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百二十六 人事部六十七

太平御覽
卷四百二十六.人事部六十七

清廉下

蕭子顯《齊書》曰:王秀之, 字伯奮, 瑯琊臨沂人也。為晉平太守, 至郡期年, 謂人曰:「此郡豐壤, 祿俸常盈, 吾生資已足, 豈可久留以妨賢路。」上表請代, 時人謂「王晉平恐富求歸」。
《齊春秋》曰:何敬叔為東海令, 在縣清廉, 不受饋。夏節, 忽榜門受餉, 數日中得米二千餘斛, 他物稱是, 悉以代貧民輸租。
《梁書》曰:范岫, 每所居官, 恒以廉潔著稱。為長城令時, 有梓材巾箱至數十年, 經貴遂不改易。在晉陵, 惟作牙管筆一雙, 猶以為費。
又曰:沈顗, 字處默, 吳興武康人也。顗不治家產。值齊末兵荒, 家人并日而食, 或饋其梁肉者, 閉門不受。
《陳書》曰:姚察, 字伯審, 吳興武康人。察自居顯要, 甚勵清節。嘗有私門生送南布一端, 花練一匹。察謂之曰:「吾所衣著, 止於麻布蒲練, 幸不煩。」此人遜請, 猶冀受納, 察勵色驅出, 自此伏事者莫敢饋也。
《隋書》曰:狄士文嘗入朝, 遇上賜公卿入左藏, 任取多少。人極重, 士文口銜絹一匹, 兩手各持一匹。上問其故, 士文曰:「臣口手俱滿, 餘無所須。」上異之, 別賞物, 勞遣之。
《唐書》曰:屈突通從太宗平薛舉, 時珍物山積, 諸將皆爭取之, 通獨無所犯。高祖聞而謂曰:「公清正奉國, 著自終始, 名下定不虛也。」
又曰:賈敦頤, 曹州冤句人也。貞觀中, 歷遷滄州刺史。在職清潔, 每入朝, 盡室而行, 惟弊車一乘, 羸馬數匹, 銜勒有缺, 以繩為之, 見者不知其刺史也。
又曰:袁承序, 陳尚書仆射憲之子也。武德中, 累轉建昌令。在任清潔, 士吏懷之。高宗在藩, 太鬃傘學行之士為其僚屬, 謂岑文本曰:「梁、陳名臣, 有誰可稱?復有子弟堪招引否?」文本言:「隋師入陳, 百司奔散, 惟袁憲獨在其主之傍。王世充將受隋禪, 群僚勸進, 憲子給事中承家托疾獨不署名。此之父子足稱忠烈。承家弟承序, 清貞雅操, 實繼先風。」由是召守晉王友。
又曰:蘇颋性廉儉, 所得俸祿, 盡推與諸弟, 或散親族, 家無餘資。
又曰:盧懷慎橇朋, 不營產業, 器玩服飾, 無金玉綺文之麗。所得俸祿, 皆隨時分散, 而家無餘蓄, 妻子匱乏。
又曰:馮履謙補河北尉, 有部人張懷道任較恤尉, 與謙疇舊, 銄鏡一面。謙集僚吏遍視高之, 曰:「此張公所致也, 吾與之有舊。吾效官以俸祿自守, 豈私受遺哉!」昌言曰:「清水見底, 明鏡照心, 余之效官必至於此。」復書於使者, 乃歸之。
又曰:李懷遠久居榮位, 而好尚清廉, 宅舍屋無所增改。嘗乘款段乘馬, 左仆射豆盧欽望謂之曰:「榮貴如此, 何不買駿馬乘之?」答曰:「此馬幸免驚蹶, 無假別求。」聞者莫不嘆伏。
又曰:裴玢為鄜州刺史, 三年, 改授山南西道節度使。玢歷二鎮, 頗以公清苦節為政, 不交權幸, 不務貢獻, 蔬食弊衣, 居處才避風雨, 而廩庫饒實, 百姓安業。
又曰:杜暹在家孝友, 扶異母弟昱甚厚。常以公清勤儉吻己任, 弱冠便自誓不受親友贈遺, 以終其身。初為婺州參軍, 秩滿將歸, 州吏以紙萬餘張以贈之, 暹惟受一百, 餘悉還之。時州僚別者見而嘆曰:「昔清吏受一大錢, 復何異也。」。
《家語》曰:曾子弊衣而耕於魯, 魯君聞之而賜邑焉。曾子固辭, 曰:「吾聞受人者常畏人, 與人者常驕人;縱君不我驕也, 吾能勿畏乎?」孔子聞之曰:「參之言, 足以全其節。」《說苑同》。
又曰:子路問於孔子曰:「仁人廉士, 窮則改節乎?」子曰:「改節則何以稱仁廉哉!」
《孔叢子》曰:子思居貧, 其友饋之粟者受三車焉, 或獻樽酒、束修, 子思弗當也。或曰:「子取人粟而辭吾酒, 是辭少而取多也, 義則無名, 介則不全。」子思曰:「然, 伋不幸而貧於財, 至乃困乏, 將絕先人之祠, 夫所以受粟為周之酒脯則所飲宴也, 方乏於食而乃飲宴, 非義也。吾豈以為介哉!」或擔其酒脯以歸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鮑焦衣弊膚見, 挈畚采蔬, 遇子貢於道, 子貢問曰:「吾子何以至於此乎?」鮑焦曰:「天下之道德教者眾矣, 吾何以不至於此?吾聞之, 世不己知而行之不已者, 是華行也;上不己用而干之不止者, 是毀廉也。行華廉毀, 然且弗舍, 惑於利者也。」子貢曰:「吾聞之, 非其世者不生其利, 污其君者不食其土, 非其世而采其蔬。《詩》曰:『溥天之下, 莫非王土。』此誰之有哉!」鮑焦曰:「於戲!吾聞賢者重進而輕退, 廉者易愧而輕死。」則棄其蔬, 而立槁於洛水之上。
《列子》曰:東方有人焉, 曰爰旌目, 將有適也, 而餓於道。孤父之盜曰丘, 見而下一餐以哺之。旌目三哺而後能視, 曰:「子何為者也?」曰:「我孤父盜人。」爰旌目曰:「嘻!汝非盜耶?吾義不食也。」兩手據地而歐之, 不出, 喀喀而死。
《孟子·萬章》曰:陳仲子豈不誠廉士哉!居於陵, 三日不食, 耳無聞, 目無見。井上有李, 螬食實者過半矣, 李食有蟲, 食之過半。匍匐往將食之, 三咽然後耳有聞, 目有見也。避兄離母居於陵。
又曰:伯夷、叔齊, 聖人之清者也。聞伯夷叔齊之風, 貪夫廉, 懦夫有立志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景公以五十乘魚賜弦章。章歸, 魚車塞途, 撫其御之手, 曰:「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, 故過失不掩。今諸臣諂諛以干利, 吾若受魚, 是反晏子之義, 而順諂諛之欲。」固辭魚不受。君子曰:「弦章之廉, 晏子之遺行也。」
又曰:有工女托於晏子之家者曰:「婢子東郭之野人, 愿得入身比數於下陳焉!」晏子曰:「乃今而後, 自知吾不肖也。古之為政者, 士農工商異居, 男女有別, 而士無邪行, 女無淫事。今仆托國主, 民而仆, 必行無清也。」遂不見。
《韓子》曰:晉文公出亡, 箕鄭挈一壺食而從, 迷而失道, 與文公相失, 餓而不敢食。及文公反國, 伐原, 以為原令。
《呂氏春秋》曰:古之人非無寶也, 所寶者異。孫叔敖將死, 屬其子曰:「我死, 王必封汝, 汝母受利地。荊楚之間有寢丘, 其利少而甚惡, 可長有也。」其子受之, 至今不失。
《淮南子》曰:曾子立廉, 不飲盜泉, 所謂養志者也。
又曰:君子不入市, 為其挫廉。
《說苑》曰:孔子見景公, 景公致廩丘以為養, 孔子辭不受。出謂弟子曰:「吾聞君子當功以受祿, 今說景公未之行, 而賜我廩丘, 其不知丘亦甚矣。」遂辭而行。
又曰:子思居於衛, 缊袍無里, 二旬九食。田子方使人遺白裘, 恐其不受, 因謂之曰:「吾假人遂忘之, 吾予人也如棄之。」子思辭曰:「伋聞忘予不如遺棄物於溝壑, 伋雖貧, 不忍以身為溝壑。」
楊子《法言》曰:楚兩龔之潔其清矣。兩龔:龔盛勝、龔舍。
《三輔決錄》曰:安陵清者有頃仲山, 飲馬謂水, 日與三錢以償之。
《風俗通》曰:潁川黃子廉者, 每飲馬, 投錢於水中。
又曰:鮑焦耕田而食, 穿井而飲, 非妻所織不衣, 餓於山中食棗。或問之:「此棗子所種也?」遂強嘔, 立枯而死。
又曰:郝子廉, 饑不可得食, 寒不可得衣, 一分不取諸人。曾過姊家飲, 留十五錢置席下, 去。
《列女傳》曰:河南樂羊子妻不知何氏,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, 還以與妻。妻曰:「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, 廉者不受嗟來之食, 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?」羊子大慚, 捐金於里, 遠尋師學。
又曰:凡為名者必廉, 廉斯貧;為名者必讓, 讓斯賤。
《長沙耆舊傳》曰:徐偉奴善叛, 知識欲為偉售之。偉曰:「不得。奴往當復逃亡, 豈可虛受其價。」廉平義正若此。
《廣州先賢傳》曰:疏源, 字玄流, 南海人。出給郡役為戶曹佐。源性廉潔, 家貧, 餉晏不至。同第人餉先到, 呼之共食, 源未嘗聽。
又曰:丁密, 字靖公, 蒼梧人。少以清介為節, 非家織布物不衣, 非己種耕菜果不食, 毫厘之饋不受於人。
《汝南先賢傳》曰:周燮, 字彥祖, 好潛靜養志, 惟典籍是樂。有先人草廬, 廬于東坑, 其下有陵田, 魚蛤生焉。非身所耕漁則不食。
又曰:胡定, 字玄, 潁川人也。至行絕人。在喪, 雉兔游其庭, 雪覆其室, 縣令遣戶曹排雪。問定, 定以絕谷。妻子皆臥在床, 令遣掾以乾糧就遺之, 定乃受半。
《錄異傳》曰:漢時大雪積地丈餘, 洛陽令身出案行至袁安門, 無行路, 謂安已死, 除雪入見, 安僵臥。問何以不出?安曰:「大雪, 人皆餓, 不宜干人。」令以安為賢, 舉為孝廉。
郭緣生《武昌先賢傳》曰:郭翻, 字長翔, 為人非己耕不食, 非妻自織不衣。
《漢皇德傳》曰:蓋晉, 敦煌人, 天性皎潔, 自小不嘗過人飯。貧為官書, 得錢足供而已, 不取其餘。
《任嘏別傳》曰:嘏, 字紹先。幼以至性見稱。遇荒亂, 家貧賣魚。官發魚價貴數倍, 嘏即取直如常。
《陳留耆舊傳》曰:洛陽令董宣死, 詔使視之, 闌輿一乘, 白馬一匹。帝曰:「董宣之清, 死乃知之。」
《益部耆舊傳》曰:朱倉, 字云卿, 之蜀從處士張寧受《春秋》, 糴小豆十斛, 屑之為糧, 閉戶精誦。寧矜之, 斂得米二十斛, 倉不受一粒。
《鍾離意別傳》曰:意為尚書, 交阯太守張悝居官貪亂, 贓逾千金。珠璣玩寶乃有石數。收贓薄入司農, 詔悉以珠賜諸尚書, 尚書皆拜受, 意獨委珠璣於地, 不拜受。明帝問:「委珠何也?」對曰:「愚聞孔子忍渴不飲盜泉之水, 曾子還車不入勝母之閭, 惡其名也。陛下以贓珠賜忠臣, 以故臣不拜受耳。」
《羊祜別傳》曰:昔有攘羊遺叔向母, 母埋之。后事發檢, 羊肉盡, 惟舌存。遂以羊舌為氏族, 祜其後也。
《華陽國志》曰:何隨, 字季業, 除安漢令, 蜀亡去官。時巴土饑荒, 所在無谷, 送吏行乏, 輒取道側民羊, 隨以綿系其處, 使足所取直。民視羊見綿, 相語曰:「聞何安漢清廉, 行過從者無糧必能爾耳。」持綿追還之, 終不受。人為語曰:「安漢吏取糧, 令為之償。」
范亭《燕書》曰:皇甫真, 字楚季, 安定朝那人也。從輔國恪討擒冉閔, 即南圍拔鄴石氏。舊都城內, 珍玩寶貨充溢, 真無所取, 惟存恤人物, 收斂圖籍。真上疏曰:「臣輒以家奴婢五十口, 馬七匹, 牛四十頭以助軍資。」
《物理論》曰:有呂子義, 當世清賢士也。有舊人往存省, 嫌其設酒食, 懷乾糒而往。主人榮其降己, 乃盛為饌, 義出懷中乾糒, 求一杯冷水而食之。
《語林》曰:何公為楊州, 親親有葬者乞數萬錢, 而帳下無有。楊州常有㮧米以賑孤寡, 乃有千餘萬斛。虞存為治中, 面見道帳下空索, 求糶此米付帳下, 何公曰:「次道義不與其孤寡爭粒。
《世說》曰:范宣潔行廉約, 韓豫章遺百匹絹, 不受。稍減, 遂至一匹, 既終不肯受。韓後與范同載就車中, 手裂二丈與范云:「人寧可使婦無袴子?」范笑而受之。
《郭子》曰:庾公為護軍, 屬桓廷尉為索一柱吏。桓後遇見徐寧而知之, , 字安期, 東海人。致與庾而稱云是海內清士。
顏延之《廷語》曰:清者人之正路。
劉弘教曰:錄事巫衛, 忠清厲節, 衣食不充。賜單復衣各一, 旦恒令廚食, 給其家谷三百斛。諸吏宜見賢思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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