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百五十四 禮儀部三十三

太平御覽
卷五百五十四.禮儀部三十三

葬送二
《東觀漢記》曰:鄧弘薨, 有司復請加謚曰昭成君。發五校輕車騎士為陳, 至葬所。所施皆如霍光故事。皇太后皆曰門生, 挽送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鄧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。主為王莽兵所害。及薨, 詔備主官屬法駕, 招迎主魂, 與晨合葬於北邙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馬援卒, 后有人上書譖之者。援妻孥惶怖, 不敢以喪還舊塋, 裁買城西數畝地, 槀葬而已。賓客故人莫敢吊會。援妻子草索相連, 詣闕請罪。帝乃出訟書以示之, 方知所坐。上書訴冤, 前後六上, 辭甚哀切, 然後得葬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崔瑗為濟北相。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, 徇行郡國, 以贓奏瑗, 征詣廷尉。瑗上書自訟, 得理出。會病卒。臨終, 顧命子實曰:「人稟天地之氣以生。及其終也, 歸精於天, 還骨於地。何地不可藏形骸。勿歸鄉里。」實奉遺令, 遂留葬洛陽。初, 崔實父卒, 標賣田宅, 起冢塋, 立碑頌。葬訖, 資產竭盡, 因窮困以榷酤鬻為業。時人多以此譏之。實終不改, 亦取足而已, 不致盈餘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陳寵為廣漢太守。先是, 洛縣城南, 每陰雨, 嘗有哭聲聞於府中, 積數十年。寵問而疑其故, 使吏按行。還言衰亂時, 此下多死亡者, 而骸骨不得葬, 償儻在。於是寵愴然矜之, 即敕縣盡收斂葬之。自是哭遂絕。
華嶠《後漢書》曰:楊震為太尉, 中常侍樊豐等驕恣, 震常切諫, 由是共構譖震。策罷遣歸本郡, 遂仰鳩薨。薨日, 有大鳥來止樹上, 須臾下地, 安行到柩前, 正立低頭, 旁人共更撫抱, 終不驚駭。鳥蒼色, 頸去地五六尺, 舒翅廣一丈三尺, 莫有能名者。葬畢飛去。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范冉一名丹。臨命遺敕其子曰:「吾生於昏闇之世, 值乎淫侈之俗。生得在世濟時, 死則何忍自同於世?氣絕便斂, 斂以時服。衣足蔽形, 棺足周身。斂畢便穿, 穿畢便埋。其明堂之奠, 盂飯寒水飲食之物, 勿有所下。墳封高下, 令足自隱。知我心者, 李子堅、王子炳也, 今皆不在。制之在爾, 勿令鄉人宗親有所加也。」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趙咨以病自乞, 征拜議郎, 沉疾京師。將終, 告其故吏朱祗、蕭建等「薄斂素棺, 藉以黃壤, 欲令速朽, 早歸后土。」不聽子孫改之。朱祗、蕭建送喪到家, 子胤不忍父體與土并合, 欲更改殯。祗建譬以顧命, 於是奉行。世稱明哲。
《後漢書》曰:董宣為洛陽令, 卒於官。詔遣使者臨視, 惟見布被覆尸, 妻子對哭。有大麥數斛, 弊車一乘。帝傷之曰:「董宣廉潔, 死乃知之。」以宣綬為二千石, 賜艾綬, 葬以大夫禮。
《後漢書》曰:樊宏卒, 遺敕薄葬, 一無所用。以為棺槨一藏, 不宜復見。如有腐敗, 傷孝子之心。使與夫人同墳異藏。帝善其令, 以書示百官, 因曰:「今不順壽張侯意, 無以彰其德具。吾萬歲之後, 欲以為式。」
《後漢書》曰:袁安父沒, 母使安訪求葬地。道逢三書生, 問安何之。安為言其故。生乃指一處云:「葬此地, 當代為上公。」須臾不見。安異之, 於是遂葬其所占之地。故累代隆盛焉。
《後漢書》:桓榮每疾病, 帝輒遣使者存問, 太官太醫相望於道。及篤, 上疏謝恩, 讓還爵土。帝親幸其家問起居。下車, 擁經而前, 撫榮垂涕, 賜以床茵、帷帳、刀劍、衣被, 良久乃去。自是諸侯、將、大夫問疾者, 不敢復乘車到門, 皆拜床下。榮卒, 帝親自變服臨喪送葬, 賜冢塋於首山之陽。
《後漢書》曰:李傕重葬董卓於郿, 并董氏所焚尸之灰, 合斂一棺而葬之。葬日, 大風雨, 霆震卓墓, 水流入藏, 漂其棺木。
《後漢書》曰:王忳字少林, 忳音純。廣漢新都人也。忳嘗詣京師, 於空舍中, 一書生疾困, 愍而視之。書生謂忳曰:「我當到洛而被病, 命在須臾。腰下有金十斤, 愿以相贈。死後乞藏骸骨。」未及問姓名而命絕。忳即鬻金一斤, 營殯葬, 餘金悉置棺下, 人無知者。後歸數年, 縣署忳大度亭。長初到之日, 有馬馳入亭中而止。其日大風, 飄一繡被, 復墮忳前。即言之於縣。縣以歸忳。忳后乘馬到雒縣, 馬遂奔走, 牽忳入他舍。主人見之, 喜曰:「今禽盜矣。」問忳所由得馬, 忳具說其狀, 并及繡被。主人悵然良久, 乃曰:「被隨旋風, 與馬俱亡。卿何陰德, 而致此二物?」忳自念有葬書生事, 因說之, 并道書生形貌及埋金之處。主人大驚, 號曰:「是我子也。姓金名彥, 前往京師, 不知所在。何意卿乃葬之!大恩矣, 久不報, 以彰卿德耳。」忳悉以被、馬還之。彥父不取, 又厚遺忳。忳辭讓而去。
《後漢書》曰:范式字巨卿!與張元伯為友。元伯窮, 疾篤, 同郡郅君章、殷子微晨夜省疾視之。元伯臨盡嘆曰:「恨不見吾死友。」尋而卒。式或夢見元伯玄冕垂纓、履屣而呼曰:「巨卿!吾以其日死, 當以爾時葬, 永歸黃泉。子未我忘, 豈能相及?」式怳然覺寤, 悲嘆泣下。具告太守, 請往奔喪, 投其葬日, 馳往赴之。式未及到而喪已發引。既至壙, 將窆, 而柩不肯進。其母撫之曰:「元伯豈有望耶?」遂停柩。移時, 乃見有素車白馬, 號哭而來。其母望之曰:「是必范巨卿也。」即至叩喪, 言曰:「行矣元伯!死生路異, 永從此辭。」會葬者千人, 咸為揮涕。式因執紼而引, 柩於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 為修墳樹。
《後漢書》曰:繆彤, 汝南召陵人也。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吏。安帝初, 湛病, 卒官。彤送喪還隴西。始葬, 會西羌反叛, 湛妻子悉避亂他郡, 彤獨留不去, 為起墳冢。乃潛穿井旁, 以為窟室, 晝則隱竄, 夜則負土。及賊平而墳已立。其妻子意彤已死, 還見大驚。關西咸稱傳之, 共給車馬衣資, 彤不受而歸。
《後漢書》曰:張霸, 蜀郡成都人也。為會稽太守, 后征, 四遷為侍中。卒年七十, 遺詔諸子曰:「昔延州使齊子死嬴博, 因坎路則, 遂以葬焉。今蜀道阻遠, 不宜歸塋, 可止此葬, 足藏髮齒而已, 務遵速朽, 副我本心。人生一代, 但當畏敬於人。若不善加已, 直為受之。」諸子承命, 葬於河南梁縣, 因遂家焉。
《後漢書》曰:士孫瑞理王允等事曰:興平二年秋, 朝廷以九月九日引見公卿近臣飲宴, 離席前, 說故司徒王允、故司隸黃琬并有功於國, 可聽允恭等葬。
《魏略》曰:田豫病亡, 戒其妻子曰:「葬我必西門豹邊。」妻子難之, 曰:「西門豹, 古之神人。那可葬其所?」豫曰:「豹所履行, 正與我等耳。使死而有靈, 必與我善。」妻子從之。
《魏略》曰:郝昭字伯通。病亡, 遺令戒其子凱曰:「吾為將, 知將不可為也。吾數發冢取其木, 以為攻戰具。又知厚葬無益於死者也。沒, 必斂以時服, 死復何在耶?今去本墓遠, 東西南北, 在汝而已矣。」
《魏略》曰:沐德信年六十餘, 自慮無常, 豫作終制, 誡其子以儉葬。至嘉平中, 病甚, 臨困, 又敕豫掘塪, 誡氣絕, 令二人舉尸即塪, 絕哭泣之聲, 止婦送。又誡后亡者不得入藏, 不得封樹。妻子皆遵之。
《魏志》曰:征東將軍王基母卒, 詔秘凶問, 迎其父豹喪, 合葬洛陽, 追賜豹北海太守。
《魏志》曰:邴原字根矩, 北海人。太祖辟司空掾。原女早亡, 時太祖愛子倉舒亦沒, 太祖欲令合葬。原辭曰:「合葬, 非禮也。原之所以自容明公, 公之所以待原者, 以能守訓典而不易也。若聽明公之命, 則是凡庸也。明公焉以為哉?」太祖乃止。
《魏志》曰:任城王章葬, 賜鸞路、龍旗、虎賁百人, 如漢東平王故事。
《魏志》曰:徐邈為光祿女太夫, 數歲, 即拜司空。固辭不受, 以大夫薨于家, 用公禮葬, 謚曰穆侯。
《魏志》:裴潛薨, 贈太常。子秀翩。遺令葬中惟置一坐, 瓦器數枝, 其餘一無所設也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魏舒字陽元, 為冀州刺史。入代山濤為侍中。舒三取妻, 皆先亡。是歲, 自表乞假還本郡葬妻。上曰:「舒當左右朝政, 不宜遠還鄉里。舒素清貧, 不營財產, 頓舉眾喪, 必無以自供。其賜葬地一頃, 錢伍拾萬。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皇甫謐《篤終論》曰:「氣絕之後, 便時服、幅巾, 以蘧蒢裹尸, 覆卷三重, 麻繩約二頭, 置尸靈床上。擇不毛之地, 穿坑十尺, 長一丈二尺, 廣六尺。坑訖, 去床, 下尸。平生之物, 皆無自隨, 惟赍《孝經》一卷, 示不忘孝道。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杜預薨, 遺令曰:「吾往為公使過密縣, 邢山之上有冢。問耕者, 云是鄭大夫祭仲或子產之冢也, 遂帥從者登而觀焉。其造冢居山之頂, 四望周達, 連山體南北之正而邪東北, 向新鄭城, 意不忘本也。藏無珍寶, 不取於重深。君子尚其有情, 小人無利可動, 歷千載無毀, 儉之致也。吾去春入朝, 因自表營洛陽城東首陽之南為將來兆域。而所得地中有小山, 上無舊冢, 其高顯雖未足比邢山, 然東奉二陵, 西瞻宮闕, 南觀伊洛, 北望夷叔, 曠然遠覽, 情之所安也。故遂表樹開道, 為一定之制, 取法鄭大夫, 欲以儉自完耳。棺器小斂之事, 皆當稱此。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馬隆字孝興, 東平人也。少有智勇, 門寒, 無仕路。兗州刺史令狐愚坐事死, 舉州無敢送喪者。惟隆以武吏托稱家客, 殯送喪葬, 種柏, 三年禮畢, 乃還。舉州皆慚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徐苗以永寧三年春亡, 遺令濯巾浣衣, 榆棺雜磚, 露車載柩, 葦席瓦器而葬矣。
《晉陽秋》曰:荀粲亡時年二十九。性簡實, 不能與常人交接。所交者一時俊杰。至葬夕, 赴者裁十餘人, 皆同時知名士也, 哭之感動路人。
《漢晉陽秋》曰:司馬師葬曹髦於洛陽西北三十里屈澗之濱, 下車數乘, 不設旒旐。百姓相聚而觀之曰:「前所殺天子也。」或掩面而泣。
《晉諸公贊》:賈后女宣華公主葬, 用羽葆、鼓吹、熊渠、佽飛為鹵薄。
《晉書》曰:石苞以泰始八年薨。預為終制曰:「延陵薄葬, 孔子以為達禮;華元厚葬, 《春秋》以為不臣, 古之明義也。自今死亡者, 皆斂以時服, 不得兼重。又不設床帳、明器。窆后復土滿坎, 不得起墳、種樹。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庾峻遺敕子珉曰:「朝卒暮殯, 幅巾布衣, 葬不擇日。」珉奉遺命, 殮以時服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劉驎之少有信義。去家百餘里, 有一獨嫗, 病將死, 嘆息謂人曰:「誰當埋我?惟有劉長史耳。何由令知?」驎之先聞有病, 故往候之。值其命終, 乃身為治棺殯送。其仁愛惻隱若此也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蘇韶, 安平人也。為中牟令。第九子名節, 晝日見韶入, 乘馬, 介黃練衣, 曰:「吾欲改葬。」乃授節為書曰:「吾性好愛京洛, 每往來瞻睹芒山上, 樂哉乎!此萬代之基也。背孟津洋洋之河, 南望天邑濟濟之盛。此志雖未言, 銘之於心。不圖奄忽, 所懷未果。前至十月, 可速改葬。買數畝地, 便自足矣。」
《晉書》曰:成都王穎死, 其後汲桑害東羸公騰, 稱為穎報仇。遂出穎棺, 載之於軍中。每事啟靈, 以行軍令。桑敗, 棄棺於故井中, 穎故臣收之, 改葬於洛陽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王導薨。詔給九旒、轀輬車、黃屋、左纛、前后羽葆, 鼓吹挽歌兩部, 虎賁、班劍百人。中興名臣, 莫與為比也。

《晉中興書》曰:初, 溫嶠葬豫章。朝議以嶠首受顧命, 功濟社稷, 宜還陪陵, 官為起冢。太尉侃上疏停其移葬。詔從之。至嶠后妻何氏卒, 便載嶠喪還都。詔令葬建平陵北, 并贈嶠二妻王氏、何氏始安夫人印綬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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