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百七十 人事部十一

太平御覽
卷三百七十.人事部十一

《釋名》曰:手, 須也, 事業之所須也。
《毛詩•碩人》曰:手如柔荑。〈如荑之新生也。〉
又《魏風•葛屨》曰:摻摻女手, 可以縫裳。
又《衛風》曰:執子之手, 與子偕老。
又《邶•柏舟•北風》曰:北風其涼, 雨雪其〈普康切。〉惠而好我, 攜手同行。莫赤匪狐, 莫黑匪烏。惠而好我, 攜手同車。
又《緇衣•遵大路》:遵大路兮, 摻執子之手兮。
《禮•曲禮》曰:長者與之提攜, 則兩手捧長者之手。
又《檀弓上》曰:孔子蚤作, 負手曳杖, 逍遙於門。
又《檀弓下》曰:原壤之母死, 夫子助之沐槨。原壤登木歌曰:「狸首之班然, 執女手之卷然。」
又《玉藻》曰:手容恭。〈高且正也。〉
又《表記》曰:後稷, 天下之爲烈也, 豈一手一足?〈烈, 業也, 言後稷造稼穡, 天下世以爲業, 豈一手一足, 喻用之者多無數也。〉
《左傳》曰:宋武公生仲子。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, 曰:「爲魯人夫人」, 故仲子歸於我。
又《閔公》曰:成季之生也。有文在其手曰「友」。
又《宣上》曰:晉靈公不君, 宰夫熊蹯不熟, 殺之, 〈音本。〉使婦人載以過朝。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 問其故而患之。
又曰:楚侵鄭, 穿封戍囚皇頡, 公子圍與之爭之。正于伯州犁。伯州犁上其手, 曰:「夫子爲王子圍, 寡君之貴介弟也。」下其手, 曰:「此子爲穿封戍, 方城外之縣尹也。」〈上下手以遵囚意。〉
又曰:邑姜方娠太叔, 夢帝謂己:「余命而子曰虞, 將與之唐, 屬諸參, 而蕃育其子孫。」及生, 有文在其手曰「虞」, 遂以命之。
又曰:齊魯戰於炊鼻。冉竪, 〈季氏臣也。〉射陳武子, 中手, 失弓而脈攏〈武子駡也。〉以告平子, 曰:「有君子白雲, <黑真>鬚眉, 甚口。〈甚口, 多口。〉」平子曰:「必子強也。」〈子強, 武子。〉
又曰:昔叔向, 蔑惡欲觀叔向, 從使之收器者而往, 立於堂下。一言而善。叔向將飲酒而聞之, 曰:「必明也。」下, 執其手以上。
又曰:衛侯爲靈台於籍圃, 與諸大夫飲酒焉。褚師聲子襪而登席。〈右者見君解襪。〉公怒。辭曰:「臣有病, 異於人。〈足存創疾。〉若見之, 君將歐。〈歐, 嘔吐也, 許角切。〉」公愈怒。褚師出, 公戟其手, 曰:「必斷其足。」
《論語摘輔象》曰:仲弓鈎文在手, 是謂知始。宰我手握戶, 是謂守道。子游手握文雅, 是謂敏士。公冶長手握輔, 是謂習道。子貢手握五, 是謂受相公。伯周手握直期, 是謂疾惡。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舜手握褒。宋均注曰:「手中有褒字也。喻從勞苦起, 受褒飭致天祚。」
《漢書》曰:蕭何聞韓信亡, 不及以聞, 自追之。人有言上曰:「丞相何亡?」上怒, 如失左右手。
又曰:孝武帝鈎弋趙婕妤, 家在河間。帝巡狩過河間, 望氣者言此有奇女, 天子亟使使召之。既至, 女兩手皆拳, 上自披之, 手即時伸。由是得幸, 號爲拳夫人, 生昭帝。
又曰:鮑永辟鮑恢爲從事, 京師語曰:「貴戚斂手避二鮑。」
《後漢書》曰:劉寬欲朝, 婢翻羹汙朝衣, 手收之。寬曰:「徐徐, 羹爛汝手?」
又曰:郭玉者, 廣漢人也。學方診之伎, 和帝奇異之, 乃試令嬖人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其中, 使玉各診一手。玉言:「左陽右陰, 脈有男女, 狀若異人。臣疑其故。」帝嘆稱善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公孫述自言手文有奇瑞, 數移書中國。上賜述書曰:「瑞應手掌成文, 亦非吾所知。」
《漢記》曰:董卓於衆座中生斬人手足, 百姓嗷嗷。
《魏略》曰:鄧雄鳴詣太祖, 太祖執其手曰:「孤方入關, 夢得神人, 即汝耶!」乃厚賜之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初, 武帝未爲太子, 文帝問裴秀曰:「人有相不?」秀曰:「中撫軍伸手過膝, 非人臣之相也。」
又曰:湣懷太子名, 字熙祖。惠帝晚成, 世祖遣才人謝玖給惠帝, 生湣懷, 與諸王子共戲。惠帝來朝, 謂:「諸王子也。」執其手, 世祖曰:「是汝兒也。」乃縮手。
又曰:高平劉柔臥, 鼠嚙其左手中指, 意甚惡之, 以問淳於知, 筮之曰:「鼠本欲殺君, 而不能, 當爲使之反死。」乃以朱書其手, 腕橫文後三寸爲「田」字, 辟方一寸二分, 使夜露手以臥。其明, 有一大鼠伏死手前。
又曰:郭文, 字文舉, 入餘杭山。蘇峻未亂之前, 詣臨安山中。臨安令萬寵迎著縣中養病, 及峻党破餘杭山, 臨安如故, 人始異之。自後不復語, 但舉手指麾, 以宣其意。病甚, 寵問:「先生可復得幾日?」文三舉其手, 果以十五日終。
《晉中興書》曰:范宣, 陳留人也。年十歲能誦詩書。嘗以刀傷手, 捧手改容。人問:「痛耶?」答曰:「不足爲痛, 但受全之體而致毀傷, 不可處耳。」家人以其年幼而異焉。
崔鴻《前趙錄》曰:劉翌驍過人, 能一手舉殿柱跳過平陽門。
《三十六國春秋》曰:劉淵父豹, 母呼延氏。淵生而左手有文曰「淵」, 遂以命之。
又曰:彭神苻, 生而有文在其手, 曰「神苻」。
《梁書》曰:武帝手文曰「武」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:梁劉之遴, 字思貞, 文范先生虯之子也。博綜文史, 尚書令沈休之深敬器之。右手偏直不得屈伸, 每晝則以紙就筆。
《唐書》曰:承乾數引侯君集入內, 問以自安之術。君集以承乾劣弱, 意欲乘釁以圖之, 遂贊成不軌, 常舉手謂承乾曰:「此好手, 當爲殿下用之。」
《老子》曰:代大匠斫, 稀有不傷其手。
《莊子》曰:曾子居衛, 袍無表, 手足胼胝。
《墨子》曰:今謂人曰:「與子冠履而斷子手足, 必不爲, 何則?」冠履不若手足貴也。爭一言以相殺, 是義貴於身。
《孟子》曰:「嫂溺則援之以手乎?」曰:「嫂溺不援, 是豺狼;嫂溺則援之以手, 權也。」〈反於經而善者曰權。〉
《韓子》曰:名實相須而成, 形體相應而生, 故一手獨, 雖疾無聲。故曰左手畫圓, 右手畫方, 則不兩成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客有言伍員于王子光, 惡其容貌, 以告。伍員曰:「願王子居重惟, 見衣若手, 請因說之。」王子光許之。子胥說之半, 舉惟, 搏其手而與之坐。
《燕丹子》曰:太子與荊軻置酒, 美人鼓琴。軻曰:「好手。」太子即斷其手, 以玉盤奉之。
又王曰:秦王斷荊軻兩手, 軻踞而駡曰:「吾坐輕易, 爲竪子所欺。」
《太玄經》曰:九體一, 爲手足。
《山海經》曰:柔利國, 爲人一手。野人國, 面目手足盡異。一臂國, 爲人一手。
《神仙傳》曰:《金筒》、《玉劄》、《內經》皆雲:「太上老子足踏二五, 手把十文。」
《鄭玄別傳》曰:玄惟有一子益恩。有遺腹子, 玄以其手文似己, 名曰「小同」。
《李別傳》曰:公長七尺八寸, 多須髯, 手握三公之字。
《幽明錄》曰:石勒問佛圖澄:「劉曜可擒, 兆可見不?」澄令童子齊七日, 取麻油掌中研之, 燎旃檀而咒。有頃, 舉手向童子, 掌內粲然有異。澄問:「有所見不?」曰:「惟見一軍人, 長大白雲, 以朱絲縛其肘。」澄曰:「此即曜也。」其年果生擒曜。
《異苑》曰:陶侃左手有文, 直達中指, 至上橫節便絕。占者以爲:「此文若過, 位在無極。侃針挑令徹, 血流彈壁, 乃作「公」字;又取紙裹, 「公」跡愈明。
《搜神記》曰:周暢少孝, 獨與母居, 每出入, 母欲呼之, 常自嚙其手, 暢即應手痛而至。治中從事未之信, 候暢時在田, 母嚙手, 而暢即歸。
班固《幽通賦》注曰:齊桓公倚柱嘆曰:「天下奇珍易得, 但未得食人肉耳。」易牙歸, 斷其兒手以啖於君也。
《釋名》曰:掌, 言可以排掌也。
《春秋玄命苞》曰:掌圓法天以運動。
《孝經鈎命決》曰:仲尼虎掌, 是謂威射。
《論語摘輔象》曰:淡台滅明歧掌, 是謂正直。
《戰國策》曰:蘇秦說李兌, 明日復見, 抵掌而說。兌送秦以明月之珠、和氏之璧。
《九州春秋》曰:公孫瓚爲袁紹所圍, 曰:「天下兵起, 我謂可唾掌而決。今視之, 兵革方始, 不如休兵積穀。」
《魏志》曰:上攻呂布於濮陽, 焚其東門。布騎犯青州, 青州兵奔, 陣亂, 趨門, 門已燒。上乘馬突火出, 墮馬, 燒左手掌。司馬樓異扶上馬, 乃出。
《魏略》曰:京兆鮑出有文才, 值世饑餓, 出求食飲啖人, 賊以繩貫其母手掌, 驅去走追擊賊, 得其母還。
《孟子》曰:行不忍人之政, 治天下可運之掌上。
孫卿《勸學》曰:有子惡臥而卒〈倉韋切。〉其掌, 可謂能自忍矣。〈恒範《世要論》曰:有君好臥, 而刺其掌。〉
《南方異物志》:烏滸人以人掌蹠爲珍重, 以食長老。
《春秋玄命苞》曰:指五者, 法五行。
《傳》曰:楚人獻黿於鄭靈公。公子宋與子家將入見。〈公子, 宋子公也。子家, 歸生也。〉子公之食指動〈第二指也。〉以示子家, 曰:「他日我如此, 必嘗異味。」及入, 宰夫將解黿, 相視而笑。公問之, 子家以告。及食大夫黿, 召子公而不與。子公怒, 染指於鼎, 嘗之而出。
又曰:晉、楚戰於必阝, 楚孫叔敖乘晉軍。桓子不知所爲, 鼓於軍中曰:「先濟者有賞。」中軍、下軍爭舟, 舟中之指可掬。
又曰:吳伐越, 越子勾踐禦之, 陳於〈音醉。〉麗攏靈姑浮以戈擊闔閭, 〈靈姑浮, 越大夫。闔閭, 吳王也。〉傷將指, 取其一履。〈將指, 中大指, 亦曰大拇指。〉, 卒於陘, 李七裏。
《史記》曰:高祖過趙, 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, 禮甚恭。高祖箕踞駡之。是時趙午等數十人皆怒, 謂趙王曰:「今遇王如是, 臣等請爲死。」王嚙指出血曰:「君何言之誤!且先人失國, 賴陛下德流子孫, 公等奈何言若是!」
《漢書》曰:高祖與匈奴連戰, 會於樓煩, 十月寒冰, 墮指十二三。
《後漢書》曰:蔡順少孤, 養母, 嘗出求薪。有客卒至。母望順不還, 乃噬其指。順即心動, 棄薪馳歸, 跪問其故, 母曰:「有急客來, 吾噬指以悟汝耳。」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梁國車章爲本縣功曹令。黃奉爲人所誣, 章證其無罪, 下筆立辭, 乃以斧斫左手五指, 閉口死於獄中。
《晉書》曰:武帝與胡貴嬪爭樗蒲, 傷其指, 帝怒曰:「此固將種也!」縞曰:「北伐公孫, 西拒諸葛, 非將種而何?」
《唐書》曰:太宗嘗閑宴, 顧謂李曰:「朕將屬以幼孫, 思之無越卿者。公往不遺于李密, 今豈負於朕哉!」雪涕致詞, 因噬指流血。俄而沉醉, 乃解禦服覆之。
《莊子》曰:駢拇枝指出乎性哉?而侈於德。枝於手者, 樹無用之指也。
又曰:以指喻指之非指, 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。
又曰:指窮爲薪而火傅也。〈窮盡以爲薪, 猶前薪以指, 指盡前薪之理, 故火傅而不滅。〉
《墨子》曰:桀有勇力之人大戲, 紂有勇力之人費仲、惡來、崇侯虎, 幷指畫殺人。
《孟子》曰:養其一指而失肩背而不知也, 則爲狼疾人矣。〈醫養人疾, 治其一指, 而不知其害之此爲也。狼藉亂, 不知治疾之人也, 肩背之有疾以至於不知。〉
《抱樸子》指測海, 指極, 則謂水盡;猶目察百步而雲見極也。
《吳越春秋》曰:夫差聞孔子至吳, 微服觀之。或人傷其指, 王怒, 欲索國而誅之, 子胥諫乃止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, 巧人也。人不愛之指, 而愛己之指。
《搜神記》曰:曾子從仲尼在楚而心動, 辭歸問母。母曰:「思之, 嚙指。」孔子聞之曰:「曾之至誠也, 精感萬裏。」
《孝子傳》曰:樂正者, 曾參門人也。來候參, 參采薪在野, 母嚙右指, 旋頃走歸。見正不語, , 跪問母:「何患?」母曰:「無」。參曰:「負薪右臂痛, 薪墮地, 何謂無?」母曰:「向者客來無所使, 故嚙指呼汝耳。」參乃悲然。
《列女傳》曰:漢武帝巡太山, 稷丘君冠章甫, 擁琴來拜, 曰:「陛下勿上, 上必傷足。」及上數裏, 右足指果折。上諱之, 故但祠而還。
《列仙傳》曰:廣漢龐伯妻段, 有美色, 早寡, 父母欲嫁之, 援刀割指以自誓。
《陳留耆舊傳》曰:吳爲膠東相。安丘男子母丘長共母到市, 遇醉客駡母。長怒, 殺之, 爲吏所得, 系獄。, 知無子, 令妻入, 遂有身。臨刑, 嚙指斷, 吞之。謂妻曰:「若生男, 名曰吳生, 雲我臨死吞指爲誓, 屬子報吳君。」
《世說》曰:范宣年八歲, 後園挑菜誤傷指, 大啼。人問:「痛也?」答曰:「非爲痛也, 但身體髮膚不敢毀傷, 是以啼耳。」
班固《幽通賦》注曰:管仲射小白, 中其鈎。白陽僵, 鮑叔割指血塗之, 傾蓋以覆之。哭曰:「吾君死矣!」魯攝兵。
《釋名》曰:爪, 紹也。筋極爲爪, 以紹續指端。
《詩•鴻雁•祈父》曰:祈父, 幽熙之爪牙。胡轉予於恤?靡所止居。
《史記》曰:成王少時病, 周公乃自剪其爪沉之河, 以祠於神曰:「王少, 未有識, 幹神命者乃旦也。」亦藏策於府。成王病瘳。及成王用事。人或譖周公, 周公奔楚。成王發見周公之禱書, 乃泣而歸周公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會稽戴就爲郡倉曹掾。太守爲州所奏, 就見收, 持鐵針刺手爪中, 使以把土。就十爪皆墮地, 終無撓辭。
《魏略》曰:臨樂國王生浮屠, 身色黃, 發青如絲, 爪赤如銅。
《續晉陽秋》曰:義熙九年, 群盜發卞, 剖棺虜略。屍僵, 鬚髮蒼白, 面如生人, 兩手悉拳, 爪甲乃長, 穿達手背焉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:齊王誅諸玄姻党, 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, 悉投屍于漳水, 剖魚者得人爪甲, 鄴都爲之不食魚也。
《南史》曰:羊侃有妓著七寸鹿角, 爪彈箏, 一時無對。
《韓子》曰:韓昭侯除爪, 而陽亡一爪, 求之甚急, 左右因取爪而效之。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誠。
《淮南子》曰:古將之出, 鑿凶門, 設明衣, 剪指爪。〈許慎注曰:明衣, 遺終衣也。剪手足指甲者, 是必死也。〉
《帝王世紀》曰:湯伐桀後, 大旱七年。遂齊戒, 剪髮斷爪, 以己爲犧牲, 禱于桑林之社。
夏侯湛《新論》曰:爪生於肉, 去爪而肉不知。
《列異傳》曰:神仙麻姑降東陽蔡經家, 手爪長四寸。經意曰:「此女子實好佳手, 願得以搔背。」麻姑大怒, 忽見經頓地, 兩目流血。

劉欣期《交州記》曰:刺史陶璜晝臥, , 見一女子枕其臂, 始欲捉之, 以爪扌郭〈呼郭切。〉其手, 痛不可忍。放之, 遂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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