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百八十 人事部一百二十一

太平御覽
卷四百八十.人事部一百二十一

盟誓

《說文》曰:誓, 約束也。
《尚書·甘誓》曰:大戰于甘, 乃召六卿, 王曰:「嗟!六事之人, 予誓告汝:有扈氏威侮五行, 怠棄三正, 天用剿絕其命。今予惟龔行天之罰。左弗攻于左, 汝弗龔命。左軍左之主射攻治之其職也。右弗攻于右, 汝弗龔命。御非其馬之正, 汝弗龔命。三者有失皆不奉我命也。用命賞于祖。弗用命, 戮于社;天子親又載社主謂之社, 土不用命則戮于社也。予則孥戮汝!」
又《泰誓》曰:王乃徇師而誓, 曰:「嗚呼!西土有眾, 咸聽朕言!予有亂臣十人, 同心同德。雖有周親, 不如仁人。」
《周禮·司盟》曰:掌盟載之法。載盟辭也。凡邦有疑會同, 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, 北面詔明神, 既盟, 則貳之。貳之者, 寫副當以授六官之也。盟萬民之犯命者, 詛其不信者亦如之。
《左傳》曰:陳五父如鄭蒞盟。歃如忘。薛伯曰:「五父必不免, 不賴盟矣。」
又曰:莊公許孟任以為夫人, 割臂以盟。
又曰:子犯以璧授公子, 曰:「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, 臣之罪多矣。請由此亡。」公子曰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 有如白水。」子犯, 重耳舅氏。言與舅氏同心之盟, 如此白水也。投其璧於河。
又曰: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, 要言曰:「皆獎王室, 無相害也。有渝此盟, 明神殛之, 俾墜其師, 無克祚國。」
又曰:寧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, 曰:「天禍衛國, 君臣不協, 以及此憂。今天誘其衷, 使皆降心以相從也。不有居者, 誰守社稷?不有行者, 誰捍牧圉?有渝此盟, 以相及也。明神先君, 是糾是殛。」國人聞此盟也, 而後不貳。
又曰:楚師將去宋, 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, 曰:「無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。王棄言焉。」王不能答。申叔時仆, 曰:「筑室反耕者, 宋必聽命。」從之。宋人懼, 使華玄夜入楚師, 登子反之床而起之曰:「寡君使玄以病告, 曰:弊邑易子而食, 析骸以爨。雖然, 城下之盟, 有以國弊, 不能從也。去我三十里, 惟命是聽。」子反懼, 與之盟而告王。退三十里。宋及楚平, 華玄為質。盟曰:「我無爾詐, 爾無我虞。」楚不詐宋, 宋不備楚也。
又曰:晉士燮會楚公子罷、許偃, 盟于宋西門之外, 曰:「凡晉楚無相加戎, 好惡同之, 同恤災危, 備救凶患。交贄往來, 道路無壅, 謀其不協, 而討不庭」也。
又曰:秋七月, 盟于亳。范宣子曰:「不慎, 必失諸侯。」乃盟, 載曰:「凡我同盟, 無蘊年, 蘊積年穀而不分定。無壅利, 無奸保, 無留慝, 救災患, 恤禍亂, 同好惡, 獎王室」也。
又曰:鄭大夫盟于伯有氏。裨諶曰:「是盟也, 其與幾何?」言其不能久也。裨諶, 鄭大夫也。《詩》曰:「君子屢盟, 亂是用長。」
又曰:小邾射以句繹來奔, 曰:「使季路要我, 吾無盟矣。」以子路信誠, 故得與相要誓而不須盟也。子路即季路。使子路, 子路辭。季康子使冉有謂之曰:「千乘之國, 不信其盟, 而信子之言, 子何辱焉?」
《公羊傳》曰:莊公會齊侯, 盟于柯。曹子進曰:「君之意何如?」莊公曰:「寡人之生, 則不若死。」曹子曰:「然則君請當其君。臣請當其臣。」莊公曰:「諾。」於是會桓公。莊公升壇, 曹子手劍而從之。管子進曰:「君何求?」曹子曰:「城壞壓境, 齊數侵取魯邑, 以喻侵近。君不圖歟?」「愿請汶陽之田。」管仲顧曰:「君其許諾。」桓公曰:「諾已盟。」曹子剽劍而去之。要盟可犯, 而桓公不欺;曹子可讎, 而桓公不怨。桓公之信, 著乎天下, 自柯之盟始也。
《穀梁傳·僖公》曰:葵丘之盟, 陳牲而不殺, 牘書加於牲上, 曰:「毋忄隺水, 毋訖, 止。, 毋以妾為妻, 毋使婦人與國事。」
又《成公》曰:溴梁之會, 諸侯失政。諸侯會, 而曰大夫盟, 政在大夫也。諸侯在, 而不曰諸侯之大夫, 大夫不臣也。
《三禮圖》曰:方盟, 木方四尺, 設六色;東青西白, 南赤北黑, 上玄下黃。設六玉:上圭下璧, 南方璋, 西方琥, 北方璜, 東方圭。方盟者, 上下四方之神明, 天之司盟。
《史記》曰:吳起東出衛郭門, 與其毋別, 嚙指而盟:起不為卿相, 不復入衛也。
又曰:秦之圍邯鄲, 趙使平原君求救於楚。門下有毛遂者, 前自贊於平原君曰:「遂愿備員而行。」平原君曰:「夫賢士之處世也, 若錐處囊中, 其末立見。今先生處勝之門下三年於此矣, 左右未有所稱。」遂曰:「臣乃今日請處囊中。爾使早處囊中, 必潁脫而出, 非特其末見而已。」平原君與楚合從, 言其利害, 日出而言, 日中不決。遂按劍而前曰:「從之利害, 兩言而決耳。今日出而言, 日中不決, 何也?」楚王叱曰:「胡不下?」遂按劍而前曰:「今十步之中, 王不得恃楚國之眾, 王之命懸於遂。今楚地五千里, 持戟百萬, 此霸王資。白起, 小豎子耳, 率數萬之眾, 一戰而舉鄢、郢, 再戰而燒夷陵, 三戰而辱王之先人。此百世之怨也。」楚王曰:「謹奉社稷以從。」遂奉銅盤北面跪進之, 從定於殿上。遂招堂下十九人曰:「公等碌碌, 因人成事者也。」
《漢書》曰:王陵為右丞相。惠帝崩, 高后欲立諸呂為王, 問陵。陵曰:「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:非劉氏而王者, 天下共擊之。今王諸呂, 非約也。」
《東觀漢記》曰:隗囂, 字季孟, 天水人也。以王莽篡逆, 復漢之祚, 乃立高祖, 太宗之廟, 稱臣執事, 史奉璧而告。祝畢, 有司穿坎於庭, 割牲而盟。
《魏志》曰:臧洪, 字子原, 廣陵射陽人也。張邈起兵, 請洪與計事。又致之於劉兗州公山、孔豫州公緒, 乃設壇場, 方共盟誓, 諸州郡更相讓, 乃共推洪。洪乃升壇操盤血而盟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苻洪第三子健, 陰圖關中, 陽使其徒種麥, 示無西意。有微知其計, 不肯耕種者, 健殺之。後十餘日, 師眾西行, 到孟津, 作浮橋渡河。使弟雄步騎五千人入潼關, 兄子青軹關入河東, 誓曰:「若事不捷, 汝死河北, 我死河南, 為鬼無相見也。」
又曰:王羲之為會稽內史, 慨然稱疾去郡, 於父母墓前自誓曰:「維永和十一年二月九日, 小子羲之敢昭告尊靈。羲之不天, 夙遭閔凶, 不遂過庭之訓。母兄鞠育, 得漸庶幾, 遂因人之力, 蒙國寵榮。進無忠孝之節, 退違聖賢量力之義。將憂及宗祠, 豈在微身!是用寤寐永嘆, 若墜淵谷。」羲之既去官, 與東士人士盡山水之游, 弋釣為娛。與道士許玄度共修服食, 采求藥石, 不遠千里。朝廷以其誓苦, 亦不復徵。
又曰:祖逖說中宗以掃平中原, 於是以逖為前鋒都督、奮威將軍、豫州刺史, 給布三千匹。逖乃逕北渡江, 中流誓曰:「祖逖不清中原而復濟者, 如此江!」
蕭子顯《齊書》曰:王敬則為暨陽令。縣有一部劫逃柴山中為民患, 敬則遣人致意劫師, 悉可出首, 當先申論。治下廟神甚酷烈, 百姓畏之, 敬則引神為誓, 必不相負。劫師既出, 敬則於廟中設酒會, 於坐收縛之, 曰:「吾先啟神, 若負誓, 還神十牛。今不得違誓。」即殺十牛, 并斬諸賊, 百姓悅之。
《漢書春秋》曰:梁皇后崩, 桓帝獨呼小黃門唐衡至北戶, 如廁, 問左右梁冀不相得者皆誰?衡對曰:「單起、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, 禮敬小簡, 不疑收其兄弟送雒陽獄。」於是, 帝與入室定謀, 嚙超臂出血以為盟, 乃誅梁冀。
《高士傳》曰:胡昭。初, 晉宣帝為布衣時, 與昭有舊。昭同郡周士等謀害帝, 昭聞而步險, 邀士於濟、澠之間, 止士, 士不肯。昭泣以示誠, 士感義乃止。昭斫棗樹共士盟而別, 昭雖有陰德於帝, 口終不言, 時人莫知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昭王時, 有一虎傷害千餘人, 昭王乃募有能殺虎者賞。時巴夷廖仲作白竹之弩, 乃射殺虎。昭王刻石盟, 要曰:「秦犯夷輸黃龍一雙, 夷犯秦輸清酒一鍾。」夷人安之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崔杼殺莊公, 盟於國者, 戟鉤其頸, 劍承其心。晏子不與盟, 而出, 上車。其仆將馳, 晏子撫其手曰:「鹿生於山, 命懸於廚, 命有所懸矣。」成節而去。
《黃庭經》曰:黃庭為不死之道, 受者齋九日, 或七日, 或三日, 然後授之者為師。受者奉焉, 結盟立誓, 期以勿泄。古者, 盟用玄云之錦九十尺, 今簡鳳文之羅四十尺。
《竹林七賢論》曰:劉伶常病酒, 渴求酒於其妻, 妻捐酒毀器泣而諫曰:「君酒過, 非攝生之道也, 必宜斷之。」伶曰:「善!吾不能自禁, 惟酒當禮於鬼神, 自誓以斷之耳, 便可具酒肉。」妻敬聞命, 供酒肉於前, 請伶祝誓。伶跪而祝曰:「天生劉伶, 以酒為名;一飲一斛, 五斗解酲;婦人之言, 慎不可聽。」仍引酒御肉, 隗然而已復醉矣。
《孫卿子》曰:盟詛不及五帝, 誓誥不及三王, 交質不及五伯。《穀梁》二傅:交質不及二伯。
《淮南子》曰:胡人彈骨, 胡人之盟約, 置酒人頭骨中, 飲以相咀也。越人鍥臂, 中國唼盟, 所由名異, 其於信一也。


《左傳》曰:鄭武公、莊公為平王卿士。賈逵曰:卿, 士也。有事者六卿也。王貳于虢, 鄭伯怨王, 王曰:「無之。」故周、鄭交質, 王子狐為質於鄭, 鄭公子忽為質於周。王子狐, 周平王之子。鄭子忽, 鄭莊公太子忽也。王崩, 周人將畀虢公政。夏, 鄭祭仲帥師取溫之麥。, 周地也, 蘇氏邑也。秋又取成周之禾。周、鄭交惡。君子曰:「信不由中, 質無益也。」
又曰:楚子圍鄭。旬有七日, 鄭人卜行成, 不吉。卜臨于大宮, 且巷出車, 吉。賈逵曰:臨哭也, 巷出車陳於巷街, 示雖困不降, 必欲戰也。國人大臨, 守陴者皆哭。, 城堞也。楚子退師, 鄭人修城, 進復圍之, 三月克之。入自皇門, 至於達路。皇門, 鄭城門也。鄭伯肉袒牽羊以逆, 曰:「孤不天, 不為天所佑也。不能事君, 使君懷怒以及弊邑, 孤之罪也。敢不惟命是聽。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, 亦惟命。其翦以賜諸侯, 使臣妾之, 亦惟命。若不泯其社稷, 使改事君, 君之惠也, 孤之愿也, 非所敢望也。敢布腹心。」左右曰:「不可, 得國無赦。」王曰:「其君能下人, 必能信用其人矣, 庸可冀乎?」退三十里而許之平。潘尫入盟, 子良出質。潘尫, 楚大夫師叔守也。子良, 鄭公子也。
《穀梁》曰:晉大夫敗齊師于鞍。郄克曰:「與我紀侯之甗, , 齊襄滅紀所得邑。且以蕭同叔子為質。」
《史記》曰:越王勾踐欲使范蠡治國政, 蠡對曰:「兵甲之事, 種不如蠡;鎮撫國家, 親百姓, 蠡不如種。」於是舉政屬種, 而使蠡與大夫柘稽行成, 為質於吳也。
又曰:蔡昭侯十年, 朝楚昭王, 持善裘二, 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欲之, 弗與。子常讒蔡侯, 留之於楚三年。蔡侯知之, 獻其裘, 子常受之, 乃言歸蔡侯。蔡侯歸而之晉, 請與晉伐楚。夏, 晉滅沈, 楚怒, 攻蔡。昭侯使其子為質於吳, 謀共伐楚。后與吳王闔閭, 遂破楚入郢。
又曰:張儀說楚王曰:「大王誠能聽臣, 臣請使秦太子入質於楚, 秦女為大王箕帚之妾, 效萬里之都以為湯沐之邑。」
《戰國策》曰: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, 見秦質子異人, 謂其父曰:「耕田之利幾倍?」曰:「十倍。」「珠玉之贏幾倍?」曰:「百倍。」「立主定國贏幾倍?」曰:「無數。」曰:「今力田疾作, 不得暖衣餘食。今建國立君, 澤可以遺后。愿往事之。」太子異人質于趙, 處於聊城, 故往說之。
又曰:楚襄王太子之時為質。王崩, 太子辭歸, 齊王曰:「與我東地五百里, 則子得歸。」太子入, 致命曰:「敬獻地五百里。」齊王歸楚太子。太子歸, 即位為王。齊使車五十乘來取東地於楚, 王朝群臣曰:「寡人之得來及主墳墓、復群臣、歸社稷, 以東地五百里許齊。齊今求地, 為之奈何?」上柱國子良曰:「王不可不與也。王身出玉聲, 許強萬乘之齊, 而弗與, 則不復信, 不可以約結諸侯。」
又曰:楚王死, 太子在齊質, 蘇秦謂薛公曰:「君不如留楚太子以市其下東國。」薛公曰:君不如不我留太子, 郢中立王。「蘇秦曰:」不然!郢中立王, 君因謂其新王曰:與我下東國, 吾為王殺太子;不然, 則吾將與三國共立之。然則下東國必可得矣。「
又曰:趙太后新用事, 秦急攻之。趙氏求救於齊, 齊曰:「必以長安君為質, 兵乃出。」太后不肯, 大臣強諫。太后謂左右言:「有復令長安君為質, 老婦必唾其面!」左師觸龍言曰:「今媼尊長安君之位, 而封之以膏腴之地, 與之重器, 不令有功於國。若山陵崩, 長安君何以自托於趙?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。」太后曰:「諾!」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於齊, 齊兵乃出也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隗囂負隴城之固, 納王玄之說, 雖遣子春卿入質, 猶持兩端。世祖於是稍黜其禮, 正君臣之義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諸葛誕叛, 遣子靚入質於吳。吳亡, 入洛, 自以父誕為太祖所斬, 誓不見太祖。叔母瑯琊武王妃, 靚之姊也。帝后因靚在姊間, 往就見焉。靚逃于廁, 帝又逼之, 靚流涕曰:「臣不能漆身吞炭, 復睹聖顏!」

《燕丹子》曰:太子丹質于秦, 秦王遇之無禮。不得意, 欲歸, 秦王不聽, 謬言曰:「令烏白頭、馬生角, 乃可。」丹仰天而嘆, 烏即白頭, 馬為生角。秦王不得已, 而造機發之橋, 欲陷丹。丹過之, 橋為不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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