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百四十三 鱗介部十五

太平御覽
卷九百四十三.鱗介部十五

擁劍
《廣志》:擁劍, 似蟹, 色黃, 方二寸。其一螯偏長, 如足大指, 長三寸餘, 有光, 其短細者如簪。
《異物志》云:擁劍, 狀如蟹, 但一螯偏大耳。何遜詩云:「躍魚擁劍」, 是不分魚蟹也。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蟚螖, 音滑。小蟹也。生海邊途中, 食土, 一名「長卿」。其有螯偏大者, 名「擁劍」, 一名「執火」。其螯赤, 故謂之「執火」也。俗謂之「越王劍」。

杜寶《大業拾遺錄》曰:吳都獻蜜蟹二千頭, 作如糖蟹法, 蜜擁劍四甕。擁劍, 似蟹而小, 一螯偏大。《吳都賦》所謂「烏賊擁劍」是也。

 

鰍蝥

祖台之《志怪》曰:會稽山陰東郭氏女, 先與縣人私通。此人賈還於縣東靈慈橋, 女往入舡就之, 因共寢。為設食, 食鰍蝥。食畢, 女將兩鰍蝥上岸去。舡還來至郭, 逢人, 語此女已死。乃往省之, 尚未殯也。發衾視之, 兩手各把一鰍蝥。

《嶺表錄異》曰:鰍蛑, 乃蟹之巨者。異者, 蟹兩螯上有細毛如苔, 身有八足;鰍蛑則螯足無毛, 后兩小足薄而闊, 俗謂之脖賊之。與蟹有殊, 其大如升。南人皆呼為蟹。有大如小楪子者。八月, 此物與人斗, 往往夾殺人也。

 

彭螖

《爾雅》曰:螖蠌, 小者蟧。螺屬, 見《埤蒼》。或曰即彭螖也, 似蟹而小。滑澤二音。
《晉書》曰:夏統, 字仲御, 會稽永興人也。幼孤貧, 養親以孝聞, 睦於兄弟。每彩捃求食, 星行夜歸, 或至海邊拘蟛蟲越以資養。
《搜神記》曰:晉太康四年, 會稽彭螖化為鼠, 食稻為災。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彭螖, 小蟹也, 一名長卿。

《嶺表錄異》曰:彭螖, 吳呼為越, 蓋語訛也。足上無毛, 堪食。吳越間多以鹽藏, 貨於市。

 

竭樸

《臨海異物記》曰:竭樸, 大於彭螖, 殼黑班, 有文章, 螯正赤。常以大螯彰目, 屈小螯以取食。

《嶺表錄異》曰:竭樸, 乃大彭蜞也。殼有黑班, 雙螯一大一小。常以大螯捉食, 小螯分以自食。

 

沙狗

《臨海異物志》曰:沙狗, 似彭螖, 壤沙為穴。見人則走, 曲折易道, 不可得也。

 

招潮

《臨海異物志》曰:招潮, 小如彭螖, 殼白。依潮長, 背坎外向, 舉螯不失常期, 俗言招潮水也。

《嶺表錄異》曰:招潮鐘, 亦蟛蜞之屬, 殼帶白色。海畔多潮, 潮欲來, 皆出坎舉螯如望, 故俗呼招潮也。

 

倚望
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倚望, 常起顧晲西東, 其形如彭螖大。行途上, 四五進歿晻兩螯八足起望。行常如此, 惟入穴中乃止。

 

石蜠

巨隕切
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石蜠, 大於蟹, 八足, 殼通赤, 狀鴨卵。


蜂江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蜂江, 如小蟹大, 有足, 兩螯, 殼牢如石蜠同, 不中食也。

蘆虎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蘆虎, 似彭蜞, 兩螯正赤, 不中食。

石華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石華附石, 肉淡。
《會稽地理記》曰:鄮縣濱多石華。

蟲勾蟲辟
上古侯切, 下并亦切
劉欣期《交州記》曰:蟲勾蟲辟, 似玳瑁, 龜頭鱉身蝦尾, 色班似錦文, 大如笠, 四足漫湖, 無指甲, 前有黑珠, 可以飾物。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勾黽蟲辟, 其狀龜形, 如笠, 味如黿, 可食。卵大如鴨卵, 正圓, 中生啖, 味美於諸鳥卵。其甲黃點注之, 廣七八寸、長二三尺, 有光色。
左思《吳都賦》曰:勾黽鼊鯖鱷。

胡遘切
《廣志》曰:鱟, 似便面, 負雌而行, 失雄則不能獨活。出交趾南海中。
《吳錄·地理志》曰:交趾龍編縣有鱟, 形如惠文冠, 青黑色。十二足似蟹, 長五寸。腹中有子如麻子, 取以作醬, 尤美。
裴淵《廣州記》曰:鱟, 廣尺餘, 形如熨斗, 頭如蜣螂, 腹下有十二足。南人重之, 以為鲊。
《南越志》曰:張海口有鱟, 每過海輒相積於背, 高尺餘, 如帆乘風而游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鱟魚, 其殼瑩凈, 滑如青瓷碗, 傲背, 眼在背上, 口在腹下, 青黑色, 腹兩旁為六腳, 有尾長尺餘, 三棱, 如梭莖。常雌附雄而行, 捕者必艘之。若摘去雄者, 雌者即自止, 背負之方行。腹中有子如綠豆, 南人取之, 碎其腳, 和以為醬食之。尾中有珠如粟, 色黃。雌者小。置之死晷, 即雄者浮, 雌者沉。

𩻮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瑟𩻮, 與鼌相似。

海抗魚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海抗魚, 如鼌, 狹后廣前, 其肉中食, 亦又多膏。

鼌類
上音朝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鼌類, 似勾黽蟲辟, 腸如羊胃, 中啖。

越王算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越王算, 如笄大, 正白, 長尺餘。生海邊沙中, 見乃取之, 可必得;心中存來取, 即入土中。

石蚑
去鼓切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石蚑生附石, 長三寸, 如小竹大, 有甲, 正黑, 中食。

陽遂足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陽遂足, 此物形狀:背青黑, 腹下黃白, 有五足, 長短大小皆等, 不知頭尾所在。生時體軟, 死即乾脆。

皃黽𪓹
上音迷, 下音麻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皃黽𪓹、勾黽蟲辟相似, 形大如, 生渤海邊沙中, 肉極好啖, 一枚有三斛膏

土肉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土肉, 正黑, 如小兒臂大, 長五寸, 中有腹, 無口目, 有三十足, 如釵, 股大, 中食。

《爾雅》曰:鰝, 大嚇也。蝦大者。出海中, 長二三丈, 須長數尺。今青州呼蝦魚為鰝, 音鄗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馬棱, 字伯威, 為廣陵太守, 奏罷鹽官, 賑貧羸, 薄賦稅。蝗蟲飛入海, 化為魚蝦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吳后置廣州, 以南陽滕修為刺史。或語修蝦長一丈, 修不信。其人后故至東海取蝦須, 長四五尺, 封以示修, 修乃服。《廣州記》亦云。
《金樓子》曰:舜攝天子, 有援耳貫胸之民來獻珠蝦。
《世說》曰:虞嘯父為孝武帝侍中, 帝從容謂曰:「卿在閣下, 初不聞有獻替。」虞家富近海, 謂帝望其意, 對曰:「天時尚暖, 魚鱉蝦鮮未可致, 尋有所獻。」帝撫掌大笑。
《異物志》曰:蝦種多, 魚庭最大, 中作脯。
《南越志》曰:南海以蝦頭為杯, 須長數尺, 金銀鏤之, 晉簡文以盛酒, 未及飲, 酒躍於外。筮之, 曰:「三旬當后庭有告變者。」果有生子, 人面犬身。
《博物志》曰:東海有物, 狀如凝血, 縱廣數丈, 正方圓, 名曰鲊魚, 無頭目, 內無腹藏。其所處眾蝦附之, 隨其東西。越人煮食之。
《嶺南異物志》曰:南海有蝦, 須長四五十尺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海蝦, 皮殼嫩紅色, 就中腦與前雙腳有鉗者, 其色如朱。余常登海𦨴, 忽見窗版懸二巨蝦殼, 頭尾鉗足具全, 各七八尺, 首占其一, 分刺尖利如鋒刃, 刺上有須如紅筋, 各長二三尺, 前雙腳上有鉗, 云以此捉食。鉗粗如人大指, 長三尺餘, 上有芒刺如薔薇枝, 赤而銛硬, 手不可觸。腦殼烘透, 彎環尺餘, 何止於杯盂也!
《北戶錄》云:滕修為廣州刺史。有客語修曰:「蝦須一丈者, 堪為柱杖。」修不之信。故去東海取須, 長四丈、以示修, 方服其異。寧蝦, 大者亦首尾尺餘。閩越率取其肉臠而為炙, 又渾以鹽藏, 自然紅色, 謂之紅蝦, 貢送。白蝦, 肉薄而白, 瑩如水精, 廣人偏食之, 蓋美而毒。恂於閩川、吳中, 悉無此類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南人多買蝦之細者, 生切, 綽菜蘭、香蓼等, 用濃醬醋先潑活蝦, 蓋以生菜, 然以熱飲復其上, 就沮跑之, 亦有跳出醋楪者, 謂之蝦生。鄙里重之, 以為異饌也。
王朗《答魏文表》曰:夫張大網以漉鰍蝦, 辱九鼎以烹蛙鼌。
應璩《百一詩》曰:大龜承哀敝, 復欲密其羅。蚍蜉猶見得, 何鰍蝤與蝦!
葛龔與張季景書曰:夜從劉伯宣舍西垂過龔家, 無飯, 啖炒蝦。

海月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海月, 大如鏡, 白色, 正圓, 常死海邊, 其指如搔, 頭大, 中食。

玉蟲兆
余招切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玉蟲兆, 似蚌, 長二寸, 廣五寸, 上大下小。其殼中柱, 炙之, 味似酒。

陵龍
《臨海水土物志》曰:陵龍之體黃, 身四足, 形短尾長, 有鱗無角。南越嘉羞, 見之竟逐。

石矩
《嶺表錄異》曰:石矩, 亦章舉之類, 身小而足長。入鹽為乾, 燒食極美。又有小者, 兩足如帶, 曝乾后似射踏子, 故南中呼為射踏子也。

玳瑁
《嶺表錄異》曰:玳瑁, 形狀如龜, 惟腹背甲有烘點。其大者悉似盤蓋。《本草經》云:「玳瑁解毒, 兼云辟邪。」余寄居廣南, 日見盧亭海島夷人。獲活玳瑁龜一枚, 以獻連帥嗣薛王。王令生取背甲小者二片, 帶於左臂上, 以辟毒。龜被生揭其甲, 亦甚苦楚。後養於使宅後北池, 伺其揭處漸生, 復遣盧亭送於海畔。或云:「玳瑁, 若生帶之, 有蠱毒, 玳瑁甲即自搖動;若死, 無此驗。」

蟕蠵
上遵為切, 下音俊
《嶺表錄異》曰:蟕蠵, 俗謂之滋夷, 乃山龜之巨者。人立蒲俺, 可負而行。產潮循山中, 鄉人彩之, 取殼以貨。要全其殼, 須以木楔其肉, 龜吼如牛, 聲響山谷。廣州有巧匠, 取其甲以為梳篦杯器之屬。

水母
《廣志》曰:水母, 如羊胃, 在海中常浮, 聞人聲沉水底。可生切食。
沉懷遠《南越志》曰:海岸間育水母, 東海謂之蟲宅。
張茂先《博物志》曰:東海有物, 狀如凝血, 廣數尺, 正方圓, 名曰十母, 無頭目。所處則眾蝦附之, 隨其東西南北。可煮食之。
《異物志》曰:水母在海, 泛泛常浮。其體正白, 常在水上浮也。
《嶺表錄異》曰:水母, 廣州謂之水母, 閩人謂之蟲宅癡駕切。其形乃渾然凝結一物。有淡紫色者, 大如復帽, 小者如碗。腹下有物如懸絮, 俗謂之足, 而無口眼。常有數十蝦寄腹下, 咂食其涎。浮泛水上, 捕者或遇之, 即倏然而沒, 乃是蝦有所見耳。《越絕書》云:海鏡, 蟹為腹;十母, 即蝦為目也。南中好食之。

海鏡

《嶺表錄異》曰:海鏡, 廣人呼為膏葉盤。兩片合以成形, 殼圓, 中甚瑩滑, 日照如雲母光。內有少肉如蚌胎, 腹中有小蟹子, 其小如豆黃, 而螯足具備。海鏡饑則蟹出拾食, 蟹飽歸腹, 海鏡亦飽。余曾市得數個, 驗之, 或迫之以火, 即蟹子走出, 離腸腹立斃;或生剖之, 有蟹子活在腹中, 逡巡亦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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