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九十 獸部二

太平御覽
卷八百九十.獸部二

獬豸
《說文》曰:獬豸, 似牛, 一角。古者決訟, 命觸不直。黃帝時有遺帝獬豸者, 帝問何食何處, 曰:「食薦。春夏處水澤, 秋冬處竹箭松筠。」
《神異經》曰:東北荒中有獸, 如牛, 一角, 毛青, 四足, 似熊。忠直, 見人斗則觸不直, 聞人論則咋不正。名曰獬豸, 一名任法獸。張華曰:今御史法冠曰獬豸。
《論衡》曰:獬豸者, 一角之羊, 性識有罪。皋繇治獄, 有罪者令羊觸之。皋繇敬羊, 跪坐事之。
《田捄子》曰:堯時黃䕷豸, 緝其尾以為帝帳
《唐書》曰:開玄二十一年, 有一角神羊產于京兆之富平縣, 肉角當頂, 白毛上捧。識者以獬豸名之。

騶虞
《說文》曰:白虎黑文, 尾長于身, 食自死之肉, 名曰騶虞。有志信之德, 不食人。
《詩·國風·騶虞》曰:《騶虞》, 《鵲巢》之應也。《鵲巢》之化行, 則人倫既正, 朝廷既治。天下純被文王之化, 則庶類蕃殖, 蒐田以時。仁如騶虞, 則王道成也。彼茁者葭, 一發五豝, 于嗟乎騶虞。騶虞, 義什蘙。白虎異文, 不食生物。有至德之信, 則應之。
《草木蟲魚疏》曰:騶虞即白虎也, 文異, 尾長身, 不食生物, 不履生草。君王有德則見也。
《尚書大傳》曰:文王因囚羑里, 散宜生之于陵氏取怪獸, 尾倍其身, 名曰騶虞, 以獻紂。
《山海經》曰:騶虞如虎, 五色具。一曰:尾長于身。出孟山, 亦出鳥鼠同穴山, 圉林氏之國。日行千里。《東京賦》曰:圍林氏之騶虞。
《晉書》曰:隆安中, 新野騶虞見。
《宋書》曰:玄嘉二十六年, 瑯邪有白騶虞見, 二赤虎從之。

《爾雅》曰:犀, 似豕。郭璞癥曰:形似牛, 豬頭, 大腹, 卑腳, 有三蹄, 黑色, 二角, 一在鼻上者, 食角也, 小而不墮, 好食棘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章帝玄和玄年, 日南獻白雉、白犀。
《晉書》曰:溫嶠還武昌, 至牛渚磯。云其水多怪物, 遂燬犀角而照之。見奇形異狀, 或朱衣, 乘車馬。嶠夢人曰:「與君幽明道別, 何苦相照?」
《竹書紀年》曰:夷王獵於杜林, 得一犀牛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太史南宮適至義渠, 得駭雞犀, 以獻紂。
《戰國策》曰:張儀為秦破從連橫, 說楚王。楚遣車百乘, 獻駭雞之犀、夜光之璧于秦王。
《離騷》曰:淹芳芷于腐臭, , 漬。腐, 臭。棄駭雞于筐箓。, 竹器也。
《范子計然》曰:犀角出南郡, 上價八千, 中三千, 下一千。
《淮南萬畢術》曰:犀角駭狐。犀角置狐穴, 狐去, 不敢復居也。
《抱樸子》曰:通天犀角有白理如綖音線, 以盛米置群雞中, 欲啄米, 至則驚卻, 故南人名為駭雞也。得真角一尺以上, 刻以為魚, 而銜以入水, 水常為開, 方三尺, 可得氣息死晷。以其角為義導者, 得毒藥以此攪之, 皆生白沫;無復毒勢, 則無沫起也。通天犀所以能殺毒也, 為物食百草之毒及眾木棘。歲一解角, 藏于山中。人以木如其角代之, 犀不覺, 后年輒復解。
《山海經》曰:琴鼓之山多白犀。
《蜀王本紀》曰:江水為害。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, 二枚在咐晷, 一在市橋下, 二在淵中, 以厭水精, 因曰石犀里也。
《林邑經紀》曰:犀行過叢林, 不通, 便開口露齒, 前向直指, 棘林自開。
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犀如像大, 色黑, 頭似豪婦豬, 食草木也。
《南越志》曰:高州平之縣, 巨海有大犀, 其出入有光, 水為之開。
劉欣期《交州記》曰:有犀角通天, 向水輒開。
萬震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犀有特神者, 角有光耀, 白日視之如角, 夜暗擲晷理皆燦然, 光由中出, 望如火炬。欲知此角神異, 置之草野, 飛鳥走獸過皆驚。昔行野中見一世人, 鳶烏欲往啄之, 每至其頭歿í走飛去。怪而視之, 其頭中有犀簪, 近此角也。
劉欣期《交州記》曰:犀出九德縣, 其毛如豕, 蹄有三甲, 頭如馬, 有三角, 鼻上角長, 額上角短。
晉郭璞《犀贊》曰:犀之為狀, 形兼牛豕。力無不傾, 呴無不靡。以賄嬰災, 困乎角掎。
傅咸《犀鉤銘》曰:世稱雞駭之犀, 有以此鉤見遺者, 為之銘。曰:獸曰玄犀, 處自林麓。食惟棘刺, 體兼五肉。或有神異, 表露以角。含精吐烈, 望如華燭。蜀之荒野, 禽獸莫觸。

《爾雅》曰:兕, 似牛。郭璞癥曰:一角, 青色, 重三千斤。
《說文》曰:兕如野牛, 青毛, 其皮堅厚可為鎧。嶓冢之上, 其獸多兕。
《詩》曰:我姑酌彼兕觥, 維以不永傷。
又曰:匪兕匪虎, 率彼曠野。
又曰:既張我弓, 既挾我矢, 殪彼大兕。
《春秋傳》曰:犀兕尚多, 棄田則那!
《論語》曰:虎兕出于匣, 檻也。是誰之過與?典守者過也。
《國語》曰:平公射鴳, 音安。不世, 使豎襄搏之, 失。公怒, 將殺之。叔向聞之, 夕。夕至于朝, 君告之, 叔向曰:「君必殺之。昔吾先君唐叔, 射鴳于徒林, , 以為大甲, 以封於晉。今君嗣吾先君唐叔, 射鴳不世, 搏之不得, 是揚吾君之恥也。君蒲柏速殺之, 勿令遠聞!」君忸怩厚顏, 乃趣赦之。
《戰國策》曰:楚王游于雲夢, 結駟千乘, 旌旗蔽日。野火之起若雲霓, 兕虎之聲若雷霆。有狂兕, 王彎弓而射, 發而殪。笑曰:「樂矣!今日之游。千秋萬歲之後, 誰與樂此?」
《楚辭》曰:君王親發兮, 射。憚青兕。, 驚也。言懷王是時親自射, 以言常從君田獵;今狩, 驚有兕牛, 而不能制也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楚莊王時, 獵云夢, 欲射殺隨兕者, 申公子培劫音劫。王奪而射之。王怒曰:「何蒲癌而不敬也!」欲誅之。左右諫乃止。不出三日, 子培病亡。楚與晉戰于兩棠之地, 大勝, 賞有功者。子培之弟請曰:「人有功于軍旅, 臣之兄有功于車下。臣兄常讀故記, 曰:殺隨兕者不出三日。故臣兄劫而殺之, 果有病死。」王乃檢故記, 果有之, 遂賞子培弟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小國不斗于大國之間, 兩虎不斗于伏兕之旁。畏見食也。
《論衡》曰:尚父伐紂, 渡孟津, 杖鉞呼曰:「蒼兕, 蒼兕!」案叢兕, 水什蘙, 善復舟, 因令急渡, 蒼兕害汝。河中有此獸, 時浮出, 一身九首, 人惡畏之, 未必能復舟也。亦謂之蒼雉。
《西都賦》曰:狂兕觸蹶。
《江賦》曰:水兕雷咆乎陽侯。
曹洪《與魏文帝書》曰:若奔兕之觸魯縞, 未足以喻其易。
晉郭璞《山海圖贊》曰:兕惟壯獸, 似牛, 青黑, 力無不傾。自焚, 以革皮充窩案, 角助文德。

《春秋運斗樞》曰:搖光之星, 散而為像。
《爾雅》曰:南方之美者, 有梁山之犀、像焉。
《說文》曰:像, 長鼻、牙, 南越之大獸, 三歲一乳。
《左傳·襄公四年》曰:像有齒, 以焚其身, 賄也。
又《定上》曰:吳伐楚, 鍼尹固與王同舟。王使執燧像以奔吳師。燒火燧系像尾, 使赴吳師。
《漢書·大宛傳》曰:身毒國, 其人乘像以戰。
《漢書》曰:武帝玄始二年, 南越獻馴像。注曰:能拜, 隨人意。
《吳時外國傳》曰:扶南王盤況, 少而雄杰。聞山林有大像, 輒生捕取之, 教習乘騎。諸國聞而伏之。
又曰:賀齊為新都太守, 孫權出, 祖道, 作樂舞像。《吳書》曰:權謂齊曰:「今定天下, 都中國, 使殊俗貢珍, 狡獸率舞, 非君而誰也!」
《三國典略》曰:周軍逼江陵, 梁人率步騎開枇晁門出戰。初, 嶺南獻二像于梁, 至是, 梁王被之以甲, 負之以樓, 束刃于鼻, 令昆侖奴馭之以戰。楊忠射之, 二像反走。
《隋書》曰:劉方授驩州道行軍總管, 經略林邑。大業玄年正月, 軍至海口。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險, 方擊走之。師次阇梨江, 賊據南岸立柵。方盛陳旗幟, 擊金鼓, 懼而潰之。既渡江, 行三十里, 賊乘巨像四面而至。以弩射像, 像中創, 卻蹂其陣。王師力戰, 賊奔於柵, 因攻破之, 俘賊馘萬計。
《唐書》曰:自永徽以來, 文單國累獻馴像, 凡三十有二。皆豢于禁中, 頗有善舞者, 以備玄會, 充庭之飾。及德宗即位, 曰:「王者不尚異物, 不貴難得之貨。今官用費而物性不得, 非宜也。」悉放于荊山之陽。
又曰:高宗時, 周澄國遣使上表云:「訶伽國有白像, 首垂四牙, 身運五足。像之所地, 其土必豐。既有威靈, 又弭災患。力兼十像, 強制百人。以水洗牙, 飲之愈疾。請發兵迎取以獻之。」上謂侍臣曰:「夫作法於儉, 蒲爸猶奢, 誰能制止?故聖人越席以昭儉, 茅茨以戒奢。《書》云珍禽奇獸, 不育于國。方知無益之源, 不可不遏。朕安用奇像, 令其遠獻?」乃勞其使而遣之。
《山海經》曰:巴蛇食像, 三歲而出其骨。
《帝王世紀》曰:舜葬蒼梧, 下有群像常為之耕。
又云:禹葬會稽, 祠下有群像耕田。
《萬歲歷》曰:成帝咸康六年, 臨邑王獻像一, 知跪拜。
《文子》云:見像之牙, 知大于牛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肉之美者, 髦像之約。高誘注曰:髦、像, 肉之美者。
《吳錄·地理經》曰:九真郡龐縣多像, 像生山中。郡內及日南饒之。
《江表傳》曰:孫權遣使詣闕, 獻像二頭。魏太祖欲知其斤重, 咸莫能出其理。時鄧王沖尚幼, 乃曰:「置像大舡, 刻其所至, 稱物以載之, 可知也。」太祖大悅, 即施行焉。
又曰:魏文帝遣使于吳求像牙。群臣以非禮, 欲不與。孫權敕付使者。
《論衡》曰:像耕鳥耘, 虛言也。五帝三王, 皆有貢月, 何獨為舜、禹也?蒼梧多像之地, 會稽眾鳥所居, 像自蹈土, 鳥自食草, 土蹶草盡, 若耕耘也。
又曰:夫十圍之牛, 為牧豎所驅, 長仞之像, 為越童所鉤, 無便故也。
蔣子《萬機論》曰:莊周婦死而歌。夫通性命者, 以卑及尊, 死生不悼, 不可論也。夫像見子皮, 無遠近必泣, 周何忍哉!
《博物志》曰:南海四像, 各有雌雄。其一雌死, 百有餘日, 其雄泥土著身, 獨不飲酒食肉。長吏問其所以, 輒流涕, 若有哀狀。
《晉諸公贊》曰:晉時, 南越致馴像, 于皋澤中養之。為作車, 黃門鼓吹數十人, 令越人騎之。每正朝大會, 皆入充庭。帝行, 則以像車導引, 以試橋梁。后像以鼻擊害人, 有司啟之而殺像, 像泣血流地, 不敢動。自后朝議以像尾嫳于事, 悉送還越。
萬震《南州日南傳》曰:扶南王善射獵, 每乘像三百頭, 從者四五千人。
《異物志》曰:俗傳像牙歲脫, 猶愛惜之, 掘地而藏之。人欲取, 當主假牙, 潛往易之。覺則不藏。
沉懷遠《南越志》曰:像牙長一丈餘, 脫其牙則深藏之。削木代之可得, 不爾, 窮其土得乃已也。
《異苑》曰:會稽張茂, 字偉康, 常夢大像。以問萬推, 推曰:「當為太守, 而不能善終。夫像者大獸, 取諸其音, 獸者守也。像以齒焚其身, 後必為人所殺。」茂永昌中為吳興太守, 值王敦問鼎, 執政不移。敦遣黍充滅之, 而取其郡。
萬震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像之為獸, 形譚曦詭。身倍數牛, 目不逾狶。鼻為口役, 望頭若尾。馴良承教, 聽言則跪。素牙映側, 載籍所美。服重致遠, 行如丘徙。
王韶之《始興記》曰:伊水口有長洲, 洲廣十里, 平林蔚然, 有群像野牛。
《法顯記》曰:藍莫國王得佛一分舍利, 起塔。塔旁有池, 池中有龍, 常守護。有群像, 以鼻取水, 雜香花, 而來供養。
《後魏書》曰:乾陀國好征戰, 有斗像七百頭。十人乘一像, 皆執兵仗, 像鼻持刀。

《嶺表錄異》曰:廣之屬郡潮、循州多野像。潮、循人或捕得像, 爭食蒲扒, 云肥脆尤堪作炙。或云像肉有十二種, 像膽不附肝, 隨月轉在諸肉。楚越之間, 銑蒼青黑, 惟西方佛林大食多白像。又云南豪族, 家多畜像, 負重致遠, 若中國之牛馬。漢使至其國, 輒舞像, 飾以金羈, 皆合節奏。乾符中, 占城獻馴像, 亦能蹈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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