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四 珍寶部三

太平御覽
卷八百四.珍寶部三

玉上
《尚書·堯典》曰:在璇璣玉衡, 以齊七政。孔安國注曰:在, 察也。璇, 美玉。璣、衡, 王者正天之器, 可轉運者。七政, 日月五星各異政。舜察天文, 齊七政, 審已當天心與否。
又《胤征》曰:火炎昆崗, 玉石俱焚。嵴曰崗。崐山出玉。言火逸而害玉。
又《禹貢》曰:華陽黑水, 惟梁州, 厥貢璆。, 玉名也。雍州, 厥貢惟球琳、瑯玕。球、琳, 皆玉名。瑯玉;玕, 石而似珠。
又《顧命》曰:成王被冕服, 馮玉幾。
又曰:大玉、夷玉、天球, 在東序。
《尚書中候》曰:湯沉璧於洛, 黑鳥隨魚止, 化為黑玉, 赤勒文。
《尚書說》曰:有人能起載玉英。鄭玄曰:玉, 果實, 能召載為骨衣也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堯致舜天下, 贈以昭華之玉。
《周書》曰:武王俘商舊寶玉萬四千, 佩玉億有八萬。
《周禮·天官下》曰:玉府掌王之金、玉、玩好、兵器, 凡良貨賄之藏, 共王之服玉、佩玉、珠玉、齊則共食玉。玉是陽精之純者, 食之所御水氣。
又《春官上·大宗伯》曰:玉作六器, 以禮天地四方。以蒼璧禮天, 以黃琮禮地, 以青圭禮東方, 以赤璋禮南方, 以白琥禮西方, 以玄璜禮北方。
《儀禮·聘禮》曰:凡執玉, 無籍者襲。鄭玄注云:籍言修也。
《大戴禮》曰:玉在山而木潤, 淵生珠而崖不枯。珠者, 陰中之陽也, 故勝火。玉者, 陽中之陰也, 故勝水。
《禮記·月令》曰:孟春之月, 天子衣青衣, 服蒼玉。
又《曲禮上》曰:受珠玉者以掬。
又曰:執玉爵者弗揮。
又曰:執玉不趨。志重玉也。
又《檀弓》曰:石駘仲卒, 駘仲, 衛大夫, 石碏之族。無適子, 有庶子六人。卜所以為後者, 莫適立也。曰:「沐浴佩玉, 則兆。」言齋潔則得吉兆也。五人者, 則沐浴佩玉。石祁子曰:「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?」不沐浴佩玉。心正, 且知禮。
又《月令》曰:孟春之月, 天子衣青衣, 服蒼玉。
又《玉藻》曰:古之君子必佩玉, 右徵、角, 左宮、羽, 玉聲所中也。微、角在右, 事也, 民也, 可以勞;宮、羽在左, 君也, 物也, 宜逸。趨以采齊, 路門外之樂節也。門外謂之趨。齊, 當為楚薺之薺。行以肆夏, 登堂之樂節。周還中規, 反行也宜圓。折還中矩, 曲行也宜方。進則揖之, 退則揚之, 然後玉鏘鳴也。揖之謂小俛, 見於前也。揚之謂小仰, 見於后也。鏘, 聲貌。
又曰:君子無故, 玉不去身, 君子於玉比德焉。故謂喪與災。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, 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, 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, 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, 士佩瓀玟而缊組綬。玉有山玄、水蒼者, 視之文色所似也。綬者, 所以貫佩玉相承受者也。
又《學記》曰:玉不琢不成器, 人不學不知道。
又《聘義》曰:子貢問於孔子曰:「敢問君子貴玉而賤珉, 何也?為玉之寡, 珉之多與?」孔子曰:「非為珉之多, 故賤之也, 玉之寡, 故貴之也。夫昔者, 君子比德於玉焉:溫潤而澤, 仁也;縝密而栗, 知也;, 致也。栗, 堅貌。廉而不劌, 義也;劌猶傷也。義者, 不茍傷人也。垂之如墜, 禮也;禮尚廉卑。叩之, 其聲清越以長, 其終詘然, 樂也;樂作則有聲, 止則無也。越猶揚也。詘, 絕止貌。瑕不掩瑜, 瑜不掩瑕, 忠也;, 玉之病也。瑜, 其中間美者。孚尹旁達, 信也;氣如白虹, 天也;精神見于山川, 地也;精神, 亦精氣也。虹, 天氣也。圭璋特達, 德也;特達, 謂以朝聘。天下莫不貴者, 道也。道者, 人無不由。《詩》云:『言念君子, 溫其如玉。』故君子貴之也。」
《禮含文嘉》曰:玉石得宜, 則太白常明。
《禮稽命征》曰:王者得禮制, 則澤谷之中有白玉焉。
《禮斗威儀》曰:君乘金而王, 則紫玉見於深山。
《左傳·桓公》曰:初, 虞叔有玉, 虞公求旃, 不獻。既而侮之, 曰:「周諺有之:『匹夫無罪, 懷璧其罪。』吾焉用此以其賈害?」乃獻之。
又《莊公》曰:虢公、晉侯朝王, 享醴, 命之宥, 命之以幣物。宥, 助也。皆玉五玨, 非禮也。
又《僖上》曰:天王使邵武公、內史過賜晉侯命, 受玉惰。過歸, 告王曰:「晉侯其無後乎!」事具錫命門。
又《僖下》曰:楚子玉自為瓊弁、玉纓, 未之服也。先戰, 夢河神謂己曰:「畀余, 賜汝孟諸之麋。」弗致也。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, 弗聽。榮季曰:「死而利國, 猶或為之, 況瓊玉乎?是糞土也, 而可以濟師, 將何愛焉?」弗聽。
又《僖下》曰:晉侯執衛侯, 歸之于京師, 使醫衍鴆衛侯。寧俞貨醫, 使薄其鴆, 不死。公為之納玉於王與晉侯, 皆十玨。王許之, 乃釋衛侯。
又《文公下》曰:秦伯使西乞術來聘, 且言將伐晉。襄仲辭玉。事具奉使門。
又曰:莒太子仆, 以其寶玉來奔。
又《成上》曰:晉及齊戰于鞍, 齊師敗。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、玉磬與地, 不可, 則聽客之所為。
又《襄十五年》曰:宋人或得玉, 獻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獻玉者曰:「以示玉人, 玉人, 能治玉者。玉人以為寶也, 故敢獻之。」子罕曰:「我以不貪為寶, 爾以玉為寶。若以與我, 皆喪寶也。不若人有其寶。」稽首而告曰:「小人懷璧, 不可以越鄉。言必為盜所害。納此, 以請死也請免死。」子罕置諸其里, 使玉人為之攻之。, 治也。富而後, 使復其所。賣玉得富。
又:《襄公十八年》曰:晉侯伐齊, 將濟河, 獻子以朱絲系玉二玨而禱曰:雙玉曰玨。「齊環怙恃其險, 負其眾庶, , 齊靈公名。負, 依也。棄好背盟, 陵虐神主。神主, 民也。謂數伐魯民人。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, , 晉平公名。稱臣者, 明上有天子, 以謙告臣。曾臣, 猶未臣。其官臣偃實先後之。守官之臣。偃, 獻子名。茍捷有功, 無作神羞, , 恥也。官臣偃無敢復濟。偃信巫言, 故以死自誓。惟爾有神裁之!」沈玉而濟。
又《昭七年》曰:燕暨齊平。燕人歸燕姬, 嫁女於齊侯。賂以瑤甕、玉櫝、斝耳。不克而還。, 玉也。櫝, 匱也。斝耳, 玉爵。
又曰:公賜公衍羔裘, 使獻龍輔於齊侯。龍輔, 玉名。遂入羔裘, 齊侯喜, 與之陽谷。陽谷, 齊邑。
又曰:公疾, 遍賜大夫, 從公者。大夫不受。賜子家子雙琥、, 玉器。一環、一璧、輕服, 細好之服, 受之。大夫皆受其賜。己未, 公薨, 子家反賜於府人, 曰:「吾不敢逆君命也。」大夫皆反其賜。
又《昭十六年》曰:晉韓起聘于鄭。宣子有環, 其一在鄭商。玉環, 同工共樸, 自共為雙。宣子謁諸鄭伯, , 請也。子產弗與, 曰:「非官府之守器也, 寡君不知。」子太叔、子羽謂子產曰:「韓子亦無幾求, 言所求少。晉國亦未可以貳。晉國、韓子不可偷也。, 薄也。若屬有讒人交斗其間, 鬼神而助之, 以興其凶怒, 悔之何及?吾子何愛於一環, 其以取憎於大國也?盍求而與之?」子產曰:「吾非偷晉而有二心, 將終事之, 是以弗與, 忠信故也。僑聞:君子非無賄之難, 立而無令名之患。僑聞: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, 無禮以定其位之患。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, 而皆獲其求, 將何以給之?一共一否, 為罪滋大。大國之求, 無禮以斥之, 何厭之有?吾且為鄙邑, 則失位矣。不復成國。若韓子奉命以使, 而求玉焉, 貪淫甚矣, 獨非罪乎?出一玉以起二罪, 吾又失位, 韓子成貪, 將焉用之?且吾以玉賈罪, 不亦銳乎?」, 細小也。韓宣子私覲於子產, 以玉與馬, 曰:「子命起舍夫玉, 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。敢不藉手以拜!」以玉為藉手。拜謝子產。
又《昭十七年》曰:鄭裨灶言於子產曰:「宋、衛、陳、鄭將同日火, 若我用瓘斝玉瓚, 鄭必不火。」子產弗與。以為天災流行, 非禮所息故也。為明年宋、衛、陳災傳。
又《定上》曰: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, , 佩王也。以如楚, 獻一佩, 一裘於昭王。昭王服之, 以享蔡侯。
又曰:蔡侯歸, 及漢, 執玉而沈, 曰:「余所有濟漢而南者, 有若大川!」自誓, 言若復渡漢, 當受禍, 明如大川。
又曰:季平子行東野還, 未至, 丙申卒于房。陽虎將以玙璠斂, 玙與璠, 美玉, 君所賜。仲梁懷弗與, 曰:「改步改玉。」昭公之出, 季孫行君事, 佩玙璠祭宗廟。今定公立, 復臣位, 改君步, 亦當去玙璠。陽虎欲逐之, 告公山不狃, 曰:「彼為君也, 子何怨焉?」
又《定下》曰:邾隱公來朝, 子貢觀焉。邾子執玉高, 其容仰, 公受玉卑, 其容俯。, 朝者之贊。子貢曰:「以禮觀之, 二君者, 皆有死亡焉。」
又曰:陽虎脫甲如宮, 取寶玉、大弓以出。
又《哀上》曰:衛太子禱曰:「大命不敢請, 佩玉不敢愛。」
又曰: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, 曰:「佩玉蕊兮, 余無所系之。」
《穀梁傳·隱公》曰:賵玉曰含。
《春秋孔演圖》曰:孔子論經, 有鳥化為書。孔子奉以告天, 赤爵集書上, 化為玉, 刻曰「孔氏命作應法」。
《春秋說題辭》曰:孔子以受黃玉, 葬魯城北。
《毛詩·國風》曰:將翱將翔, 佩玉鏘鏘。鏘鏘, 鳴玉而後行。
又《竹竿》曰:巧笑之瑳, 佩玉之那。, 巧笑貌。那, 行有節度。
又《小雅》曰:它山之石, 可以攻玉。, 錯也。
又《大雅》曰:維玉及瑤, 鞞琫容刀。
《詩含神霧》曰:孔子曰:「詩者, 天地之心, 刻之玉板, 藏之金俯。」
《韓詩外傳》曰:良玉度尺, 雖有千仞之土, 不能掩其光。
《周易·鼎卦》曰:上九, 鼎玉鉉, 大吉, 無不利。鄭玄注曰:鼎, 蓋象玉, 似剛而柔, 廉而不劌。《易》曰:乾為金為玉。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神靈滋液百寶用, 則玉有瑛華。宋均曰:尊卑不失其服, 玉有英華也。
《論語·子罕》曰:子貢曰:「有美玉於斯, 韞櫝而藏諸?求善價而沽諸?」子曰:「沽之哉!沽之哉!我, 待價者也。」寧有自訟賣之道乎?我居而待價者。又《季氏》曰:孔子曰:「求, 虎兕出於柙, 龜玉毀於櫝中, 是誰之過與?」
《逸論語》曰:璠玙, 魯之寶玉也。孔子曰:「美哉, 璠玙!遠而望之, 煥若也;近而視之, 瑟若也。一則理勝, 一則孚勝。」
又曰:玉十謂之區, 治玉謂之琢, 亦謂之雕。雙玉為玨, 五玨為區。雕, 㺪也。玨音角。, 玉色鮮白也。瑩, 玉色也。瑛。玉光也。瓊, 赤玉也。璇、瑾、瑜, 美玉也。璑, 音舞。三采玉也。玲、玱、琤、王貞、瑝, 音锽。玉聲也。璬玉, 佩玉也。瑱, 充耳也。璪, 玉飾以水藻也。
《史記》曰:范蠡事越王勾踐二十餘年, 竟滅吳。范蠡曰:「君行令, 臣行意。」乃載其輕寶珠玉, 乘舟浮海行, 終不反。
《漢書》曰:陳平求見漢王, 拜平為都尉。絳、灌等或讒平, 曰:「雖美丈夫, 如冠玉耳!」
又曰:文帝始幸雍, 新垣平以望氣見。平使人持玉杯闕下獻之。平言上曰:「闕下有寶玉氣。」果有獻玉杯者。
又《郊祀志》曰:宣帝祀河東之明年, 鳳凰集投祤, 於所集處得寶玉, 乃起萬壽宮。
又曰:王莽就國, 孔休守新都相。休謁見莽, 莽進其玉具寶劍, 休不肯受。莽因曰:「誠見君面有瘢, 美玉可以滅, 獻其璏耳。」即解其璏, 休復辭。莽遂椎碎之, 自里以進休也。
《後漢書》曰:孝明帝時, 汴渠成。故行幸滎陽, 巡行河渠。薦嘉玉潔牲, 以禮河神。
《續漢書》曰:桓帝時, 光祿吏舍下, 夜有青氣。視之, 得玉鉤, 玦各一。鉤長七寸三分, 玦五寸四分, 身中皆雕鏤。
又曰:三老五更杖玉杖。民年七十, 授之以玉杖。
華嶠《後漢書》曰:嘉平中, 袁逢為三老, 賜玉杖。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梁冀, 金玉珠璣, 異方珍怪積藏室。
《魏志》曰:漢時, 夫餘王葬用玉鉀, 常豫以付玄菟郡, 王死則迎取以葬。公孫淵伏誅, 玄菟庫猶有玉鉀一具。今夫餘庫有玉璧、圭、瓚數代之物, 傳世以為寶。耆老言:先代之所賜也。
《魏略》曰:大秦國出采玉、五色玉, 夫餘國出赤玉。
《晉書》曰:中興東遷, 舊章多闕, 而冕旒飾以翡翠、珊瑚及雜珠等。顧和奏:「舊冕十有二旒, 皆用玉、珠。今用雜珠等, 非禮。若不能玉, 可用白璇。」成帝於是始下太常改之。
沈約《宋書》曰:紫玉, 王者不藏金玉, 則光見深山。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南燕錄》曰:鎮南長史悅壽, 謂南海王法曰:「向見北海王子, 天資弘雅, 神爽高邁, 始知天族多奇, 玉林皆寶。」
又《前涼錄》曰:辛攀, 字懷遠, 隴西狄道人。兄鑒曠, 弟寶迅, 皆以才識知名。秦雍為之語曰:「三龍一門, 金友玉昆。」
又曰:初, 呂光之稱王也, 遣市六璽於于闐。六月, 玉至也。
《燕書》曰:文帝熙平二年, 左部民得玉璽、玉鼎。
《趙書》曰:劉聰徙治平陽, 於汾水中得白玉, 四寸, 高二分, 龍鈕, 文曰「有新保之」。
《後魏書》曰:崔挺為光州刺史。掖縣有人年逾九十, 板輿造州。自稱:「少曾充使林邑, 得一美玉, 方尺四寸, 甚有光彩, 藏之海島, 垂六十歲, 忻逢明政, 今愿奉之。」挺曰:「吾雖德謝古人, 未能以玉為寶。」遣船隨取, 光潤果然。迄不肯受, 乃表送都。
又曰:李預, 字元凱, 歷征西大將軍長史, 帶馮翊太守。府解罷郡, 遂居長安。羨古人餐玉法, 乃采訪藍田, 躬往政得若環璧、雜器形者大小百餘, 頗有粗黑者, 亦挾盛以還。至而觀之, 皆光潤可玩。預乃椎七十枚為屑, 食之, 餘多惠人。后預及聞者更求玉於前處, 皆無所見。翊公源懷弟得其玉, 琢為器、佩, 皆鮮明可寶。預服經年, 云有效驗。而世事寢食, 皆不禁節, 又加好酒損志。及疾篤, 謂妻子曰:「吾酒色不絕, 自致於死, 非藥過也。然吾尸體必當異, 勿速殯, 令后人知餐服之妙。」時七月中旬, 長安毒熱, 預尸四宿而體色不變。其妻常氏以玉、珠二枚含之, 口閉。常謂曰:「君自云餐玉有神驗, 何不受含?」言訖, 齒啟納珠。因虛其口, 都無穢氣。舉斂棺, 堅直不傾委。死時, 有遺玉屑數升, 囊盛, 納諸棺中。
又曰:高祐為中書侍郎時, 有人於零丘得玉印一以獻, 詔以示祐。祐曰:「印上有籀書二字, 文曰:『守壽』。壽者, 命也。我獲其命, 亦是歸我之征。」
又曰:穆弼有風格, 善自位置。高祖初定代族, 欲以弼為國子助教。弼辭曰:「先臣以來, 蒙恩累世。比校徒流, 實用慚屈!」高祖曰:「朕欲厲胄子, 故屈卿先。白玉投泥, 豈能相污?」弼曰:「既遇明時, 恥沉於泥滓。」
又曰:孝昌中, 於廣平王第掘得古玉印。敕召祖瑩與李琰之令辯何世之物, 瑩云:「此是于闐國王晉泰康中所獻。」乃以墨涂字, 觀之果如瑩言。時人稱為博物。
《後周書》曰:武帝保定中, 晉公護獲玉斗以獻。

《北史》曰:于謹平江陵, 獲大玉, 徑四尺, 圍七尺, 及諸輿輦法物以獻。
又曰:隋文時, 王邵上表云:「稽覽圖史。」又云:「『政道則陰物變為陽物。』鄭玄注云:『蔥變為韭, 亦是。』謹案, 自六年已來, 遠近山石多變為玉, 石為陰, 玉為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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