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十 珍寶部九

太平御覽
卷八百十.珍寶部九

金中
《東觀漢記》曰:郭況遷為大鴻臚, 上數幸其第, 賞賜金、帛。京師號況家為「金穴」, 言其富貴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豫章張載, 字仲宗, 為廣陵太守。舉孝子吳奉為孝廉, 奉赍金為禮, 載閉門不受。奉以囊盛, 投載園中而逝。載追不及, 赍金至廣陵, 還奉。
又曰:雷義, 字仲公。常濟人死罪者, 後以金二斤謝之。義不受金, 主候義不在, 默投金於承塵上。後葺治屋得金。主已死, 義乃以付縣曹。
張璠《漢記》曰:永昌太守鑄黃金之蛇, 獻之梁冀。益州刺史種暠發其事。
《後漢書》曰:中興初, 有應嫗者, 生四子而寡。見神光照社, 試探之, 乃得黃金。自是諸子宦學并有才名, 至玚, 七代通顯。
又曰:益州, 金銀之所出。
《魏略》曰:田豫為并州, 胡密懷金三十斤, 曰:「以此上公。」張袖受之, 答其厚意。胡去之後, 皆悉以付外, 具狀聞。於是詔褒之, 曰:「昔魏絳開懷以納戎, 今卿舉袖以受狄金, 朕甚嘉焉!」
又曰:大秦國出金織成帳也。
《魏志》曰:繁昌縣授禪石碑中生金。表送上, 群臣盡賀。
《蜀志》曰:先主平蜀, 賜諸葛亮等金數百斤。
王隱《晉書》曰:永嘉初, 陳國項縣賈逵石碑中生金。人盜鑿取賣, 賣已復生。此江東之瑞也。
又曰:《咸寧三年起居注》載:「敦煌郡上釜銅中生金, 百陶不消, 可以切玉。」
又曰:鄱陽樂安出黃金。鑿土十餘丈, 披沙之中, 所得者大如豆, 小者如粱米。南郡象林南有四國, 皆稱漢人貢金供稅。
《晉后略》曰:載賈后以鹿車, 詣金墉城, 餐金屑而死。
《晉書》曰:清河王覃, 初為清河世子, 所佩金鈴, 倏生隱起如麻粟者。祖母本陳大妃, 以為不祥, 毀而賣之。占者以為金是晉行大興之祥, 覃為皇胤, 是其瑞也;毀而賣之, 象覃見廢不終之驗也。
《晉永和起居注》曰:廬江太守路永表言:於谷城北, 見水岸邊紫赤光, 得金一枚, 文如印齒。
《宋書》曰:褚彥回為吏部尚書, 有人求官, 密袖中將一餅金, 因求清閑, 出金示之曰:「人無知者。」彥回曰:「卿自應得官, 無假此物, 若必見與, 不得不相啟。」此人大懼, 收金而去。彥回敘其事而不言其名, 時人莫之知也。
《南史》曰:南海扶南國王諸農死, 子陽邁立。陽邁初在孕, 其母夢生兒, 有人以金席藉之, 其色光麗。夷人謂金之精者為陽邁, 中國云紫磨者, 因以為名。宋永初二年, 遣使貢獻, 以陽邁為林邑王。
《宋書》曰:齊武帝常至劉悛宅, 晝臥覺, 悛自捧金藻灌, 四升以沃盥, 因以與帝。
《齊書》曰:金車, 王者至孝則出;金人, 王者有盛德則游於后池。林邑有金山, 金汗流於浦。
又曰:梁武帝於襄陽起兵, 蕭穎胄以荊州應焉。時長沙寺僧鑄黃金為龍, 數千兩, 埋土中, 歷相傳付, 稱為下方黃鐵。穎胄因取此龍, 以充軍實。
《梁書》曰:武陵王紀鎮蜀, 既東下, 黃金一斤為一餅, 百餅為簉, 至百簉, 銀五倍之, 其他錦罽稱是。每戰, 則懸金以示將士, 終不賞賜。
又曰:廬陵王續之子應, 不惠王薨, 至庫內閱珍物, 見金鋌, 問左右曰:「此可食不?」答曰:「不可。」應曰:「既不可食, 并總乞汝。」
《南史》曰:林邑國有山, 皆赤色, 其中生金。金夜則出飛, 狀如螢火。
又曰:甄法崇之孫彬有行業, 鄉黨稱善。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, 後贖苧還, 於苧束中得五兩, 以手巾裹之, 彬得送還。寺庫道人大驚, 云:「近有人以此金質錢, 時有事, 不得舉而失。檀越乃能見還, 輒以金半仰酬。」往復十餘, 彬堅然不受, 詠曰:「五月披羊裘而負薪, 豈拾遺金者耶!」卒還金。梁武帝布衣而聞之, 及踐祚, 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, 乃以彬為府錄事參軍, 帶郫縣令。將行, 同列五人, 帝誡以廉慎。至彬, 獨曰:「卿昔有還金之美, 故不復以此言相屬。」由此名德益彰。
《陳書》曰:歐陽頠在嶺南, 交州刺史袁曇綬密以金五百兩寄頠, 令以百兩還合浦太守龔為, 四百兩付兒智矩, 餘人弗之知。頠尋為蕭勃所破, 貲財并盡, 惟所寄金獨存。曇綬亦尋卒。至是, 頠并依信還之, 時人莫不嘆伏之。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后趙錄》曰:建武元年十一月, 不雨雪。至二年八月, 谷價涌貴, 金一斤直米二升
又《前燕錄》曰:汜昭, 字嗣先, 敦煌人。辟州主簿, 志在理枉申滯。人有於夜中報昭黃金者, 昭責而遣之。
《後魏書》曰:趙柔, 字元順。嘗在路得人所遺金珠一貫, 價直百縑。柔呼主還之。
又曰:孫軌, 字元慶, 為諸軍司馬。太武平赫連昌, 引諸帥入其府藏, 各令任意取金玉。諸將取之盈懷, 軌獨不取。帝把手, 親探金賜之, 謂之曰:「卿臨財廉。朕所以增賜者, 欲顯廉於眾人!」
又曰:段軍自慕容璝歸魏太武, 至長安, 人告暉欲南奔, 云置金於馬韉中。帝密遣視之, 果如告者, 斬之於市。
又曰:李安世為主客令, 每有江南使至, 多出藏內珍寶, 令都下富室好容服者貨之, 令使任情交易。時齊劉纘至金玉肆問價, 纘曰:「北方金玉太賤, 當是山川所出?」安世曰:「聖朝不貴金玉, 所以同於瓦礫。又皇上德通神明, 地不愛寶, 故川無金, 山無玉。」纘初將大市, 得安世言, 慚而罷。
又曰:副貨國, 城周匝七十里。國王有黃金殿, 殿下有駝七頭, 高三尺。
又曰:拔豆國出金銀, 阿鉤羌國出金珠。
《北史》曰:齊李幼廉少寡欲, 為兒童時, 初不從家人所求請。故嘗以金寶授之, 終不取;強付, 輒擲之地。后為南青州刺史, 主簿徐乾富而暴橫, 歷政不能禁。幼廉初至, 因其有犯, 收系之。乾密通疏, 奉黃金百挺、奴婢二十人, 幼廉不受, 遂殺之。
《北史》曰:隋獻皇后崩山陵后, 帝賜楊素金缽一, 實以金;銀缽一, 實以珠。
《隋書》曰:上賜王公已下射, 楊素箭為第一。上手以外國所獻金精盤, 價直鉅萬, 以賜之。
《唐書》曰:太宗謂侍臣曰:「水旱不調, 皆為人君失德。朕德不修, 天當責朕, 百姓何罪而尚多窮困?聞有鬻男女者, 朕甚憫焉!」於是遣御史大夫杜淹巡關內諸州, 出御府金寶贖還父母。
又曰:開元中, 杜暹為監察御史, 往西覆屯。蕃人赍金以遺暹, 因辭不受。左右以不可失蕃人之情, 暹受而埋於幕下。既出境, 乃移牒令收取之。
又曰:德宗詔曰:「朕聞王者不貴遠物, 所寶惟賢。故堯設茅茨, 禹卑宮室, 光武舍去寶劍, 順帝封還大珠。朕仰企前王, 思齊太素, 邕州所奏金坑, 誠為潤國。語人於利, 非朕素懷。方以不貪為寶, 惟德其物, 豈尚茲難得之貨, 生其可欲之心耶?其金坑任人采斫, 官不得占!」
又曰:貞元元年四月, 南詔王異牟尋與其酋長定計, 遣使趙莫羅眉, 由南安使, 凡三輩, 致書於韋皋, 各赍生金、丹砂為贄。三分前皋所與牟尋者, 各持其一為信。歲中三至京師, 且曰:「牟尋請歸大國, 永為藩臣。所獻生金, 以喻向化之意, 堅如金也;丹沙, 示其赤心耳。」上嘉之, 乃賜牟尋詔書。
又曰:韋執誼, 時為翰林學士, 受賕, 為人求科第。夏卿不應, 執誼乃探懷中, 出金以內夏卿袖。夏卿驚曰:「吾與若賴先人德致名位, 幸各己達, 豈可如此自毀壞!」擺袖而去, 執誼大慚。
又曰:路隨為翰林學士, 乃兼金紫。有以金帛謝除制者, 必比之曰:「吾以公事, 接私賄耶?」終無所納。
《管子》曰:玉起於禺氏山, 金起於汝、漢, 珠起於赤野, 此寶相去各七千里。湯以杜山之金以贖民之賣子者, 禹以歷山之金贖賣子者。江陽之珠, 天下一美。上有丹砂, 下有黃金。上有慈石, 下有銅金。上有陵石, 下有鉛錫。上有赭, 下有鐵。葛盧山發而出金, 蚩尤取以為劍鎧。雍狐山發而出金, 蚩尤取以為戟。楚有汝、漢之黃金。
《晏子》曰:景公為履, 黃金之綦, 僅能舉之。
《列子》曰:齊人有欲金者, 清旦, 衣冠之市, 適鬻金者之所, 因攫其金而去。吏捕得之, 問曰:「人皆在焉, 子攫人之金, 何故?」對曰:「取金之時, 不見人, 徒見金。」
《魯連子》曰:秦圍趙邯鄲, 魏使將軍新垣衍入邯鄲, 令趙尊秦為帝。魯連子說罷之。秦軍退, 平原君以千金為先生壽, 笑曰:「若即有取, 商賈之事, 連不忍為也!」
《莊子》曰:今大冶鑄金, 金踴躍曰:「我且必為鏌鋣!」大冶必以為不祥之金。
又曰:以瓦注者巧, 以黃金注者昏。所要重則心矜。
又曰:至仁無親, 至信辟金。金玉, 小信之質耳, 至信則除矣。
又曰:金石有聲, 不考不鳴也。
《韓子》曰:荊南麗水之中生金。
又曰:魯丹三說中山之君而不受也, 因散五十金, 事其左右。復見, 未語而君與之食。魯丹出, 不及舍, 遂去中山。其御曰:「交乃始善我, 何故去之?」魯丹曰:「夫以人言善我, 必以人言罪我。」未出境, 而公子惡之, 曰為趙來間中山君, 因索而罪之。
又曰:張譴相韓, 病將死, 公乘無正懷三十金而問之其疾。居一月, 公自問張譴曰:「君子死, 將誰使代子?」答曰:「無正法而畏上;雖然, 不如公子食我之得民也。」張譴死, 因相公乘無正。
又曰:荊王弟在秦, 秦不出也。中尉之士曰:「資臣百金, 臣能出之。」因載百金之晉見叔向, 曰:「荊王弟在秦, 秦不出也, 請以百金委之。」叔向受金而見平公, 曰:「可以城壺丘矣。」平公曰:「何以?」對曰:「荊王弟在秦, 秦不出, 是秦、荊惡也, 必不敢禁我城壺丘。若禁之, 我曰:『為我出荊王之弟, 吾不城也。』彼如出之, 可以得禁;彼不出, 是卒惡也, 不敢禁我城壺丘矣。」曰:「善!」乃城壺丘, 謂秦公曰:「為出荊王之弟, 吾不城也。」秦因出之。荊王大說, 以煉金百鎰遺之。
《墨子》曰:昔夏使飛廉折金於山, 鑄昆吾。鼎成而方, 不炊自烹, 不舉自藏, 不遷自行。以祭昆吾之墟, 其兆繇曰:「蓬蓬白雲, 一南一北, 一東一西。九鼎既成, 遷于三國, 夏失殷受, 殷失周受。」
《孟子》曰:齊王以兼金一百遺孟子。兼金, 好金也。
《列子》曰:夏華殷謂湯曰:「渤海之東, 不知幾億萬里, 有大壑, 中有山, 一曰岱輿, 二曰方壺, 三曰員嶠, 四曰瀛洲, 五曰蓬萊。其上高觀皆金闕。」
《淮南子》曰:玦五百歲生黃澒, 五百歲生黃金, 黃金千歲為黃龍。, 石也。中央數五, 故五百歲一化。澒, 音胡貢反。澒, 黃金水銀也。秦以一鎰為一金而重一斤。漢以一斤為一金。
又曰:舜藏金千斤於嶄巖之山, 所以塞貪鄙之心。
又曰:子拯溺者金玉, 不若得尋常纆。
《傅子》曰:懸千金於市, 人不敢取者, 分定矣;委一錢於路, 童子爭者, 分不定矣。
《抱樸子》曰:合金液, 用古稱黃金一斤, 都合用四十萬而成一劑, 可令八人仙也。其次, 餌黃金一斤, 可得地仙。

又《內篇》曰:山中亥日稱人字者, 金玉。知其物則不能為害。
又曰:吳景帝時, 戍將於廣陵掘一大冢, 棺中人面如生, 兩耳及鼻孔中皆有黃金, 大如棗許。此假物不朽之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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