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百七十六 樂部十四

太平御覽
卷五百七十六.樂部十四

《說文》曰:磬, 樂石也。古者毋句氏作磬。
《爾雅》曰:大磬謂之毊, 徒鼓磬謂之蹇。郭璞曰:「毊音囂, 以玉飾之。」
《禮記·明堂位》曰:垂之和鍾, 叔之離磬。
又曰:諸侯之宮懸, 祭以白牡, 擊玉磬, 諸侯之僣禮也。
《周禮·春官》眂瞭, 掌擊頌磬、笙磬。磬在東方曰笙, 生也。在西方曰頌, 或作庸功也。磬師, 掌教擊磬。
又曰:鳧氏為磬也。
《毛詩·商頌》曰:既和且平, 依我磬聲。
《左傳》曰:晉師從齊師入, 自丘輿擊馬陘。齊侯使賓媚人, 賂以紀甗玉磬。
《尚書》曰:徐州泗濱浮磬。孔安國注曰:泗水涯水中見石, 可以為磬。
《論語》曰:擊磬襄入于海。
又曰:子擊磬於衛, 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, 曰:「有心哉, 擊磬乎。」子擊磬者樂也。蕢, 草器也。荷此器, 賢人避世也。有心哉, 善其音有所病於世。
《國語》曰:魯餓, 臧文仲以玉磬如齊以糴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王阜為重泉令。鸞集學宮, 阜擊磬, 鸞應磬而舞焉。
《魏志》曰:武帝至漢中, 得杜夔說舊法, 始復設擊軒懸磬。于今用之, 受之於杜夔也。
《陳書》曰:吳明徹自壽陽入朝, 輿駕幸其第, 賜鍾磬一部。
《三禮圖》曰:膠廣長三寸, 長尺三寸半, 十六枚同一筍虡, 謂之編磬。在東方曰笙磬, 在西方曰頌磬。
《山海經》曰:鳥危之山, 其陽多磬。
又曰:小華之山, 其陰多磬石。高山, 涇水出焉, 其中多磬。
《白虎通》曰:磬者, 夷則之氣, 萬物之成, 其氣磬, 故曰磬有貴賤焉, 有親疏焉, 有長幼焉。此三者行, 然後王道得;王道得, 然後萬物成, 天下樂之, 故里衩磬也。
王子年《拾遺記》曰:浮瀛即瀛洲也。上有青石可為磬, 長一丈而輕若鴻毛。
《洞冥記》曰:漢武帝起招仙靈閣於甘泉宮西, 其上懸浮金輕玉之磬也。
王韶之《始興記》曰:縣下流有石室, 內有懸石, 扣之, 聲若磬, 響十餘里。
《淮南子》曰:孟冬之月, 北宮御女黑色, 衣黑彩, 擊磬石。
又曰:禹以五音聽政, 懸鍾鼓磬鐸, 置鞀, 以待四方之士, 為號曰:「教寡人以道者擊鼓, 喻寡人以義者擊鍾, 告寡人以事者振鐸, 語寡人以憂者擊磬。」
《五經要義》曰:磬, 立秋之樂也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堯命夔拊石擊石, 以象上帝玉磬之音, 以舞百獸。代本云叔所造, 不知何代人。又曰:無句作磬。《左史考》曰:堯時人。
《周禮·冬官·考工記》:磬氏為磬, 倨句一矩有半。必先度一矩為句, 一矩為股, 而求其弦。既而以一矩有半觸其弦, 則磬之倨句也。磬之制有大小, 此假矩以定倨句, 非用其度也。其博為一, 博謂股博。博, 廣也。股為二, 鼓為三。三分其股博, 去一以為鼓博, 三分其鼓博, 以其一為之厚。鄭眾云:股磬之上者也。鼓其下小者所當擊也。鄭玄謂股外面, 鼓內面也。假令磬股廣四寸半者, 股長九寸, 股廣三寸, 長尺三寸半, 厚一寸。已上則摩其旁, 鄭玄云:磬聲太上則摩鑢其旁也。鄭玄謂太上聲清也。薄而廣則濁也。已下則摩其端。太上, 聲濁也。短而厚則清。
又曰:磬師, 掌教擊磬, , 教視瞭磬, 亦編於鍾也。教縵樂宴樂之鍾磬。鄭玄云:縵謂雜聲之和樂者。《學記》曰:不學操縵, 不能安纟玄宴。謂房中之樂。所謂陰聲二樂, 皆教其鍾磬。
《通禮義纂》曰:晉賀脩奏:登歌之虡, 采玉造小磬。宗廟殿用玉, 郊丘用石, 本法堂上樂, 以歌為, 故名歌鍾歌磬。唐制設磬於壇土之西, 歌鍾於東近南北向, 至匏竹立於壇下。
又曰:黃帝使伶倫造磬。
又曰:天地尚質, 用石磬。宗廟殿庭尚文, 用玉磬。必用之者, 聲清正者, 陰陽之察, 主於金石也。
又曰:唐禮:皇后享先蠶, 設十二磬於辰位, 陰陽之察, 主於清濁。是用磬而不用鍾也。

《白虎通》曰:瑟者, 閉也。所以懲忿窒欲, 正人之德也。故曰瑟有君父之節。臣子之法商角, 則君父有節, 臣子有義, 然後四時和, 然後萬物生, 故謂之瑟。大瑟謂之灑, 長八尺一寸, 廣一尺八寸, 二十七弦。
《爾雅》曰:徒鼓瑟謂之步。
《三禮圖》曰:雅瑟長八尺一寸, 廣二尺八寸, 二十三弦。其常用者十九弦。其餘四弦, 謂之蕃羸也。頌瑟七尺二寸, 廣尺八寸, 二十五弦盡用也。
蔡邕《月令章句》曰:瑟前其柱則清, 卻其柱則濁。
《毛詩·鹿鳴》篇曰:呦呦鹿鳴, 食野之蘋。我有嘉賓, 鼓瑟吹笙。
又《車鄰》曰:既見君子, 并坐鼓瑟。
《禮記》曰:清廟之瑟, 朱弦而疏越, 一唱而三嘆, 有遺音者也。此雅淡之樂也。言至和不在于音, 故不須縆弦促柱以慆人心也。
《論語》曰:由之瑟, 奚為於丘之門。
《陽貨》曰:孺悲欲見孔子, 孔子辭以疾。將命者出戶, 取瑟而歌, 使之聞之。
又曰:仲尼問曾晳曰:「點, 爾何如?」鼓瑟希, 鏗爾, 舍瑟而作, 曰:「暮春者, 春服既成, 冠者五六人, 童子六七人, 浴乎沂, 風乎舞雩, 詠而歸。」
《周書》曰:師曠見太子晉。師曠束躅其足, 曰:「善哉!善哉!」王子曰:「太師乎, 何舉足驟?」師曠曰:「天寒之躅, 是以數舉也。」王子曰:「請入坐。」遂敷席注瑟。師曠曰:「歌無射。」曰:「國誠寧矣, 遠人來觀, 修義經矣, 好樂無荒。」乃注瑟於王子。
《漢書》曰:萬石君石奮, 其父趙人, 姊能鼓瑟。高祖曰:「若能從我乎?」曰:「愿盡力。」於是高祖召其姊為美人。
又楊惲《報孫會宗書》曰:惲本秦人, 能為秦聲。婦, 趙女也, 雅善鼓瑟。
又曰:莽何羅及走趨臥內, 顧入行, 觸寶瑟僵仆, 金日磾得抱何羅, 因呼曰:「何羅反!」
《呂氏春秋》曰:古朱襄氏之治天下, 多風, 陽氣畜積, 果實不成, 故王建作為五弦之瑟以來陰, 以定群。瞽瞍制五弦之瑟, 作十五之弦舞, 益以八弦為二十三弦。高誘曰:王建, 朱襄之臣。
《慎子》曰:公輸子巧用材也, 不能以檀為瑟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趙王使人於楚, 鼓瑟遣之曰:「無失吾言。」使者受命, 伏而不起, 曰:「大王鼓瑟, 未嘗若今日之悲也。」王曰:「然。鼓瑟者, 固方調也。」使者曰:「調則可記其柱。」王曰:「不可, 天有燥濕, 絲有緩急, 柱有推移, 不可記也。」使者曰:「臣請此以諭, 楚之去趙千有餘里, 亦有吉凶之變, 凶則吊之, 吉則賀之, 猶柱之有推移, 不可記。
《典略》曰:百里奚, 虞大夫。晉君以女為秦穆夫人, 用奚為媵。奚亡走宛, 楚人執之。秦穆公知其賢, 欲厚貨以求之, 恐楚不與, 乃以羖羊皮贖之, 號五羖大夫。秦遂以霸。奚相秦, 其妻傭浣入宮, 見瑟者之自言能鼓瑟, 歌曰:「百里奚, 母已死, 葬南溪, 墳已覆以紫。春莫黎, 扼伏雞, 西入秦, 五羖皮, 今日富貴捐我為?」百里奚乃識之。
《尸子》曰:夫瑟二十五弦, 其仆人鼓之, 則為笑。賢者以其義鼓之, 欲樂則樂, 欲悲則悲, 雖有暴君, 為之立變。
《世本》曰:庖羲氏作瑟。瑟, 潔也, 一使人精潔於心, 淳一於行也。
王子年《拾遺錄》:白圓山, 其形圓也。有木林, 疾風震地而林木不動。以其木為瑟, 故曰靜瑟也。黃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, 滿席悲不能已。后破為七尺二寸, 二十五弦。
《韓子》曰:齊宣王問巨倩曰:「儒者鼓瑟乎?」對曰:「不也。瑟者也, 以小弦為大聲, 以大弦為小聲, 是細大以易序, 貴賤易位, 儒者為害義, 故不能。」宣王曰:「善。」

《說文》曰:箏, 鼓弦筑身樂也。
《風俗通》曰:謹按《禮樂記》箏, 五弦筑身也。今并、涼州箏形如瑟, 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按京房制五音, 惟加瑟十三弦, 此乃箏也。今雅樂, 箏十二弦, 他樂皆十三弦。如箏稍小曰云和, 樂府不用。
《史記》曰:秦逐客, 李斯上書曰:「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, 而歌嗚嗚使快耳者, 真秦之聲。」
《晉書》曰:謝安婿王國寶, 專利無檢行。安惡其人, 每抑之。武帝末年嗜酒, 而會稽王道子昏醟尤甚。於是國寶讒諛之計稍行於王相之間, 而好利險陂之徒, 以安功名盛極, 構之, 嫌隙遂成。帝召桓尹飲宴, 謝安侍坐。帝令伊吹笛, 伊神色無注, 即吹為一弄, 乃放笛云:「臣於箏分乃不及笛, 然自以韻合歌管, 請箏歌并請吹笛人。」帝善其調達, 乃敕御府, 對曰:「御府於臣必自不合, 臣有一奴善相便串。」帝彌賞其放率, 乃許召之。奴既吹笛, 伊便撫箏而歌曰:「為君既不易, 為臣良獨難。忠信事不顯, 乃有見疑患。周旦佐文武, 金縢功不刊。推心輔王政, 二叔反流言。」其聲慷慨, 俯仰可觀。安泣下沾衿, 乃越席而就之, 捋其須曰:「使君於此不凡。」帝甚有愧色。
《梁書》曰:羊侃字祖忻。身長七尺八寸, 雅愛文史、及《孫吳兵法》。姬妾列侍, 窮極奢靡。有彈箏人陸太喜, 著鹿角爪, 長七寸。舞人張凈琬腰圍一尺六寸, 時人咸云能掌上舞。
《俗說》曰:謝仁祖為豫州主簿, 在桓溫閣下, 聞其善彈箏, 便呼之。既至, 取箏與令彈。謝即理弦撫箏, 因歌曰:「秋風意殊道。」桓大以此知之, 取謝引詣府。
《襄沔記》曰:辛居士名宣仲, 隴西人。大明末, 寓居襄陽縣西六里, 多植松竹, 棲遲其下, 靜嘿不交塵俗。林中起一草廬, 容膝而已。善彈箏。與淮南胡陶、京兆駱惠度同志為友, 常共燕集此林。陶能吹笛, 惠度工歌, 拾林下弦管道韻, 時人謂之三公樂。宋邵陵王休若為南雍州刺史, 躬往造焉。宣仲正在林中彈箏, 了不回顧, 逡巡致箏於席, 延邵陵與語, 才述寒溫而已。時邵陵客有述其旨者, 授箏令彈, 再三固請, 答曰:「幸非王門伶人, 何事見逼?所勝於君者, 正舉止自由。若聞君鞠躬, 復與君何異?」占對詳雅, 眾不能屈。齊文惠臨州, 吳興沈約奉教聘引, 并不降志, 約乃共論文章, 宣仲輒言莊老。既各言其志, 不能相屈。建武中, 遇疾卒, 惠度及陶并不知所終。
《英雄記》曰:呂布詣袁紹, 紹患之, 布不自安。固求還洛陽, 紹聽之。丞制使領司隸校尉遣壯士送布而陰殺之。布疑其圖己, 乃使人鼓箏於帳中, 潛自遁出。夜中兵起, 而布已亡。紹聞, 懼為患, 募追之, 皆莫敢近。遂復歸。
《郭煌實錄》曰:索丞宗伯夷成善鼓箏, 悲歌能使喜者墮淚。改調易謳, 能使戚者起舞。時人號曰「雍門周」。
《魏略》曰:游楚好音樂, 乃畜琵琶箏, 每行, 將以自隨。
《吳質別傳》曰:魏文帝與吳質書曰:「斬泗濱之梓以為箏。」
《傳子》曰:郝素善彈箏, 雖伯牙妙手, 吳姬奇聲, 何以加之!
傳玄《箏賦序》曰:以為蒙恬所造。今觀其器, 上崇似天, 下圓似地, 中空準六合, 弦柱擬十二月。設之則四象在, 鼓之則五音發。斯乃智仁之器, 豈蒙恬亡國之臣所能閞思哉?合清樂箏, 并十有二弦也。他樂皆十三弦。軋箏以行竹潤其端而軋之。彈箏以骨爪, 長寸餘, 以代指也。

《樂書》曰:筑者, 形如頌琴, 施十三弦, 頂細, 肩圓。品聲按柱, 鼓法以左手扼之, 右手以竹尺擊之, 隨調應律。唐代編入雅樂也。
《釋名》曰:筑以竹鼓之也。如箏, 細項。, 今制身長四尺二寸, 項長三寸, 圍四寸五分, 項七寸五分, 闊七寸五分, 下闊六寸五分。
《史記》曰:高漸離善擊筑, 與荊軻友。見軻刺秦王不中而死, 乃變姓名入秦, 欲為軻報仇。市中擊筑而乞, 人觀而美, 奏之。秦王聞, 召之於前擊之。王悅, 猶以疑焉。熏其兩目, 置於帳中。王耽之, 親近於漸離。漸離望秦王嘆息之聲, 舉筑以擊, 中王膝, 王怒之。
又曰:高祖過沛, 大享故人父老, 酒酣, 高祖擊筑而歌曰:「大風起兮雲飛揚, 威加海內兮歸故鄉。」
又曰:荊軻之燕, 與屠狗高漸離飲於燕市。酒酣, 高漸離擊筑, 荊軻和, 而於市中相樂也。已而相泣, 旁若無人。


《京房》曰:準, 竹聲不可以度調, 故作準以定數。準之狀如瑟, 長一丈而十三弦。隱間九尺, 以應黃鍾之九寸, 中央一弦下有書分寸, 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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