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四十 百穀部四

太平御覽
卷八百四十.百穀部四

《毛詩·䮐頌·閟宮》曰:有稷有黍, 有稻有秬。
《禮記·曲禮下》曰:凡祭宗廟, 稷曰明粢。
又《內則》曰:豕宜稷。
《國語》曰:稷為稷, 不能蕃殖。
《爾雅》曰:粢, 稷也。郭璞注曰:今江東呼粟為粢也。孫炎曰:稷, 粟也。
《說文》曰:稷, 五谷之長也。
《山海經》曰:廣都之野, 爰有膏稷。
《廣志》曰:破減稷、逼麥稷, 此二者以四月熟。
《本草》曰:稷米, 甘而無毒, 益志氣, 補不足。
《鄭氏婚禮謁文贊》曰:稷為天官。
盧毓《冀州論》曰:真定好稷, 地產不為無珍也。

《歸藏》曰:《剝》, 良人得其玉, 小人得其粟。
《河圖說微》曰:蒼帝起, 天雨粟也。
《說文》曰:粟, 嘉谷實也。粟之為言續也。
《爾雅》曰:虋, 赤苗;芑, 白苗。, 赤粱粟也。芑, 白粱粟也。虋, 音門。芑, 音起。
《尚書·仲虺之誥》曰:肇我邦于有夏, 若苗之有莠, 若粟之有粃。孔安國注曰:始我商家國於夏世, 欲見剪除, 若莠生苗, 粃在粟, 恐被鋤治傷之也。
《毛詩》曰:握粟出卜, 自何能谷?
又《小宛》曰:交交桑扈, 率場啄粟。
《周禮·地官下》曰:倉人, 掌粟入之藏。鄭玄注曰:九谷盡藏, 以粟為主。
《禮記·曲禮上》曰:獻粟者執右契。, 券要。右, 尊也。
《禮記·祭義》曰:父母既歿, 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, 謂禮終。
《左傳·僖上》曰:冬, 晉薦饑, 乞糴于秦。秦輸粟于晉, 自雍及絳相繼, 命之曰泛舟之役。
又《襄元》曰:季文子卒, 大夫入斂, 無衣帛之妾, 無食粟之馬。
又《襄六》曰:鄭子皮即位, 於是鄭饑, 而未及麥, 民病。子皮以子展之命, 餼國人粟戶一鍾。
又《昭六》曰:夏, 會于黃父, 謀王室也。王室有子朝亂, 謀定之也。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。
《春秋佐助期》曰:粟神名許給, 姓慶天。
又《說題辭》曰:高而平者為原。平者和, 故宜粟。
又曰:粟助陽扶性, 粟之為言續也。粟五變:一變而以陽生為苗;二變而秀, 為禾;三變而粲然, 謂之粟;四變入臼, 米出甲;五變而蒸飯可食。宋均注曰:粟受五行氣而五變, 故乃成可食。陽以一立為法, 故粟積大一分, 穗長一尺。文以七烈, 精以五立, 故其字「西米」為「粟」。「西」者, 金所立;「米」者, 陽精。故「西」字合「米」而為「粟」。宋均注曰:續為續陽生長也。受五行氣, 故有變。
《春秋潛潭巴》曰:天雨粟, 無德者興, 有德者不祿。小人進, 大臣辱。
《公羊傳·僖上》曰:秋, 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會於陽谷。桓公曰:「無障谷, 無貯粟。」何休注曰:有無相通。
《穀梁傳·莊公》曰:諸侯無粟, 諸侯相歸。粟, 正也。
《論語·雍也》曰:子華使於齊, 冉有為其母請粟。子曰:「與之釜。」請益, 曰:「與之庾。」原思為之宰, 與之粟九百, 辭。子曰:「無以與爾鄰里鄉黨乎?」
《周書》曰:神農之時天雨粟, 神農耕而種之, 作陶冶斤斧, 破木為耜鋤耨, 以墾草莽。然後五谷興, 以助果蓏之實。
《史記》曰:武王平殷亂, 天下宗周。伯夷、叔齊恥之, 義不食周粟。
又曰:宣曲任氏之先為督道倉吏。秦之敗, 豪杰皆爭金玉, 而任氏獨窖倉粟。楚、漢相拒滎陽, 民不得耕種, 米石至萬金, 而豪杰金玉盡歸任氏, 任氏以此起富。
又曰:漢興七十餘年之間, 國家無事, 非遇水旱之災, 太倉之粟新陳相因, 充溢露積於外, 至腐敗不可食也。
又曰:文帝徙淮南王, 道死。民歌曰:「一斗粟, 尚可舂;一尺帛, 尚可縫;兄弟兩人, 不能相容!」
又《汲黯傳》曰:河內失火, 上使黯往視之。還報曰:「河內人或父子相食。臣謹發河南倉粟以賑貧乏。」上賢而釋之。
《史記》曰:大將軍青遂至寘顏山趙信城, 得匈奴積粟食軍, 軍留一月而還, 悉燒其城餘粟以歸。
《漢書》曰:酈食其說齊王曰:「漢英豪賢才, 皆樂為之用, 諸侯之兵四面而至, 蜀漢之粟方船而下。」
又曰:公孫弘起家徒步為丞相, 故人高賀從之, 食以脫粟米飯, 覆以布被。賀怨曰:「何用故人富貴為?脫粟布被, 我自有之!」乃退。
又曰:主父偃諫伐匈奴, 曰:「秦皇使天下飛芻輓粟, 起於東陲瑯琊負海之郡, 轉致北河, 率三十鍾而致一石。」
又曰:秦將王離涉河圍巨鹿, 章邯軍其南, 筑通道而輸之粟。
又曰:神農之教曰:「有石城十仞, 湯池百步, 帶甲百萬, 而亡粟, 弗能守。」《氾勝之書》又載。
又《東方朔傳》曰:侏儒長三尺, 俸一囊粟, 錢二百四十;臣長九尺餘, 亦俸一囊粟, 錢二百四十。侏儒飽欲死, 臣朔饑欲死。
又曰:賈捐之上書曰:「武帝元狩六年, 太倉之粟紅腐不可食。」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丹陽方儲, 字聖明, 曉風角占候, 為章句。長民田還, 置餘粟二石及刀鋤於田陌。明日求之, 亡去。疑其鄰家, 儲曰:「此人非偷。」自呼縣功曹, 語曰:「君何取粟置家后積茭中?」功曹款服。
《後漢書》王符《潛夫論》曰:富貴則背親捐舊, 喪其本心, 朽貫千萬, 而不忍賜人一錢, 積粟腐倉, 不忍貸人一升
《後魏書》曰:任城王云為冀州刺史。云留心政事, 甚得下情。於是合城長吏請輸絹五尺、粟五升以報云恩, 高祖嘉之。
又曰:世祖引高允與論刑政, 言甚稱旨。因問允曰:「萬機之務, 何者為先?」是時多禁封良田, 又京師游食者眾, 允因言曰:「地方一里則為田三頃, 若勤之則畝益三升, 不勤則畝損三升。方百里損益數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, 況以天下之廣乎?若公私有儲, 雖遇饑年, 復何憂哉?」世祖善之, 遂除田禁。
又曰:韋朏, 字尊顯, 少有志業, 年十八, 辟州主簿。時屬歲儉, 朏以家粟造粥以飼饑人, 所活甚眾。
《後周書》曰:王羆為華州刺史。時關中大饑, 征稅民間谷食以供軍費, 或隱匿者令遞相告, 多被篣捶, 以是人有逃散。惟羆信著於人, 莫有隱者, 得粟不少。
《唐書》曰:始平人宗士朓, 負粟一石, 委於大倉而去, 云:「愿少益軍國。」高祖嘉之, 赍物百段。
《晉史》曰:高祖明而難犯, 事多親決。嘗有店婦與軍士墾訴, 無以自明。帝為鞠吏曰:「雖屬官, 吾可市而代之。兩訟未分, 何以為斷?可殺馬刳腸而視, 其粟有則軍士誅, 無則婦人死。」遂殺馬, 馬腸無粟, 因戮其婦。境內肅然, 莫敢以欺。
《漢實錄》曰:王周性寬恕, 不忤物情。初, 刺信都, 州城西橋敗, 覆民租車。周曰:「橋梁不飾, 予之過也。」乃還其所沉粟, 出私財以修之。
《孔叢子》曰:子思居貧, 其友饋乏粟者, 受二車焉。或獻樽酒束脩, 子思曰:「為費而無當也。」或曰:「子取人粟而辭酒, 是辭少而受多也!於義則無名, 於分則不全, 行之何也?」子思曰:「然伋不幸而貧於財, 及至困乏, 將絕先人之祀。夫所以受粟, 為周乏也。酒酺則所以飲燕也, 方乏於食而乃飲燕, 非義也。吾豈以為介哉?度義而行之。」
又曰:季桓子以粟十鍥殽夫子, 夫子受而班門人之無者。子貢曰:「季孫以夫子貧, 故致粟。今而施人, 無乃乖彼意乎?」子曰:「吾受而不辭, 為季孫之惠;受不為富惠於一人, 豈若數百人哉?」
《管子》曰:桓公觀於野, 曰:「何物可比君子之德?」隰朋曰:「粟可比君子之德。」管仲曰:「苗始出生也, 旬似孺子, 安之則安, 不得則危, 故命之曰禾, 此可比君子。」桓公曰:「善」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北郭騷見晏子曰:「愿托所以養母。」晏子分倉粟府金以遺之, 辭金受粟。晏子見疑出奔。北郭子遂造公庭曰:「晏子, 天下賢人。去齊, 敵必來侵, 臣見國之侵, 不若死, 請以頭白晏子!」因自殺。景公聞大駭, 自追晏子。
又曰:寸之管無當, 天下不能足粟。今齊國丈夫耕, 女子織, 夜以接日, 不足以奉上;而君側雕文刻鏤之觀, 此無當之管也!
《曾子》曰:曾子, 魯君饋之粟, 辭不受。使者曰:「子無求於人, 人自致之。曰:」與人者驕人, 受人者畏人。縱子不以是驕我, 我能無畏乎?與富而畏人, 不若貧而無屈。
《墨子》曰:世俗之君子, 視義士不若視負粟者。今有人於此負粟, 息於路側, 欲起而不能, 君子見之, 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重故也。今為義之君子, 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, 縱不說而行, 又從而非毀之。則是世俗之君子, 視義士不若視負粟者。
《莊子》曰:周家貧, 貸粟於監河侯。侯曰:「待我得邑金, 將貸子。」周作色曰:「周昨來, 有呼周者。視轍中, 有一鮒魚, 曰:『我, 東海之波臣也。君豈有斗升水活我哉?』周曰:『諾。我且南游吳越, 激西江之水迎子, 可乎?』鮒魚曰:『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!』」
《呂氏春秋》曰:伍子胥諫吳王曰:「非吳喪越, 越必喪吳。今將輸之粟, 是長吾讎而豢吾仇也。」
又曰:飯之美者, 玄山之禾、不周之粟、不周山, 在昆侖山北。陽山之穄、南海之秬。昆侖之南, 故曰陽山。穄, 關西為之糜。秬, 黑黍也。
《商君書》曰:金一兩生於境內, 粟十二石於死境外;粟十二石生於境內, 一兩死於境外。國好生金於境內, 則金、粟兩死, 倉、府兩虛, 國弱;好生粟於境內, 金、粟兩生, 倉、府兩實, 國強。
《荀卿子》曰:仁、義、禮、智之於人也, 譬之若貨、財、粟米之於家也, 多有之者富, 少有之者貧, 至無有者窮。
《淮南子》曰:鬻棺者欲民之疾疫;畜粟者, 欲歲之饑荒也。
又曰:黃帝治天下, 力牧、太山稽輔之, 狗彘吐菽粟於道路, 而無分爭之心。
又曰: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。高誘注曰:蒼頡始視鳥跡之文而造書者也。有書契則詐偽萌生, 去本走未, 棄耕作之業也, 務錐刀之利, 天知其將餓, 故雨粟也。
又曰:量粟而舂, 數米而飲, 可以治家, 而不可以治國。
又曰:馬不食脂、桑扈不啄粟, 非廉也。
又曰:未嘗稼穡粟滿倉, 未嘗桑蠶絲滿囊。得之不以道, 用之橫。, 放也。
又曰:粟得水而熟, 甑得火而液。水中有火, 火中有水。疾雷破石, 陰陽相薄。自然之熱。
又曰:闔廣盧伐楚, 五戰入郢, 燒高府之粟。
《六韜》曰:武王入殷, 發巨橋之粟以與殷民。
《說苑》曰:十粟為一分, 十分為一寸。
又曰:墨子語禽滑釐曰:「今凶年, 與子隋侯珠, 又與子一鍾粟, 子將何擇?」釐曰:「粟可耳。」亦具珠部。
又曰:高平王遣使者從魏文侯貸粟, 文侯曰:「須吾租收邑粟至, 乃得也。」使者曰:「臣初來時, 見瀆中有魚, 張口謂臣曰:『吾窮水魚, 命在呼吸, 可得灌乎?』臣謂之曰:『待吾南見河堤之君, 決江河之水灌汝口。』魚曰:『謂命在須臾, 乃須決淮之水?比至君還, 必求吾於枯魚肆!』今高平貧窮, 故遣從君貸速。乃須租收, 大王必求臣於死人之墓。」
《風俗通》曰:燕太子丹仰嘆, 天為雨粟。
《賈誼書》曰:鄒穆公有令:「食鳧雁者必以秕, 無敢以粟!」於是倉無秕, 而求易於民, 二石粟得一石秕。民請曰:「秕食鳧雁, 為無費也。今求秕於二石粟而易一石秕, 食鳧雁則費甚矣!請以粟食之。」穆公曰:「去!非爾所知也!夫百姓朐牛而耕, 暴背而蕓, 勤而不敢隋者, 豈謂鳥獸哉?粟米, 人之食也, 奈何以其食養鳥?且汝知小計, 而不知大害!」
《晁錯書》曰:利民欲者, 莫如用爵致粟。能以粟拜爵者, 皆民之有余者也。
《氾勝之書》曰:欲知歲宜, 以布囊盛粟等量埋於陰地。冬至后, 取量最多者多種之。
《桓階別傳》曰:階為趙郡太守。路有遺粟一囊, 耕者得之, 舉以系樹。數日, 其主聞, 還取之。
《桂陽先賢畫贊》曰:成子, 郴中人, 能達鳥鳴。為郡主簿, 與眾人俱坐, 聞雀鳴而笑曰:「東市輦粟車覆, 雀相呼往食之。」眾人遣視, 信然。《益部蓍舊》又載。
王子年《拾遺記》曰:東極之東, 有龍枝之粟。言其枝屈曲若游龍, 食之善走。又有鳳冠粟, 似鳳之冠, 食者令人多力。有云渠粟, 叢生, 葉似扶蕖, 食之益顏色。粟莖赤黃, 皆長二丈, 千株叢生。
《博物志》曰:雁食粟, 則翼垂不能飛。
《鄒子》曰:董仲舒三年不窺園, 嘗乘馬, 不覺牝牡。朱買臣貧賤之時孳孳修藝, 不知雨之流粟, 志在經傳也。
京房《易祅占》曰:天雨粟, 不肖者食祿, 與三公易位。天雨稻黍者亡。天雨稻, 大臣當誅。
《古今注》曰:武帝建元四年, 天雨粟。宣帝地節三年, 長安雨黑粟。元帝竟寧元年, 南陽山郡縣雨粟, 色青黑, 味苦, 大者如豆, 小者如麻子, 赤黃, 味如麥。建初二年, 九江壽春雨粟。光武建武二十年, 清河廣川雨粟, 大如莧實, 色黑。
《吳氏本草》曰:陳粟, 神農、黃帝苦, 無毒, 治痺熱渴, 粟養腎氣。
杜寶《大業拾遺錄》曰:吏部侍郎楊恭仁欲改葬學士舒綽, 曰:「此所擬之處, 掘深五尺之外, 亦有五谷。若得一谷, 即是福德之地, 公侯世世不絕。」恭仁即將綽向京, 令人掘深七尺, 得一穴, 如五石甕大, 有粟七八斗。此地經為粟田, 蟻運粟下於此穴。當時朝野之士以綽為聖。
任昉《述異記》曰:光武興, 洛陽斗粟萬錢, 人死者相枕。漢末大饑, 江淮間童謠曰:「大兵如市, 人死如林。持金易粟, 粟貴於金。」洛中謠云:「雖有千黃金, 無如我斗粟。斗粟自可飽, 千金何所直!」袁紹在冀州時, 滿市黃金而無斗粟, 餓者相食, 人為之語:「虎豹之口, 不如饑人。」劉備在荊州, 粟與金同價。永嘉之亂, 洛中饑荒, 懷帝遣人觀市, 珠玉金銀填委市門而我粟麥。袁宏上表云:「田畝由是丘墟, 都市化為珠玉。」
又曰:晉末, 荊州久雨, 粟化為蟲, 蟲害民。《春秋》云「谷之飛為蟲」是也。中郎王義興表曰:「臣聞堯生神禾, 而晉有蟲粟, 陛下自以聖德何如也?」帝有慚色。
又曰:宋高祖之初, 當晉末饑饉之後, 既即位, 而江表二千餘里野粟生焉。
又曰:淮南諸山石谷生, 石上生谷也。袁安公云:「石谷, 藥名, 穗之尤小者是也!
《應翊像贊序》曰:赤眉賊攻其所居城, 翊盡以私谷數十萬賑城中, 于時粟斗數萬, 不稱其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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