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百五十六 飲食部十四

太平御覽
卷八百五十六.飲食部十四

《史民》曰:公儀休食茹而美, 拔其園葵。
《後漢書》曰:孔奮為姑臧長。時每居縣者, 不盈數月, 輒致豐積。奮左職四年, 財產無所增。事母孝謹, 雖自儉約, 而奉養極求珍膳。躬率妻子, 同甘菜茹。
沈約《宋書》曰:文帝為王玄謨作四時茹詩云:「堇茹供春膳, 粟飧充夏餐。」
《傅玄詩》曰:廚人進藿茹, 有酒不盈杯。
枚乘《七發》曰:白露之茹。

《周禮》曰:朝事之豆, 其實韭菹、昌本、菁菹、茆菹。昌本, 昌蒲根也, 切之四寸為之。菁菹, 韭菹。鄭大夫讀茆為茅。或曰茆水草。杜子春讀茆為卯。玄謂:菁, 蔓菁也;茆, 鳧葵也。饋食之豆, 其實葵菹。加豆之實, 芹菹、深蒲、菭筍菹、筍菹。, 楚葵也。鄭司農云:深蒲, 弱入水深, 故曰深蒲;或曰:深蒲, 桑耳。菭, 水中魚衣也。玄謂:深蒲, 蒲始生水中子也。菭, 箭萌、筍竹萌。王舉則共七菹。韭、菁、茆、葵、芹、菭、筍菹。凡醯醢所和, 細切為齏, 全物若月枼為菹。齏菹之稱, 菜肉通稱矣。
《記》曰:麋鹿為菹, 野豕為軒, 皆月聶而不切。麇為辟雞, 菟為宛脾, 皆月聶而切之。切蔥若薤實之, 醯以柔之。此軒、辟雞、宛脾、皆菹類也。其作之狀, 以醯與薰菜淹之, 殺肉及腥氣也。
又曰:水草之菹, 陸產之醯, 小物備矣;三牲之俎, 八簋之實, 美物備矣;昆蟲之異, 草木之實, 陰陽之物備矣。水草之菹, 芹、茆屬。陸產之醯, 蚳、蟲緣之屬。天子之祭, 八簋。昆蟲, 謂溫生寒死之蟲也。《內則》:可食之物有蜩范。草木之實, 菱茨榛栗之屬。
《傳》曰:王使周公閱來聘, 饗有昌歜昌菹。
《毛詩》曰:中田有廬, 疆場有瓜, 是剝是菹。剝瓜為菹也。《箋》云:中田, 土也, 農人作廬焉, 以便其田事。於畔上種瓜, 瓜成又入其稅, 天子剝削淹漬以為菹。貴四時之異物。
《毛詩義疏》曰:蒲, 周禮以為菹。謂蒲始生, 取其中心入地蒻, 大如指, , 生啖之甘脆。又煮以苦酒受之, 如食筍法, 大美。今吳人以為菹。
《廣雅》曰:齏、𩐌䖆、䔯、菹也。, 大內切。, 口故切
《蒼頡解詁》曰:, 酢菹也
《說文》曰:菹, 菜酢也。蘫, 瓜菹也。, 力甘切。
《釋名》曰:菹, 阻也。生釀之, 遂使阻於寒溫之間, 不得爛也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文王好菹。孔子聞之, 蹙頞而食之三年, 然後美之。
賈誼《新書》曰: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, 因遂吞之, 腹有病, 而不能食之。令尹入, 問曰:「王安得此疾?」王曰:「我食寒菹而得蛭, 念譴之而不得其罪乎, 是法廢而威不立, 非所以使國聞也;譴而行其誅乎, 則庖宰監者皆當死, 心又弗忍也。故吾恐蛭之見也, 因遂吞之。」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:「臣聞:天道無親, 惟德是輔。王有仁德, 天之所奉也。」是昔也, 惠王之後而蛭出, 其夕, 病心腹之積皆愈。
《晉書》曰:吳隱之年十餘歲, 丁父母憂, 食咸菹, 以其味甘, 掇而棄之。
盧諶《祭法》曰:秋祠有菹消。《食經》有此法也。
范汪《祠制》曰:孟冬不咸菹。


《釋名》曰:生𤅰蔥薤曰甕, 言柔滑兌兌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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