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四十四 飲食部二

太平御覽
卷八百四十四.飲食部二

酒中
《魏略》曰:太祖時禁酒, 而人竊飲之。故難言酒, 以白酒為賢人, 清酒為聖人。
又曰:王陵表滿寵年過耽酒, 不可居方任。帝將召寵, 給事中郭謀曰:「寵為汝南太守、豫州刺史二十餘年, 有勛方岳;及鎮淮南, 吳人憚之。若不如所表, 將為所斗。可令還朝, 問以方事以察之。」帝從之。寵既至, 進見, 飲酒至一石不亂。帝慰勞遣還。
又曰:華歆能劇飲, 至石餘不亂。眾人微察, 常以其整衣冠為異。
又曰:烏桓東胡俗能作白酒, 而不知作麹蘗, 常仰中國。
《九州春秋》曰:曹公制酒禁, 而孔融書嘲之, 曰:「夫天有酒旗之星, 地列酒泉之郡, 人有旨酒之德。故堯不先千鍾無以成其聖;且桀、紂以色亡國, 今令不禁婚姻也。」太祖外雖寬容之, 內不能平。御史大夫郄憲知旨, 以免融官。
《吳志》曰:孫權於武昌臨釣臺, 飲酒大醉, 令人以水灑群臣, 曰:「今日酣飲, 惟醉墮臺中, 乃當止耳!」張昭正色不言, 出外, 車中坐。權遣人呼昭還, 謂曰:「為共作樂耳, 公亦何為怒乎?」昭對曰:「昔紂為糟丘酒池, 長夜之飲, 當時亦不以為惡也!」權默然有慚色。
又曰:孫權常令中書郎詣顧雍, 有所咨訪, 若合雍意, 事可施行, 即與相反復, 究而論之, 為設酒食;如不合意, 雍即正色改容, 默然不言, 無所施。郎退, 造權, 曰:「顧公歡悅, 是事合宜也;其不言者, 是事未平也, 孤當重思之。」其見敬信如此。
又曰:孫權嘗命諸葛恪行酒, 至張昭前, 昭先有酒色, 不肯飲, 曰:「此非養老之禮也。」權曰:「卿其能令張公辭屈, 乃當飲之耳。」恪難昭曰:「昔師尚父九十, 擁旌仗鉞, 猶未告老也。今軍旅之事, 將軍在后;酒食之事, 將軍在先。何謂不養老也?」昭卒無辭, 遂為盡爵。
又曰:曹公出濡須, 甘寧為前部督, 受敕斫敵前營。權特賜米酒、眾肴, 寧乃特賜手下百餘人, 食之畢。寧先以銀碗酌酒, 自飲兩碗, 乃酌與其都督, 不時肯持。寧引刀置膝上, 呵謂之曰:「卿見知於至尊, 熟與甘寧?寧尚不惜死, 卿何以獨惜死?都督見寧色厲, 即起拜持酒。及通酌兵各一兩碗。至二更時, 銜枚出斫敵。敵驚動遂退。寧益貴重。
又曰:孫皓每饗宴, 無不竟日。坐席無能不, 率以七升為限。雖不悉入口, 皆澆灌取盡。韋曜素飲酒不過二升, 初見禮異時, 常為裁減, 或密賜茶茗以當酒。至於寵衰, 更見逼強, 輒以為罪。又於酒後使侍臣難折公卿, 以嘲弄侵克, 發擿私短, 以為歡笑焉。
又曰:笮融督廣陵運漕, 大起浮圖祠。每浴佛, 多設酒飯, 布席於路, 經數十里, 民人來觀及就食且萬人, 費以巨萬計。
《蜀志》曰:簡雍拜昭德將軍。時天旱, 禁酒釀者。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, 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。雍從先主游觀, 見一男子行於道, 謂先主曰:「彼欲淫, 何以不縛?」先主曰:「卿何以知之?」對曰:「彼有其具, 與欲釀者同。」先主大笑而原欲釀者。
《晉書》曰:王戎嘗如阮籍飲, 時兗州刺史劉昶字公榮在坐。籍以酒少, 酌不及昶, 昶無恨色。戎異之, 他日問籍曰:「彼何如人?」答曰:「勝公榮, 不可不與飲;若減公榮, 則不敢不共飲。惟公榮, 可不與飲。」
又曰:山濤飲酒至八斗方醉。帝欲試之, 以酒八斗飲之, 密益其酒, 濤極本量而止。
又曰:陸抗與羊祜推僑札之好。抗嘗遺祜酒, 祜飲之不疑;抗有疾, 祜饋之藥, 抗亦推心服之。于時以為華元、子反復見於今。
又曰:阮孚為散騎常待, 以金貂換酒, 為有司所彈。
又曰:謝弈為桓溫司馬, 謂之方外司馬。因以酒逼溫走入南康王門避之, 主曰:「君無狂司馬, 何由得相見?」弈遂引溫一兵卒於廳事共飲, 曰:「失一老兵, 得一老兵, 亦何所怪?」
又曰:陸納, 字祖言, 為吳興太守。將之郡, 先至姑熟辭桓溫。因問溫曰:「公致酒可飲幾升?食肉多少?」溫曰:「年大來, 三升便醉, 白肉不過十臠。卿復云何?」曰:「素不能飲, 正可二升。肉亦不足言。」后伺溫閑, 曰:「外有微禮, 方守遠郡, 欲與公一醉, 以展下情。」溫欣然納之。時王坦之、刁協在座, 及受禮, 惟有酒一斗, 鹿肉一拌, 座客警愕, 納徐曰:「明公近云飲酒三升, 納正可二升, 今有一斗, 以備酌餘瀝。」溫及賓客并嘆其真率。溫更敕中廚沒精饌, 酣宴極歡而罷。
又曰:何充, 字次道。能飲酒, 雅為劉恢所貴。恢每云:「見次道飲, 令人欲傾家釀。」言其能溫克也。
又曰:陶侃每飲酒有常限。歡有餘而限已竭。殷浩更勸少進, 侃凄然曰:「年少時, 嘗誡之。」乃已。
《宋書》曰:王弘為江州刺史, 欲識陶潛, 不能致也。潛嘗往廬山, 弘令潛故人龐通之遺酒於半道栗里要之。潛有腳疾, 使一門生二兒舉籃輿。及至, 欣然便共飲酌。俄頃弘至, 亦無忤也。先是, 顏延之為劉柳后車功曹, 在尋陽與潛情款。后為始安郡, 經過潛, 每往必酣飲致醉。延之臨去, 留二萬錢與潛。潛悉送酒家, 稍就取酒。嘗九月九日無酒, 出宅邊菊叢中坐, 久之, 逢弘送酒至, 即便就酌, 醉而後歸。潛不解音聲, 而畜素琴一張, 每有酒, 適輒撫弄, 以寄其意。貴賤造者, 有酒輒設。潛若先醉, 便語客:「我醉欲眠, 卿可去。」其真率如此。郡將候潛, 逢其酒熟, 取頭上葛巾漉酒, , 還復著之。
又曰:顧憲之為建康令, 清儉強力, 為政甚得人和。故都下飲酒者, 醇旨輒號為「顧建康」, 謂其清且美焉。
又曰:孔顗為江夏內史, 性便酒。每醉, 輒彌日不醒。居常貧罄, 無有豐約, 未嘗關懷。為府長史, 典簽咨事, 不呼前不敢前, 不令去不敢去。雖醉日居多, 而曉明政事, 醒時判決, 未嘗有擁。眾咸云:「孔公一月二十九日, 勝世人二十九日醒也。」
又曰:顏延之好騎馬遨游。里巷遇舊知, 輒據鞍索酒。得必傾盡, 欣然自得。
又曰:沈文季出為吳興太守。文季飲酒至五斗, 妻王氏飲亦至三斗。常對食竟日, 而視事不廢。
又曰:袁粲為丹陽尹, 嘗步屟白揚郊野間, 道遇一士大夫, 便呼與飲, 酣。明日, 此人謂被知顧, 到門求進。粲曰:「昨飲酒無偶, 聊相要耳!」竟不與相見。
又曰:肖思話嘗從文帝登鍾山北嶺, 中道有盤石清泉, 上使於石上彈琴, 因賜以銀鍾酒, 謂曰:「相賞有松石間意!」
又:《彭城王義康傳》曰:會稽長公主, 於兄弟為長, 文帝所親敬。上嘗就主宴集甚歡。主起再拜頓首, 悲不自勝。上不曉其意, 起自扶之。主曰:「車子歲暮必不見客, 特乞其命。」因慟哭。上亦流涕, 指蔣山曰:「必無此慮, 若違今誓, 便是負初寧陵!」即封所餘酒, 賜義康, 曰:「會稽姊飲, 憶弟, 所餘今封送。」車子, 義康小字也。
《齊書》曰:高帝幸東宮, 召諸王宴飲, 因游玄圃園。長沙王晃捉華蓋, 臨川王暎執雉尾扇, 聞喜公子良持酒槍, 南郡王行酒, 武帝與豫章王嶷及王敬則自捧肴饌。高帝大飲, 賜武帝已下酒, 并大醉, 盡歡, 日暮乃去。
又曰:謝朏為吳興太守, 與弟𤅰於征虜渚送別。朏指𤅰口曰:「此中惟宜飲酒!」𤅰建武之朝專以長酣為事。與劉瑱、沈昭略交飲, 各至數斗。朏既至郡, 𤅰數斛酒, 遺上曰:「力飲此物, 勿豫人事。」𤅰嘗與劉悛飲, 推辭久之。悛曰:「謝莊兒不可云不能飲!」𤅰曰:「茍得其人, 自可沉湎千日!」悛甚慚無言。
又曰:王琨儉於財用, 酒不過兩爵, 輒云:「取酒難遇之。」
《梁書》曰:初, 梁武帝總延后進二十餘人, 置酒賦詩。臧盾以詩不成, 罰酒一斗, 飲盡, 顏色不變, 言笑自若。蕭介染翰便成, 文無加點。帝兩美之, 曰:「臧盾之飲, 蕭介之文, 即席之美也!」
又曰:陰鏗嘗與賓友飲宴, 見行觴者, 因回酒炙以授之。眾坐皆笑, 鏗曰:「吾儕終日酣飲, 而執爵者不知其味, 非人情也。」及侯景之亂, 鏗嘗為賊擒, 或救之獲免。鏗問之, 乃前所行觴者。
又曰:張纘為湘州刺史。初, 吳興吳規頗有才學, 邵陵王綸引為賓客, 深相禮遇。及綸作牧郢藩, 規隨從江夏。遇纘出之湘鎮, 路經郢服, 綸餞之南浦。纘見規在坐, 意不能平, 忽舉杯曰:「吳規飲此酒, 慶汝得陪今宴!」規尋起, 還。其子翁孺見父不悅, 問而知之。翁孺因氣結, 爾夜便卒。規恨纘, 悲慟而憤哭兼至, 信次之間又殞。規妻深痛夫、子, 翌日又亡。時人為:「張纘一杯酒, 殺吳氏三人。」
《南史》曰:南海有頓遜國, 在海崎上, 有酒樹似安石榴。采其花汁停甕中, 數日而成酒。
《後魏書》曰:太宗引崔浩論事, 語至中夜。太宗大悅, 賜浩縹醪酒十斛, 水精戎鹽一兩, 曰:「朕味卿言若鹽、酒, 故與卿同其味也。」
又曰:高允被敕, 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為《酒訓》, 孝文覽而悅之。
又曰:胡叟少孤, 每言及父母則淚下, 若孺子之號。春秋常祭之前, 則先求旨酒。時敦煌汜潛家善釀酒, 每節送一壺與叟。論者以潛為君子。
又曰:李元忠拜南趙郡太守, 好酒無政績。及莊帝崩, 棄官, 潛圖義舉。會齊神武東出, 元忠便乘露車, 載濁酒以奉迎。神武聞其酒客, 未即見之。元忠下車, 獨坐酌酒擘脯食之, 謂門者曰:「本言公招延豪杰, 今聞國士到門, 不能吐哺輟洗, 其人可知!還吾刺, 勿復通也。」門者以告, 神武遽見之。
又曰:齊神武自太原來朝, 見朱游道, 曰:「此人是游道邪?常聞其名, 今日始識其面!」遷游道別駕。后日, 神武之司州, 饗朝士, 舉觴屬游道曰:「飲高歡手中酒者, 大丈夫!卿之為人, 合飲此酒。」
又曰:魏帝宴華林園, 謂神武曰:「自頃所在百司, 多有貪暴, 朝廷中有能公平直言、彈劾不避親戚者, 王可勸酒。」神武降階跪言:「惟御史中尉崔暹一人, 謹奉明旨, 敢以酒勸。并臣所射賜物千段, 乞以回賜。」帝又褒美之。
又曰:劉藻, 字彥先。父宗之, 廬江太守。涉獵群籍, 美談笑, 善與人交, 飲酒至一石不亂。藻為平東別將, 辭於洛水之南, 孝文曰:「與卿石頭相見。」藻對曰:「臣雖才非古人, 度亦不留賊虜!而陛下輒當釃曲阿之酒, 以待百姓。」帝大笑曰:「今未至曲阿, 且以河東數石賜卿。」
又《裴粲傳》曰:元顥入洛, 以粲為西兗州刺史。尋為濮陽太守崔巨倫所逐, 棄州入嵩高山。節閔帝初, 復為中書令。后正月晦, 帝出臨洛濱。粲起御前, 再拜上壽酒。帝曰:「昔北海入朝, 暫竊神器, 爾日卿誡之以酒;今欲我飲, 何異於往情?」粲曰:「北海志在沈湎, 故諫其所失;陛下齊聖溫克, 臣敢獻微誠。」帝曰:「甚愧來譽!」仍為命酌。
又曰:齊郡王簡性好酒, 不能理公私之事。妻常氏, 燕郡公喜女也。文明太后以賜簡, 干綜家事, 頗節簡酒。乃至盜竊求乞婢侍, 卒不能禁。
又曰:阮孚性機辯, 好酒, 貌短而禿。周文帝偏所眷雇, 常於室內置酒十瓶, 餘一斛, 上皆加帽, 欲戲孚。孚適入室, 見即警喜曰:「吾兄弟輩甚無禮, 何為竊入王家, 匡坐相對?宜早還宅也!」因持酒歸, 周文撫手大笑。
《北齊書》曰:段韶尤嗇於財, 雖親戚故舊, 略無施與。其子孫尚公主, 并省丞郎, 在家佐事十餘日, 事畢辭還, 人惟賜一杯酒。
又曰:高季式豪率好酒, 又恃舉家勛功, 不拘儉節。與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游款。在濟州夜飲, 憶元忠, 開城門, 令左右乘驛馬, 持一壺酒往光州勸元忠。朝廷知而容之。
又曰:劉河南王孝瑜, 武成禮遇特隆。帝在晉陽, 手敕之曰:「吾飲汾清二杯, 勸汝鄴酌兩碗。」其親愛如此也。
又曰:齊皇甫亮性質樸純厚, 終無片言矯飾。屬有敕下司各列勤墮, 亮三日不上省。文宣王親詰其故, 亮曰:「一日雨, 一日醉, 一日病酒。」文宣以其實, 優容之。
又曰:周文帝聞韋夐養高不仕, 辟之不能屈。明帝即位, 禮敬逾重。乃為詩愿時朝謁。帝大悅, 敕有司給河東酒一斗, 號之曰:「逍遙公」。
《唐書》曰:定州總管李玄通性剛烈, 無所屈撓。初, 城陷, 為劉黑闥所囚。其故吏有以酒食饋之者, 玄通謂之曰:「諸君哀吾困辱, 故以酒食來相寬慰耳。吾要當為諸君一醉, 可乎?」遂與樂飲, 因請劍起舞。舞畢, 以劍潰腹而死。
又曰:葡萄酒, 西域有之, 前代或有貢獻。及破高昌, 收馬乳葡萄實, 於苑中種之, 并得其酒法。上自損益造酒。酒成, 凡有八色, 芳春酷列, 味兼醍盎。既頒賜群臣, 京師識其味。
又曰:麟德元年九月, 壁州刺史鄧弘慶制酒令「平索者精」四序。
又曰:張鎮州拜舒州都督。舒州, 即其本邑。鎮州乃多市酒肴, 就望江舊宅, 盡召故人親戚, 與之酣宴, 散發箕踞, 敦疇昔之歡十日, 贈以錢帛。既而垂泣, 謂親賓曰:「比者張鎮州與故人為歡, 今日以后, 舒州都督治百姓耳。君民禮隔, 不得交游。」因與之訣。自是, 親戚有犯法, 一無所縱, 州境因茲肅然。
又曰:李景伯景龍中為諫議大夫。中宗嘗與宰臣貴戚內宴, 酒酣, 遞唱《回波樂》, 甚喧雜失禮。次至景伯, 歌曰:「《回波》爾時酒卮, 微臣職在箴規, 禮飲只合三爵, 君臣雜混非宜!」席為之散, 時人稱之。
又曰:李適之雅好賓友, 飲酒一斗不亂。夜則宴賞, 晝決公務, 廷無留事。
《管子》曰:桓公飲管仲酒, 仲棄其半。公問其故, 對曰:「臣聞酒入舌出, 舌出言失, 言失身棄。臣棄身不知棄酒。」桓公笑焉。
《晏子》曰:景公飲酒, 移於晏子之家。晏子立於門, 曰:「國德無有故乎?君今何為非時而夜辱?」公曰:「酒醴之味, 金石之聲, 愿與夫子樂之。」晏子曰:「臣不敢與焉。」公乃移於司馬穰苴之家, 穰苴答如晏子。公復移於梁丘據, 據左執琴, 右擁竽, 行歌而至。公曰:「樂哉!無彼二子, 何以持國?無此一臣, 何以樂身?」

《孫卿子》曰:醉者越百步溝以為跬步也, 俯而出城門以為萬丈之門, 酒亂其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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