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百十九 宗親部九

太平御覽
卷五百十九.宗親部九

《爾雅》曰:子之子為孫, 孫之子為曾孫, 曾孫之子為玄孫, 玄孫之子為來孫, 言有往來之親。來孫之子為昆孫, , 后也。昆孫之子為仍孫, , 重也。仍孫之子為雲孫。言輕遠若浮云。
《毛詩·文王有聲》曰:貽厥孫謀, 以燕翼子。
《禮記·曲禮》曰:君子抱孫不抱子, 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, 以孫與祖昭穆同。子不可以為王父尸。
又《雜記》曰:祭稱孝子孝孫, 喪稱哀子哀孫。
《史記》曰:張蒼父不滿五尺, 蒼長八尺, 蒼子復長八尺, 餘孫類長六尺。
《後漢書》曰:龐參字仲連, 緱氏人。拜漢陽太守。郡民任棠有奇節隱教。參到, 先候之。棠不與言, 但拔薤一大本, 水一盆, 致於屏前, 自抱孫兒伏于戶下。見《逸民部》。
又曰:虞詡字升卿, 陳國人。孝養祖母, 縣舉為順孫。
又曰:馮氏兄弟形皆偉壯, 惟馮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, 常恥短陋, 恐子孫似之, 乃為子伉娶長妻。生勤, 勤長八尺三寸。
《魏志》曰:王粲字仲宣, 山陽人。蔡邕見而奇之。時邕顯貴, 車馬填門。粲在門, 邕倒屣迎之。粲年幼, 貌弱短小, 一座皆驚。邕曰:「此王公之孫, 有異才, 吾不如也。吾家所有書籍, 當悉與之。」
《晉書》曰:張憑字長宗。祖鎮, 蒼梧太守。憑年數歲, 鎮謂其父曰:「我不如汝, 汝有佳兒。」憑曰:「阿翁詎宜以子戲父乎?」
又曰:李密字令伯。父早亡, 母改醮。祖母劉氏躬撫養, 密奉事, 以孝謹聞。有暇即講學, 忘疲。師事譙周, 周門人方之游夏。太始初, 征為洗馬, 密以祖母年老, 上表自陳曰:「母孫二人, 更相為命。」已具祖門中。
又曰:李胤字宣伯, 祖敏為公孫度所迫, 浮海莫知所終。子信娶妻生胤, 遂絕房室, 以憂卒。胤以祖不知所亡, 設木主以事之, 由是顯名。
《宋齊語錄》曰:虞愿字士恭, 會稽人, 祖為給事中。中庭有橘樹, 冬熟, 子孫爭取, 愿獨不取, 祖及家人并異之。
又曰:張元字孝始。祖喪明三年, 元每憂涕, 讀佛書以求福祐。后見藥師經云盲者得視, 遂請七僧燃燈, 七日七夜, 轉藥師經行道, 每自責曰:「為孫不孝, 使祖喪明。今以燈施普照法界, 愿祖目見明, 元求代暗。」其夜, 夢一老人以金鎞治其祖目, 謂之曰:「勿悲, 三日之後必差。」元于夢中喜躍驚覺, 乃遍告家人。居三日, 祖目果漸見明, 從此遂差。
《後周書》曰:薛登字景猷, 汾陰人。早喪父, 家貧, 以養祖母, 暇則覽文籍, 躬耕, 以孝見稱。
《列子》曰:北山愚公者, 年且九十, 面山而居。懲山北之塞, 出入之迂也, 遂率子孫荷擔, 叩石墾壤, 箕畚運於北海之尾。河曲智叟笑而止之。愚公長息曰:「雖我之死, 有子在焉, 子又生孫, 孫又生子, 子又生孫, 孫孫子子, 無窮匱也。而山不加增, 何苦而不平?」河曲智叟無以應之。
又曰:舜問乎丞曰:「道可得而有乎?」曰:「汝身非有也, 汝何得有夫道?性命非汝有也, 是天地之委順也;子孫非汝有也, 是天地之委蛻也。」
《陳留志》曰:范喬字伯孫。年二歲, 祖父馨臨終執其手曰:「恨不見汝成人。」因以所用硯留與之。后家人告喬, 喬執其硯涕泣。
《孝子傳》曰:原穀者, 不知何許人。祖年老, 父母厭患之, 意欲棄之。穀年十五, 涕泣苦諫。父母不從, 乃作輿舁棄之。穀乃隨收輿歸。父謂之曰:「爾焉用此凶具?」谷云:「后父老不能更作得, 是以取之耳。」父感悟愧懼, 乃載祖歸侍養, 克己自責, 更成純孝, 穀為純孫。
又曰:吳郡陸元者, 晉太尉玩曾孫。自玩至仲, 四世為侍郎, 時人方之全張二族。
《幽明錄》曰:許遜少孤, 不識祖墓, 傾心所感, 忽見祖語曰:「我死三十餘年, 於今得正葬, 是汝孝悌之至。」因舉標榜曰:「可以此下求我。」於是迎喪。葬者曰:「此墓中當出一侯及小縣長。」


《禮記·內則》曰:女子出門, 必擁蔽其面, 夜行以燭, 無燭則止。
又曰:女子十年不出, 恒居內也。姆教婉娩聽從, 婉謂言語也。言語婉之, 言媚也。媚謂容貌也。執麻枲, 治絲繭, 織纴組紃, 學女事, 以共衣服。觀於祭祀, 納酒漿、籩豆、菹醢, 醴相助奠。當乃女時而知。十有五年而笄, 二十而嫁。凡女拜, 上右手。, 陰也。
《左傳·襄五》曰:初, 宋芮司徒生女子, 赤而毛, 棄諸堤下。恭姬之妾取以入, 長而美, 名之曰棄。
《穀梁傳》曰:禮, 送女, 父不下堂, 母不出門。父戒之曰:「謹慎從汝舅之言。」母誡之曰:「謹慎從汝姑之言。」諸母鞶紳誡之曰:「謹慎從汝父母之言, 無違宮事。」
《史記》曰: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, 當刑, 詔徙系長安獄。公無男, 有女五人, 將行, 罵曰:「生子不生男, 緩急非有益。」小女緹縈隨父至長安, 上書曰:「妾父為吏, 齊中皆稱其廉平。今坐法當刑, 妾愿入官沒為婢, 贖父之罪。」書奏, 天子悲憐其意, 遂為除肉刑。
《漢書》曰:王章為京兆尹, 為大將軍王鳳所陷, 下廷尉獄, 妻子皆收。章小女年十二, 夜起號哭, 曰:「每旦獄上呼囚, 常至九。今八而止, 我家君素剛烈, 先死者必我君也。」及明問之, 果章死矣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孝女郁字叔異, 五歲, 母不能食, 郁亦不肯食, 故字曰異也。
《後漢書》曰:孔融被誅, 女年七歲, 男年九歲, 幼弱, 遂得全。寄住他舍, 主人有遺肉汁, 男飲之, 女曰:「今日之禍, 豈得久活, 何賴知肉味乎?」或有言於曹操, 收之將殺。女謂兄曰:「若死而有知, 得見父母, 豈非志愿?」乃延頸就刑。
《晉書》曰:周顗母李氏字絡秀, 汝南人。少時在室, 顗父浚為安東將軍, 時嘗出獵, 遇雨, 過至絡秀之家。會秀父兄不在, 絡秀見周浚至, 與一婢於內宰豬羊, 具數十人饌甚精, 辦而不聞人聲。浚怪使覘之, 獨見一女甚美, 因求為妾。其父兄不許。絡秀曰:「門戶殄瘁, 何惜一女?若連姻貴族, 將來庶有大益。」父兄許之。遂生顗、嵩、謨。而顗等既長, 絡秀謂之曰:「我屈節為汝家作妾, 門戶計耳。汝不與我家為親親者, 吾亦何惜餘年!」顗等從命。由此李氏遂得為方雅之族。
又曰:胡奮字玄威, 安定人, 為護軍。太始末, 武帝怠於政事而耽於顏色, 大采公卿女以充六宮, 奮女選為貴人。奮惟有一男為南陽王友, 早亡。及聞女為貴人, 哭曰:「老奴不死, 惟有二子, 男入九地之下, 女升九天之上。」嘗謂后父楊駿曰:「卿恃女更益豪耶?見前代與帝家婚, 未有不滅門者。見君舉措, 益速禍耳。」駿曰:「卿女不在天子家乎?」奮曰:「我女與卿女作婢耳。」
又曰:羊耽妻辛氏字憲英, 魏侍中辛毗之女也, 聰明有才鑒。初, 文帝為太子, 抱毗項曰:「知我喜否?」毗以告憲英, 英曰:「太子代君主社稷者也。代君不可以不戚, 主國不可以不懼。今宜慼而反喜, 何以能久?魏其不昌乎?」
又曰:憫懷太子妃, 太尉王衍之女, 字惠風。太子廢, 衍請絕婚, 惠風號泣而歸, 行路為之流涕。后劉曜陷洛陽, 以惠風賜其下, 將妻之。惠風拔劍拒曰:「吾太尉之女, 太子之妃, 誓不為逆胡所辱。」遂害之。
又曰:韋逞母宗氏, 家世儒學。母早喪, 父躬養之。及長, 授以《周官音義》, 謂曰:「世傳儒業, 無男可傳, 汝宜授之, 勿令絕世。」
又曰:吳隱之字處默, 濮陽人。謝石請為將軍主簿。隱之將嫁女, 石知其儉素, 令移廚帳就其家經營。使者至, 方見賣犬, 此外蕭然無辦。
又曰:靳康女者不知何許人也。美姿容, 有志操。劉曜誅靳氏訖, 將納其女為妾。女曰:「陛下既誅其父母, 焉用妾為?妾聞逆人之誅也, 尚污宮伐樹, 況其子女乎?」號泣請死。曜慚, 乃固免之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齊景公有所愛槐樹, 令吏守之, 犯槐者刑, 傷槐者死。有不聞令而犯之者, 吏收之。將加罪, 犯者之女說晏子曰:「妾聞明君不為禽獸以殺人。今吾君以樹木之故殺妾父, 孤妾身, 恐害明君之政, 損明君之義。」晏子早朝而復其言於君, 公乃令吏罷守槐之役, 出犯槐之囚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荀崧小女灌, 幼有奇節。崧為襄城太守, 為杜曾所圍, 力弱食盡, 欲投於故吏平南將軍石覽, 計無所出。灌時年十三, 乃率勇士數十人逾城突圍。夜出, 賊追甚急, 灌督厲將士, 且戰且前, 后得入曾陽山獲免, 得向覽乞師。又為崧書, 與南中郎將周訪仍結弟兄。訪即遣子撫率三千人會石覽, 俱救崧。賊聞兵至, 散走, 灌之力也。
又曰:王廣女美姿容, 性慷慨, 有丈夫之節。廣仕劉聰, 為西揚州刺史。蠻梅芳攻陷揚州, 廣被殺。王年十五, 芳納之, 於闇室中擊芳, 不中。芳曰:「何故反?」王曰:「蠻畜!我誅父賊。吾聞之, 父仇不同天, 母仇不同地。汝逆害人父母, 復以無禮陵人, 吾所以不死者, 欲誅汝爾。所恨不得梟汝首於通達, 以塞大恥。」乃自殺。
又曰:楊姬生自寒素, 父坐獄, 楊渙為尚書郎, 告歸。姬乃邀道扣渙馬, 訟父罪, 言詞慷慨, 涕泣推感。渙憫之, 語郡縣, 令為出其父。因奇其才, 為子文方以禮聘之。
《汝南先賢傳》曰:戴良字叔鸞。嫁五女, 皆布裙無緣。
《蔡琰別傳》曰:琰, 邕之女, 年六歲。邕夜中鼓琴, 弦絕, 琰曰:「第二弦。」邕乃故絕一弦。琰曰:「第四弦。」邕曰:「汝偶得中之。」琰曰:「昔吳季札觀樂, 知國之興亡;師曠吹律, 識南風之不競。由此言之, 何得不知?」邕奇之。
《異苑》曰:順陽南鄉楊豐為虎所噬, 女香年十四, 手無寸刃, 直搤虎頭, 父遂得免。


子婿
《爾雅》曰:子之夫為婿, 壻之父為姻, 兩婿相謂為亞。
《儀禮》曰:婿, 女子之夫。
《傳》曰:何以服緦?布之也。
《左傳·桓公》曰:祭仲專, 鄭伯患之, 使其婿雍糾殺之。雍姬知之, 謂其母曰:「父與夫孰親?」其母曰:「人盡夫也, 父一而已, 胡可比焉?」遂告祭仲曰:「雍氏舍其室, 而將享子于郊。吾惑之, 以告。」祭仲殺雍糾, 尸諸周氏之汪。公載以出, 曰:「謀及婦人, 宜其死也。」
又《文下》曰:趙穿, 晉君之婿也。
《論語》曰:子謂公冶長可妻也, 雖在縲紲之中, 非其罪也。以其子妻之。南容三復白圭, 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。
《史記》曰:陳餘者, 大梁人。好儒術, 數游趙。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, 知餘非庸人。
《漢書》曰:京房字君明, 東郡人。習《易》, 淮陽憲王舅張博從京房受學, 以女妻房, 房與相親。
《後漢書》曰:馬融, 扶風人。為人美辭貌, 有俊才。初, 京兆摯恂以儒術教授, 隱于南山, 不應征聘。融從其游學, 通經籍。恂遂奇融才, 以女妻之。
《晉書》曰:韓謐字長深。母賈氏, 賈充少女也。父壽字德真, 南陽人, 美貌, 充辟為司空掾。充宴賓僚, 女從青瑣中窺見壽, 悅焉, 感想發於寤寐。有婢往壽家, 說其光彩艷逸。壽聞動心, 令通殷勤。壽勁捷過人, 至夕逾垣而入, 家人莫知, 惟充覺。女悅暢異於常日。時西域有貢香, 每著人衣, 一月不歇, 帝甚貴之, 唯以賜充。女密盜以遺壽。僚佐與充宴, 聞香芬馥。自此充意女與壽通, 乃夜半佯有盜, 驚起行之, 惟東北角有狐貍行處。充考問女左右, 知之。充遂因妻焉。
又曰:郄鑒使門生求女婿於王導, 導令自東廂遍觀諸子門生。歸, 謂鑒曰:「王氏諸少年并佳, 然聞信至, 咸自矜持。惟一人在東床, 坦腹食, 獨若不聞。」鑒曰:「此正佳婿也。」訪之, 乃羲之也。
《宋書》曰:劉秀十餘歲時, 與諸兄戲。忽有一大蛇, 來勢甚猛, 莫不驚怖。秀知獨不動, 眾共異焉。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, 以女妻之。
《齊書》曰:謝朓為王敬則婿, 曾告敬則, 其女常懷刀, 欲報朓, 朓不敢相見。及當拜吏部, 謙挹尤甚。尚書郎范縝嘲曰:「卿人才無慚小選, 但恨不可『刑于寡妻』。」朓有愧色。及臨誅, 嘆曰:「天道其不可昧乎?我不殺王公, 王公因我而死。」
《三十國春秋》曰:前趙殷州刺史杜廣, 初為劉景廄卒, 以馬肥良, 引為直士。侍立通夜, 未曾休倦。景因問之, 廣流涕申曲, 有章條。景執其手曰:「吾罪人也, 久負賢者。」謂妻曰:「為女求夫三年, 不覺廄中有麒麟。」於是妻之。

《搜神記》曰:陽公罪窈伯, 洛陽人, 至情篤孝。父母終歿, 葬無終山。陽公常為人補履, 終不取價。無終山上無水, 陽公乃行車汲水, 作義漿。居三年, 有一人就陽公飲, 出一升石子與之, 使向有平好地有石處種之, 玉當生其中, 并得好婦。陽公后種其石, 數年, 時往看, 玉子生焉。北平徐氏有女, 甚有名行, 人多求, 不許。陽公有佚氣, 試求焉。徐氏以為狂, 乃戲媒人曰:「雍伯能得白璧一雙來, 當聽為婚。」致命, 雍伯於種石中, 索得五雙白璧以至。徐氏大驚, 遂以女妻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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