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百五十七 禮儀部三十六

太平御覽
卷五百五十七.禮儀部三十六

冢墓一
《說文》曰:冢, 高墳也。壟, 丘也。墓, 兆域也。
《釋名》曰:冢, 腫也。像山頂之高者腫起也。墓, 孝子思慕之處也。丘陵像其形也。
《書》曰:武王克商, 封比干之墓。
《周禮》曰: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。一曰媺音美宮室, 二曰族墳墓。
又曰:冢人掌公墓之地, 辨其兆域而為之圖。先王之葬居中, 以昭穆為左右。, 君也。圖謂畫其地形及丘壟所處而藏之。先王造塋者, 昭居左, 穆居右, 夾處東西。凡諸侯居左右以前, 卿、大夫、士居後, 各以其族。子孫各就其所出, 王以尊卑處其前后, 而亦并昭穆。凡死於兵者, 不入兆域。戰敗無勇, 投諸塋外以罰之。凡有功者居前, 居王墓之前, 處昭穆之中央。以爵等為丘封之度, 與其樹數。別尊卑也。王公曰丘, 諸臣曰封。《漢律》曰:列侯墳高四尺, 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。大喪既有日, 請度甫竁, 遂為之尸。, 尸絹切, 又士汭切。葬穿壙也。又音毳。及竁, 以度為丘遂, 共喪之窆器。及葬, 言鸞車象人。鸞車, 巾車所飾遣車也。亦設鸞旗。象人謂以芻為人, 言言問其不如法度者。及窆, 執斧以位。臨下棺也。遂入藏凶器。正墓位, 蹕墓域, 守墓禁。位謂丘封所居前后也。禁, 所為榮限。凡祭墓為尸。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, 授之兆, 為之蹕, 均其禁。
又曰: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域, 為之圖。凡邦中之墓地, 萬民所葬地。令國民族葬, 而掌其禁令。族葬各從其親。凡爭墓地者, 聽其獄訟。帥其屬而巡墓厲, 居其中之室以守之。, 營限遮列處。
《禮》曰:適墓不登壟, 為甘不敬。壟, 冢也。墓, 塋域。助葬必執紼。, 喪之大事。紼, 引車索。
又曰:孔子既得合葬於防, 言既得者, 少孤不知其墓。曰:「吾聞之, 古者墓而不墳。墓謂兆域。土之高者曰墳也。今丘也, 東西南北之人, 不可以不識也。」於是封之, 崇四尺。四尺蓋周之制。孔子先反, 當修虞事。門人後。雨甚至, 后待封也。孔子問焉, 曰:「爾來何遲也?」曰:「防墓崩。」孔子不應, 三。三言之, 以孔子弗聞。孔子泫然流涕曰:「吾聞之也, 古不修墓。」修猶治也。又曰:「易墓, 非古也。」易謂墓治草木。不易者, 丘陵也。
又曰:曾子曰:「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。」宿草謂陳根也。為師心喪三年, 於朋友期可。
又曰:子路去魯, 謂顏淵曰:「何以贈我?」, 送。曰:「吾聞之也, 去國, 則哭于墓而後行。反其國不哭, 展墓而入。」無君事主於孝。哭, 哀去也。展, 省視之。謂子利曰:「何以處我?」處猶安也。子路曰:「吾聞之也, 過墓則式, 過祀則下。」居者主于敬。
又曰:晉趙文子曰:「與叔譽觀于九原。」叔譽, 叔向也。文子曰:「死者如可作也, 吾誰與歸?」叔譽曰:「其陽處父乎?」文子曰:「行并植於晉國, 不沒其身, 其智不足稱也。并猶專也。謂剛而專也, 已為狐射姑所殺。沒, 終也。其舅犯乎?」文子曰:「見利不顧其君, 仁不足稱也。謂久與文子避難, 至將反國, 無安君之心, 及河授璧, 要君以利也。我則隨武子乎?利其君, 不忘其身;謀其身, 不遺其友。」武子, 士會也。晉人謂文子知人。
《傳》曰:蹇叔曰:「晉人御師必於殽。殽有二陵焉, 其南陵, 夏后皋之墓也。」
又曰:鄭子展、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。陳侯扶其太子偃師奔墓。欲逃冢間也。
又曰:吳將伐齊, 越子率其眾以朝。吳將皆喜, 惟子胥懼, 曰:「是豢吳也夫!」闔閭聞之, 賜之屬鏤以死。屬鏤, 劍名。將死, 曰:「樹吾墓槚, 槚可材也, 吳其亡乎!」
《史記》曰:黃帝崩, 葬橋山。武帝巡朔方還, 祭黃帝冢曰:「吾聞黃帝不死, 今有冢何也?」左右曰:「黃帝已上天, 群臣藏其衣冠, 故有冢。」帝曰:「吾誠得如黃帝, 視去妻子如脫屣也。」
又曰:樗里子卒, 葬渭南章臺之東。曰:「後百歲, 當有天子之宮夾我墓。」至漢興, 長樂宮在其東, 未央宮在其西, 武庫正直其墓。
《漢書》曰:朱買臣獨行歌道中, 負薪墓間。故妻與夫家俱上冢, 見買臣饑寒, 呼飯飲之。
又曰:驃騎將軍霍去病卒, 天子悼之。發屬國玄甲軍陳, 自長安至茂陵, 為冢像祁連山。
又曰:嚴延年, 東海下邳人。為河南太守, 母來適見報囚, 因大驚, 謂延年曰:「天道神明, 人不可獨殺。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。行矣, 為汝東歸掃除墓地耳。」遂去, 歸郡, 見昆弟宗人, 復為言之。後歲餘, 果敗。東海莫不賢其母。
又曰:哀帝令將作為董賢起冢塋義陵傍, 內便房, 剛柏題湊, 外為徼道, 周垣數里, 門闕罘罳甚盛。罘音浮, 罳音思。
又曰:莽奏貶傅太后號為定陶王母丁姬。莽復言, 恭王母、丁姬不臣妾。至葬渭陵, 冢高與元帝山齊。諸發恭王母及丁姬冢, 取其璽綬消滅, 徙恭王母歸定陶, 葬恭王冢次, 而葬丁姬復其故。太后以為既已之事, 不須復發。莽固爭之, 后詔曰:「因改故棺為致槨, 作冢, 祠以太牢。謁者護。」既發傅太后冢, 崩壓殺數百人。開丁姬槨, 火出四五丈, 吏卒以水沃滅, 乃得入。燒燔槨中器物。開傅后棺, 臭聞數里。公卿在位皆阿莽旨, 入錢帛, 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, 助將作掘平恭王母、丁姬冢。二旬間皆平。莽又周棘其處, 以為世戒云。時有群燕數千, 銜土投丁姬穿中。
又曰:張賀為掖庭令。及宣帝即位, 賀已死, 子又早亡。上追思賀恩, 報其冢恩德侯, 置守冢二百家。
又曰:夏侯勝字公長。遷太傅, 卒官。賜冢塋, 葬平陵。太后為素服五日, 報師傅之恩。儒者以為榮。
又曰:原涉自以先人墳墓儉約, 非孝也。乃大治冢舍, 周門臺重門。初, 武帝時, 京兆曹氏葬茂陵, 伐其道, 為京兆阡。涉慕之西, 買地開道, 立署曰「南陽阡」。人不肯從, 謂之「原氏阡」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帝感李通首創大謀, 每幸南陽, 常遣使者以太牢祠通父冢。
又曰:建武三年, 以皇祖皇考墓為昌陵, 后改為章陵。因以舂陵為章陵縣。二十六年春正月, 初作壽陵。將作大匠竇融上言:「園陵廣袤, 無慮所用。」帝曰:「古帝王之葬, 皆陶人瓦器, 木車茅馬, 使後世之人, 不知其處。太宗識終始之義, 景帝能遵孝道。遭天下反覆, 而獨完其福, 豈不美哉!今所制地, 不過二三頃, 無為陵地, 裁令流水而已。」
又曰:祭肜字次孫。早孤, 以至孝稱。值天下亂, 野無煙火。而祭肜獨在冢側, 每賊過, 見其尚幼而有志節, 奇而哀之。
《後漢書》曰:楊震字伯起。改葬華陰, 遠近畢至。先葬日, 有鳥高丈餘, 喪前悲鳴。葬畢, 乃去。於是立石鳥象於其墓所。
又曰:郭伋征太中大夫, 卒時年八十六。帝親臨, 賜冢塋地。
又曰:種暠上音沖, 下音果。為遼東郡, , 并、涼邊民, 咸為發哀。匈奴聞暠卒, 舉國傷惜。單于每入朝賀, 見墳墓, 輒哭祭。
又曰:帝祠章陵, 過湖陽, 祠樊重墓。追爵謚為壽張敬侯, 立廟於湖陽。車駕每南巡, 常幸其墓, 賞賜大會。
又曰:韓棱遷南陽太守, 特聽得過家上冢, 鄉里以為榮。
又曰:蔡順母平生畏雷。自亡後, 每有雷震, 順輒圜冢泣曰:「順在此。」后太守鮑眾舉孝廉, 順不能遠離墳墓, 遂不就。
又曰:溫序拜謁者, 遷護羌校尉。序行部至襄武, 為隗囂別將茍字所拘劫, 伏劍而死。序主簿韓遵、從事王忠, 持尸歸殮。光武聞而憐之, 命忠送喪到洛陽, 城旁為冢地, 賜穀千斛, 縑五百匹。除三子為郎中, 長子壽服竟為邸平侯。相夢序告之曰:「久客思鄉里。」壽即棄官, 上書乞骸骨, 歸葬。帝許之。乃反舊塋焉。
《魏略》曰:曹操微時, 人莫知之, 惟橋玄見而異焉。謂曰:「今天下將亂, 安生民者, 其在君乎!」操感其知己。及後經過玄墓, 輒凄愴致祭。
《魏志》曰:管輅過毌丘儉墓下, 倚樹哀吟曰:「玄武藏頭, 倉龍無足;白虎銜尸, 朱雀悲哭。四危以備, 法當滅族。」卒如其言。
又曰:幽州牧劉虞署田疇為從事。奉使未至, 虞已為公孫瓚所害。及至, 謁祭虞墓, 陳章表, 哭泣而去。
《吳書》曰:孫堅家于富春, 葬于城東。冢上數有光怪雲氣五色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初, 太康元年, 汲縣民盜發魏安厘王冢, 得竹書漆字。
又曰:《交廣記》:吳將呂岱為廣州, 遣掘尉他冢, 費損無獲。佗雖僣侈, 然慎終其身, 乃令後不知其處。鑒于牧, 慳所殘也。
又曰:愍帝建興中, 曹嶷發景公及管仲冢, 尸并不朽, 繒帛可服, 珍寶巨萬。
又曰:金鄉縣北鑿石為冢, 云得白蛇、白兔及得金, 故曰「金人」。
又曰:王褒字偉元, 少立操尚。父為晉文王所害, 絕世不仕。立屋墓側, 以教授為務。旦夕常至墓前朝拜, 輒悲號斷絕。墓前一柏樹, 褒常所攀, 涕所著, 樹色與凡樹不同。
《晉書》曰:滕修, 南陽人也, 為廣州牧。修在海南積年, 為邊夷所附。卒, 請葬京師。帝嘉其意, 賜墓田一頃。
又曰:東海王越屯許, 路經滎陽, 過嵇紹墓, 哭之悲慟, 刊石立文, 表贈官爵。帝乃遣使策贈侍中、光祿大夫, 加金章印綬, 進爵為侯, 賜墓田一頃, 客一戶, 祠以少牢。
又曰:盧志言于成都王穎曰:「黃橋戰, 亡者有八千餘人。既經夏暑, 露骨中野, 可為傷惻。昔周王葬枯骨, 況此等致死王事乎?」穎乃造棺八千餘枚, 以成都國秩為衣服殮, 祭葬於黃橋北, 樹枳籬為之塋城。又立都祭堂, 刊石立碑, 紀其赴義之功。使亡者家四時祭祀有所。
《晉書·載記》曰:西胡梁國兒于平涼作壽冢, 每將妻妾入冢飲宴。酒酣, 升靈床而歌。時人或譏之, 國兒不以為意。前后征伐, 屢有功, 姚興以為鎮北將軍。年八十餘乃死。
《宋書》曰: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, 行幸江寧, 經司徒劉穆之墓, 遣使致祭焉。
《後魏書》曰:李沖字思順, 高祖時為尚書仆射。卒葬覆舟山, 近杜預冢, 高祖之意也。后車駕自鄴還洛, 經沖墓, 左右以聞。高祖臥疾, 望墳掩淚。
又曰:傅永字修。常登北邙, 于平坦處奮矛躍馬, 盤旋瞻望, 有終焉之志。遠慕杜預, 近好李沖、王肅, 欲附葬于墓。遂買左右地數畝, 遺敕子叔偉曰:「此吾之永宅也。」
《禮系》曰:天子墳高三雉, 諸侯半之, 卿大夫八尺, 士四尺。天子樹松, 諸侯樹柏, 卿大夫樹楊, 士樹榆。尊卑差也。
《楚漢春秋》曰:惠帝崩, 呂太后欲為高墳, 使從未央宮坐而見之。諸侯諫, 不許。東陽侯垂泣曰:「日夜見惠帝冢, 悲哀流涕, 無以死傷生也。臣竊哀之。」於是太后乃止。
蕭方等《三十國春秋》曰:晉義熙九年, 盜發故驃騎將軍卞壸墓, 剖棺掠之。壸尸面如生, 兩手悉拳, 爪生達背。
《戰國策》曰:齊宣王見顏觸, 曰:「觸前。」觸亦曰:「王前。」王作色曰:「士貴乎?」觸曰:「士貴。昔秦攻齊, 令曰:『有敢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樵采者, 罪死不赦。』令曰:『有能得齊王頭, 封萬戶。』由是觀之, 生王之頭不如死士之壟。」
雀鴻《前趙錄》曰:張暠, 隴西人也。事母至孝。母喪, 既葬, 於墓側哀感幽顯, 歲餘而墓地自裂, 棺亦自破, 母還蘇活。

《方言》曰:冢, 秦晉之間謂之墳, 取名于大防也。或謂之培, 音部或謂之愉, 音臾或謂之采, 古者卿大夫有采地葬之, 因名之也。或謂之垠, 或謂之壟。有界王采以耕壟, 因名之也。自關以東謂之丘, 小者謂之塿, 培塿亦土高之即名之也。大者謂之丘。凡葬而無墳謂之墓。言所不封也。墓猶墓之。所以安墓謂之撫。撫謂規度墓地。《漢書》曰「初陵撫」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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