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百九十七 服章部十四

太平御覽
卷六百九十七.服章部十四

《釋名》曰:履, 禮也, 飾足所以為禮。亦曰拘也, 所以拘足也。復其下曰舄。舄, 臘也。久立地濕, 故復其下使乾臘也。不借言賤易有宜, 各自畜, 不假借之也。齊人曰摶借, 摶借猶把鲊, 粗之貌也。曰粗, 絲麻韋草, 皆同名粗。粗, 措也, 言所以安措足也。
《說文》曰:履, 足所依也。靸, 小兒履也。鞮, 革履也。
《廣雅》曰:履紟謂之棋。
《世本》曰:於則作履扉。于則, 黃帝臣。草曰扉, 麻曰履也。
《方言》曰:絲作之, 麻作之, 不借組者謂之履。屨, 朝鮮洌水之上謂之邛角, 南方江沔之間總謂之粗, 梁益謂之屣, 或謂之紊。下幾反, 一音盡。, 其通語也。徐土邳圻之間今下邳。沂音沂。謂之叩角。纟兩纟爽, 上兩下爽。關之東西或謂之纟兩, 或謂之纟爽, 其通語也。
《史記》曰:張良嘗游於下邳圮上, 有一老父至良所, 墮其履圮下, 顧謂良曰:「孺子, 下取之。」父曰:「履我。」良業為取履, 因長跪進之。
又曰:東郭先生待詔公車, 貧困饑寒, 衣敝不完。行雪中, 履屨有上無下, 足盡踐地, 道中人笑之。
又曰:趙平原君使人于春申君, 欲夸楚, 為瑇瑁簪, 刀劍之室飾以珠玉。而春申君客三千餘人, 其上客皆躡珠履, 趙使大慚。
又曰:淳于髡曰:「杯盤狼籍, 履舄交錯。」
《漢書》曰:王莽好高冠厚履。
又曰:鄭崇, 哀帝擢為尚書仆射, 數諫爭, 每見曳革履, 上笑曰:「我識鄭尚書履聲。」
《魏志》曰:曹公令曰:「議者以祠廟當解履, 吾授賜命帶劍, 不解履上殿。今有事於廟而解履, 是尊先公而替王命, 敬父祖而簡君王也, 吾不敢脫履上殿。」
《蜀志》曰:先主少孤, 織履為業。曹公罵曰:「賣履舍長。」
又曰:劉琰妻胡入賀太后, 后特留胡, 經月乃出。胡有美色, 琰疑其與後主有私, 呼卒伍伯撾胡, 以履摶面。胡具以言告, 琰坐下獄。有司議曰:「卒非撾妻之人, 面非授履之地。」琰竟棄市。
《晉書》曰:夜, 武庫火, 累代之寶皆焚焉。孔子履、漢祖斬蛇劍、王莽頭并失。
又曰:符健時霖雨, 河水溢, 浦津監寇登得一履於河, 長七尺三寸, 內指跡長一尺, 深三寸。
《續晉漢陽春秋》曰:江州刺史王弘造陶淵明, 無履, 從人脫履以給之, 語左右為彭澤作履。左右請履度, 淵明於眾坐, 伸腳令度。及履至, 著而不疑。
《晉惠帝起居注》曰:帝還洛陽, 至陵下謁, 無履, 取左右履著, 下拜。
《趙錄》曰:佛圖澄卒, 葬后郭, 門吏報石季龍云:「是師攜一履西去。」季龍發其墓, 惟見一履與一石。
《後魏書》曰:王遵業從容恬素, 若處丘園。嘗著穿履, 好事者多毀新履以學之。
《宋書》曰:益州道士劭碩元徽二年忽告人云:「吾命終。」因臥而死。后人見碩在荊州上明, 以一只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, 遂不知所之。
《齊書》曰:高祖儉素, 宮人盡令著紫絲履。太公金匱履之書曰:「行必慮正。」
《六韜》崇侯虎曰:「今周伯昌懷仁而善謀。冠雖弊, 禮加於首;履雖新, 法以踐地, 可及其未成而圖之。」
又曰:昔帝堯王天下, 黼衣絓履, 不弊不更為也。
《晏子》曰:公問:「子近市, 識貴賤乎?」時公繁刑, 晏子曰:「踴貴履賤。」公愀然, 遂緩刑。
又曰:景公為履, 黃金之綦, 飾以銀, 連以珠, 良玉之約, 其長尺。
又曰:景公為履, 飾以金玉, 服以聽朝。履重, 仆不能舉之。問曰:「天寒乎?」晏子曰:「古之制衣服, 冬輕而暖, 夏重而清, 金玉之履, 是重而寒也。」公入徹履。
《孫卿子》曰:大布之衣, 簏紃之履, 可以養體也。
《莊子》曰:儒者, 冠圓冠者知天時, 履方履者知地形。
又曰:曾子居衛, 提衿而肘見, 納履而踵決。
《韓子》曰:鄭人有欲買履者, 先自度足而置其坐, 往市而忘操之。見履, 乃曰:「吾忘度足。」乃歸取之, 市罷, 不得履。人曰:「何不試以足?」曰:「寧信度數, 無自信也。」
又曰:文王履系解, 視左右盡賢, 無可使系者, 因俯而系之。
又曰:魯人身善織履, 其妻善織縞, 而徙於越。或謂之曰:「子必窮。履, 飾足也, 而越人跣;縞, 為冠之也。而越人被發。欲不窮, 可得乎?」
《賈子》曰:天子黑方履, 諸侯素方履, 大夫素圓履。
《賈誼書》曰:昔楚昭王與吳戰, 楚軍敗, 昭王走, 而履決, 失之, 行三十步復旋取。左右問曰:「何惜此一踦履乎?」王曰:「楚國雖貧, 豈愛一踦履哉?惡與偕出弗與偕反也。」自是之後, 楚國之俗無相棄者。
又曰:履雖鮮, 弗加之於枕;冠雖弊, 弗以苴履。
又曰:二世胡亥之為公子, 曰:「詔置酒, 享群臣。」召諸子賜食, 先罷。胡亥下階, 群臣陳履, 狀善者因行踐敗而去, 諸侯聞之者莫不太息。及二世即位, 皆知天下必棄之。
《淮南子》曰:禹之趨時, 冠掛而弗顧, 履遺而不取。
《鹽鐵論》曰:古者庶人鹿菲草履, 今富者韋沓絲履。
《風俗通·論數》曰:踦者, 奇也, 履舄之一也。
《夢書》曰:履襪為子, 屬體末也, 若夢得履襪者, 必有子息也, 履者為男, 襪者為女也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趙飛燕為皇后, 其弟上遺同心粕寶綦履。
又曰:度安世年十五為成帝侍郎, 常著輕絲履。
又曰:匡衡邑人有說《詩》者, 衡從與語, 質疑, 邑人推服, 到履而去。
《拾遺記》曰:穆王起春宵之宮, 西王母來焉, 納丹豹文履。
魏武帝《遺令》曰:諸舍中可學作組履賣之。
又《內式令》曰:吏民多制文繡之服, 履絲不得過降紫金黃絲織履, 前於江陵得雜彩絲履, 以與家約:「當著盡此履。不得效作也。」
《晉令》曰:士卒、百工履色無過綠青白, 婢履色無過紅青, 古儈古會切。賣者皆當著巾, 帖額題所儈賣者及姓名, 一足著黑履, 一足著白履。
《東宮舊事》曰:太子妃有絳地文履一纟兩。
《漢舊儀》曰:乘與帶七尺斬蛇劍, 履虎尾約履。
徐乾《古履儀》曰:正會大司馬問劍履上殿義, 徐言所以, 遂見從, 著履上殿。時人見咸譏云:「古無履, 但有舄。今當著舄上殿, 不宜著履。」案《周禮》天王赤舄黑舄, 后素葛履。鄭君注曰:復下曰舄, 單下曰履, 是則古有履也。蔡謨《答臺符》分別履舄之名事曰:被符小會義注, 侍臣劍履升殿。而摯虞《決疑》言劍舄履之名宜審。謹案:今時所謂履者, 自漢前皆名屨。屨, 《左傳》曰:「踴貴履賤。」《禮》曰:「戶外有抖勿」, 不言二履。賈誼曰:「冠雖敝, 不以苴屨。」亦不言苴屨。言履者, 猶足所履踐耳。《詩》云:「糾糾葛屨, 可以履霜。」舄者, 一物之別名。履者, 足踐之通稱。稱先代以來優崇重臣, 言劍履則包舄也。又大臣昇殿, 不惟朝會, 或私覿獨見, 臨時所著, 不必是舄, 故總言履, 以明不跣而己。摯虞中朝宿臣, 多識往行, 親睹其禮, 退而書之, 即是晉之故典令。《決疑》言舄者, 書時事也。《儀注》言履者, 舉總名也。尋文總意, 所稱雖異, 其制一也。
鄧德明《南康記》曰:昔有盧耽仕州為治中。當元會, 至曉不及朝, 化為白鵠, 至閤前回翔, 欲下威儀。以帚擲之, 得一雙履, 耽驚還就列, 內外左右莫不駭異。時步騭為廣州刺史, 意甚惡之, 便以狀聞, 遂至誅滅。
《荊州記》曰:興安水邊平石上有石履。
《搜神記》曰:宮亭湖孤石, 有一估客下都經其下, 見二女子, 云:「可為妾買兩纟兩絲履, 自厚相報。」估客至都, 與置之, 并一箱, 置履在內, 留廟中去。兼一書一刀, 忘而和留之。及下去, 乘舟, 忽有鯉魚躍入, 剖之, 得刀與書。
《幽明錄》曰:晉太寧元年, 餘杭人姓王, 失其名, 往上舍, 過廟乞福。既去亡履, 己行五六里, 懶復更反取。一白衣人持履后至, 云:「宮使還君。」化為鵠, 飛入田中。
《列仙傳》曰:嘯父, 冀州人, 在曲周市補履, 數十年不老, 人奇之。
又曰:昭帝既葬鉤弋夫人, 空棺無尸, 但有絲履。
《列異傳》曰:胡母班為太山府君, 赍書詣河伯, 貽其青絲履, 甚精巧也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七月七日, 西王母降, 履玄瓊鳳文之舄。
《列女傳》曰:翟方進學於京師, 後母憐其幼, 隨之長安, 織履以給之。
皇甫謐《高士傳》曰:陳仲字子終, 自齊適楚, 楚王欲以為相, 其妻子曰:「家織履以食, 淡然而無為, 樂在其中矣。」謝使者。
秦嘉《與婦淑書》曰:今枉虎龍組緹履一緉。
高文惠婦《與文惠書》曰:今聊奉具組生履一緉,
曹植《賀冬表》曰:獻白文履七緉, 襪百副。
崔實《四民月令》曰:八月制韋履, 十月作白履。
劉楨《魯都賦》曰:纖纖絲履, 燦爛鮮新。表以文組, 綴以朱蠙。
曹植《洛神賦》曰:踐遠游之人履, 曳霜綃之輕裙。
古樂府詩曰:君子防未然, 不處嫌疑間。瓜田不納履, 李下不正冠。
張華《輕薄篇》曰:足下黃金履, 手中雙莫邪。
甄述女詩曰:足躡承云履, 豐趺春錦。
古詩曰:頭上金釵十二行, 足下絲履五文章。
傅玄《履銘》曰:戒之哉, 念履正, 無履邪。正者吉之路, 邪者凶之徵。
賈誼《吊屈原文》曰:章甫薦履, 漸不可久。嗟若先生, 獨離此咎。
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舄, 以木置履下, 乾臘不畏泥溺也。
《方言》曰:履中有木者謂之復舄, 自關而東謂之復履。其上單者謂之宛, 下單謂之鞮。
《詩》曰:公孫碩膚, 赤舄几几。
又《南有嘉魚·車攻》曰:赤芾金舄。箋云:金舄, 黃朱色也。
《周禮·天官下》曰:屨人掌王及後之范勿, 為赤舄、黑舄、赤繶、黃繶、青句、素屨、葛屨。鄭玄曰:王告服有九, 舄有三等, 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。王后亦服六, 惟祭服有舄。鄭司農云:赤繶、黃繶, 黃繶以黃赤云絲為下綠。繶音憶。
《左傳》曰:楚子次于乾溪, 雨雪, 王皮冠、秦履復陶。秦所遺羽衣也。翠被、以翠羽飾被。豹舄, 執輩馛出。
《三禮六服圖》曰:王后翚衣玄舄、榆翟赤舄, 鞠衣著履。鞠衣以下皆履之。
《三禮圖》曰:復下曰舄, 單下曰履, 夏葛冬皮也。
《說苑》曰:襄成君始封之時, 衣翠衣, 帶玉珮玉劍, 履縞舄。
《曲論》曰: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令, 與人飲酒, 輒掣引衣掌, 發露形體, 以為戲樂。將罷, 又亂其舄履, 無不顛倒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西王母履文鳳之舄。
《列仙傳》曰:安期先生, 瑯琊阜鄉人。秦始皇請見, 與語三日三夜, 賜金璧千萬, 出於阜鄉, 皆置去, 留書, 以赤玉舄一枚以報。
《拾遺錄》曰:秦王子嬰寢於望夷宮, 夜夢有人長丈, 須、鬢絕青, 納王舄而乘丹車, 告云:「天下當亂。」王乃煞趙高。所夢則始皇之靈, 所著則安期所遺者。
《列仙傳》曰:黃帝葬橋山, 山崩無尸, 惟劍舄存。
《沖波傳》曰:足屬萬錢之舄, 漂如日光, 宛如游龍。
《風俗通》曰:孝文身履革舄而衣弋綈。
又曰:俗說明帝時, 尚書郎鄴令王喬每月朔常詣臺朝。帝怪其來數而無車, 密令太史候望, 言其臨至時, 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。因舉羅, 得一只舄, 使上方識, 是四年中所賜尚書履也。
杜氏《幽求》曰:褒衣博帶, 高冠厚舄, 珮以珠璣, 結之纓蕤。
陳思王《七啟》曰:金華之舄, 動趾遺光。

《說文》曰:襪, 足衣
《釋名》曰:襪, , 在腳也。
《左傳》曰:衛侯與諸大夫飲酒, 褚聲子襪而登席, 公怒。
《帝王世紀》曰:武王伐紂, 行至商山, 襪系解。五人在前, 莫肯系, 皆曰:「臣所以事君, 非為系襪。」
《漢書》曰:中山王來朝, 成帝賜食。后飽, 起下, 襪系解。成帝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。
又曰:莖, 王生者善為黃老言。嘗召居廷中, 公卿盡會。張釋之為廷尉, 王生顧曰:「吾襪解, 為我結襪。」釋之跪而結之。人或讓王生:「獨柰何辱張廷尉如此?」王生曰:「吾老且賤, 自度終亡益於張廷尉。方今天下名臣, 吾故聊使廷尉跪結襪, 欲以重之。」諸公聞之, 賢王生而重釋之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和帝召諸儒, 侍中賈逵、黃香相難。罷朝。特頒賜履襪。
《文子》曰:均為縞也, 或為冠, 或為襪則履之。
又曰:文王伐崇, 至鳳凰之墟而襪系解。文王自結之, 太公問焉。文王曰:「吾聞亡君所與處盡其役, 寡人雖不肖, 所與處皆先君之人也。故無令結之。」《漢舊儀》曰:凡齋玄豹襪, 耕用青襪。
《會稽典錄》曰:賀劭為卻世容止, 與人交久益敬之, 在官府常著襪, 希見其足。
崔浩《女儀》曰:近古婦以冬至日進履襪於舅姑。
張衡《南都賦》曰:羅襪躡跡而容與。
曹植《洛神賦》曰:凌波微步, 羅襪生塵也。
皇甫規《與馬融書》曰:謹上襪一量, 以通微薄。
秦嘉婦《與嘉書》曰:今奉細布襪二量。
高文惠婦《與文惠書》曰:今奉織成襪一量。
曹植《賀冬表》曰:獻襪七量并為《襪頌》曰:「玉趾既御, 履和蹈貞。行與錄邁, 動以福并。」

后漢崔骃作《襪銘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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