚非爲趙也。吾君在前, 叱者何也?」諸侯乃定從。

又曰:《范睢傳》云:秦昭王臨朝嘆息。應侯進曰:「臣聞主憂臣辱, 主辱臣死, 今大王中朝而憂, 臣敢請其罪。」王曰:「吾聞楚之鐵劍利而倡優拙。夫鐵劍利則士勇, 倡優拙則思慮遠。大以遠思慮而禦勇士, 恐楚之圖秦也。」

又曰:李斯上書云:「今陛下服太阿之劍, 乘纖離之馬。此數寶者, 秦不生一焉。」

又曰:陳平間行杖劍, 亡渡河。船人見其美丈夫獨行, 疑其亡將, 腰中當有金寶。目之, 欲殺平。平恐, 乃解衣裸而佐刺船, 船人知無有, 乃止。

又曰:鄒陽上書梁王云:「臣聞明月之珠, 夜光之璧, 以暗投人于道路, 人無不按劍相眄者。何則?無因而至前也。」

又曰:高祖送徒驪山, 夜徑澤中, 令一人行前。行前者還報曰:「前有大蛇當徑, 願還。」高祖曰:「壯士行, 何畏。」乃前, 拔劍斬蛇。

又曰:高祖置酒雒陽宮。曰:「吾有三杰而能用之, 故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也。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, 所以爲吾擒也。」

又曰:高祖擊英布時, 爲流矢所中。高祖問醫曰:「病可治於?」醫曰:「可治。」于是, 高祖慢駡之曰:「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, 此非天命乎!命乃在天, 雖扁鵲何益。」

又曰:伍員奔吳, 船人濟之。員感其德, 解寶劍賜之。船人曰:「子達吳勿相忘, 劍則不敢以當。」

又曰:魏相爲丞相, 好武。令諸吏有奏事者帶劍而前奏, 或有不帶劍者入奏事, 乃借錯劍而方敢入。

又曰:荊軻, 衛人。之燕, 燕人謂之軻卿。軻卿好讀書, 學擊劍, 以術說元君, 元君不用。

又曰:司馬相如好讀書, 學擊劍。故母名曰:「犬子」。

《漢書》曰:隽不疑, 字曼倩, 渤海人。治《春秋》, 爲郡文學, 進退必以禮, 名聞州郡。武帝末, 暴勝之爲直指使者, 衣綉衣素。聞不疑賢, 至渤海遣吏請與相見。不疑冠進賢冠, 帶扌具劍。〈應劭曰:攂具, 摽首之。攂:磊落壯大之貌。〉

又曰:時中國初定, 尉他平南越回, 王之。高祖使中大夫陸賈賜他印爲南越王。王賜賈橐中裝千金。賈有五男, 乃出所使橐中裝, 賣千金分其子, 子二百金。賈常乘安車駟馬、從歌鼓瑟、侍者十人、寶劍值百金。謂其子曰:「與汝約:過汝, 汝給人馬酒食, 極歡十日, 而更約所。死家得寶劍。」其游漢庭, 名聲籍甚。〈言狼籍甚盛也。〉

又曰:朱博奏王莽爲庶人, 莽就國。南陽太守以莽貴重, 選門下掾孔休守新都伯。休謁見莽, 莽盡禮自納, 休亦聞其名。莽後病, 休候之。莽緣恩意進其玉具劍, 欲以爲好, 休不肯受。莽因見誠:「見君面有瘢, 美玉可以滅瘢。」休復辭讓。莽曰:「君嫌其價耶」。遂椎碎自裹以進, 休乃受之。

又曰:朱雲曰:「臣願請上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首。」上問誰, 對曰:「安昌侯張禹。」上怒。

又曰:龔遂爲渤海太守, 務農。勸人賣劍買牛。曰:「可爲佩牛乎!」

又曰:沛公從百餘騎, 見羽于鴻門。羽因留沛公飲, 範增數目羽擊沛公, 羽不應。范增起出, 謂項莊曰:「君王爲人不忍, 汝入, 以劍舞, 因擊殺之。」莊入爲壽, 壽畢, 曰:「軍中無以爲樂, 請以劍舞。」因拔劍起舞。項伯亦起舞, 常以身翼蔽沛公, 獲免。

又曰:孝景帝賜衛綰, 綰曰:「先帝賜臣劍凡六, 不敢奉詔。」上曰:「劍, 人之所施, 獨亦至今乎!」綰曰:「具在。」上使取六劍, 尚盛未嘗服之也。

又曰:質氏以治削而鼎食。〈注:治刀劍也。〉

又曰:王莽使武賁以斬馬劍挫〈音。〉董忠。

又曰:梁冀帶劍入省, 尚書張淩呵叱令出。冀跪謝, 淩不應, 因劾奏。詔以一歲俸贖罪。

《楚漢春秋》曰:上過陳留, 酈生求見。使者入通, 公方洗足, 問如何人。曰:「狀類大儒。」上曰:「吾方以天下爲事, 未暇見大儒也。」使者出告, 酈生目按劍入言:「高陽酒徒, 非儒者也。」

《後漢書》曰:韓棱爲尚書令, 與僕射郅壽、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。肅宗嘗賜諸尚書劍, 惟此三人, 特以寵劍自手署其名曰:「韓棱楚龍泉」、〈《晋太康記》曰:「汝南西平縣有龍泉, 可淬刀劍, 特堅利。」汝南即楚分野也。〉郅壽蜀漢文」、「陳寵濟南椎成。」〈椎, 音直追切。《漢官儀》椎成作鍛成。〉時論者爲之說:以棱深有謀故得龍泉, 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, 寵敦樸善不見外故得椎成。
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延熹中, 詔應奉曰:「蠻夷叛逆作難, 積惡放恣, 鑊中之魚, 火熾湯盡, 當急焦爛, 以刷國耻。朝廷以奉昔守南土, 威名播越, 故復式序重任, 奉之興廢期在于今。賜俸錢十萬, 駁犀方具劍、金錯把刃劍、革帶各一, 奉其勉之。」

又曰:吳郡張業, 字仲叔, 爲郡門下掾。逐太守歸鄉里, 至河內, 遇賊, 業拔劍與賊交戰而死。子武, 時幼不識父, 傷父喪不還。每至節日, 持業遺劍至河內, 到業死處, 酒悲哀, 感動路人。

《東觀漢記》曰:世祖十三年, 王國有獻名馬、寶劍, 直百金。馬以駕鼓車, 劍以賜騎士。

又曰:馮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爲侍中, 稍遷衛尉, 能取悅當世, 爲安帝所寵。帝嘗幸其府, 留飲十數日, 賜犀具劍、紫艾綬、玉各一。

又曰:建武二年, 遣馮异西擊赤眉, 平關中, 上自河南賜异乘輿、七尺玉具劍。

又曰:光武有駭犀之劍, 以賜陳遵。

《魏志》曰:文帝爲太子時, 與鄧庶飲酣, 論及劍術, 不决。時方食甘蔗, 因以習之, 下殿數交, 三中其臂。

《魏略》曰:嚴翰, 字公仲。器性重厚, 篤好擊劍。

《魏氏春秋》曰:魏武過城皋故人呂伯奢。伯奢不在, 家人爲供。王聞其食器聲, 疑其圖已。夜手劍殺八人。旣見食飲而凄愴曰:「寧我負人, 無令人負我。」

《吳書》曰:太史慈臨亡嘆息曰:「丈夫生世當帶七尺之劍, 以升天子之階。今所志未從, 奈何而死乎!」權甚悼惜之。

《晋書》曰:上公九命, 則劍履上殿。

又曰:張軌遣主簿令狐亞聘南陽王模, 甚悅, 遺軌以帝所賜劍。謂軌曰:「自隴已西征伐斷割悉以相委, 如此劍矣。」

又曰:武庫火, 歷代之寶孔子履、漢高斬白蛇劍、王莽頭皆失所在。張華見龍劍排戶而飛去。

又曰:何攀除兗州刺史, 錫班劍、赤舄。

又曰:王如初聚衆作逆, 敗。王敦弟棱愛驍武, 請敦配麾下, 棱甚加寵遇。如數與敦將角射鬥爭爲過, 棱杖之, 如甚以爲耻。初, 敦有不臣之迹, 棱每諫之, 敦常怒异色。乃密使人激怒如, 勸令殺棱。因棱閑宴, 如請劍舞爲勸, 棱從之。如于是舞刀爲戲, 漸來前, 棱惡而呵之, 不止, 遂直前斬棱。敦聞而佯驚, 亦捕如誅之。

又曰《張華傳》:吳之未滅也, 鬥牛之間常有紫氣。道術者皆以吳方强盛, 未可圖也。惟司空張華以爲不然。及吳平之後, 紫氣愈明, 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, 乃要煥宿。屏人曰:「可共尋天文, 知將來吉凶。」因登樓仰觀。煥曰:「僕察之久矣, 惟牛鬥之間頗有异氣。」華曰:「是何祥也?」煥曰:「寶劍之精, 上徹于天耳。」華曰:「君言得之。吾少時, 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, 位登三事, 當得寶劍佩之, 斯言效歟?」因問曰:「在何郡?」煥曰:「在豫章豐城。」華曰:「欲屈君爲宰, 密共尋之, 可乎!」煥許之。華大喜, 即補煥豐城令。煥到縣, 掘獄屋基, 入地四丈餘, 得一石函, 光華非常, 中有雙劍幷刻題, 一曰龍泉, 一曰太阿。其夕, 牛鬥間氣不復見焉。煥以南昌西山北崖下土以拭劍, 光芒艶發, 大盆盛水置劍其上, 視之者精芒炫目。遣使送一劍幷土與華, 留一自佩。或謂煥曰:「得兩送一, 張公豈可欺乎?」煥曰:「大朝將亂, 張公當受其禍, 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!靈异之物, 終當化去, 不永爲人服也。」華得劍, 寶愛之, 常置坐側。華以南昌土不如華陰赤土, 報煥書曰:「詳觀劍文, 乃幹將也, 莫邪以復不至。雖然, 天生神物終當合耳。」因以華陰土一斤致煥, 煥更以拭劍, 倍益精明。華誅, 失劍所在。煥子華爲州從事, 持劍行經延平津, 劍忽于腰間躍出墮水, 使人沒水取之, 不見劍, 但見兩龍各長數丈, 蟠縈有文章。沒者懼而返。須臾, 光彩照水, 波浪驚沸, 于是失劍。華嘆曰:「先君化去之言, 張公終合之論, 此其驗乎!」華之博物多此類。

又曰:《載記》云:劉曜自以形質异衆, 恐不容于俗, 隱迹管涔山, 以琴書爲事。嘗夜閑居, 二童子入跪曰:「管涔王使小臣奉謁趙皇帝, 獻劍一口。」置前再拜而去。以燭視之, 劍長二尺, 光澤非常, 赤玉爲室, 背有銘云:「神劍服禦除衆毒。」曜遂服之。劍隨四時變爲五色。

崔鴻《後趙錄》曰:張賓闊達有大節, 嘗自謂昆弟曰:「吾自言智算鑒識不後張子房, 但不遇高祖耳。」勒與諸將下山東, 賓曰:「吾曆覽諸將, 獨胡將軍可與共成大事者。」乃提劍軍門, 大呼請見。

《宋書》曰:初, 世祖嘗賜謝莊寶劍, 莊以與豫州刺史魯爽別。後爽反叛, 世祖因宴集問劍所在。答曰:「昔以與魯爽別, 竊爲陛下杜郵之賜。」上甚悅, 當時以爲知言。

《梁書》曰:天監五年, 盧陵太守王希聃于高昌縣獲銅瑞劍二口。以聞曰:「薄伐凶醜, 而龍淵耀質;匈奴將滅, 白旗表徵。」

又曰:七年, 會稽太守衡陽王元簡上言, 餘姚縣掘地得劍二口, 又于縣東江水中得劍一口, 文漫若雌雄。

又曰:羊侃初爲尚書郎, 以勇聞。魏帝嘗謂曰:「郎官謂卿爲虎, 豈羊質虎皮乎?試作虎狀。」侃因以手抉殿柱沒指。魏帝壯之, 賜以珠劍。

《三國典略》曰:侯景篡位, 遷豫章王揀別官。白虹貫日, 三重;其夜, 月入太微掩帝坐, 景所帶劍水精標無故墜落, 景身自俯拾, 心亟惡之。


《五代周史》曰:鄭仁誨字日新, 晋陽人。父霸累贈太子太師。仁誨幼事唐驍將陳紹光。紹光恃勇使酒, 嘗乘醉抽佩劍將事刂刃于仁誨, 左右無不奔避。惟仁誨端立以俟, 略無懼色。紹光因擲劍于地謂仁誨曰:「汝有此氣度, 必當享人間富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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