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十五 布帛部二

太平御覽
卷八百十五.布帛部二

《說文》曰:錦, 襄邑織文也。
《釋名》曰:錦, 金也, 作之用功重, 其價如金。故制字「帛」與「金」也。
《禮記·王制》曰:錦文珠玉成器, 不鬻於市。不示民也奢與貪。成猶善也。
《禮記·玉藻》曰:童子之節也緇布衣, 錦緣, 錦紳并紐, 錦束發, 皆朱錦。童子, 未冠之稱。《冠禮》曰:將冠者彩衣紒也。
又《玉藻》曰:君衣狐白裘、錦衣, 以裼之。錦衣、狐裘, 諸侯之服也。
又曰:居士錦帶。居士, 道藝處士也。
又《中庸》曰:《詩》云:「衣錦褧衣」, 惡其文之著也。故君子之道, 暗然而日章;小人之道, 的然而日亡。言君子深遠難知, 小人淺近易知也。所以不知孔子, 以其深遠也。禪為褧。錦衣以美, 而君子以禪表之, 為其文章露, 似小人也。
《左傳·閔公》曰:衛遷于曹, 齊桓公歸夫人魚軒重錦三十兩
又《襄三》曰:晉侯先歸, 公享晉六卿于蒲圃。賄荀偃束錦加璧。
又《襄五》曰: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, 步馬, 習馬。問之, 對曰:「君夫人氏也。」左師曰:「誰為君夫人?余胡弗知。」圉人歸, 以告夫人, 使饋之錦與馬, 先之以玉。
又《襄六》曰:子皮欲使尹何為邑, 子產曰:「少, 未知可否?」子皮曰:「吾愛之。夫往而學焉, 亦愈知治。」子產曰:「人之愛人, 求利之也;今吾子愛人以政, 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, 其傷實多。子之愛人, 傷之而已。子有美錦, 不使人學制焉;大官大邑, 身之所庇, 而使學者制焉, 其為美錦, 不亦多乎?」言官、邑人重, 多於美錦也。
又《昭四》曰:晉合諸侯, 次于衛地, 叔鮒求貨於衛, 淫芻蕘者。, 放也。欲使衛惠之而致貨也。衛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, 屠伯, 衛大夫也。曰:「諸侯事晉, 未敢攜貳。況衛在君之宇下, 屋宇之下, 喻近。而敢有異志?芻蕘者異於他日, 敢請之。」叔向受羹反錦。受羹, 示不逆其意, 且非貨也。
又《昭四》曰:平丘之會, 公不與盟。晉人執季孫意如, 以幕蒙之, 使狄人守之。司鐸射魯大夫也。懷錦, 奉壺飲冰, 以匍匐焉。守者御之, 乃與之錦而入。匍匐, 竊往斂季孫也。冰箭, 箭蓋, 可以取飲者也。
又《昭六》曰:齊侯將納公, 命無受魯貨。申豐從女賈, 豐、賈二人, 皆季氏家臣也。以幣錦二兩, 二丈為一端, 二端為一兩, 所謂匹也。二兩, 二匹。縛一如瑱。, 充耳。縛, 卷也。急卷使如充耳, 易懷藏。適齊師, 謂子猶之人高齮:, 子猶家臣。子猶, 梁丘據。「能貨子猶, 為高氏後, 粟五千庾。」言若能為我行貨於子猶, 當為謂;使得為高氏后, 又當致粟五千庾。庾, 十六斗, 凡八千斛。高齮以錦示子猶, 子猶欲之。齮曰:「魯人買之, 百兩一布。以道之不通, 先入幣財。」言魯人買此甚多, 布陳之, 以百兩為數。子猶受之。
又《哀上》曰:吳人藩衛侯之舍。, 籬。子服景伯謂子貢曰:「夫諸侯之會, 事既畢矣。侯伯致禮, 地主歸餼, 侯伯致禮, 以禮賓也。地主, 所會主人也。餼, 生物。以相辭也。各以禮辭讓。今吳不行禮於衛, 而藩其君舍以難之, 難若用也。子盍見大宰?」乃請束錦以行。以賂吳。
《毛詩·淇澳·碩人》曰:碩人其頎, 衣錦褧衣。齊侯之子, 衛侯之妻。
又《蟋蟀》曰:角枕粲兮, 錦衾爛兮。
又《巷伯》曰:《巷伯》, 刺幽王也。寺人傷於讒, 而作是詩也。萋兮斐兮, 成是貝錦。萋斐, 文相錯也。彼譖人者, 亦以太甚!
《論語》曰:宰我問:「三年之喪, 期已久矣!君子三年不為禮, 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 樂必崩。舊谷既沒, 新谷既升, 鉆燧改火, 期可已矣。」子曰:「食夫稻, 衣夫錦, 於女安乎?」曰:「安。」「女安則為之。」
《爾雅》曰:素錦綢杠。以白地錦韜旗之竿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古之帝王者, 必有命民, 能敬長憐孤, 取舍好讓, 舉事力者, 命於其君, 然後得乘飾車、軿馬, 衣文錦。
《漢書》曰:項羽在關中, 懷思東歸, 曰:「富貴不歸故鄉, 如衣錦夜行。」
又曰:景帝三年, 下詔曰:「雕文刻鏤傷農事, 錦繡纂組害女工, 宜禁之!」
又曰:賈人毋得衣錦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朱寵仲威為太尉, 家貧, 食脫粟, 臥布被。朝廷賜錦被粱肉, 皆不敢當。
《漢官儀》曰:虎賁中郎將, 古官, 衣紗縠單衣, 虎文錦褲。餘郎亦然。
《漢官典職》曰:尚書郎, 直中官, 供錦被。
《魏志》曰:景初中, 賜倭女王絳地交龍錦五匹、紺地勾文錦三匹。倭獻暴文雜錦二十匹。
《魏文帝詔》曰:前後每得蜀錦, 殊不相比, 適可訝, 而鮮卑尚復不愛也。自吾所織如意虎頭連璧錦, 亦有金薄、蜀薄來至洛邑, 皆下惡。是為下土之物, 皆有虛名。
《典略》曰:孔子反衛, 夫人南子使人謂之曰:「四方君子之來者, 必見寡小君。」孔子不得已見之。夫人在錦帷中, 孔子北面稽首。
《吳志》曰:將欽, 字公弈, 為右護軍。孫權常入其內, 母練帳縹被。權嘆其在貴守約, 敕御府為其母作錦被, 改易帷帳。
又曰:甘寧住止常以繒錦維舟, 去輒割棄以示奢。
又曰:諸葛融父兄質素, 雖在軍旅, 身無采飾。而融錦罽文繡, 獨為奢侈。
環氏《吳紀》曰:蜀遣使獻重錦千端。
《江表傳》曰:陸遜攻劉備於夷陵, 備舍船步走, 燒皮鎧以斷道, 使兵以錦挽車, 走入白帝。
《蜀志》曰:先主入益州, 賜諸葛亮、法正、張飛、關羽錦各千匹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袁甫, 字公曹, 稱所知於領軍何勖, 勖曰:「君稱其好人, 則多所宜, 何以為欲使宰民, 不可為臺閣職乎?」甫曰:「人各有能有不能, 此人雖好, 好莫過錦, 錦不可以為焰!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竇妻蘇氏善屬文。符堅時, 滔為秦州刺史, 被徙流沙。蘇氏思之, 織錦為回文詩以寄滔。循環宛轉以讀之, 詞甚凄切。
《晉書》曰:石季龍僣立, 遷都于鄴, 傾心事佛圖澄, 有重於勒。下書, 衣澄以綾錦, 乘以雕輦。
《南史》曰:宋元凶劭將作難, 賜袁淑等褲褶。又就主衣取錦, 裁三尺為一段, 又中裂之, 分蕭斌與淑及左右, 使以縛褲褶。
《齊書》曰:江淹為宣城太守, 時罷歸, 始泊禪靈寺渚。夜夢一人, 自稱張景陽, 謂曰:「前以一匹錦相寄, 今可見還。」淹探懷中, 得數尺與之。此人大恚, 曰:「那得割截都盡!」顧見丘遲, 謂曰:「餘尺既無用, 以遺君。」自爾, 淹文章躓矣。
《趙書》曰:前石死, 調大臣子弟六十人為挽郎, 引錦一匹。
《後魏書》曰:甄琛為定州刺史, 既至鄉, 衣錦晝游, 政體嚴細, 甚無聲譽。
又曰:孝武至彭城, 宋江夏王義恭獻蠟燭十挺, 武陵王駿獻錦一匹。
《北史》曰:齊畢義云家有十餘機織錦, 并造金服器物。
《後周書》曰:太祖曾在同州與郡公宴集, 出錦罽及雜綾絹婁段, 命諸將樗蒲取之。
《唐書》曰:王方慶, 天后初為廣州都督, 境內清肅。手制褒之, 曰:「朕以卿歷職有稱, 故授此官。既美化遠聞, 實副朝寄。今賜卿雜彩六十段, 并瑞錦等物, 以彰善政也。」
又曰:大歷初, 代宗詔許宰臣元載、王縉及左仆射裴冕、戶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、京兆尹黎干, 各出錢三十萬, 宴郭子儀于子儀私第, 內侍魚朝恩參其會焉。朝恩出錦三十匹、羅五十匹、綾一百匹, 為子儀纏頭之費。極歡而罷。舊俗, 賞歌舞人以錦彩, 置之頭上, 謂之纏頭。宴饗加惠, 借以為詞。
又曰:大歷中, 代宗敕曰:「《王制》:『命市納賈, 以觀人之好惡。布帛精粗不中度, 廣狹不中量, 不鬻於市。』漢詔亦云:『纂組文繡害女工也。』朕思以恭儉克己, 敦樸化人, 每尚素玄之服, 庶齊金土之價。而風俗不一, 逾侈相高, 浸弊於時, 其來自久, 耗縑繒之本, 資錦綺之奢, 異彩奇文, 恣其夸競。今師旅未戢, 黎元不康, 豈使淫巧之功, 更虧恒制?在外所織造大張錦、軟錦、瑞錦、透背, 及大繝錦、竭鑿六硬已上錦, 獨窠文紗四尺幅, 及獨窠吳綾、獨窠司馬綾等, 并宜禁斷。其長行高麗白錦、雜色錦, 及常行小文字綾錦、花文所織盤龍、對鳳、麒麟、師子、天馬、辟邪、孔鵲、仙鶴、芝草、萬字、雙勝, 及諸織差樣文字等, 亦宜禁斷。」
又曰:張萬福為和州刺史。賊許果至楚州大掠, 節度使韋元甫命萬福追討。未至淮陰, 果為其將康自勸近逐。自勸擁兵繼掠, 循淮南東, 萬福倍道追而殺之。代宗發詔以勞之, 賜衣一襲、宮錦十雙。
又曰:太和中, 賜修指南車、記里鼓人, 故金忠義男公亮緋衣、牙笏錦三十匹。
《范子計然》曰:錦大丈出陳留。
《列子》曰:范氏之藏火, 子華曰:「若能入火取得錦者, 從所多少。」商丘開入火往還而身不燒。
《尸子》曰:夫繭舍而弗治, 則腐而棄;使工女繰之, 以為美錦, 人君朝而服之。
《子思子》曰:管仲饋錦也, 雖惡而登朝;子產練紫也, 雖美而不尊。《孔子家語》
《淮南子》曰:管仲文錦也, 雖丑登廟;子產練帛也, 美而不尊。管雖不及聖, 猶文錦也。子產先恩后去, 如練帛, 雖溫, 不堪為宗廟服。
《抱樸子》曰:籍孺董鄧, 猶錦紈之裹塵埃。
又曰:寸錦足以知巧, 刺鼠足以知勇。
又曰:寸裂之錦黻, 未若堅完之韋布。
又曰:小文雖巧, 猶寸錦細碎之珍。
《太公六韜》曰:夏桀、殷紂之時, 婦人錦繡文綺之坐席, 衣以綾紈嘗三百人。
《穆天子傳》曰:吉日甲子, 天子乃執白圭玄璧, 以見西王母, 好獻錦組百純。郭璞注曰:純, , 錦名也。組, 綾屬, 音祖也。西王母再拜受之。
又曰:盛姬之喪, 天子使襞人贈用文錦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帝見西王母巾器中有一卷小黃書, 盛以紫錦之囊。帝問:「此書是仙方耶?不審其目, 可得瞻盼不?」王母出以示之:「此五岳之真形圖也, 文秘禁, 豈汝穢質所宜佩?」王母即命女宋靈賓更取一圖, 以與武帝。靈賓探懷中得一卷, 盛以云錦之囊。王母起立, 手以付帝。
《說苑》曰:魏文侯與田子方語, 有兩童子衣錦而侍於君前。田子曰:「此君之寵子乎?」文侯曰:「非也。此其父死於戰, 此其幼孤也, 寡人收之。」
《潛夫論》曰:夫攻玉以石, 治金以鹽, 濯錦以魚, 浣布以灰, 物故有丑治好者矣。
郭子橫《洞冥記》曰:元鼎元年, 起招仙靈閣於甘泉宮西。編翠羽麟毫為廉, 有走龍錦, 有翻鴻錦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武帝時, 得貳師天馬, 以玫瑰石為鞍轡, 鏤以金銀, 以綠地五色錦為蔽泥。
《王子年拾遺記》曰:員矯之山名環丘, 東有云石, 廣五百里。有蠶, 長七寸, 黑色, 有角、鱗。以霜雪覆之, 然後作繭, 長一尺, 其色五彩。織為文錦, 入水不濡。其質輕暖柔滑。
又曰:周成王時, 因祗國致工女一人, 善織, 以五色絲內口中, 手引而結之, 便成文錦。其國人來獻, 有云昆錦文, 如云霞, 有樓堞;有離珠錦文, 似貫佩珠也;有篆隸錦文, 似大篆字;有列明錦文, 羅燈燭七幅, 皆廣三尺。
又曰:周靈王起昆昭之臺, 以享群臣。張鸞章錦文, 如鸞翔。
又曰:吳趙逵之妹善書畫, 巧妙無雙。能於指間, 以彩絲為雲龍虬鳳之錦, 大則盈尺, 小則方寸。
《神仙傳》曰:淮南王為八公張錦綺之帳, 燔百和之香。
又曰:左慈, 字元放, 廬江人, 少有神道。嘗在魏武帝坐, 帝曰:「恨無蜀中生姜耳。」放曰:「亦可得也。」因曰:「吾前遣人到蜀買錦, 可過敕使者, 增市二端。」須臾, 即得姜還, 并獲使報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閻憲, 字孟度, 成都人, 名知人。為綿竹令, 以禮讓化民, 莫敢犯者。有民杜成夜行, 得遺賄一囊, 中有錦二十匹, 求其主還之, 曰:「縣有明君, 何敢負也!」
《陳留風俗傳》曰:襄邑縣, 南有渙水, 北有睢水。傳曰:睢、渙之間文章, 故有黼、黻、藻、錦、日、月、華、蟲, 以奉天子宗廟御服焉。
《異物志》曰:錦鳥, 文章如丹地錦, 而藻繢互交。俗人見其似錦, 因謂之錦鳥。
《鄴中記》曰:石虎冬月施熟錦流蘇斗帳, 四角安純金龍頭, 銜五色流蘇。或用黃地博山文錦, 或用紫綈及小明光錦。
又曰:織錦署在中尚方:大登高、小登高、大明光、小明光、大博山、小博、山、大茱萸、小茱萸、大交龍、小交龍、葡萄文錦、班文錦、鳳皇錦、朱雀錦、韜文錦、桃核文錦。
《丹陽記》曰:斗場錦署平, 關右遷其百工也。江東歷代尚未有錦, 而成都獨稱妙。故三國時, 魏則市於蜀, 而吳亦資西道。
《語林》曰:陳元方遭父喪, 骨立。其母憫之, 以錦被蒙其上。郭林宗往吊, 見而責之, 賓客絕百許日。
《世說》曰:石崇, 錦步障四十里。
左思《蜀都賦》曰:貝錦斐成, 濯色江波。
《古詩》曰:錦衾遺洛浦, 同袍與我違。
《夏侯孝若集·羊太常辛夫人傳》曰:夫人字憲英, 衛尉肅侯毗之女。不好華麗。琇上夫人鼠單子帔, 緣以錦, 不肯服。從外孫胡毋楊上夫人錦被, 夫人反臥之。
《諸葛亮集》曰:今民貧國虛, 決敵之資, 惟仰錦耳。
《張溫表》曰:劉禪送臣溫孰錦五端。
魏武《與楊彪書》曰:今贈足下錦裘二領。

《尚書·益稷》曰:矛欲觀古人之象:藻、火、粉、米、黼、黻、絺、繡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未命為士, 得衣繡。
《毛詩·終南》曰:君子至止, 黼衣繡裳。
又《楊之水》曰:素衣朱繡, 從子于鵠。, 曲沃邑也。鵠音沃。
又《九罭》曰:《九罭》, 美周公也。我遘之子, 袞衣繡裳。
《周禮·秋官下·小行人》曰:合六幣, 琮以錦, 琥以繡。
又《冬官上·畫繢》曰:五采備謂之繡。
《禮記·月令》曰:仲秋之月, 命有司文繡有恒, 必循其故。
《左傳·閔公》曰:狄伐衛, 公與石祁子玦、寧莊子矢, 曰:「以此贊國, 擇利而為之。」與夫人繡衣, 曰:「聽於二子。」
《春秋潛潭巴》曰:天子文繡布, 地必動, 絕無嗣。
《釋名》曰:繡, 修也, 文修然也。
《史記》曰:范睢說昭王曰:秦、韓之地形, 相錯如繡。
又曰:文帝所幸慎夫人, 令衣不得曳地, 帷不得文繡, 以示敦樸。
又曰:楚莊王有愛馬, 衣以文繡。
《漢書》曰:廣川王去后昭信, 譖姬榮愛:「視瞻意態不善, 疑有私。」時愛為王刺方領繡, 晉灼注曰:今婦人直領為方領, 上刺作黼黻文也。去取燒之。
又曰:齊織作繡。宣帝時, 呼韓邪單于來, 賜帛繡綺八千匹。
又曰:武帝祠太一, 祝宰衣紫及繡。
又曰:江充使匈奴, 拜直指繡衣御史, 使督三輔。
又曰:暴勝之為直指使者, 衣繡持斧, 逐輔盜賊, 威震州郡。
又曰:罽賓刺文繡。
又曰:刺繡文, 不如倚市門。此言末業, 貧者之資也。
又曰:霍光薨, 贈絮繡被百領。
又《百官表》曰:侍御史有繡衣直指, 武帝所制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更始遂共謀誅伯升, 乃大會諸將, 以成其計。更始取伯升寶劍, 視之。繡衣御史申屠建, 隨獻玉玦。更始竟不能發。
又曰:李忠獨不掠財物, 上曰:「我欲賜之, 諸君無望乎?」取大驪馬及繡被以賜忠。
《魏志》曰:張既為尚書, 出為雍州刺史。太祖謂既曰:「還君本州, 可謂衣繡晝行矣。」
《魏略》曰:大秦國有金縷繡色綾, 其國利得中國絲素, 解以為胡綾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中宗所幸鄭夫人衣無文繡。
《後魏書》曰:王憲為并州刺史, 還京師。以憲年老, 特賜錦繡布帛、珍羞禮膳。
《管子》曰:桀女樂三萬人, 無不服文繡衣裳也。
《墨子》曰:古之人未知為衣服, 衣皮帶茭;今則厚斂, 百姓以錦繡文彩靡曼衣。
《范子計然》曰:能繡細文, 出齊, 上價匹二萬, 中萬, 下五千也。
《孫卿子》曰:天子尊重無上矣, 衣被則五彩雜, 間色, 重文繡。
《莊子》曰:楚聘莊子, 莊子曰:「子不見夫犧牛乎?衣以文繡, 入於太廟, 雖欲為孤犢, 其可得乎!」
《淮南子》曰:繡為被則宜, 為冠則議。
《國語》曰:齊桓公曰:「昔吾先君襄公, 陳妾數百, 食必粱肉, 衣必文繡。」
《帝王世紀》曰:紂不服短褐處於茅屋之下, 必將衣繡游於九重之臺。
賈誼曰:繡是古天子之服, 今富人大賈, 嘉會召客, 以被墻屋。
《說苑》曰:晉平公使叔向聘吳, 吳人飾舟以送之, 左百人, 右百人, 有繡衣而豹裘者, 有錦衣而狐裘者。歸以告平公, 平公曰:「吳其亡乎!」
又曰:鄂君乘青翰之舟, 張翠蓋。越人擁楫而歌曰:「心悅君兮, 君不知。」於是鄂君舉繡被而覆之。
楊子《法言》曰:今之學也, 非獨為華藻, 又從而繡其鞶帨。喻今學繁多也。
《鹽鐵論》曰:古庶人老耄而後衣絲, 其餘則麻能而已, 故命曰:「布衣」;今富者綺繡國紈, 素綈冰錦。
《論衡》曰:齊郡能刺繡, 恒女無不能者。襄邑枲織錦, 恒婦無不巧者。目見而手狎也。
又曰:刺繡之師能縫帷裳, 網縷之工不能織錦。儒生能為文吏, 文吏不能為儒生也。文吏一旦在位, 則鮮冠利劍;一歲典職, 則田宅并集。
又曰:繡之未刺, 錦之未織, 絲帛何以異哉?反其加五采之功, 施針縷之飾, 則文章煥耀。學士有文章, 其猶絲帛布色之功。
桓譚《新論》曰:陽城子張名衡, 蜀郡人王翁與吾, 俱為講樂祭酒。及寢疾, 預買棺槨, 多下錦繡, 立被發冢。
焦贛《易林·離之大過》曰:被繡夜行, 不見文章。安坐玉堂, 乃無咎殃。
《洞冥記》曰:甘泉有霞光繡、藻龍繡、連煙繡。
《王子年拾遺記》曰:孔子生之夕, 有麟吐玉書於闕里, 人家乃以繡紱系麟角而去。
又曰:吳主孫權常嘆魏、蜀未夷, 軍旅之隙, 思得善畫者, 使圖作山川地形軍陣之象。趙夫人曰:「丹素之色易歇滅, 不可為久寶, 妾能刺繡。」作列國圖於方帛上, 寫五岳河海城邑行陣之形, 進於吳王, 時人謂之針絕。
《吳越春秋》曰:吳王死, 辭曰:「不忍見伍子胥!吾死, 必結璧連組, 以幕吾目。恐其不蔽, 即復重羅繡三忄奄以為奄。明生不昭我身, 死不見我形, 吾何言哉!」
《物理論》曰:世傳有夫死而婦許以不嫁者, 誓以繡衣襚以衣尸, 納諸棺焉。後三年, 婦出適, 迎有日矣。有行道人, 夜求人家宿。向晨, 主人語之婦約之辭, 寄所誓之衣, 曰:「子到若干里當逢之, 還此衣焉。」或者出門, 到所言處, 果見迎車, 具以事告, 還其繡衣。婦遂自經而死。
又曰:夫論事比類, 不得其體, 雖飾以華辭, 文以美言, 無異錦繡衣掘株, 管弦樂土梗, 非其趨也。
《世說》曰:曹植妻衣繡, 太祖登臺見之, 以違制命還家賜死。
《戒經·六禽變》曰:寅為衣裳文繡。
《夢書》曰:錦繡為憂事。有文章, 夢得錦繡, 憂縣官也。
班固詩曰:長安何紛紛, 詔葬霍將軍。刺繡被百領, 縣官給衣衾。
張衡《四愁詩》曰:美人贈我錦繡段, 何以報之?青玉案。
班固《與竇將軍箋》曰:固於張掖縣受賜虎頭繡鞶囊一雙。

慕容晁《與顧和書》曰:今致繡靴一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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